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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蛊惑人心

书名:吴国春秋 作者:公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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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蛊惑人心

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

黎媚此番确也尝到了出征之苦,纵然身边有人伺候,可哪里如襄阳一般,衣来伸手。

黎媚自幼有雄心,黎成多次感叹,若黎媚生为男子,那么就可以继承家业了。

黎媚大为不爽,她自己虽是女人,可要胜过多少男儿。

平素里,凡事有昭景在,黎成也无需为打仗太过烦心,可昭景一死,伽罗军内的要么老无所成,要么太过年轻,少有独当一面的人,也让黎成倍感烦忧。

黎媚这才主动请缨,既为父亲解忧,又一展才华。想想,昭景都死在不归军手上,自己倘若能俘获不归军的将军,就算是以多胜少,就算是以有心算无心,就算自己是女人,也足以扬名了。

来之前,黎媚连今后的称谓都选好了,就叫神机郡主,也算配得上兰陵王的一步十计。

环顾当今之世,真正能让黎媚倾心的,其实就只有兰陵王一人。

兰陵王年轻时是出了名的俊俏郡王,他十八岁化名文远偷偷参加武举。

武帝时胡人为患,边境无人能制。武官多为世袭,从高祖、文帝时传承下来的,文不成也算了,连武也不就,让武帝大为恼火。

武帝于是颁布《招贤令》,重金从林烦、东胡哪里招来将才。武帝给的待遇极高,来投的胡人,只要取得一枚首级,便可官升一级,得钱十两。也因此,胡人渐附。

吴侯程业便是杀敌过百,得到武帝亲自召见,大奇之,提拔为御前带刀侍卫。

武帝得知程业家人被犬戎所杀,大为怜悯,本想把十六岁的女儿万秀公主嫁给他。

万秀公主是皇后的嫡女,刘皇后大为不愿,便说宫内正好有一批宫女要放出宫去,任其嫁娶,不如就选一个,认作女儿,嫁给程业算了。

郑朝有恩旨,但凡年龄已过二十五,有没有被帝王临幸过的宫女,都外放出去。

毕竟是久在皇宫里的人,皇帝一般赏赐诸侯王、大臣,也算是一种恩典,成人之美。

当然,宫内这么做也是有考虑的,首先宫女的月俸很丰厚,一个宫女的月俸足以奉养一个十口之家。每逢新皇即位,或是每隔五年,宫内都会选进一批秀女入宫,如果宫女数量只增不减,那么宫内开销过多,自然入不敷出。所以,要挑一些年纪大,将来也没机会得宠的,放出宫去。

文帝时颁布诏令,但凡入宫的女子,必须是品貌端庄的良家女。所谓良家女,必须是官宦人家或是商人、农户家的子女。

高祖、文帝、景帝、武帝四朝,共有三位太皇太后,俱都出身农家,做过农活,可见一般。

皇后恩命送来一大批胭脂水粉,准要出宫的宫女入戏凤厅内游玩。宫女精心打扮一番,在里面嬉笑玩耍。

武帝带着程业去绣楼上观望,给了他一张弓,一只没有箭簇的箭,让他相中的话,就射过去

程业相中了其中一个踢毽的宫女,相隔百步,一箭射过去,将还在半空的毽子射入水中。

宫女们错愕的向楼上张望,这才见到大笑不已的武帝,顿时纷纷跪下请安。

太监立刻过来,对那位宫女说,武帝已经选中了她替公主下嫁,皇后马上就要认她当女儿了。

宫女来宫中已然十年,听后色变,还以为要将自己外嫁犬戎王和亲,哭的泪雨淋零,坚决不愿。

三年前,皇后就认了一位宫女当女儿,封为和硕公主,外嫁犬戎王。结果到后没多久,武帝就派兵攻打犬戎的云中郡,惹得犬戎王大怒,将和硕公主烧死泄愤。

宫女连娟在宫内也八年了,见状主动请缨,愿意出嫁。于是太监们就将两人的装束换了,为连娟洗漱换装后,带到了大明宫内。

皇后亲自为连娟梳洗头发,认她为女儿,武帝封为怀安郡主,将她下嫁给了程业,程业也有了侍卫驸马之称。

大婚当日,国师陆离亲自为二人祈福占卜,占来一卦:美连娟以佩胡兮,命樔绝而不长。

当时,武帝为此大为不喜,渐渐疏远了陆离。

此后程业青云直上,直到一日之间家破人亡,人们才惊呼国师神算。

程业从军前只是一马贼,尚且得到武帝如此重用。在草原不得志的胡人,纷纷南下中原,博取功名。

一时之间,军中异族之人众多,惹得朝廷大臣们忧虑不已。于是宰相王舒上书,建议武帝举办武举制度。

武帝深以为然,命枢密院仿造科举制度,三年举办一次武举,选拔人才,不拘一格。

枢密院于是颁布规定:天下间只要自认为有才学的,只要不是倡优、犯人的子弟,都可以来长安参加武举。

武举分三大场,第一大场是文试。

所谓文试,分两小场,分比策略、兵法。

策略:就是问你胡人为害中原,何以荡平虏寇。

兵法:其实也不深奥,就是填空题,“子曰,何为势”,答“积水之急,至于漂石者,势也”,“子曰,间有几种”,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

第二大场是武试。

所谓武试,分四小场,分比马射、步射、舞刀、举石。

马射:共六箭,相隔五十步,中三箭者入选;

步射:共九箭,相隔五十步,中五箭者入选;

舞刀:分八十斤、一百斤、一百二十斤,三项;

举石:分二百斤、二百五十斤、三百斤,三项。

第三场是庭试。

通过文试、武试的,选为武进士,然后在校武场比武。武帝亲自穿上戎装,在高台之上观望。

武进士间,相互比拼,有的拿镔铁长棍,有的拿双锤,有的拿枪,有的拿槊,点到为止。

兰陵王身材高大,身披银铠,手持银枪,胯下白马,刚一出场就博得众人称赞,惹得校场上观看的宫廷贵妇们指点纷纷。

兰陵王的枪法确实不错,胯下良驹更是助益良多。

武帝在上,看的赞不绝口,还专门让宗正文方去查一下,看这文远是否是郑室宗亲。

兰陵王比试完后,武帝亲自召见,这才发觉校场上大逞威风的,正是自己的儿子。

兰陵王在王子中排行居中,母亲又非宠妃,在宫中有很低调,是以武帝对他印象也不深。

武帝大为惊喜,对兰陵王另眼相看,想提拔他为武状元,可又怕人说闲话,于是让兰陵王回宫。

考官于是以考生文远有病离去为由,选择别的人作武状元。

武帝赐予武状元正三品参将,授予武榜眼从三品游击将军,武探花正四品都司,二甲武进士正武品的守备,三甲武进士为从五品的署守备。

武帝回去后,高兴不已,专门传令在兰陵王母妃清嫔哪里设宴,席间喝了不少酒,对清嫔大加赞赏,夸赞她生了个好儿子,同时命有司准备册封典礼,和六皇子、八皇子一同封为郡王。

清嫔在宫内冷清惯了,不想武帝来后,倒是热闹了一段时间。清嫔本人倒是见的多了,能教出兰陵王这样的儿子,自然不是等闲之辈,很是恭敬,没有丝毫张扬之态。

皇后长子是太子,平日里对嫔妃们把控极严,武帝稍有宠信的,她都会倍加提防。

皇后的雷霆手段是对那些不听话的人用的,对清嫔这样宁静致远的人,还是和颜悦色,以德服人的,也因此,没有为难清嫔,劝反而说武帝封她为清妃。母以子贵,兰陵王这么出色,别看现在是郡王,将来必是亲王,以后领兵镇守都有可能,清嫔升为妃子,那是迟早的事,皇后也不过过个顺水人情。

兰陵王就是文远一事传出后,朝野内更是议论纷纷,民间传扬开来,都夸赞兰陵王是贤王子,下一个靖南将军。

当初文帝时,靖南王文扬以王子之尊,为四十万大军主帅,荡平南楚。此后靖南王在楚地,修运河,讨不臣,郑朝一半的疆土都是他打下来的,成为郑朝开国以来,唯一一个世袭****。

兰陵王获封郡王之后,在长安获封府邸。

武帝多次亲赴兰陵王的府邸,对他的婚事更是极为操心。郑朝礼仪,皇帝、太子二十岁加冠成人后,才举行大婚。

可是王子,十八岁就要大婚,二十岁加冠。兰陵王十八岁时,刘皇后亲自找清妃商议,将自己弟弟的女儿刘兰嫁给了兰陵王,不过心中对兰陵王的忌惮依旧没有放松。

后来慕容禅下落不明,大同都指挥使缺人。

刘皇后使尽浑身手段,太子党大肆的宣传,以至于朝堂和民间都说,唯有兰陵王能够胜任。朝中确实无人能担此重任,武帝也只好冒险将兰陵王派过去,不过他还是心有顾忌,任命他为大同郡守,并且吸取慕容禅的教训,严禁他带兵出城。

刘皇后自有考虑,自从武举之后,武帝对兰陵王的宠爱日复一日,难说没有动过换太子的念头。

刘皇后为儿子打算,自然不能让事情这么继续下去,得让他们分开,免得如胶似漆。

自来未有在外打仗的皇子继承王位的,当初镇南王文扬,如此大功,连文帝都说,此子有高祖遗风,功过于己,可是这样的人,久在南疆,依旧没有荣登帝位。

文帝几次动过想要将他召回的心思,都被太子党的人用种种理由说服。太子最终荣登帝位,那边是景帝了,此后文扬入京参拜,酒宴之后,抱病而卒。

对皇后而言,只要兰陵王离开长安,就算他是另一个文扬,也斗不过自己的儿子。

后来发展也果然如此,兰陵王以郡王之尊,在边关立功。刘皇后便竭力鼓动三王并封,让凉州王、兰陵王和早故的吴王立下了“世为藩镇”的誓言。

《英烈传》中,慕容逊最为高风亮节,又因为得以善终,被称作为臣的典范。吴侯程业最为人同情,因他建有大功,一生传奇,可歌可涕。

灵帝杖杀吴侯程业后,曾经下令不许民间说书人再提起程业的事,下令将书中关于程业的内容去掉,用枢密使屠申来替代程业。

可是说书人另辟蹊径,除了换了名字,什么都没变,还是善用旋花银枪,还是同样搬动鼎的故事。屠申本为文官,高不过七丈,从未亲自上阵杀人,众人心知肚明,只好付诸一笑。

兰陵王排行第三,地位尊贵,身材高大,相貌英俊,武艺又好,是《英烈传》中最受喜爱的角色。

黎媚孤芳自赏,幼年时常听母亲说起《英烈传》的故事,母亲说起自己在宴会上见过这位兰陵王,风姿非凡,还曾绣过他的画像。

黎媚看着那个用金线银丝刺绣而成的三尺高的兰陵王相,垂青不已,自认为当世配得上自己的,也就这位兰陵王了,为自己不能和这样的人同时,大为懊恼。

既然得不到自己最喜欢的,黎媚也就放纵自身,与男女关系极为随便,也使得许多人甘愿为她而死。

想到这里,黎媚摇头轻笑。

他们的父母生他养他,付出极大的心血,他却无动于衷。

自己没有恩惠,他们不过是见过了自己的容貌,就神魂颠倒,对自己百般奉承,为了讨好自己,不惜一死。

对他们而言,红颜是祸水,也是罪过,罪无可恕的那种,说到底不过是一群好色之徒罢了。

黎媚想,兰陵王这样的好男儿越来越少了,那些庸俗不堪的男人越来越多,这世道可怎么让人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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