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穿成救赎文女主了(16)
书名:快穿:炮灰也要努力幸福 作者:和风细雨润无声
第九十二章 穿成救赎文女主了(16)
小刘一拍脑门,“我差点都忘了你是知青这回事了。”
这事其实有点奇怪,人对外地来的、不算太熟的、和自己差别很大的人是会有距离感的。
她面对来邮电所办业务的知青们其实都会不自觉的端起来,讲话都有点拿腔拿调。
但是她对明煜就完全没有这样的感觉,完全把明煜当成了自己家的一分子,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跟她什么话都能说,完全不会把她当成一个外来人口
明煜哈哈大笑,“那说明我融入的好嘛。我们知青响应号召下乡,就是为了和老乡们打成一片,让我们来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这说明我做到了呀,我是真的和大家打成一片了。”
小刘一拍手,“你说得对。你跟我们完全打成一片了。”
张强问她:“姐,你没想过在城里找工作吗?”
明煜摇头。
原身确实没想过这个问题。或者说还没来得及想。
“我就想下乡,我觉悟高嘛。”明煜说。
小刘三人一脸赞叹。完全不去思考觉悟超高的明煜一下了乡就找到了工作,跟滚一身泥巴一点也不沾边。
闲聊结束。
张强完全接受了明煜所说的“两手准备”。
事实上她做了三手准备,实在不行就回家种地嘛。她种地是一把好手!
明煜结合原身所受的小学和中学教育给张强补课。她把需要补的内容讲了讲,张强的表情都快呆滞了,“这么多?!”
“知足吧!这还是比较保守的,我要是全给你补,还得再增加一倍。”
张强:“……”
停了几秒,她说,“姐,你上的学和我上的学好象不一样。”
“所以我这不是来给你消除这些差别了吗。”
知青下乡的意义,就要在这些方面体现。
一个下午,张强就在明煜这儿学习。她现在就算复课了,也是“半工半读”,上半天课,回家干半天活。下午就是她干活的时间,她现在用来学习了。
傍晚的时候,明煜下班,张强意犹未尽,但又不想眈误明煜下班,表情就有点纠结。
明煜跟她说:“可以再学一会。我现在也没什么事。我们可以学到我对象来接我。他下了班从县里过来,大概需要半个小时。”
张强惊讶,“姐你在我们这儿找对象啊?”
明煜瞎话张嘴就来,“是我下乡之前就找好的对象。”
“哦哦。”
张强没再说话,安心听明煜给她上课。
半个小时后,周砚书的车子停在了邮电所门口。他从县城过来,先来这边看看明煜下班没有,要是还没走,他就接着明煜一起回小院。
明煜看到他,就跟张强说,“我对象来接我了,我先走了。”
“好的,姐,我明天还来吧?”
“来啊,你有空就来。我这边都可以。”
张强立刻就兴奋了,“哎!谢谢姐!”
明煜起身离开,留下小张兄妹俩锁门。
周砚书自行车后座上绑着一堆行李,车把上挂着一堆东西,明煜没法坐车,周砚书推着车,俩人步行回家。
“我今天干了件大好事,我给小张的妹妹补课了。”并肩走在一起,明煜一路叽叽喳喳,把她今天干的事跟周砚书说了一遍。
周砚书给她一通猛夸。
明煜越发得意,就开始指点江山激扬文本了,“我觉得我们知青下乡就该干这个。现在公社这边把教育框架都搭好了,小学初中高中都很齐全,就是师资不够,教育水平落后了点,我们知青完全可以补上这个短板嘛。对吧,砚书哥哥?”
“对。”
“你在县里上班,这个事情你关注一下。”
“好。”周砚书觉得明煜说得对极了,“煜宝真的太会思考了,我很受启发。”
他自己确实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乱,不见得是件坏事。
彻底打乱了旧秩序,才更方便创建一个新秩序。
换一个角度想问题,就会得出完全不一样的结论。
他的大学课程虽然眈误了不少,但是他一直在观察、思考,看各方的斗争和博弈,还抽空看了很多书,某种程度上讲,对他来说,这也不算是一件坏事。
到县里来工作,更不是一件坏事。
他毕竟是个名校大学生,到了县里虽然政治地位不高,但是话语权是有的。
人们一方面警剔着知识分子,但另一方面,骨子里对知识的敬畏一点没少。工作了一天他就觉察出来了。他在这个地方,是可以有点作为的。
再说了,煜宝那么信任他,给他安排了任务,他肯定想方设法去完成,“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努力去做的。”
说着话,俩人进了家门。
明煜白他一眼,“少来,这肯定也是你想做的事,你还挺会给自己邀功!”
周砚书被拆穿了,心情却更加愉快,煜宝懂他,知道他心里的真实想法,也知道他极力在她面前表现自己。
他们之间,有灵魂共振。
停好车子,关好门,周砚书一把将明煜抱起来转了两圈,脸上的愉悦根本藏不住,“你怎么那么冰雪聪明呢!我这一点小心思都被你看得透透的。”
“那是!我是谁呀?天下第一无敌聪明!”
“是是是,一点没错。
明煜忍不住笑起来,低头跟他亲在一起。
她喜欢这种一见钟情的爱情。不是权衡利弊,不用分析条件,只一眼,就能知道,就是他了。
亲够了,明煜从他身上滑下来,捏了捏他的骼膊,非常硬挺,“不错哟,我喜欢。”
“我的荣幸。”
周砚书亲了亲她的发顶,转身把绑在自行车后座上的行李解下来搬进屋,随手放在炕上,又把车把上挂着的东西拿了下来,拉着明煜去洗了手,然后从提包里拿出一个桃子洗干净递给明煜,“你先吃点水果,我这就做饭。”
明煜乖乖巧巧,拿过桃子自己咬了一口,递到周砚书嘴边,“你也吃。”
周砚书咬了一小口,又低头跟她贴了贴嘴巴,揉了揉她的脑袋,这才去做饭。
明煜就坐他身边吃桃子,陪他说说话,周砚书做饭做得高高兴兴,“我得感谢我姐,她当初为了改善家里伙食,把我扔给了国营饭店大厨学手艺。”
“大厨手艺能外传啊?”
“能啊,又不是旧社会,不那么讲传承了,他在国营饭店当大厨,平时也带徒弟的。我姐拿了我爸的烟送给他,他就多带我一个徒弟。”
“其他徒弟没意见吗?”
“没有。我又不跟他们抢工作。我就是纯学习去了。”
明煜笑嘻嘻,“还是我有口福。”
“我运气也挺好。早些年学的东西,现在都派上用场了。能让你吃得好,我这手艺就算没白学。”
明煜心情愉快,给了他一个桃子味儿的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