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1章。
书名:论美国的民主 作者:托克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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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1章。
[93]在实践中,并非总是由州长执行立法机构通过的议案;通常情况下,在立法机关投票表决一项议案的同时,它便任命特别代理监督其执行。
[94]在几个州中,治安法官并非由州长任命的。
[95]手稿是这样描述的:“……他才能够尽可能不被他来自的机构所束缚。”爱德华·德·托克维尔:“这个句子完全令人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你所说的‘他来自的机构’是什么意思?他来自什么机构?以及在他担任州长的仅仅两年之中,他如何才能尽可能不被他来自的机构所束缚?我再说一遍,我完全不明白这个段落所阐述的内容。”(YTC,CIIIb,第二册,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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