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穿成救赎文女主了(18)
书名:快穿:炮灰也要努力幸福 作者:和风细雨润无声
第九十四章 穿成救赎文女主了(18)
谭珺就给明煜回信,【你爸爸已经找人去弹棉花了,蚊帐也准备一顶大的。妈妈再给你准备一点必须品,过不了几天就能给你寄到
宝,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生活,保重身体,锻炼体能。你还那么年轻,人生的路长着呢。】
寄信收信,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
又过了三天,明煜就收到了一个超大包裹。
小张都感慨,“还挺沉。我给你送宿舍去啊?”
“不用。等周砚书下班回来,让他带走就行。”
这东西就是放在他那儿用的,总不能在自己宿舍进行。
而且现在邮电所比较忙,麦收结束了,知青们得了点空闲时间,能到公社来逛逛了,寄信的、打电话的、发电报的、收包裹寄包裹的都比较多,是一个业务小高潮。明煜的知青小伙伴们也来过了。
小张从早忙到晚,没必要让他再费这个劲。
明煜给老妈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
原身家庭环境很好,父母恩爱,也很爱孩子,而且思想都很开明。
明煜写上一封信的目的就只有一个,【来点安全套】。这东西在城里已经比较常见了,但是乡下还很少。而且,已婚人士比较易得,未婚男女要去弄这个还有点费劲。
写完,装信封,贴邮票,投递。
这回她还打听了一下半工半读学校的情况,上一封信忘了问了。
人在邮电所,干这些事就是方便。
?
傍晚周砚书下班回来,明煜就让他把包裹绑在了车后座上。
周砚书一拎起包裹,心里大概就有数了,那么大一个,还不是很重,软弹弹的,十有八九是…褥子。
他看了明煜一眼,就见她嘴角噙着笑意,双眼亮晶晶的。
好嘛!他家煜宝真是不轻言放弃呢!
看来季叔和谭姨也是支持的。
那他是顺从呢顺从呢还是顺从呢?
从邮电所一路兴奋到家,打开包裹一看,果然是一个又厚又大的褥子,还有两个新床单,另外还有个小包,打开一看,是安全用品。
周砚书看着明煜,明煜看着他,俩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讲真,收到这些东西之后,明煜也觉得,嗨呀,没必要那么着急。
现如今这个环境,未婚同居不合适。她晚上是必须要回宿舍去住的,从周砚书下班到她晚上回宿舍这个时间太短了,不够用。那就只能是周日。
想一想他们俩周日在小院里白日宣淫,好象偷情一样,也确实有点既兴奋又一言难尽。
但东西都寄来了,也不能浪费了。
周日的时候,明煜还是成功把人吃到嘴里了。
很美味。
一言难尽没有了,只有兴奋和享受。
明煜觉得,自己可能多多少少受了那个不正经狐狸精的一点影响。
周砚书一开始还表现得很被动,后来就一点都不矜持了,简直比明煜还孟浪。
很好!浪得旗鼓相当!
?
明煜的生活进入了一个极其规律的状态。
每天早上起来,洗漱完毕去周砚书那儿吃早饭,然后去上班,中午依旧带饭,上班期间抽空写文章练笔,傍晚下班跟周砚书回家,聊天、看书、吃晚饭、散步。
周日是俩人的黄金时间。
有时候周砚书工作忙回不来,就会打电话到邮电所跟明煜说一声。哪怕是要晚一会,他都要提前说。
小刘总是笑话他们,挣点工资都交给邮电所了。
给张强辅导功课没辅导太久,她就参加了中考,很幸运,她考上了县里的高中。
张强跟明煜说:“姐,我知道,这不代表我水平有多高,只能说,大家的水平都比较差。我算是矬子里头挑大个吧。”
明煜:“……倒也不用如此妄自菲薄。你进步还是很快的。而且学习能力挺强的。”
只是现在,就算上了县里的高中,也没法参加高考。大概能回大队当个老师吧。运气要是很好的话,应该还能在县里找个工作。
想了想,明煜又说:“考上了高中,等于是多了个选择。你可以去上高中,也可以走推荐路子去上半工半读学校。”
她老妈给她回信了,宁州市这样的半工半读学校好几个,张强应该可以去上一个的。
张强笑了笑,“谢谢姐。我去上高中。”
她妈说了,已经麻烦明煜姐太多,不能再给人家添麻烦了,先去读高中再说。她妈还说,读的书越多,机会总归是越多的。
她相信自己能有机会。
明煜明白张强的顾虑,尊重并支持她的决定,“遇到事了回来跟我们商量。我懂得多!”
“恩!”
张强重重点头。
这次聊天之后第二天中午,明煜就在邮电所见到了张妈妈,张强陪着来的。
张妈妈是个表情非常坚毅的中年妇人,坚毅中带着平和。岁月染白了她的鬓角,在她脸上留下了皱纹、晒斑,同时也给了她历尽沧桑后的果敢、坚定和从容。
张强一进来就招呼明煜,“姐,快看,这是我妈!”
明煜站起来,笑着打招呼,喊了声“姨”,小刘也起身喊人,又忙着拿凳子给她坐。
张妈妈笑着跟小刘道了谢,又握着明煜的手,一叠声地道谢,说张强不光跟明煜“学了知识,还涨了见识”。
明煜跟她说:“那是因为您把张强教得好,她头脑灵活、思想开放,又非常自立自强。我才教了她几天啊,起不了那么大的作用。”
张妈妈摇头,“我懂得不多,只有一点做人的基本道理,你跟她接触时间不长,但你确确实实让她开阔了眼界。姨也不跟你瞎客套,我今天就是过来看看你,跟你说一声谢。我在家里做了个菜,拿过来咱们一起吃顿饭,可以吧!”
明煜笑得欢快,“那当然可以啦。”
张强把她带来的提篮放在柜台上,从里面端出个砂锅,盖子一开,香味就扑鼻而来,“我妈炖的公鸡,超级好吃的。”
小刘表示:“这也太破费了。”
明煜说:“您这样以后不跟您玩了。”
张妈妈哈哈大笑,“这是公鸡,吃白食的,养到最后都是杀掉。我只拿来了一半,剩下的给家里那俩小的吃了。我们忙完麦收,本来也是要改善改善的。”
她这样说,明煜她们便不客气了。
小刘还盛了半碗鸡肉外加一个白馒头送到后面给石主任。
她们石主任平时存在感比较低,不怎么往前面来,但确实天天都在,没眈误过任何事。
回来的时候,小刘手里多了两个火烧,“石主任给的。他说谢谢姨。怕影响咱吃饭,他就不过来了。”
明煜张嘴就夸人,“石主任真是个体贴下属的好领导。”
小刘附和,“那确实是。”
虽然张妈妈说她只带来了一半,但是明煜观察,基本上都带来了,可能留了几块不太好啃的给家里的龙凤胎。
这只公鸡很大,算上石主任一共有五个人吃,大家都吃得很饱。
等张刚送信回来,还剩一点汤。
小张欢呼一声,泡着贴饼子吃得香喷喷。
张妈妈走的时候,明煜从自己的挎包里抓出一把奶糖放在她的提篮里,“天气热,放不住,快化了,让张勇和张康替我消灭一点吧。”
张妈妈笑着叹了口气,这孩子,怎么那么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