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
书名:大洪水年代 作者:红色拉克姆
第1章 序
“海风不错吗,大人?”
无所谓了,您爱怎么样怎么样。毛德趴在栏杆上,闭上眼睛,让海风吹拂他那张饱经风霜的面庞,还有那一口发黄的烂牙。如此大的一笔财富即将到手,只要把这个苦大仇深的康斯坦彻佬送回风墙城,他的好日子就要来临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轻快地哼起歌来。
“人爱海洋变化无常,海亦以苦涩之心爱人!”
他唱得不成调子,而且每念到“海”这个音,都会从那排发黑的牙齿缝里呲出一道尖锐的声响,活象是在放屁。但他实在太快乐了,快乐到完全没有注意到,一旁的年轻贵族眉头越皱越紧,拳头也捏得通红。
终于,那年轻人忍受不了这刺耳的噪音,涨红着脸走近了毛德船长。
“怎么了,约翰逊大人?”船长依旧嘻嘻哈哈,完全不在乎对方阴沉的脸色——这可是要命的事,尤其是当一个平民这样对待贵族的时候。
“我希望我们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船长。”
。“已经快三个星期了,不是吗?如果你这条破船不是在原地踏步,那你多半就是个奴隶贩子,或者海盗。无论是哪一种,你的下场都不会好到哪里去。你应该很清楚,坑害使者会有什么后果。”
说完,他朝着今早才刚清洗过的甲板吐了一口浓痰,背着手,气冲冲地走了。
是啊,三个星期了,那又咋了?
且不说从王冠湾到双王湾一路都在刮暴风雨,到了阿尔普,那家伙的同伴——似乎叫胡特?另一个活见鬼的“大人”“爵士”还是什么玩意——又非要下船休息。
呵呵,看看他那副晕头转向、满脸苍白的样子,活象个难产的妇人。既然晕船晕成这样,当初为什么要走海路回去呢?
总之,这一来二去又眈误了好几天。这一路磨磨蹭蹭,终于才开到孔斯克特,也该和那美丽的半岛王国说再见了。
再有大概半个星期就能穿越龙尾群岛,然后就是风墙城。撑死还有两个星期,他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况且,他居然还侮辱我的宝贝船,侮辱我的“低地之猪号”。
毛德转过身去。中桅杆上,水手们正在放下巨大的方形帆,用绳索把那洁白而厚重的帆布固定住。是啊,尽管这艘老柯克船的船壳如同果壳,木板
过了一会儿,大副邓尼穿着皮兜子从船舱走上来,厌恶地将一桶白黄色的糊糊倒进海里。
“胡特大人又吐了。要我说他吃的也不多,到底哪儿来的这么多东西吐的呢?”邓尼捏着鼻子把木桶扔给一个小水手,用抹布擦了擦手。
“说真的,也许我们应该接那个单子。哪怕让那个该死的亚威女人上来也比这群康斯坦彻山羊强。我发誓,这一趟结束后我再也不会靠近那片烂岛一步。阿嚏!”
邓尼突然打了个喷嚏,黏糊糊的鼻涕粘在了他的衣服上。
“该死!这是我最后一套干净衣服了!”
“祝你好运,邓尼。”毛德拍拍他的肩膀。
邓尼心烦意乱地离开了。最后一套衣服?那只是暂时的。你会有钱,我也会有,到时候想买多少衣服买多少。我要穿成国王那样,四季常服至少八套………
“船上的淡水快没了,不过酒还有不少,虽然要留给胡特大人做医用的一部分,但大体上还是够的,您看怎么办好?”毛德在臭烘烘如马厩的船舱里找到了二副亚当,后者正在统计货物和酒食,因为这次走得急,所以并没有补充足够的淡水,但居然酒足够,那就不足为虑。
“能保证到康斯坦彻的就够了,你看着分配吧。”
“不需要预留一些吗?”亚当问道,“我是说如果我们又耽搁时间的话,最好多留一些以防万一。”
你就是心疼钱,不过没关系,我有的是钱,他如此想到,却没说出来“好吧,随你便。”毛德感到自己有些困,也许是昨晚上睡的太晚的缘故,他打了个哈欠。
海上的风越来越大,水手们收掉了侧面的三角帆,用硬绳索固定住货物。老船长都知道,每到秋冬换季之时,北海到冷洋的风是最大的,以至于能在两片大海的分界在线看到比山脉还高的巨浪。
当他给另一位搭船的使节希奥斯聊起这自己也没见过的奇观时,那家伙竟然说,会不会是两支军队在海底打仗,掀起了浪花?
是啊,白色的浪花是它们的血沫,就好象歌手和作家常在讲战役时用的比喻一样。如果真的如此,美人鱼要怎么打仗呢?
他想了想。它们没有脚,但游得很快,那么像金枪鱼一样互相刺击,大概是最好的方式。有些船长说在北海能看到打架的独角鲸,大概也和这差不多吧。
毛德坐在船长室的摇椅上,跟着船体一晃一晃地胡乱想着,时不时通过舷窗看看外面。那厚厚的毛玻璃看不清什么,只能看到水波和天空那模糊而跳动的分割线。
他半躺在椅子上,又想起了邓尼的话。骗了亚威佬的钱却不去载人的确挺缺德的,可是谁让那帮使节出价更高呢?而且真神把胡特这家伙送了上来,好坏相抵,我们就相当于受惩罚了吧。
况且,
让女人上船是很不吉利的事情。大海厌恶女人,厌恶每一艘载着女人的船,这是任谁都知道的。而且……
他总感觉亚威人没安什么好心。为什么呢?到底哪里不对劲?
一个单独的女人出海远航?确实挺不对劲的,但也说不上有什么不好。也许她是一个嫁到孔斯克特的康斯坦彻人呢?孔斯克特那鬼地方不是都喜欢这样么?
啊,算了算了。
毛德烦恼地挥挥手,让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离开自己的头脑,然后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夜半时分,他被一阵寒风冻醒。
活见鬼了。
他揉了揉眼睛,想要喝酒,却发现酒杯不翼而飞。这是怎么回事?他感觉船长室里冷得要命,站起身来,却发觉自己的身体无比沉重,好象一瞬间老了十几岁一样,脑袋也昏昏沉沉的,好似被人敲了一棍子。
废了好大劲才站起来的他,又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火炉熄灭了,蜡烛的光则微弱地一跳一跳,只能照到脚下那一点甲板。他刚往前一走,就脚底一滑,脑袋磕在桌子上。
好疼!
他站起来,揉了揉额头——船长室里乱成一团,海图和仪器被随意地扔在地上。哪个混蛋?他又被冻得一哆嗦,这才看到船长室的门被吹得大开。
原来是风吹开了船长室的大门。
他一脚把门踹上,坐回了椅子里。
“还是好冷,这他妈的天气。”
毛德不耐烦地再次站起来,从一个柳条篮里抽出木柴,扔进冷掉的炉子里,颤颤巍巍地拿起蜡烛点燃了火炉。
可是,他却还是感觉不到一点温暖。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的触觉坏掉了?
他咒骂着靠近火焰,拖着沉重的躯体,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可是依旧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温暖。这是怎么搞的,闹什么名堂!我……
他愣住了。
在火光的倒影下,他看到了自己的手——一双僵硬无比的手,一双沉重冰冷的手,一双灰白色的、如同石头一样的手。
不是?
“邓尼!邓尼!”
他大声叫喊,却在喊出“y”这个音的时候僵住了。嘴巴大张着,舌头好象教堂的滴水兽一样狰狞无比。他看不见自己的嘴巴,但他能感觉到——那里也和手一样冰冷了。
不、不、不……
毛德艰难地向门口迈出步伐。他的眼睛只能向上看,看见桅杆和星空。亮闪闪的繁星冰冷地望向他,银带如同初生的太阳,紧紧贴着南方地平线的弧度。
求求你,神,求求你饶了我。
他感觉到自己的脖子失去了知觉。不要、不要,这钱我不要了,求求你……
他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左脚发出石头撞击木头的声响。该死的巫师,你妈的混帐,我他妈杀了你,杀了你!
他绝望地一点一点向前爬去,爬到船舱的洞口。我要告诉他们,邓尼、亚当,还有那几个混蛋乘客,快,我要告诉他们……
他的左手停滞了,只剩下右手还死死抓着甲板,拖动着僵硬的躯体。他的衣服被木板的倒刺撕破,皮肉拉在潮湿粗糙的木板上,却没有流出血。
快到了,快到了。
僵硬如寒冰一般在他身上蔓延、恐惧紧随其后,从骼膊到手肘、从小臂到手腕。
快!快!
毛德发觉自己的视觉正在模糊,耳朵也听不见声音。大拇指磨出恐怖的声响,他却听不见;接着是食指和中指,最后是小指。
他猛地一发力,用最后一丝力气把自己送进了船舱。整个人如同一块石雕一样砸了下去,砸开了甲板,木片纷纷碎裂。
他跌落到最底层的甲板,落在一大袋面粉上。散出的白色粉尘淹没了一切。
他成功了。
而且他已经不能再思考了,也再也不会感觉到恐惧了。
毛德的大脑也变成了一块可悲的花岗岩,现在只剩下一只右眼,模糊地四处乱看,像蒸汽玩具上跳来跳去的小球一样,在白色的粉尘中晃动。
一切变得那么寂静。
海水不再拍打甲板,寒风不再呼啸,没有船员的呼噜声,没有胡特大人的呕吐声,也没有约翰逊的抱怨。什么都没有。
他没有耳朵,也没有脑袋,也没有意识,但是他还是知道——什么都没有。
一道白影无声无息地出现。粉尘缓缓散去,它长相俊美无暇,如同大理石雕塑一般望向他。一只眼睛充满温存,一只眼睛公正而冷酷。
毛德下坠时打翻的油灯把光影投射在它脸上,使它看起来仿佛艺术家的展品——一半处在黑暗之中,一半的脸暴露在光里。那黑暗之中的彩色眼珠闪闪发光。
在它身后,无数雕塑屹立着,栩栩如生——邓尼、亚当、约翰逊、胡特、希奥斯,都在这儿呢。
毛德的眼珠盯着它们,可是它们只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的眼睛剧烈地颤斗着,拼命抗拒,直到周遭的肌肉不再跳动。眉毛紧紧贴着眼皮,白色的虹膜渐渐变灰。光线变得越来越朦胧,越来越微弱。
当灰色彻底复盖他的右眼时,它空洞而茫然地注视着它们;而它们,也同样无声地注视着他。
底层甲板不堪重压,轰然碎裂。冰冷的海水翻滚着吞噬了一切,从船底淹没到船舱,淹没到船长室,最后淹没了桅杆。
不一会儿,海面重归平静,只留下一点点荡漾着的水波,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