第七章

书名:11/22/63 作者:斯蒂芬·金

字:

第七章

<h3>1</h3>

我该怎么讲述我在德里七周的生活呢?又怎么描述我对它憎畏交织的感觉?

我这么说不是因为它保守着秘密(尽管它的确保守着秘密),也不是因为这儿发生过残忍的犯罪,有些至今还悬而未决。“一切都结束了,”

叫贝弗利的女孩说。叫里奇的男孩表示同意,我开始也这么认为……但我相信这座中心下沉的古怪城市一直阴云未散。

让我对德里感到憎恨的是一种逼近的挫败感,以及身陷弹性墙壁监狱的幻觉。要是我想离开,它不会阻拦(还会乐意放开我!),但要是我留下,它就会朝我挤得更紧,直到我无法呼吸。糟糕的是,我无法选择离开,因为我现在已经看到哈里变跛之前的样子,看到他真挚而略显迷人的笑容。

看到他变成“蟾蜍哈里,跳着过大街”之前的样子。

我还看到了他妹妹。现在,她不止是满怀悲痛的作文里的一个名字,一个没有表情,喜欢摘花插到瓶里的小女孩。有时我醒着躺在床上,猜想她打算怎么装扮成夏秋·冬春公主玩“不给糖就捣蛋”。除非我采取行动,否则那一幕永远都不会出现。经历一轮漫长而无谓的挣扎之后,等待着她的将是死亡。死亡也等待着她的妈妈,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死亡同样等待着特洛伊,等待着阿瑟,被称作图加的男孩。

要是我任由一切发生的话,我不知道我该如何保持自尊。所以我留下了,但留下绝非易事。

每次想到我得在达拉斯再次经历这一切,我就不敢再想下去。至少,我告诉自己,达拉斯不会像德里一样。世上没有哪个地方会像德里。

我到底该怎么说呢?

在我的教师生涯中,我致力于推崇简单的思想。小说也好,非小说也罢,只有一个问题和一个答案。“发生了什么事?”读者问。“事情是这样的。”作者回答。“这样……这样……然后这样。”让一切来得简单点儿。这就是唯一正确的方法。

所以我会尽量简约,尽管你必须时刻记住,在德里,事实只是整湖深水上层的一层薄冰。但是,还是那句话:发生了什么事?

这样……这样……然后这样。

<h3>2</h3>

星期五,到德里的第二天,我去了中心市场。

等到下午五点,因为我认为下午五点这地方最忙——毕竟,星期五是发薪日,对很多人来说(我指的是太太们;1958年的生活规则之一是男人不买日用品),也是购物日。逛街的人多,我很容易混迹其中。为了装得像那么回事,我专门去W.T.格兰特那儿买了卡其布裤子和蓝色工作衫。

想起沉睡的银元酒吧门外没穿背带裤的人和他的伙计们,我还买了一双狼獾皮工作靴。去市场的路上,我不停用鞋尖踢路边的石头,直到脚趾的位置都磨坏了。

市场跟我预料的一样繁忙,三台收银机前都排着长队,走廊里满是推着购物车的女人。仅有的几个男人只提着篮子,因此我也拿了个篮子。

我拿一袋苹果放进篮子里(苹果好便宜),一袋橘子(差不多跟2011年一样贵)。脚下涂了油的木地板吱吱作响。

邓宁先生到底在中心市场里干什么?住在堤上的贝维没有说。他不是经理;我朝农产品区旁边的玻璃亭里看了一眼,看到一位白发绅士,他能当埃伦·邓宁的爷爷,而不是爸爸。桌上的标牌写着“柯里先生”。

我沿着商店后边走,经过奶制品货架时(写着“你尝过‘酸奶’吗?如果没有,尝了你会喜欢的”广告牌让我感到很滑稽),突然听到笑声。

女人的笑声。清晰可辨、“噢,你这个流氓”的那种笑声。我走进远处的过道,看到一群妇女,跟肯纳贝克水果店里女人的穿着大体一样,围着鲜肉柜台。一块手工制作的木牌上写着“鲜宰”,标牌悬挂在镀铬链子上。“包切包剁”底下写着“弗兰克·邓宁,首席屠夫”。

有时,生活中出现的巧合,连小说作家都不敢复制。

逗女人们发笑的正是弗兰克·邓宁。跟选读我的普通教育发展证书英语课程的门卫长相相似得几乎让我震惊。他简直就是哈里在世,不过他的头发几乎黝黑,而非几乎完全灰白。还有,甜蜜而略带困惑的笑容变成了轻浮得让人眼花缭乱的荡笑。难怪女人们都很激动。住在堤上的贝维都觉得他很棒,为什么不呢?她或许只有十二三岁,但她也是个女的,而弗兰克·邓宁是个有魅力的人。他自己也清楚这一点。德里的女人们拿着丈夫的工资支票来市中心的市场,而不去更便宜的大西洋和太平洋食品商场,肯定是有原因的,而原因之一就在这儿。邓宁先生仪表堂堂,穿着时髦而干净的白色衣服(袖口略微沾着血迹,毕竟他是个屠夫),戴着时髦的白色帽子,看上去既像厨师的帽子,又像艺术家的贝雷帽。帽子直扣到一只眉毛上方。天哪,简直就是时尚达人。

总而言之,弗兰克·邓宁先生粉红色的脸颊刮得很干净,加上理得整洁无瑕的黑色头发,他简直就是上帝赐给小女人们的礼物。

我缓步朝他走去,他从放在秤边的线轴上抽下一截细绳,扎住一包肉,用黑笔在上面挥舞着写下价格。他把肉递给一位年纪五十岁上下的女人。女人穿着便服,衣服上绽放着硕大的粉色玫瑰,长筒尼龙丝袜起皱了,脸上带着女孩的红晕。

“这是你的,莱韦斯克太太,一磅德国大红肠,切成薄片。”他私密地俯身靠向柜台,近到莱韦斯克太太(包括其他女人)能闻到科隆香水令人神魂颠倒的香气。是不是阿卡瓦·维百,弗雷德·图米使用的牌子?我想不是。我觉得弗兰克·邓宁这样让人神魂颠倒的家伙会用更贵的牌子。“你知道德国大红肠有什么问题吗?”

“不知道,”她说,有点拖着腔调,听起来变成了“不知道噢”。其他女人吃吃地笑了。

邓宁的眼睛轻轻地瞄了我一眼,没有产生任何兴趣。他的目光回到莱韦斯克太太身上时,双眼再次闪现出他独有的光芒。

“你吃完大红肠一个小时,就会渴望力量。”

我不确定女人们是否都听懂了,她们都赞赏地尖叫起来。邓宁送莱韦斯克太太欢欢喜喜地回去了。我走到听不清他说话的地方时,他把注意力转向了鲍威太太。我敢肯定,鲍威太太对此十分高兴。

<i>他是个好人。总是有说有笑的。</i>

但是,这个好人有双冷酷的眼睛。跟他迷人的女伴们眉来眼去的时候,眼睛是蓝色的;但当他把目光投向我时——尽管短暂——我敢发誓他的眼睛变成了灰色,天快下雪时水面的颜色。

<h3>3</h3>

市场下午六点关门,我带着买的几样东西离开时,还只有五点二十。威彻姆街上有家“你的午餐”餐厅,就在拐角上。我点了一个汉堡,一杯可乐和一块巧克力派。巧克力派很棒——货真价实的巧克力,货真价实的奶油。吃进嘴里跟弗兰克·阿尼塞的根汁汽水一样棒。我尽情闲荡,漫步朝运河走去,走到一处有长凳的地方。视线——尽管狭窄却还充分——还能看到中心市场。

我吃得很饱,不过还是吃了一个橘子,把一片片的橘子皮扔到水泥筑堤上,看着水把它们冲走。

到了六点,市场的巨大前窗里的灯熄灭了。

六点一刻,最后一拨女客走了出来,拎着大包小袋,爬上阿普梅尔丘,或是聚拢在刷有白色条纹的电话杆旁。一辆标着“一元迂回线路”的公共汽车到达,将她们载走了。六点四十五,市场员工开始离开。最后离开的两个是柯里先生和邓宁。他们握了手,然后分开。柯里走入市场和鞋店之间的小巷,很可能是去开车,邓宁则走向公交车站。

当时,只有另外两个人在那里,因此我不想走过去。幸好德里低区是单向交通,我也不必过去。我走到另一根白漆电话杆旁等车,这一根靠近河滨影院(正在上映的两部影片是《机关枪凯利》和《感化院女孩》;屋顶凸出的招牌上写着“打斗激烈”),一群上班族谈论着世界职业棒球锦标赛。我可以跟他们聊很多,但没有开口。

一辆城市客车开了过来,停在中心市场对面。

邓宁上了车。车沿着马路向坡下开,在电影院站停下来。我跟在工人们后面,这样我就能看见他们投多少钱进投币箱,投币箱固定在驾驶座旁的杆子上。我感觉像是科幻电影里的外星人,试图化装成地球人。有点儿愚蠢——我想乘城市客车,而不是用致命光线烧毁白宫——但改变不了那种感觉。

前面上车的家伙迅速刷了一下淡黄色的公交卡,这时黄卡人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其他人向投币箱里扔进十五美分,箱子里发出滴答叮当的声响。我也照着他们的样子做,不过我花的时间更久,因为我的硬币粘在了出汗的手心里。我感觉所有眼睛都在盯着我,但我一抬头,大家要么在读报纸,要么目光呆滞地看着窗外。车厢内弥漫着蓝灰色烟雾。

弗兰克·邓宁站在右边靠中间的位置,穿着剪裁讲究的灰色裤子,白色衬衫和深蓝色领带,衣装整洁。我从他身旁经过走到后面的座位上坐下时,他正忙着点烟,没有看我。汽车在低区迂回的单向街道上吱吱嘎嘎地开着,然后开上威彻姆的阿普梅尔丘。到了西区住宅区,乘客们陆续下车。都是男乘客,女人们大概已经回到家里,收拾买回的杂货,把晚饭端上餐桌。汽车渐渐空了,弗兰克·邓宁仍然坐在那儿,抽着烟,我在想我们会不会是最后下车的两个乘客。

我本来不必担心的。当汽车转弯朝威彻姆街和慈善大道拐角的车站驶去时(德里还有信仰大道、希望大道,我后来才知道),邓宁把烟头扔到地上,用鞋踩灭,起身离开座位。他轻易地走进过道,没有抓把手,身体随着减速的汽车轻微摇晃。有的男人直到晚年才会失去年轻时身体的优雅。邓宁看起来就是其中之一。他肯定能成为一名出色的摇摆舞者。

他拍了拍司机的肩膀,开始对他讲笑话。笑话很短,大部分都被噗噗的气刹声淹没了,但我听到了<i>三个黑人困在了电梯里</i>,发现不是他对穿着便服的女人讲的那个笑话。司机一阵大笑,然后猛拉镀铬控制杆,打开车前门。“星期一再见,弗兰克,”他说。

“要是小溪不涨水的话,”邓宁回应道。跑下两级台阶,跳过人行道边缘的杂草。我能看到衬衫底下肌肉的形状。一个女人和四个孩子在他手下逃生的机会有多大?我首先想到的是机会不大,但我错了。正确的答案应该是毫无机会。

汽车开走时,我看到邓宁爬上慈善大街街角第一幢建筑的台阶。宽阔的前廊上,摇椅里坐着八九个男人女人。好几个都跟屠夫打了招呼,屠夫则像个政客,跟他们握手。房子是一栋三层新英格兰维多利亚式建筑,门廊屋檐下悬挂着一块牌子。我刚好来得及在车上读上面的文字:

<i>埃德娜·普里斯房屋出租</i>

<i>按周或按月付租</i>

<i>带厨房</i>

<i>谢绝宠物!</i>

大标牌下面钩了一块橙色小标牌,写着“已经住满”。

继续坐了两站后,我下了车。我谢谢司机,他也哼声回应了一下。我发现,这就是缅因州德里镇礼貌谈话的模式。除非,当然,你碰巧知道一些有关黑人被困在电梯里或者有关波兰海军的笑话。

我漫步朝镇里走去,绕了两个街区以避开埃德娜·普里斯的房屋,那里面的住户晚饭后会聚在门廊上,就像雷·布拉德伯里[58]的小说中伊利诺伊斯州具有田园风格的格林镇上的人们一样。弗兰克·邓宁不像这些好人中的一个吗?他像,他像。

但是,布拉德伯里的格林镇上也暗藏恐怖。

<i>大好人再也不住在家里了,</i>住到沟里去的里奇说。他有这个人的内幕消息。大好人住在出租屋内,那里人人似乎都觉得他像猫的屁股那样可爱。

按照我的估计,普里斯的出租屋距离科苏特街379号西边不超过五个街区,也可能更近。当其他租户睡觉以后,弗兰克·邓宁有没有坐在出租屋内,像虔诚的圣徒一样脸朝东方?果真如此的话,他的脸上是不是带着“嗨,见到你很高兴”

那种笑容?我想不会。他的眼睛是蓝色的,还是变成冷酷且若有所思的灰色?他怎么向晚上坐在埃德娜·普里斯的门廊里纳凉的那些人解释自己为何抛弃家庭?他是不是有自己的故事,说他的妻子是个精神失常的女人,或者是个彻底的祸首?

我想会的。那么,人们相信他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不管你说的是1958年、1985年还是2011年。在美国这个表象通常被当做实质的国家,人们总是相信弗兰克·邓宁这样的家伙。

<h3>4</h3>

接下来的星期二,我租了一间在《德里新闻》上做了广告的公寓,广告上说“有简单家具,小区邻里和睦”。星期三,九月十七日,乔治·安伯森先生搬了进去。再见,德里宾馆!你好,哈里斯大街!我已经在1958年住了一个多星期,也许还没完全与当地人融为一体,但开始感觉自在了。

所谓的简单家具包括一张床(床垫有点儿脏,没有床单),一张沙发,一张餐桌,餐桌的一条腿得垫起来才不会摇摇欲坠,还有一张黄色塑料单人椅,它在不情愿地松开坐在上面的人的裤子时,会发出奇怪的声音。还有一个炉子和一台隆隆作响的冰箱。在厨房的储藏室里,我发现了公寓的空调装置:通用牌电扇,插头已经磨损,看起来绝对能电死人。

我感觉,这个正好位于德里机场航班降落航线下方的公寓,要价每个月六十五美元有点儿贵,但还是同意了,因为女房东乔普林太太同意忽略安伯森先生缺少证明这一情况。能用现金交三个月的房租还是很有用的。不过,她坚持要抄下我驾照上的信息。即便她发现了来自威斯康星州的房地产业者奇怪地带着缅因州的驾照,她也没有说出来。

我很庆幸阿尔给了我大量现金。现金能给陌生人带来很大慰藉。

现金在1958年更有用。只花了三百美元,我就把仅有简单家具的公寓变得一应俱全。三百块中的九十花在了一台二手美国无线电公司生产的台式电视机上。那天晚上,我看了完美的黑白版《斯蒂夫·艾伦秀》,然后关掉电视,坐在餐桌旁,聆听一架飞机呼啸着往东降落。我从后面的口袋里掏出一本从低区药店购买的蓝马笔记本(那个人店行窃不是“刺激”,不是“好玩”,不是“有趣”的药店)。我翻到第一页,噼啪地按出崭新的派克圆珠笔笔尖。就这样坐了大概十五分钟——时间足够另一架飞机向东落下,听起来非常接近,我几乎准备好飞机轮子刮过屋顶,发出砰的声响。

笔记本还是一片空白。跟我的大脑一样。每次我想开动脑子,唯一明确的想法就是过去不想被改变。

毫无用处。

最后我站起来,将风扇从储藏室里的架子上取下来,放在餐桌上。不知道行不行,结果居然可以。风扇的嗡嗡声格外让人镇定。而且,风扇的嗡嗡声遮盖了冰箱令人恼火的隆隆声。

再次坐下来时,我的脑子清醒了很多。这一次,有一些词句冒了出来。

<i>方案</i>

<i>1.</i><i>报警</i>

<i>2.</i><i>打匿名电话给屠夫(说“我在注意你,你这个不要脸的家伙,要是你做出什么不轨的事情,我会告发你”)</i>

<i>3.</i><i>想办法陷害屠夫</i>

<i>4.</i><i>以某种方式让屠夫变成残疾</i>

写到这里我停住了。冰箱的响声消失了。没有飞机降落的声音,哈里斯大街上也没有车。暂时,只有我、风扇和未完成的列表。最终,我写下了最后一条:

<i>5.</i><i>杀了屠夫</i>

然后我把纸揉皱了,打开放在炉子旁边的火柴盒,划了一根。电扇立即将它吹灭了。我不禁想到,要改变事情真难哪。我关上电扇,又划了一根火柴,凑到笔记本纸团上。纸团烧着后,我把它丢进水槽,等它熄灭,然后将纸灰冲进下水道。

之后,乔治·安伯森先生就睡下了。

但很久没有睡着。

<h3>5</h3>

晚上十二点半,最后一架飞机掠过屋顶,我仍然醒着,思量着我的可选方案。报警被排除了。

对奥斯瓦尔德可能有用。奥斯瓦尔德曾在达拉斯和新奥尔良公开宣称他热爱菲德尔·卡斯特罗。

但是邓宁就不同了。他是社区里备受喜爱和尊敬的家伙。而我算什么?一向对外来人不感冒的小镇上的外来人。那天下午,从药店出来之后,我又在沉睡的银元酒吧外面看见没有穿背带裤的家伙和他的同伴。我当时穿着工人装,他们仍然用“你他妈是谁”的表情看着我。

即便我在德里呆了八年而不是八天,我该对警察怎么说呢?说我料想弗兰克·邓宁在万圣节晚上会杀害他的家人?那肯定太过分了。

我比较喜欢打匿名电话给屠夫,但这个选择怪吓人的。一旦我打电话给弗兰克·邓宁——不管他在上班的地方还是在埃德娜的出租屋,他肯定会被叫到起居室的公用电话边——我就能改变事件。打个电话可能会阻止他杀害自己的家人,但转念一想,我又觉得这也可能起相反的作用,让乔治·克鲁尼[59]般和蔼可亲的笑容背后的那颗不安的心翻覆。不仅不能阻止凶杀,还可能会让凶杀来得更快。原本,我知道何时何地。要是我警告他的话,一切赌注就都没了。

想办法陷害他?在侦探小说里可能行得通,可我不是中情局特工;我他妈的只是个英语老师。

单子上下一条是“让屠夫变成残疾”。不错,但怎么实现呢?等他手里拿着锤子,脑子里带着杀人的念头,从慈善大道向科苏特街走时,用森利纳撞他?除非我走狗屎运,否则我会被逮住送进监狱。还有一点。残疾人通常还会恢复。他要是恢复了可能还会杀人。因为过去不想被改变。

过去就是这样执拗。

唯一稳妥的办法就是跟着他,等他一个人的时候,干掉他。让一切来得简单点儿,笨蛋。

但这样做也有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我能否承受。我想我脾气暴躁的时候可以——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保护别人——但脾气平和的时候呢?即使我知道要是不阻止他,我这个潜在的受害者要杀害他的妻小。

还有……如果我杀了他,却在回到未来之前被抓住了呢?我可是杰克·埃平而不是乔治·安伯森。我会被审讯、问罪,送进肖申克州立监狱。

一直在那呆到肯尼迪在达拉斯遇刺。

这也还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我站起身,穿过厨房,朝电话亭般的浴室走去,进到厕所里,在马桶上坐下来,掌根撑着前额。我一直假定阿尔的作文是真实的。阿尔也这么认为。很可能是真实的,因为哈里偏离常人两到三度,这样的人不太可能把杀害一家人这样的幻想当成事实。不过……

<i>百分之九十五的概率不等于百分之百</i>,阿尔说过,他谈论的是奥斯瓦尔德。一旦排除有关阴谋的胡乱猜测,凶手只能是一个人,但阿尔还是一直心存怀疑。

在2011年,要从电脑世界里查查哈里的故事易如反掌。问题是我没有查。即使故事完全真实,仍然可能有些细节他弄错了或者根本没有提到。

这些细节可能导致我功亏一篑。跟格拉海德[60]骑士英勇赴救不一样,要是我跟他们一起被杀了怎么办?这倒挺有趣,未来被改变,但我就看不到了。

一个新的想法突然钻进我的脑海里,一个疯狂而吸引人的想法。我可以在万圣节晚上在科苏特街379号对面埋伏下来……静观其变。确定事情是真的,对!同时留意所有的细节,唯一幸存的目击者——精神上受到创伤的孩子——可能忽略的细节。然后我可以开车回里斯本福尔斯镇,走进兔子洞,然后立即返回9月9日上午11点58分。再买森利纳,回到德里,这一次信息充分。

没错,我已经花了阿尔不少现金,但剩下来的钱足够用了。

想法起跑时无懈可击,但还没到第一个拐弯就绊倒了。我此行的根本目的就是弄清拯救门卫的爸爸对未来会产生什么影响,要是我让弗兰克·邓宁径自杀了家人,我就不可能知道了。我必须把所做的一切再重来一遍,因为当——<i>如果</i>——我从兔子洞回去时阻止奥斯瓦尔德时,这也会是被重置的所有事情中的一件。一次已经很糟糕了。两次更糟糕。三次简直无法想象。

还有一点。哈里·邓宁的家人已经死了一次。

我是不是要再次诅咒他们,让他们再死一次?即使每一次都是一次重置,他们根本不会知道?谁能保证在某种更深的层面他们真的不知道?

痛苦。流血。胡萝卜色头发的小女孩躺在地上,被压在摇椅底下。哈里试图用菊花牌气枪吓退这个疯子:“走开,爸爸!不然我要开枪了!”

我慢吞吞地穿过厨房,停下来看着黄色塑料椅子。“椅子,我恨你!”我说,然后我又去睡觉了。

这一次我马上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九点钟的太阳透过还没装窗帘的卧室窗户照进来。鸟儿妄自尊大地鸣叫着,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让一切简单点儿,笨蛋。

<h3>6</h3>

中午时分,我系上领带,戴上潇洒的草帽,去梅琴体育用品商店,秋季枪展还在继续。我告诉店员想买把手枪,因为我干的是房地产生意,不时得带大量现金。他向我展示了几款,包括一支柯尔特38式警用左轮手枪。标价9.99美元。出奇的便宜。不过我记得在阿尔的笔记上,奥斯瓦尔德从意大利邮购的、改变了历史的步枪也只不到20美元。

“防身首选,”店员说着,掰开枪管,旋动转轮:“咔嗒咔嗒咔嗒”。“保证十五码之内必死无疑,任何试图抢劫你现金的蠢货肯定走得比十五码远。”

“买了。”

我又忘了自己此时身处的美国气氛还不紧张,还没有遭到威胁,所以准备了并不充分的文书以应对检查。但不需要什么文书,没有什么等候审核期。我甚至不需要告诉他我现在的住址。

奥斯瓦尔德把枪裹在毯子里,藏在房子的车库。房子是他的妻子和一个叫鲁思·佩因的女人一起在住。但当我把枪装在公文包里走出梅琴体育用品商店时,我想我体会到了奥斯瓦尔德一定会有的感觉:像个揣着巨大秘密的男人。一个拥有巨大破坏力量的男人。

一个本该在工厂上班的家伙站在沉睡的银元酒吧门口,一边抽烟,一边看报纸。至少,看样子像在看报纸。我不敢发誓说他在看着我,但我也不敢发誓说他没有看着我。

这个家伙就是没穿背带裤的那个。

<h3>7</h3>

那天晚上,我再次选了个靠近河滨影院的地方,屋顶凸出的招牌上写着“明天上演《火车大劫案》(米彻姆[61]主演)和《海盗》(道格拉斯[62]主演)!”德里影迷即将看到更精彩的打斗。

邓宁再次穿过马路,走到公交车站,上了车。

这一次我没有跟着。没有必要再跟着,我知道他要去哪儿。我走回我的新公寓,时不时环顾四周,找寻没有穿背带裤的那个家伙。没有看到他的影子。我告诉自己,在体育用品店对面看到他只是个巧合。一个不算很大的巧合。毕竟,沉睡的银元酒吧是他常去的地方。因为德里的工厂每周上六天班,工人们轮流休假。星期四可能轮到这个家伙休息。下周,他可能星期五出现在沉睡的银元。

或者是星期二。

第二天傍晚我又来到河滨影院,假装正在读《火车大劫案》的海报(“罗伯特·米彻姆在地球上最热的公路上狂吼!”),主要是因为我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距离万圣节还有六个星期,我似乎已经进入了消磨时间的阶段。但这一次弗兰克·邓宁没有穿过马路走到公交车站,而是走到了中心街、堪萨斯街和威彻姆街三岔路口,他站在那儿,犹豫不决。他穿着黑色裤子,白色衬衫,蓝色领带,浅灰色窗格图案运动外套。他的帽子在头上向后竖起。一时间我以为他要去看电影,察看地球上最热的公路,那样的话,我就会去运河街闲逛。但他向左转,上了威彻姆街。我能听到他吹口哨,吹得很棒。

没有必要跟着他。9月19日,他不会拿锤子杀人犯罪。但我很好奇,我也没有什么更好的事干。

他走进一家名叫点灯人的酒吧兼烧烤店。不像德里宾馆旁边的一家那样高档,但也不像运河街边的那些酒吧一样低劣。每座小城市里都有一两家顾客定位不那么明确的酒吧,蓝领和白领和平相处。这家酒吧就属于这种。通常,菜单上会有一些地方美食,让外来人摸不着头脑。点灯人酒吧里的特色美食是一种叫做油炸小龙虾的菜肴。

我穿过宽敞的前窗,闲荡着进去,看见邓宁一路打招呼进了屋。他跟人握手;拍拍人的脸;取下一个人的帽子抛给一个站在保龄球自动服务机旁边的家伙。那个家伙敏捷而高兴地接过帽子。

大好人。总是有说有笑的。那种你笑,整个世界也对你笑的类型。

我看到他坐在保龄球机旁的一张桌子边,差点走了上去。但我口渴了。一杯啤酒下肚肯定会让我感觉很好。点灯人酒吧里座无虚席,邓宁坐在一张全是男客的大桌子边。他看不到我,但我可以从镜子里看到他。不是说我想要看到什么惊人的事情。

此外,我要想继续在这儿呆上六个星期,是时候融入这里了。因此,我转身融入了高兴的欢呼,微醉的笑声,以及迪安·马丁[63]的歌声《那就是爱情》。女服务员端着成杯的啤酒和大盘堆起来的所谓的油炸小龙虾来回穿梭。当然,酒吧里腾起阵阵烟雾。

1958年,到处都是烟雾。

<h3>8</h3>

“看到你在观察后面那桌,”一个声音在我肘边说道。我到点灯人酒吧的时间已经该点第二杯啤酒和一小份小龙虾了。我猜,要是不尝尝的话,我会一直耿耿于怀。

我环顾周围,看到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整洁的黑色头发,圆脸,炯炯有神的黑色眼睛看起来像只高兴的花鼠。他朝我咧嘴,伸出一只孩子般的手。他的前臂上文着一条袒胸的美人鱼,拍打着柔软的尾巴,眨着一只眼睛。“查尔斯·弗拉蒂。但你可以叫我查兹。人们都这么叫。”

我跟他握了手。“乔治·安伯森。但你可以叫我乔治。人们都这么叫。”

他笑了,我也笑了。自己讲笑话自己笑是讨厌的行为(特别是很小的笑话),但有些人很有魅力,他们从来都会引起别人发笑。查兹·弗拉蒂就是这种人。女服务员给他端来一杯啤酒,他举起杯。“为你干杯,乔治!”

“干杯,”我说,用酒杯的边缘跟他的杯子碰了一下。

“认识他们吗?”他问,一边看着后面镜子里靠后的一大桌人。

“不认识。”我擦掉下嘴唇上的泡沫。“不过他们看起来比这里其他的人更开心,仅此而已。”

查兹笑了。“那是托尼·特拉克的桌子。桌子上可能刻有他的名字。托尼和他的弟弟菲尔拥有一家货运公司。他们在镇上还拥有很多土地——还有周围的镇子——比卡特牌肝病药丸还多。菲尔不怎么来这儿,他多数时间在路上,但是托尼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基本上都在。有很多朋友。

他们总是玩得很开心,但没有人像弗兰克·邓宁这样会来事儿。他是讲笑话的家伙。每个人都喜欢老托恩,但他们欣赏弗兰克。”

“听起来,这些人你都认识。”

“认识很多年了。德里大多数人我都认识。

但我不认识你。”

“因为我刚到这儿。我做房地产。”

“我猜,商业地产?”

“没错。”女服务员放下我的小龙虾,然后挤开了。

盘子上的菜肴看上去像路上被撞死的动物,但闻起来很棒,吃起来更棒。可能每一口都有亿万克胆固醇,但在1958年,没有人担心胆固醇,这让人很放松。“一起吃吧,”我说。

“不用了,你自己吃吧。你是波士顿的?纽约的?”

我耸耸肩,他笑了。

“很谨慎啊?不怪你,朋友。祸从口出。但我很清楚你是干什么的。”

我在嘴边停下了叉着小龙虾的叉子。点灯人酒吧里很暖和,但我突然感到一阵寒意。“是吗?”

他靠近我。我能闻到他整洁的头发上散发维坦丽思牌护发素的气味,以及呼吸中的森森牌口气清新剂的香气。“我要是说‘购物中心选址’,算猜对了吗?”

我舒了一口气。来德里找块地方建一家购物中心,这想法我从没有过,但是个不错的主意。

我朝查兹·弗拉蒂使了个眼色,“不能说。”

“对,对,你当然不能说。生意就是生意,我总是说。我们换个话题吧。不过你要是什么时候考虑让当地的乡巴佬参与一件好事的话,我很愿意听听。为了显示我的诚心,我想给你一个小提示。你要是还没有去基奇纳钢铁厂的话,我建议你去看看。完美的地段。购物中心?你知道购物中心吗,朋友?”

“未来的潮流,”我说。

他用一只手指做成枪的姿势指着我,眨了眨眼睛。我又笑了,忍俊不禁。我只是在某种程度上感到放松,发现德里不是所有成人都忘记了如何对陌生人保持友好。“一杆进洞。”

“基奇纳钢铁厂的地是谁的,查兹?特拉克兄弟俩吗?”

“我说他们拥有这儿的大部分土地,但不是全部。”他低头看着美人鱼。“美人儿,我该不该告诉乔治,那个距离市中心只有两英里的一流商业区地块属于谁呢?”

美人鱼摇摆着带鳞的尾巴,微微晃动着茶杯般的乳房。查兹·弗拉蒂并没有握紧拳头制造这一效果;他前臂上的肌肉能自己动。这招很诡异。

我在想他会不会从帽子里变出兔子来。

“好吧,亲爱的。”他又抬头看我。“实际上,就是我自己。我买下最好的地,剩下的留给特拉克兄弟。我能给你我的名片吗,乔治?”

“当然。”

他递过名片。上面写着“查尔斯·‘查兹’·弗拉蒂买卖贸易”。我把名片塞进衬衫口袋。

“既然你认识所有这些人,他们也认识你,那你在酒吧里怎么不坐在那边,而是跟新面孔坐在一起?”我问道。

他看上去很惊讶,然后又乐了。“你是在后备箱里出生,然后被丢下火车的吗,朋友?”

“只是初来乍到,还没弄清情况。别见怪。”

“不会。他们跟我做生意是因为我拥有这个镇上一半的汽车旅馆,市中心的电影院和路边餐馆,一家银行,缅因东部和中部所有的当铺。但他们不跟我在一起吃喝或者邀请我去他们家或者他们的俱乐部是因为我是以色列分支的成员。”

“我没听懂。”

“我是犹太人,朋友。”

他看到我的表情,咧嘴笑了。“你不知道。

我都不吃你的龙虾,你还不知道。我真是要发疯了。”

“我只是想知道这有什么要紧。”我说。

他笑了,好像这是他今年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那你简直是在卷心菜叶子底下出生的,而不是在后备箱里。”

镜子里,弗兰克·邓宁正聊得起劲。托尼·特拉克和他的朋友们一边听一边咧着嘴笑。当他们爆发出一阵大笑时,我在想他讲的是不是三个黑人被困在电梯里或者更有意思更讽刺的笑话——或许是三个犹太人在高尔夫球场上。

查兹留意到我在看。“弗兰克确实深知怎么让聚会继续下去。你知道他在哪儿上班吗?不,你是新来的,我忘了。中心市场。他是首席屠夫。

也是半个业主,虽然他不怎么张扬。你知道吗?

那个地方能站得住脚并赚钱,一半得归功于他。

吸引女人就像花蜜吸引蜜蜂一样。”

“他吗,现在?”

“对,连男人也喜欢他。不总是这样。人们不总是喜欢好与女人打交道的男人。”

这让我想起我前妻对约翰尼·德普的痴迷。

“但是他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他会跟他们一起喝酒直到关门,然后去货站玩扑克到天亮。

这些日子,他只喝一杯啤酒——或者两杯——然后出门。你看着吧。”

这是一种行为模式,我最先是从克里斯蒂时有时无地努力控制饮酒、而不是彻底戒掉而获知的。在一段时间内这么做有效,但迟早她总会走向极端。

“酗酒的问题吗?”我问道。

“不知道,但他的脾气肯定有问题。”他低头看前臂上的刺青。“美人儿,你有没有注意很多有趣的家伙却冷酷无情?”

美人鱼扭动着尾巴。查兹严肃地看着我。“看到了吗?女人总是知道。”他偷偷地看了一眼小龙虾,眼睛滑稽地左右晃动。他是个很有趣的家伙。我从没想过他跟自己声称的有何不同。不过,正如查兹所暗示的,我有点儿过于天真了。当然是指在德里而言。“不能对爱打呼噜的拉比说。”

“你的秘密在我这里很安全。”

顺便说一句,特拉克桌上的人又将身子凑到弗兰克边上,他讲了另一个笑话。他是那种交谈用很多手势的人。一双大手。不难想象其中一只握着工匠牌锤子手柄的情形。

“他在高中时犯下了很可恶的事,”查兹说。

“我很了解他,因为我跟他是老县城联合学校的同学。但我通常避着他。左一个留校察看,右一个留校察看,总是因为打架。他应该上缅因大学,但他把一个女生肚子搞大了,最后结了婚。一两年后,女人带着孩子滚了。可能是个英明的决定,根据他那时的情况来说。弗兰克这种人,跟德国人或日本人打仗可能很适合——有那么疯狂,你知道的。但他有四项不及格。我从没听说为什么。

扁平足?心脏杂音?血压偏高?不得而知。但你可能不想听这些陈词滥调。”

“我想听,”我说。“很有意思。”是很有意思。

我来点灯人酒吧润润喉,没想到误入了一座金矿。

“再来一份小龙虾。”

“你这是让我为难,”他说着,突然拿起一只放进嘴里。他一边嚼一边朝镜子竖起一根大拇指。“我为什么不呢?看看后面那些家伙——有一半是天主教徒,不还是在嚼着碎肉夹饼、三明治和香肠?星期五,谁还记得宗教,朋友?”

“你真了解我,”我说。“我是个堕落的循道宗信徒。我猜邓宁先生从没接受过大学教育,嗬?”

“没有,在他的第一任妻子去‘午夜飞行’[64]时,他正在拿切肉的学位。他的肉切得很好。遇到了麻烦——没错,据我听说,与酗酒有关,人们谣传得很厉害,你知道的。一位当铺老板深知内情——沃兰德尔先生,那时市场还属于他。他坐下来直率地跟弗兰克谈了。”查兹摇摇头,又拿起一只龙虾。“要是本尼·沃兰德尔知道到朝鲜战争结束时,弗兰克·邓宁成了那地方的半个业主的话,他很可能会大脑出血。我们无法预见未来,这点很好,不是吗?”

“如果能预见未来事情会变得复杂,的确。”

查兹正讲得起劲,因此,当我告诉服务员再来几杯啤酒时,他没有推辞。

“本尼·沃兰德尔说,弗兰克是他见过最棒的学徒屠夫。但要是他再跟警察惹上麻烦——换句话说,打架——他就不得不让他滚蛋。聪明人一点就破,人们说,弗兰克有所好转。跟第一任妻子离了婚,在妻子失踪了一两年之后,理由是抛弃丈夫,不久之后弗兰克又结婚了。那时,战争进行得如火如荼,女人他本可以信手拈来——他有那个魅力,你知道的,毕竟,多数的竞争对手都在海外——但他相中了多丽丝·麦金尼。一个可爱的小姑娘。”

“现在仍然可爱,我敢肯定。”

“说得对,朋友。美丽如画。他们生了三四个孩子。幸福的家庭。”查兹又凑过来。“但是弗兰克还是时不时地发脾气,今年春天他肯定对她发脾气了,因为她去教堂时脸上有瘀伤,一个星期之后,他就出门了。他现在住在出租房里,离家近得不能再近。希望妻子回心转意,我猜。

迟早多丽丝会让他回去的。他有那种魅力——哎哟,那边有个美人儿,我该怎么跟你说呢?他是个不可救药的家伙。”

邓宁正要站起身。其他人大声叫他坐回去,但他摇摇头,指指手表。喝完最后一口啤酒,然后弯腰亲了一个男人的秃顶。这下惹来哄堂大笑。

邓宁趁着笑声朝门口走去。

他经过时,照查兹背上拍了一下说,“把鼻子洗干净,查兹。你鼻子太长,可不能弄脏了。”

然后他就离开了。查兹看着我,如花鼠般高兴地咧嘴一笑,但他的眼睛没有笑。“他不算个引人发笑的怪人吗?”

“当然算,”我说。

<h3>9</h3>

我是那种不写下来就没法真正理清自己想法的人。所以那个周末剩下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在记录在德里的见闻、作为和打算。最后延伸到我是怎么来到德里的,到了星期天,我意识到我开始了一项浩大的工程,口袋笔记本和圆珠笔是难以胜任了。星期一,我出去买了台便携式打字机。我本来想去当地的商务用品商店,但随后我看到了餐桌上查兹·弗拉蒂的名片,便去了他的当铺。当铺位于东区大道,跟百货商店一样阔气。

门上挂着三颗金球,经典造型,但还有别的东西:一尊石膏美人鱼,拍打着柔软的尾巴,眨着一只眼睛。这尊摆在外面,穿着抹胸。弗拉蒂本人不在,但我花十二美元买了台极好的史密斯·科罗娜牌打字机。我让店员告诉弗拉蒂先生搞房地产的乔治来过。

“很乐意为您转达,先生。您能留张名片吗?”

狗屎。我本该打些名片的……那意味着终究还是得去趟德里商务用品店。“忘在另一件衣服里了,”我说。“但我想他记得我。我们一起在点灯人酒吧喝过酒。”

那天下午,我开始扩充我的笔记。

<h4>10</h4>

我习惯了飞机在头顶上掠过后降落。我订了报纸和牛奶:厚玻璃瓶,直接送到门口。就像第一次来1958年旅游时弗兰克·阿尼塞的根汁汽水一样,牛奶的味道令人难以置信:完美醇厚。乳脂更棒。我不知道人工乳脂分离器发明了没有,也无意追究。我无意追究这些玩意儿。

日子悄然流逝。我读阿尔·坦普尔顿有关奥斯瓦尔德的笔记,直到能大段默念。我去了图书馆,看了1957年和1958年困扰德里的凶杀和失踪案。

我寻找有关弗兰克·邓宁和他的坏脾气的报道,但什么也没找到。他曾经被捕过,但详情并没有进入报纸的警方独家报道栏。多数的日子里,专栏都很详细,星期一则扩展成一整个版面,内容包括一周的恶作剧摘要(多数发生在酒吧关门之后)。我找到的有关门卫爸爸的唯一报道是1955年的慈善活动。中心市场将那年秋季利润的百分之十捐给了红十字会,提供援助。飓风康妮和戴安袭击美国东海岸,造成两百人死亡并在新英格兰造成巨大洪灾。有一张哈里爸爸的照片,他将一张放大的支票递给红十字会地方负责人。邓宁闪着电影明星般的笑容。

我没有再去中心市场购物,但在两个周末——九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和十月的第一个周末——我跟踪了德里最受欢迎的屠夫,在他星期六结束了鲜肉柜台的半天工作之后。我为这项杂务从机场租了一辆赫兹公司最不显眼的雪佛兰车。我感觉开着森利纳有点儿太惹人注意了。

第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邓宁开着庞蒂亚克去了布鲁尔跳蚤市场,他的车停在市中心按月付租的车库,上班时他很少开车。第二个星期天,他开车去了科苏特街的家,然后载着孩子们去看阿拉丁的迪斯尼双片连映。即使从远处也能看到,特洛伊,年纪最大的那个孩子,看起来很烦,进出影院时心不在焉。

邓宁接送孩子都没有进屋。他到家门口的时候,是按喇叭叫孩子们。回来后,他让他们在路边下车,看着四个孩子都进了屋才离开。他甚至没有立即把车开走,而是懒散地坐在庞蒂亚克博纳维尔牌汽车的方向盘后面,抽根烟。或许是希望可爱的多丽丝能走出来跟他说说话。他确定多丽丝不会出来时,便在邻居的车行道上掉头,然后加速开走了。轮胎发出刺耳的声音,冒出小股蓝烟。

我躲进租来的车的座位里,但我完全没必要这么做。他经过时,根本没有朝我这个方向看。

当他走上威彻姆街有一段距离之后,我跟上他。

他把车停进车库,走进点灯人酒吧喝了杯啤酒,酒吧里几乎已经没人了,然后他低着头,迈着沉重的步子回到慈善大街上埃德娜·普里斯的出租屋。

接下来的星期六,10月4日,他带着孩子去了三十英里外的奥罗诺缅因大学足球赛。我把车停在斯蒂尔沃特大街,等待比赛结束。回家的路上,他们在九十五人餐馆吃晚餐。我把车停在停车场的远端,等着他们出来。我想,不管电影怎么美化,私家侦探的生活肯定无聊至极。

邓宁把孩子送回家后,黑夜已经悄然降临科苏特街。显然,跟灰姑娘历险记相比,特洛伊更喜欢足球赛。他从爸爸的庞蒂亚克上下来,脸上带着笑容,挥舞着一面黑熊队三角旗。图加和哈里也有三角旗,看起来也很兴奋。埃伦不怎么兴奋。

她睡着了。邓宁双手抱着她把她送到门口。这一次,邓宁太太露了一下面,但只是把小女孩接过去。

邓宁对多丽丝说了些什么。多丽丝的回答没有让他高兴。距离太远了,看不清邓宁的表情,但他说话时摆动着一根手指。多丽丝听他说,摇摇头,转过身,进了屋。他站了一会儿,然后脱下帽子,在腿上拍了拍。

一切都很有意思——很能说明他们的关系——但于事无补。不是我期望看到的画面。

第二天我得到了我需要的。我已经决定那个星期天只做两次侦察。我认为即使是开着租来的茶褐色、几乎跟环境融为一体的汽车,跟的次数多了也有被发现的危险。第一次我什么都没看见,以为他白天可能会呆在家里,为什么不呢?天气已经变得阴沉。他可能跟其他租户一起在电视上看体育节目,他们在门廊里吸烟吸得烟雾缭绕。

但是我错了。正当我转弯上威彻姆大街开始第二次尝试时,我看见他朝市中心走去。他今天穿着蓝色牛仔裤,一件风衣,戴一顶宽边防水帽。

我开车超过他,停在中央大街上,离他停车的车库一个街区远处。二十分钟后,我跟着他出城向西。

车不多,我轻松地跟在后面。

他的目的地原来是朗维尤墓地,德里路边餐馆过去两英里的地方。他停在了墓地对面的一家花店,我开车经过时,看见他从一位老妇那儿买了两篮秋花,交易过程中老妇人手里撑着一把大黑伞,遮着两个人。我从后视镜里观察着,他把花篮放在了乘客座上,回到车里,然后开上了墓地通道。

我掉头开到朗维尤。这是在冒险,但我必须碰碰运气,因为看起来这件事里面有名堂。停车场基本空着,只有两辆皮卡,车上装着墓地管理设备,用油布盖着,还装着一台老运输装载机,看样子像作战剩余物资。没有看到邓宁的庞蒂亚克。我开车穿过停车场,朝通向墓地的砂石路开去。

墓地很大,绵延超过十二英亩,丘陵起伏。

墓地内,很多岔路从主路分出。低雾从斜坡和山谷里腾起,毛毛细雨逐渐集结,雨势加大。

总而言之,这不是追悼亲爱的逝者的好日子。邓宁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他的庞蒂亚克停在一条岔路的半路上,一眼就能看到。他把花篮摆在紧紧相依的两个墓前。我猜是他的爸爸妈妈。但我不太关心。我掉转车头,让他一个人呆着。

等我回到哈里斯大街的公寓时,那年秋天的第一场暴雨冲刷着城市。市中心的运河即将咆哮,那奇怪的撞击穿过低区的混凝土,变得异常明显。

印度的夏天貌似要结束了。这个我也不太关心。

我打开笔记本,差不多翻到最后才找到一页空白纸,我在上面写道,“10月5日,下午3点45分,邓宁去了朗维尤墓地,把花摆在爸妈(?)墓前。

下雨了。”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

字: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