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甲午战争 > 第十九章】 尸骨还乡

第十九章】 尸骨还乡

书名:甲午战争 作者:陈舜臣

字:

第十九章】 尸骨还乡

<h2>1</h2>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给日本外交部的电报中有“会审衙门”一语,“衙门”就是官府之意,问题在于“会审”二字,需要略加解释。

《江宁条约》(《南京条约》)中的领事裁判权,是众所周知的。关于租界地或租界中的裁判,如当事者为外国人,中国则无权过问。裁判本应依据国法,放弃裁判权,实际上就是放弃了主权的重要部分。

但是,外国侨民雇用中国佣人,而且数目不断增加,于是问题便复杂起来。太平天国战争时,租界里不时流入大量难民,因此,关于裁判问题,不得不重新考虑。

侵犯中国主权的领事裁判,是以“生活习惯、感情不同”为理由签订的。可是,在租界里,中国人和中国人之间发生诉讼时,这理由就不适用了。

再有,侨居的外国人中,法律人员很少,也管不了那么多。英国驻上海总领事向清政府提出:租界内中国人之间的诉讼及以外国人为原告、以中国人为被告的诉讼事件,应另设法庭审判。

况且清政府还有笞刑、首枷、手枷等刑罚,比起外国来,有严惩主义的色彩。所以,以外国人为原告、以中国人为被告的审判,适用中国法,对于外国人是便宜事。

这个法庭不处理以中国人为原告、以外国人为被告的案件。

1864年5月1日设立了法庭,当时还算是试例,五年后的1869年制定《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洋泾浜,是上海人对租界的称呼。章程共有十条,由美、英、德三国签署。

中国人之间诉讼时,由中国政府官员单独审判,租界领事官员不参加,但案件与外国人有牵连时,中国政府官员必须与领事馆官员会审。会审就是会同审问。

当时,法国不愿被这十条所约束,拒绝在章程上签字,而在自己的租界内设立了一个与之相类似的法庭。所以,上海有两个会审衙门。

会审衙门在形式上是中国设立的,中国方面的委员叫“承审员”,由上海道台任命,经费也由道台负担。

清朝的行政单位,按其大小依次为:省、道、府、州、县。上海属江苏省,是仅次于省的行政单位。省的长官为巡抚,亦称抚台。道的长官为道员,通常称为道台。如前所述,袁世凯派驻朝鲜时,即以道员升用。此外,府、州、县的长官分别是知府、知州和知县。

洪钟宇在公共租界杀死了金玉均,从法律上应如何处理,却是个问题。

上述章程的第四条规定:“发生杀人案件时,由上海县验尸。”

上海县属于上海道管辖。上海道范围很广,直接管辖上海街区的是上海县。

根据这一条文,金玉均的验尸应由上海县办理,但第七条又规定:“有领事的外国人犯罪,依据条约应由领事予以处罚;没有领事的外国人犯罪,应由委员会审问处罚之。”

朝鲜在上海没有领事,是否应由外国人和中国人组成的委员会来审判呢?清政府的原则是,朝鲜不是外国,不论犯人洪钟宇,还是被害人金玉均,都不是外国人,这样解释,就应该由中国方面单独审判。对此,会审衙门的外国委员也没有提出异议,因为他们觉得这一案件背景很麻烦,不愿参与。

有过多少次沉痛教训的清政府,对租界内的问题极其敏感。关于法律的解释,是经过充分研究,并且向会审衙门的外国委员摸准了底之后,才敢开口的。

对于会审衙门的章程和法律的解释提出抗议的,是东京的大井宪太郎等人。他们向日本外交部提出:“金玉均既然在日本法权保护之下,那么,他的遗体送还日本才是国际上的礼节。”

国际法方面并不存在这样的礼节,如果有,那只能是日本的国民感情。这种国民感情,虽然不能说是有意制造出来的,但至少也不是原样,而是根据政治上、外交上的意图放大的。

2

金玉均的保镖和田延次郎是小笠原人。

革命家一般都是些很乐观的人,不过,小笠原这种地方什么都没有,多么爽朗的乐天派也要寂寞苦恼,必须自己寻找乐趣。金玉均在小笠原时,时常买些粗劣的点心,分给孩子们,每天同他们一起玩耍,聊以自慰。和田延次郎当时是一个小学生。

金玉均非常喜欢吃西瓜,和田家有一块出名的味道最好的西瓜地。作为答谢,和田给金玉均抱来西瓜。两地相隔有两公里,金玉均着实感激。

“今后你不要叫我叔叔了,叫爸爸吧!”金玉均说道。

“叫爸爸可不行,你又不是我的爸爸!”和田噘起小嘴道。

“在朝鲜,和爸爸年龄相仿的大人,都要叫‘阿伯吉’。”

“‘阿伯吉’?是什么意思?”

“朝鲜语就是‘爸爸’的意思。”

“那我能叫。‘阿伯吉’,对吧?”

从那时起,和田延次郎就管金玉均叫“阿伯吉”。学校离和田家很远,在金玉均的住处附近。

“你就住在我这里上学吧!”

经金玉均劝说,和田住到这位“阿伯吉”家里。

他们两人之间情深义重。在上海的东和洋行里,和田搂着金玉均的尸体,大叫“阿伯吉,阿伯吉”,放声恸哭。他毕竟还年轻,虽敬慕金玉均,但此时应如何处置,却一无所知。

次日,上海道派来官员。当时,上海道台是聂缉椝,他一边向李鸿章发电请示,一边往现场派出官员。在未接到李鸿章的指示之前,他不能多管一点儿闲事。派来的官员进退两难,上级命令他不要乱管闲事,但他不是泥偶,不可能死板板地待着。

“由谁领尸呢?”官员问道。

“我。”和田延次郎答道。

“你在这张表格上签名盖章吧。”

官员拿出了表格。

东和洋行的老板给当翻译。官员指了指签名盖章的地方,和田就用毛笔签了名,表格上写的是什么,因为全是汉文,不十分明白。店主什么也没说,所以和田认为这不是什么奇怪的文书。

金玉均的死,使他受了很大的打击,脑袋里空荡荡的。以后回忆,也只能是支离破碎的情景。

“可以盛殓起来吗?”和田好不容易才想起来一件事,向官员问道。

“啊啊,可以!”官员轻易地答应了,不必翻译,和田也明白了他的意思。因为说“可以”的同时,他还深深地点了点头。

和田很高兴找到个活动身体的事情。否则,总那么待下去,悲伤会把他拽进深渊里。他马上去找东和洋行的老板,问他:“到哪里去买棺材?”

“我们替你张罗吧!不过,价钱高低不一,你希望买个什么样的?”

“不,我也一同去,到那里亲自挑选。”

和田想,等别人给买回来,不如自己去,心里会舒服些。

他被领进一个涂着红色油漆、摆了很多棺材的铺子里。价钱最低的是三元钱,高的似乎没有止境。高价的棺材上面涂了几层油漆。甚至有的每年涂五次油漆,起码要十年才完工,价钱自然就非常贵。和田一边听着老板解释中国棺材,一边选了一口十元的。反正要埋到土里去,花上几百元也太可惜了,但作为给金玉均的棺材,太便宜了也过意不去。

东和洋行老板格外细心,回来时又到一家店铺订购了石灰,让人给送到旅馆来。把石灰塞进棺材里,防腐、防潮,这是当地的传统做法。

和田拼命地塞石灰,他害怕这活儿会干完。但是,毕竟很快就干完了,幸亏老板又为他想到下一步该做的事情。

“你应该到轮船公司去一趟。往日本运棺材……这不是一般的货物,要啰唆的,应当去交涉一下。”

“好,我这就去轮船公司。”

轮船公司离旅馆不太远,就是为了让旅馆账房同它联系。和田才离开房间一会儿,结果金玉均就被刺杀了。所以,轮船公司在他心中是个惹事倒霉的地方。

“最好能装到‘西京号’船上。”老板说道。

金玉均一行是乘“西京号”来上海的,现在再用该船运回遗体,和田也会有所依靠,因为他同“西京号”的人都混熟了。

“那我就去求松本先生。”

松本是“西京号”的事务长,同金玉均意气相投,曾约定为他们逛上海带路。他对事情的始末知道得最为详细。

松本同公司职员商量,得到允许,让把棺材运到指定的码头仓库里。

葛生东介所著《金玉均》一书中附有和田延次郎的谈话:

明早就要开船,晚上我们正准备要装运的东西,日本领事馆来了一个人,说金先生的尸体暂时不要运回日本。为什么?我反问他。他只说这是领事让他转达的,不知为何。于是,我去面见大越领事,问他是为什么?但依然不得要领。他只说不要运走,我说那办不到,断然拒绝了……

和田在现场,亲自办理遗体托运,这些话是完全可信的。

阻止和田往日本运回金氏遗体的,不是别人,正是上海的日本领事馆。

对轮船公司,日本领事馆也施加压力,不许它装运金玉均遗体。当时,轮船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经理是英国人格拉汉。

棺材已经运进码头仓库里。公共租界的警察来了,命令说:“把金玉均的遗体和一切货物交出来!”

“不能交给你们,马上就要开船,此刻能交给你们吗?”

年轻的和田靠翻译传话,拼命抵抗。作为警卫人员,同金玉均一同到此,却没能防备暗杀,和田感到自己责任太大了。如果连金玉均的遗体也弄不回日本,那他就更无颜去见金玉均的朋友犬养、头山、大井、福泽等人。

“这是工部局警察的命令!”头戴盔帽的英国警官说。

和田不懂英语,但他从语气上觉出了警察的意思。他不等翻译慢条斯理地说完,便气势汹汹地说:“我是同金玉均先生一起来上海的,想把先生的遗体带回日本,这有什么不合情理?”

“只有你这么认为罢了。”警官对和田的态度很反感。

“岂有此理!”和田毫不示弱地顶回来一句,“这是常识,至少在我们日本是如此!”

“这事是你们的日本领事馆提出来的!”

“啊?”

和田想起那个来东和洋行的日本领事馆工作人员,心里产生了不安。

“连日本的总领事都这么说,我们当然没有意见。把遗体留下,对于结案也有帮助。”英国警官说道。

和田延次郎太执拗,所以对方似乎故意拿他取笑。在一般情况下,这种内幕是不应该随口乱说的。和田气势汹汹,英国警官便想挑拨他一下。怒不可遏的和田果真上了当。

“那好,我马上去找领事馆!”

和田奔向领事馆。然而,这地方谁把他放在眼里呢?

“横死者,同一般死亡不一样。”领事馆工作人员只说了这么一句。为什么不一样?一般死亡又是什么样?和田嘴角冒着白沫,不断地质问,但对方根本不当一回事。

“你想想就会明白。”

“想也想不通!”

“那我也没有办法喽!”

和田怒火中烧:就是抱,也要把“阿伯吉”的遗体抱回日本去。

他又奔回码头仓库。

盛殓金玉均遗体的棺材不见了,他粗暴地向轮船公司人员打听。

“让工部局的警察给运走了。”

“你们为什么交给他们?”

“和田先生,公共租界有公共租界的章法,警察来了,出示证件,那是不能违背的。不交给他们行吗?”

“不过……”和田哑口无言。

他觉得四肢无力,真想就地坐下来,但他仍然用两条腿硬撑住身体。

和田后来这样回忆当时的情形:

……年轻的我热血完全沸腾了。我大发雷霆,悔恨得大哭起来。与其说我怨恨租界警察不通情理,毋宁说我深恨日本领事的不可理解的态度。

3

上海知县黄承暄、上海道台聂缉椝,静等着李鸿章的指示。

“朝鲜总算解决了一个难题。”李鸿章看了来自上海的电文后说道。

李鸿章发给聂缉椝的电稿至今尚存,内容是:

金系在韩谋叛首犯,来华正难处置,今被韩人在租界刺杀,罪有应得,可置勿论。外人如有饶舌,宜直告之。

朝鲜正式用“韩”这一国号,是在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但作为通称,这时已经使用。特别在电文上,两字不如一字简练。

次日,李鸿章又给上海打来电报。

这封电报说,朝鲜官员中与金玉均私通书信者大有人在,一旦被发觉,很多人将被捕入狱,所以,检查金玉均所有行装物品,烧掉一切信函。

在政局不安定的国家,要保持自己的地位乃至生命,是极其困难的。万一金玉均凭借日本的力量,推翻了闵氏政权,那时候政府要人就将无一幸免于难,岂止解职而已。“甲申政变”时,金玉均果断地杀死了那么多政府要人,下一次必将更加大刀阔斧。为了将来免遭灾难,事先给金玉均寄上密函——“目前身居要职,实属不得已。其实,关于我国之将来,我与足下有一样看法。足下大志之实现,为时不远,望多隐忍自重。”的确是保身之法。

对于金玉均来说,寄来密函者均为秘密同志,他当然不会公开那些密函。金玉均不是不明白高官们的两面派手法,但将来在本国起事时,这些同他有密函来往的人起码不能拼命地妨碍,不完全是同志,但也不是顽强的敌人,金玉均当然就不会太亏待他们。

朝鲜现政权的要员偷偷给金玉均写密信,作为万一之时的护身符的,不在少数。可是,密信不被公开,是以金玉均健在为前提,如今他在上海被暗杀,情况可就不同了。如果他的遗体和所有遗物被送回朝鲜,从中露出现职高官的密信,后果将怎样呢?肯定要像李鸿章的电报所估计的那样,发生一次“大狱”。

朝鲜政府来电,向清政府要求引渡金玉均的遗体和一切物品。与此同时,袁世凯把可能发生大狱的内幕悄悄地报告了李鸿章。

朝鲜国王之父大院君当然是反闵妃派,很可能与金玉均有联系,假如大院君再次卷入政治混乱之中,事情可就麻烦了。李鸿章接到袁世凯的密报以后,马上命令上海道台把金玉均的所有函件烧毁。

依据朝鲜政府的要求,金玉均遗体被送回朝鲜,而所有信函都给烧掉了。从当时的电稿和其他资料来看,是可以做出这样的解释的。

值得注意的是和田延次郎在谈话中提到的日本总领事馆的动向。他气愤地说这是“不可理解的态度”。日本总领事馆曾向轮船公司施加最大压力,禁止把棺材运回日本。和田本人也受到领事馆工作人员的劝阻,当他质问时,领事馆人员并没说出足以令人信服的理由。

至少在金玉均被暗杀一案的处置上,许多人推测,李鸿章同日本的井上馨可能有某种默契,彼此心照不宣。这是有一定根据的。不过,双方的观点和想法并不一致。

李鸿章是为了强调中国对朝鲜的宗主权,为了向朝鲜政府施加影响,要用事实显示一下力量。如果金玉均的遗体被送往日本,人们就会说:“你瞧,清政府总说朝鲜是它的属国,可属国的叛逆在中国的土地上被暗杀了,反倒把遗体引渡给日本,太软弱无能了。”那样的话,中国的威望免不了要降低。所以,无论如何要满足朝鲜的请求,把遗体送回朝鲜。

而日本方面,井上馨也许比李鸿章棋高一着。他从各种情报得知,日本的军备确实超过中国了。由于修建万寿山,中国海军的预算大部分被挪用,近十年来停滞不前。与之相反,日本在这十年中增强了军备。

福泽谕吉的脱亚论设想:日本脱离亚洲,成为列强之一,同列强肩并肩地在亚洲扩张利权。这种想法,已浸透到日本的各个领域。

在“甲申政变”中,我们不得不含泪而退,而今,一定要讨还这笔债!——对外强硬的论调高涨起来,准备进行一次以中国为对象的战争。日本所等待的,只是战争的“时机”。更具体地说,对华战争就是同中国争夺在朝鲜的霸权,把朝鲜划进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

日本已经实行了国民皆兵制,从一切阶层中征兵。眼下需要的是鼓舞士气。把金玉均的遗体郑重地弄回日本,对于煽起敌忾之心很不适宜。

金玉均是日本的负担,一直遭到冷遇,日本巴不得他死去,只是在日本被杀,外交上不好交代。对于中国来说,他是以亲清为国策的朝鲜现政府的叛逆,是该杀之人。尽管日本政府对他冷淡,但在民间却颇受欢迎,人们把他当亲日派对待。中国唯恐金玉均有朝一日组织起亲日内阁,因而也盼望他死掉。

不论铲除金玉均,抑或处理遗体,中、日两国都是同床异梦。年轻的和田延次郎当然不可能明白这“同床”的奥妙。

4

因为不是对等关系,所以朝鲜在中国不设置正式的公使。而中国在朝鲜的事务,统由天津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负责。朝鲜往天津派出准公使的官员,莫名其妙地称之为“督理”。

督理徐相乔按照本国政府的指示奔赴上海。

朝鲜同上海之间有贸易关系,朝鲜政府派驻上海的官员叫“察理”,也是前所未闻的名称。正式官名是“驻上海察理通商事务官”,当时任职的是赵汉根。督理徐相乔和察理赵汉根两人负责援救洪钟宇和送还金玉均遗体。

杀人凶犯洪钟宇可不问罪,这是李鸿章已经电告上海道台的。工部局抱着不介入他国政治问题的态度,在日本政府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把洪钟宇交给了上海县。

洪钟宇案件结束了。

为运送金玉均遗体,督理和察理请求中国方面安排船只。上海不是李鸿章的势力范围,那里归两江总督刘宁一管辖,李鸿章已经跟他打过了招呼。

刘宁一派遣军舰“威靖号”,将洪钟宇和金玉均遗体运往仁川。抵达日期是4月12日。

在汉城的袁世凯让在仁川的刘永庆用“汉阳号”去接“威靖号”,准备在杨花镇移交,而“威靖号”船体过大,不能停靠,必须把尸体转装到“汉阳号”上。

这期间,日本国内的动向如何呢?

金玉均被暗杀的消息在东京传开以后,大井宪太郎、井上角五郎等人组织了一个“故金氏友人会”,派冈本柳之助和斋藤新一郎去上海交涉收尸。但那时候还没有飞机,等他们到达上海时,大势已定。

4月12日上午,小林胜民代表“友人会”走访日本外交部,提出三点要求:

一、政府应指示驻朝鲜的大鸟公使,由我国收领金玉均遗体。

二、命令大鸟公使要求朝鲜政府把洪钟宇引渡给日本。

三、上海大越总领事的处置明显失当,应予惩处。

对此,林董外务次官答复如下:关于第一项,前天在内阁会议上已做出不向朝鲜政府交涉的决定,没有考虑的余地了。第二项属于司法部职权。现在,派遣洪钟宇前去的李逸植还在预审中,所以无可奉告。至于第三项,大越总领事的措施不论从国际惯例来看,还是对照公共租界的章程,都没有任何可以责难之处。

林次官的语气很果断,“友人会”代表小林胜民垂头丧气地走出了外交部大门。

小林胜民走访日本外交部是4月12日,正是运载金玉均遗体的“威靖号”到达仁川之日。“威靖号”开出的消息已经见报,所以交涉的对象是朝鲜政府。

4月13日《时事新报》以《清人何其敏,日人何其迟》为题报道:

金玉均刺杀事件在上海发生后,朝鲜官员获得李鸿章同意,当即飞奔上海,清舰也不似寻常,行动迅速。朝鲜官员立即收领行凶者和遗骸,清舰予以运送至仁川,其前后行动之迅速机敏,实在令人惊叹。与之相反,自金玉均遭难之日起,至和田失去遗骸、离开上海之日止,日本人行动迟钝如病人,也实在令人惊叹。

金玉均被刺是3月28日,“威靖号”从上海开出是4月7日,即事件发生后的第十天,谈不上特别快。尽管装上石灰,采取了各种防腐办法,从物理的角度来说,放置在湖南会馆的遗体也需要尽早送还。

如前所述,几乎在上海发生刺杀金玉均案件的同时,暗杀东京朴泳孝的计划失败了。日本政府搜查朝鲜公使馆,但公使俞箕焕带着公章回国了。外交官的撤回,可以认为是断交的第一步。

“这件事看样子有点儿棘手!”李鸿章自言自语。他给东京的中国公使汪凤藻写了一封信:

金(玉均)本韩之逆党,寄籍于倭(日本),久为韩人切齿,无可如何,来游中国,本难位置,恰有此事,借可了结。前得袁道(袁世凯的身份为道台)来电谓,韩廷闻信,惊喜若狂。现已将凶手解回本国,自非倭人所得干预。不意复有朴泳孝在倭被刺未成一案。倭捕谬索于韩馆,致俞箕焕带印竟回,类于撤使。韩又令人代办使事,虽未至骤起兵端,亦颇费调处矣。

这并不是一般的麻烦事,不至于立刻发生兵端的推测完全错了。金玉均被刺四个月后,中日甲午战争终于爆发。

其实,李鸿章也预见到这场战争早晚要发生。

海军是使他烦恼的根源,金玉均被刺两日后,他奏请安装新式舰炮,以分期付款的办法购入。上头的批示是“知照有司议之”,结果迟迟未能实行。

4月14日,袁世凯把金玉均遗体和洪钟宇正式引渡给朝鲜政府。领议政沈舜泽同一天复函袁世凯,表示谢意。

字: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