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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肖的日记

书名:邪龙道 作者: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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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肖的日记

今天是个不幸日,我根本不愿意记起他到底是几月几号!

古邪尘?神圣独角兽佣兵团?

他们都该死!他们绝对都应该去地狱!

神圣独角兽佣兵团的损失关我什么事??他们也不过是一群贪婪的依附在Roam人和地球人躯体上的寄生虫。可是,我定购的元器件怎么办?我定购的那些零部件怎么办?我这几年的全部节余都已经打入了他们的账户,可是他们居然被人袭击了!原本应该送给我的元器件……全部损失了!

该死的家伙!

古邪尘?神圣独角兽佣兵团?

我记住你们了!

*

肖黑色的眼珠里两团极亮的蓝光闪烁,他愤怒的关闭了自己的日记文档。抓起工作台边的一支废弃的机械手臂,肖无意识的扭动着这条最高强度可抗十吨负荷的高强度合金机械臂,可怖的怪力从他看似纤弱的胳膊中爆,机械臂出难听的‘咯吱’声,愤怒的肖将这条粗壮的机械臂拧成了一条破破烂烂的麻花。

眸子里闪烁的蓝光益明亮,肖突然深沉的吸了一口气,他膨胀的肌肉慢慢收缩,眸子里的光芒渐渐消泯无形。

轻轻的挥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臂,肖讥嘲的仰天冷笑。呆呆的出了一阵神后,肖无奈的看着自己房间内一件快要成形的大型器械,一语不的抓起工具将它拆成了最原始的零部件。神圣独角兽佣兵团遇袭,损失惨重,连同损失的还有霍尔挲姆家族的一条一级战舰,肖定制的元器件和零部件显然是无法如期到货,他手头上也没有新的渠道去定购新的零件――毕竟他只是霍尔挲姆家族一个不起眼的混血后裔,Roam人内部愿意和他打交道的人可没几个――他也不愿意和更多的Roam人打交道。

这台耗尽了他心血的宝贝如果无法顺利的完成,就让它保留在自己的脑海中吧。

“古邪尘?神圣独角兽佣兵团?”肖翻来覆去的念叨着这两个名字。

丢下了手上的多功能工具机械臂,肖消沉的走出了自己的房间。自动门在他面前开启的时候,肖的心里甚至都有了一丝畏惧。他有多久没离开自己的屋子了?三个月?六个月?或者是……九个月以上?这间宽大的工作间就好像肖的蜗牛壳,保护了他,却也束缚了他。肖走出自动门的时候,他本能的低下了头。

十二名趾高气扬的霍尔挲姆家族武士排成整齐的队伍从肖面前走过,他们的队长经过肖的时候,只是出于仆人的本能微微的朝肖点头示意。十二名家族武士都穿戴着最新型号的能量铠甲,精美、华丽的金属铠甲上蒙着一层三厘米厚的蓝幽幽的光晕,这种最新的能量铠甲据说能抵挡地球人类三级战舰的主炮轰击,每一件的造价都极其高昂,就连Roam人的主战军团都还没能换装。

但是在霍尔挲姆家族,家族地位最低的家族武士都已经装备了这种名之为‘光芒龙翼VII型’的能量铠甲。

“光荣的、伟大的霍尔挲姆家族!”肖的嘴角抽了抽,霍尔挲姆家族,不愧是Roam人排名第二的选帝家族。

用扎克拉能量晶体和特种金属单晶体材料融合而成的材料铺成的地面散着诡秘的蓝色幽光,肖的工作间门前的圆形大厅直径广达两百米,学自地球人的哥特式拱顶高有四百余米,拱顶的天花板使用的是透明的晶石材料,阳光透过雕琢成聚光平面的天花板照射下来,一根根辉煌的光柱洒落,令得这个大厅气势格外恢宏。

圆形大厅四周有着十二条放射形的甬道,一条条甬道分别通向霍尔挲姆家族的各处重要建筑。肖的工作间兼起居室就在其中一条甬道边,他的工作间本来是家族下人的休息室。用家族仆用的休息室改成的工作间正符合肖混血儿的身份。

每一条甬道的入口处都站着八名全身都笼罩在能量铠甲下的家族武士,将近三米的身高令得这些家族武士格外的威风凛凛,他们左手叉腰,右手握着特制的长柄枪斧,长有五米的长柄枪斧同样覆盖着一层厚厚的幽光,不时有一道道强劲的电芒自斧枪顶部激射而出,出尖锐的‘啪啪’声响。这些家族武士似乎完全没有节约能量的概念,他们随时随刻都将这些特制的能量武器全功率开启,追求的只是那种光芒万丈的光鲜场面。

甚至他们的能量铠甲――其实肖很想对他们说,他们没必要随时随地的开启能量铠甲的能量护罩,他们每小时浪费的扎克拉晶体足以让一台轻型战车疾驰数千公里。可是这就是霍尔挲姆家的气派、这就是霍尔挲姆家才有的派头!

二十四支直径两米的碟形飞行器带着细微的‘嗡嗡’声从肖左侧的一条甬道中飞出,飞碟上站着二十四名身穿飘逸白袍的俊朗青年,他们身材高大、容貌俊美、健康强壮宛如天神。他们兴奋的低声交谈着,一层淡淡的蓝色光晕覆盖着他们的身体,随着他们的心情变化不停的上下鼓荡。四溢的精神力波动令得大厅内好似涨潮一样,肖的身体不受控制的朝后退了好几步,他的背紧紧的贴在了墙上。

一名Roam青年现了肖的存在,但是他的目光视若无睹的掠过了肖。没人将肖放在心上,尤其对于这些霍尔挲姆家族的纯血嫡系后裔而言,他们完全没必要理睬肖的存在。一个卑贱的混血儿而已,他诞生的唯一理由就是南克特·霍尔挲姆想要试试运气,看看他的后代中是否可能出现一个优异的基因突变者而已。既然肖的基因没有产生突变,既然他的天赋是如此的平庸,那么他近乎没有任何价值。

二十四名高傲的霍尔挲姆嫡系后裔踏着碟形飞行器飞出了大厅,大队的家族武士在大厅外整齐的列队等候着。每一个青年的身后都有数量不等的家族武士护卫,这同样是霍尔挲姆家族必须的仪仗。

肖缓步走出了大厅,没有一个家族武士正视他一眼。

大厅外是一个广场,长宽都在一公里左右的广场上整齐的停靠着两艘长有三百余米的紫黑色战舰以及数百辆各型战车。狂风卷着砂砾呼啸而来,战舰和战车上全功率开启的能量护罩正散出刺目的光芒,一粒粒砂砾不断被能量场化为一缕青烟飘散,密集的砂砾爆裂声不绝于耳,偌大的广场上就好像有数千台爆米花机在全力运转。

厚厚的云层遮盖着天空,隐约的雷霆声自天边划过,隐约可见一个巨大的阴影慢慢的划过了厚厚的云层。空气中活跃的电子在那阴影经过肖的头顶时猛的密集了近百倍,肖的长一根根竖起,他只是轻轻的搓了搓手指就有一道小小的电弧从他指尖射出了十几厘米远。强大的电磁场让狂风中的砂砾都带上了大量的电荷,风沙相互摩擦,前方的广场上突然爆一场电磁风暴,刺目的紫色电光笼罩了一切,那些战舰和战车上的能量护罩上同时溅起了数米长的蓝色电弧,‘嗤嗤’的暴鸣声让人头皮麻。

这是地狱一样的世界。

头顶飞过去的巨大黑影是Roam人命名为‘雷神咆哮’的火星防御平台,这是拥有可怖火力和极强防御力的人造怪兽,长宽过十公里的金属平台只能在近地轨道缓慢飘行,平台上巨大的磁悬浮引擎每时每刻都朝下方的火星大气层喷泻巨量的电磁污染,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错非是拥有极强精神力场的Roam人,换了一个普通的地球人在这样的环境中绝对无法生存过三分钟。

广场的边缘有一片枯干的小树林,大概有小孩子手腕粗的枯黄树干有气无力的歪歪斜斜的竖在地上。狂风卷着大片砂砾扑向了这片可怜的小树林,只听得一阵‘噼啪’响声后,几根焦枯到极点的树干同时燃烧起来。

几个霍尔挲姆家族的家族武士闻声跑到了那一片树林前,其中一人威严的用手朝那几根燃烧的树干一点,一道白色寒气从他指尖喷出,局部小范围内的温度直线下降到了零下百度左右,燃烧的树干被寒气冻结,火焰自然消散。

这就是Roam人耗费了将近三百年苦心经营的火星,一个勉强可以让Roam人居住的可怕星球。

很多时候肖都不解为什么Roam人要制造雷神咆哮这样的防御工事,这样的星球就算Roam人倒贴钱请地球人来人家都不会乐意的。肖在自己的母亲留下的日记中见过很多地球的照片,那优美的自然风景简直就有如天堂,地球人会跨越星空来攻打地狱一样的火星?除非地球人都疯了!

“不知所谓。”低声咕哝着给Roam人如今的那些领导人作了个恰如其分的评价,肖走向了广场角落里一辆破破烂烂的‘沙蝎I型’越野车。这辆战车的历史比十七岁的肖还要久远得多,据说它曾经参加过十九次和地球人的局部冲突,肖从一堆运回火星的战争垃圾中找到了它,耗费了一年多时间才让它恢复了行动力。

就在这辆沙蝎I型的旁边有一辆崭新的自带能量护罩的沙狼VI型突击车,这才是霍尔挲姆家族给肖配备的坐车,毕竟是Roam人第二选帝家族,肖外出时的体面还是要有一点的。但是肖就是中意这辆他从垃圾堆里淘换的古老越野车,就是不愿意使用家族给他的配车,霍尔挲姆家族对他也没有什么办法,他在家族中也就益的不受重视。

钻进相对肖而言显得过于宽敞的驾驶舱,关上有点密封不严的车门,肖熟练的启动车辆朝霍尔挲姆家族所在的山谷外驶去。

火星恶劣的环境让Roam人只能在一条条天然或者人工的山谷中居住,高达千米的山谷可以帮他们抵挡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强风暴。一条条密集的山谷相互链接起来,就构成了Roam人在火星上的城市和城市群落。深深的山谷、隐秘的地下通道贯通整个火星,四通八达、无所不至。经过数百年的休养生息,过四十亿Roam人就居住在这样独特的半地下环境中。

沙蝎I型钻进了霍尔挲姆家族拥有的霍尔挲姆山谷西侧的一条细小甬道,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后肖驾驶车辆离开了Roam人开辟的交通网络,驶进了一条野外的自然山谷。经过肖的改造,这辆沙蝎I型虽然外表破烂古旧,但是它的性能却比最新式的沙蝎VII型还要高出了百分之二十。车子轻盈的越过了山谷内的一块块火红色砂岩,最终来到了山谷尽头的一个山洞外。

这里四周都是高有三百余米的山崖,东边的山崖下方是一个高有三米不到的洞口。一辆体型小巧的‘沙蝎II型’越野车正停靠在洞外的一小片沙地上。一贯冷漠的肖看到这辆沙蝎II型的时候,他的表情很罕见的解冻了,一缕温柔的微笑在他脸上涌现。

这辆沙蝎II型也出自肖的手,和他的坐驾沙蝎I型来自同一堆战争垃圾。肖在这辆沙蝎II型上耗费的心力比自己的沙蝎I还要多了许多,因为这辆沙蝎II型属于肖唯一的朋友――一个Roam人的仆用种族灵族的可爱少女――莉莉。

灵族,体形和地球人相似,皮肤、瞳孔、头都呈淡绿色的类人种族,每一个灵族人都是纤细精巧、秀美可爱的,他们拥有一种奇特的天赋。每一个灵族人的精神力都不够强大,但是足够细腻、温和,深信万物都有灵的他们能够和天地间的一切生灵沟通。

Roam人能够在火星立足,除了Roam人强大的科技能力,灵族的作用不容小觑。就是灵族人动用自己的种族异能催化了原产于地球的几种低级藻类对火星进行了最初的改造,火星上新生的可供人生存的富氧大气层就出自灵族人之手。

这是山洞是肖年幼时无意中现的,山洞内蕴藏了一种所有仪器都无法检测到但是的确存在的奇异能量,这种能量充满了奇特的生机,能够让植物更好的生长、进化。肖根本无法感知这种奇妙的能量,是莉莉感知到了这种能量的存在,自此这里成了两人之间的小秘密。

一道绿影闪了闪,一条纤细娇小的人儿小心翼翼的从洞口探出头来,当她现驱车到来的是肖时,那张小小的脸蛋上顿时带上了灿烂的笑容。甚至肖都没能看清莉莉的动作这条小小的人影就带着一连串的残影扑到了肖的怀里。

“肖,你这次怎么这么久不来看我?”娇小秀美的莉莉兴奋的搂住了肖的脖子,她飞快的用清脆甜美的声音‘叽叽喳喳’的询问着肖这几个月来的一切,优美的语调好似春天解冻的清泉滋润着肖的心灵,他的心在这美妙的声音中慢慢的软化。

莉莉的身体娇小柔软好似没有骨头,她挂在肖的身上,肖根本就感觉不到半点重量。肖亲昵的伸手揉动着莉莉头上绿色的长,他苦笑道:“我最近很忙,很忙,你知道我在造的那几样东西。”

莉莉的眼睛亮了,她用力的抓住了肖的耳朵拉扯起来:“那你有空来看我,一定是成功了么?你成功了?真的?”

莉莉知道肖在制造的东西,那是足以改变肖的命运的东西。如果肖真的能够成功的造出它们,肖在霍尔挲姆家族的地位将会得到极大的提高――肖甚至能够因为这几件东西直接进入Roam人的最高科学院――肖在制造的,可是能够提升扎克拉能量晶体利用率的新一代引擎。地球人也好,Roam人也罢,双方都有无数的科研人员在钻研这个难题。

更先进的引擎、更高的能量利用率、更大的单位输出功率,意味着更大的战舰、更快的航、威力更大的高能武器,意味着在宇宙中跑得更远、能够搜索的星体更多、现的资源更多更新,就意味着更强的综合实力、彻底压制乃至消灭对方的希望!

一个没满十八岁的Roam混血儿也敢奢谈制造全新的引擎?传出去这会让两个种族无数科研者笑破心脏。但是肖这几年来就是在研究这个。这同样是肖和莉莉之间的小秘密――肖的确是一个南克特·霍尔挲姆梦想中的基因突变者,拥有极强的天赋能力,但是他的天赋能力并不在Roam人引以为豪的精神力修炼方面。

肖拥有可怕的肉体力量天赋,当年就是年仅七岁的肖推开了一块重达数吨的坠岩救下了同样年幼的莉莉,这才成就了两人的情缘。

但是比肖的肉体力量天赋更加可怕的,是他在机械方面的天赋。这是一种本能,一种无法言语的近乎神赐的本能!莉莉曾经无数次目睹了肖创造的奇迹。

苦笑了一声,肖无奈的摇头道:“没有,我失败了。或者说,暂时的失败了。”

莉莉绝不怀疑肖的成功,所以她美丽的绿色大眼睛诧异的望向了肖。

“为什么没有成功呢?”莉莉都差点哭了出来,她绿色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她很是委屈的看着肖。她知道这台引擎对肖的意义,只要肖将这台引擎送到Roam人最高科学院的院士们面前,肖的命运就能产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呃!”肖的脸色很是难看,他再次咕哝了一次‘古邪尘’和‘神圣独角兽佣兵团’这两个名字,他愤怒的摇了摇头。“这,不能怪我,莉莉,这不能怪我。这是别人的原因,这是一次很不幸的巧合,只是倒霉的人除了神圣独角兽佣兵团的那群混蛋,还有一个我。”

苦笑了几声,肖摇头道:“现在看起来,我只能去进行克里斯托融合仪式了。”

“不行!”莉莉惊恐的叫了起来:“绝对不行,你会死的!”

是的,会死人的,莉莉的家人在灵族中也有一定的身分,她自幼就听说了无数有关于恐怖的‘克里斯托融合仪式’的故事。基本上那些故事中没有一个人活下来,所有进行了这个仪式的人要么死了,要么就变成了可怖的恶魔。在灵族人的传言中,这些融合失败的恶魔完全是以灵族人为开胃点心、以Roam人为主食的食人怪物。

能够给予莉莉无限温暖和安全感的肖,也会变成那样的怪物么?

莉莉的眼泪大颗大颗的滑了下来,她抽噎着问道:“就不能想想别的法子么?”

“别的法子?”肖摇了摇头,除非他能完成那台引擎,可是他缺少一些极其重要的需要定制的零部件。

等级森严的Roam人不可能给他提供这些,他也没有钱、没有权力要求人给他提供这些。身为一个卑贱的Roam人和地球人的混血儿,没人会、或者说没人愿意相信他的话――其中也包括南克特·霍尔挲姆。甚至肖如果跑去对人说他明了一台最新的能够提升扎克拉晶体能量利用率的引擎,他唯一的下场就是被无数高傲的Roam人当作白痴来嘲笑。

就不要说那群顽固的、死板的、保守的Roam人最高科学院的院士。如果肖敢于拿着自己的设计图纸跑去找他们,他们绝对会命令卫兵将他就地处决――就算他名义上的父亲是霍尔挲姆家族的族长,也不可能挽救他的命运。

谁会相信一个低贱的混血儿呢?

整个宇宙中能够对肖有信心的,也只有依恋在他怀中哭泣的莉莉了。

沉默了一阵,肖轻笑道:“来,莉莉,不要哭。我们去看看你的宝贝,唔,也是我的宝贝!”

宽敞的山洞里充盈着一层淡淡的绿光,神奇的、从岩壁深处渗出来的绿光。砂质的地面上被开垦出了一片长宽百米的苗圃,苗圃中有近千株鲜嫩翠绿的小树,每一株小树都高有两米开外,它们生机盎然,每一片叶片中都充盈着浓郁的近乎要滴出来的绿意。

这就是肖和莉莉之间的小秘密。

这个山洞拥有的神奇力量能够增进植物的生长和进化,并且能够刺激莉莉,让莉莉不论是体力和精神力都得到极大的提升。

山洞内的空气很清新,山洞内外简直就是两个迥然不同的世界。

肖搂着莉莉舒舒服服的坐在苗圃中,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新鲜的清凉的空气在他的肺腔中盘旋,浓浓的生机慢慢的融入了他的身体。

“真的是太美好了!”

肖出神的看着这一片树林。

如果没有‘古邪尘’和‘神圣独角兽佣兵团’这两个混蛋引起的麻烦,那这个世界就真的太美好了。

如果自己能够顺利的造出那台引擎,再加上莉莉,和这一片美妙的树林!这个世界就真的太美好了!

“古邪尘!”

“神圣独角兽佣兵团!”

肖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念叨着这两个名字,他深深的憎恨上了这两个人。

就是因为他们,肖不得不去参加九死一生的克里斯托融合仪式。

感触着莉莉柔滑的肌肤,肖对古邪尘和神圣独角兽佣兵团出了他所知的最恶毒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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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更新的一章番外篇……6ooo多字的章节……

唉,同志们,马上就是新的一周了……推荐和点击的砸下来……

嘿嘿……

很快就是新的一个月了……

你们给我激情,我就给你们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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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之花

达维尔姆斯,星盟最璀璨的明珠。

星盟第一军事学院阴沉憋闷的地下训练场内,身穿助教制服的多伦微笑着拎起了一个遍体鳞伤的海盗士兵。

“这一节课,是刑讯课程。”在这舌头被割掉的海盗脸上狠狠打了一拳,多伦朝身边围着的一圈低年级学员笑道:“非学院必修课,如果心理上承受不了,你们可以下课了。凡是顺利通过这门课程的学弟、学妹,恭喜你们,你们会有额外十个学分的加分。”

用力将海盗丢在了地上,多伦拍了拍粘满鲜血的手掌:“第一堂课,请愿意修习这门课程的同学在这个倒霉蛋的身上留下点伤痕,试试双手沾血的感觉。”

数分钟的静默后,训练场上八成的军事学院学员转身离开,只有不到十人留了下来。

多伦无奈的摇了摇头,他叹息道:“高度达的文明,高度达的精神文明……战士的精神啊!”

环视了一下四周,目光在一个站在训练场阴暗角落里的高条身影上略停了一下,多伦满脸是笑的问道:“那位学弟、学妹先来?我这里准备了匕、短剑、钢刺以及各种常见刑具。”

沉默,良久的沉默。留下来的学员纷纷倒退了一步,好像被多伦一件接一件掏出来的刑具吓住了。

多伦失望的摇了摇头,他叹息道:“没人么?你们连这点见血的勇气都没有么?那你们还怎么成为一个合格的军人?”

阴暗角落理的高条身影动了,她稳稳的走到了多伦面前。

多伦笑了:“芙雅学妹!”

身穿第一军事学院学员制服的芙雅?冥冷漠的扫了多伦一眼,就将注意力集中在了那些刑具上。

黑色的齐耳短,精致玲珑的瓜子脸蛋,长长的丹凤眼,干净利落的一对剑眉,比多伦甚至还要高出一指的高条身材,被学员制服紧紧裹着的身体矫健有力,有如绽放在黑夜的一朵铁心兰花的芙雅?冥皱眉凝视着这些刑具,突然拔出了身上佩枪,对着那个海盗的眉心扣动了扳机。

清脆的枪声在训练场回荡,一直镇定自若的多伦被突下杀手的芙雅?冥吓得踉跄着倒退了几步,他失声惊呼道:“芙雅学妹,你……”

芙雅?冥皱着眉头,她淡淡的说道:“刑讯?不需要!口供?也不需要。最好的海盗就是死了的海盗。”

将佩枪放回枪套,芙雅?冥转身走向了训练场的出口。

“多伦学长,如果你实在无聊,可以去和野兽角斗,但是请不要浪费我们的时间。自从有了精神波采掘器,刑讯这门课程已经从学院的选修课列表上消失了数百年。”

“不管你用什么手段让这门落伍的课程拥有了十分学分,但是请不要半夜将我们召集来这里,我们的时间,很宝贵。”

战靴敲打地面的声音渐渐远去,芙雅?冥泯入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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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易衍 【句号杯--品评巫颂】

一等奖:易衍

获奖书评:【句号杯--品评巫颂】

巫颂,心里永远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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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上古之时,洪荒之中凶兽横行,精怪、妖灵乃至神、怪、鬼、魅等物统辖大地。”那黑影幽幽的说道:“上古之民,尔等祖先,初生于九州之土,于洪水中哀求上天,于山火中挣扎求存,于疫病中伏尸万里,于凶兽爪牙之下血流成河。”

“尔等先祖,近乎灭族,痛哭哀嚎之中,愤怨之气直冲九霄,天地震动。”

“天心最仁,是时人中有巫人出。悟天道,通天理,有无穷之力。是巫者,一族一部之,拯救天下黎民于灭亡之困,拔人族祖先于覆灭之境。

是时,凶兽俯,精怪、妖灵避退万里,神、圣、鬼、魅乃至一切先天大神通者,为巫所迫,使人族划地而居,终得安乐。”

“巫者,天地间有人存,平而唯一,相互扶持,是为巫。”黑影低沉的说道:“解病痛,解迷惑,解灾劫,解一切痛苦。掌礼法,持传统,使人族绵延流传于九州,是为巫。

话说巫颂出来时我正大一,刚看到根本不知道是猪头的书,知道后来无意中才现,实在是唉。巫][o颂之宏大估计是网络文学中少有的,而且是第一个敢亚特兰蒂斯说事的书了。巫,上下为天,中间是人,人人平而为一,相互维持,是为巫。这应该是第一本拿巫开刀的书吧。

庞大无比的月亮战堡让人震惊无比,自称海外炼气士的老君原始通天让人无比的郁闷不解,强大的科技与修道的碰撞让人看到了不同寻常的感觉。而最让人铭记于心的我想莫过于旒歆之死,让无数人愤怒,无奈,心伤,心碎,甚至与绝望,那个时候满腔的无奈无处泄差点憋疯了。

大夏倾尽全力修建通天塔不曾想却为自己挖下了坟墓,而夏颉虽生为巫但却一直少了那颗大巫之心。看到履葵最后那句我,至少还是个巫啊,一霎那对他所有的看法改变了。

而最后旒歆星祭的时候我难受的想哭,那个时候从来没想过旒歆会死,那么一个可爱的女孩,谁舍得让她死呢,恐怕也唯有猪头了。

巫颂,颂者赞扬也。但我却看到了一曲悲歌,从夏侯带着九鼎之一穿越后回到了这个神话的终结历史的开端的大夏时,从他越到刑天大风知道了在九等武者之上还有鼎位巫者之时,从他离开部族踏上去大都安邑的时候,从他一个修道人转生到巫族的时候就注定了所有的一切。身为巫却有着一颗修道者的心,身在大夏却一直想要回到现在,在这个巫者为尊的年代,在这个实力至上的时代,夏颉的路不好走啊。

在几乎所有的小说中巫族都是在巫妖大战中成为了牺牲品,在鸿均和圣人的推动下人族将要大兴而巫妖注定要退出历史的舞台,虽然巫颂也是如此但却写出了一条与众不同的路。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子民和域外魔族中大战而亡,太奕,履葵,旒歆都在说夏颉……或者说,篪虎暴龙!你,实在是不懂什么才是巫。巫,是不会看着别人屠戮自己的子民的。哪怕那些子民已经背弃了巫,也只能让我们自己去杀光他们才是。”这才是真正的巫,而旒歆那句夏颉啊,你其实,一直不懂巫是什么呢。”确实让人猛然间觉得心痛无比,夏颉错了吗,他没错,他只是想保存住巫族的血脉而已,太奕,履葵,旒歆他们错了吗,他们也没错,他们才是真正的巫,他们只是做了他们应该做的,谁都没错,错的只是天道而已,天道不公,天道大公,谁能说的清道的明呢。

纵观巫颂全篇,巫的强横霸道大巫之下皆为蝼蚁的心态,炼气士的飘然无尘,亚特兰蒂斯强大的科技可与真九鼎位巫相抗衡的技术,宏大庞大伟大巨大的月亮战堡,开了先例。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写,从来没有人这么大的勇气写,因为一旦写不好招来的却是无数的骂名,可猪头就敢写了,而且写的是那么的让人惊叹无比。

巫颂,巫颂,记得曾有人说过,看了题目就知道结局会是那么的悲惨凄凉,颂之一字虽然代表了赞扬的意思但是却在死亡在结束在无奈后才来到的。

天庭里巫族的前辈想要拿太奕他们当炮灰,去杀掉天神自己独霸天庭却没想到因为多了夏颉这样一个人导致全灭,为了通天塔大夏倾尽所有埋下了众人皆反的种子,而最后亚特兰蒂斯召唤到他们的主子域外魔族的到来彻底的带来了毁灭。

巫颂全本别的什么都可以不说不提不讲不闻不问,但是有个人不能不说就还是旒歆。相信每个看过巫颂的人都会对这个年轻可爱的黎巫难以忘记,口中爱吐着小泡泡,在刚见过夏颉后因为他的属性把夏颉抓去当了苦力,在所有人都对旒歆抱着或畏惧或宠爱或无奈的心态时,只有夏颉才用一颗平常心去对待他,不怕,不畏,不惧,该怎样就怎样,让旒歆对他另眼相看。慢慢的,慢慢的,有那么一种情愫不知不觉中诞生了,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妙,奇妙。

最后的那场大战摧毁了那些成的炼气士,而三清又在混沌之中忙着其他的事情,鸿均与那道黑影确实默默的观看着,杯具就这样生了。炼气士节节败退,死剩无几,无奈之下伊尹去求履葵,去求太奕去求被他用种种手段逼走的巫。

夏颉一直紧记巫族不离雪原当能存于世,若离,则。但是夏颉终究不是巫,他有的只是一颗修道人的人永远无法理解履葵太奕他们的想法,就如太奕所说“放屁的大义!”“你抢了大夏的天下,还来和老子说什么大义?老子带人去揍那帮贱种,只因为老子是大夏的隐巫尊而已。”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大夏的巫,大夏的隐巫尊而已,这是夏颉永远无法能够理解的。

“巫,是不会看着别人屠戮自己的子民的。哪怕那些子民已经背弃了巫,也只能让我们自己去杀光他们才是。”旒歆的话却是道出了所有,巫,不会让别人轻而易举的屠戮自己的子民,抢夺自己的东西,哪怕他们已经背弃了巫,也只能是我们自己去杀光他们去毁灭他们。

看似无理看似蛮横看似凶恶,可又有谁能说这不是包含了对自己的爱,极致的爱,强横蛮横到极致的护短,只要是我的东西没有人够动他伤害他,哪怕现在这个东西不属于我,但是他们的生命烙印里却是我们的,他们永远都是巫的子民,除了巫没有人能够伤害他们一下。这就是巫,蛮横无理暴力但却最是护短的巫啊。

战到最后如若不出意外则巫族将胜出,可是,谁也没想到:白蟰最后竟然清醒了,而且第一击就杀死了太奕,真正的魂飞魄散,这个时候我的心猛的一紧,然后刑天厄、相柳翵、申公郦,刑天磐、刑天罴、刑天鳌龙、刑天荒虎,相柳柔、申公鲲,都死了,一个个都死了,看到这我眼里泪水在打转。商族王城被数百名实力强悍的魔将联手击破,商汤、伊尹等商族重臣在炼气士的重重护卫下朝后急退。只有履癸,身披大夏王袍的履癸,被封印了全部力量的履癸脸上浮现出解脱的笑容。他伸开双手,朝那潮水一样用来的魔军迎了上去。他含糊的咕哝道:“我,至少还是一个巫啊!”这就是履葵,这才是真正的大巫之王,哪怕没有了丝毫的力量也不会退缩也会为了保护那些背叛自己的子民战到最后直到死亡。

败势一成夏颉无力回天想要退却保存那仅剩的八千大巫,可是还有旒歆啊,“你不能做什么了,可是我,巫教十大巫尊中,也只有我还能做点什么。

旒歆这句话我看的时候心里好难受”大巫就是黑夜中的火燃烧自己照亮了别人,而旒歆作为巫尊做了她该做的能做的

巫族的祖先啊,请护佑我们的族人罢!”

虚空中,伸出双手静静的漂浮着的旒歆唱起了一支神秘的歌曲。

语调是如此的缓慢空灵,大路上的所有生灵,都听到了这歌。

歌曲中,充满了生命的力量。有如嫩芽在土壤中生长,小兽刚刚脱胎而出,幼鸟在空中飞翔,那是生的歌,那是黎巫殿一代代先辈行走于无边的九州大地上,看到花开花谢,草长鹰飞,看到了那‘风、花、雪、月’的变迁后,体悟出来的符合生命根源的歌。

歌声中,旒歆淡淡的说道:“星祭!”

旒歆的身体炸开,一团绿色的光芒出现在空中。

虚空中,代表着黎巫本命星的那颗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岩块喷射向了无尽的虚空。

那团绿光,变成了一团绿色的太阳。旒歆的魂魄融进了这团光芒里。世界上再也没有旒歆,留下的是这团拥有了生命本源之力的绿光。

一声淡淡的星祭,多少人哭了,至少在这个时候我哭了。

星祭,以后世上在也不会旒歆在个人,所有剩下的巫狂了拼尽了他们的一切,没有武器用拳头,手掉了用脚踹,脚没了用牙咬,没牙了用身体撞,整个九州疯了。看到旒歆星祭的夏颉却是呆了,痴了

结束了,所有的都结束了,所有的巫只剩下那八千,人族得以大兴,一切就这样结束了。而最后夏颉那句“师尊,徒儿是巫。看到这句心里确实难受的想哭。邪风曲结束的时候,水元子说:“哈哈哈,水母,老子终于明白啦!老子终于明白什么是人啦!感情啊!有了感情的才是人!”告诉我们什么是人!现在《巫颂》又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巫,“巫”再先,“人”在后!巫就是人的守护者!虽然巫也杀人,但是在“人”有难时!巫绝不会后退一步!甚至连想都不会想!

猪头把每本书里的人都写的那么的有灵气这样真得很好就好像一个活生生的人在我们身边一样,但是当看着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自己身边死去的时候我们心里的痛却更加让人痛不欲生。

最后依然要说句,旒歆星祭的那一幕在我心里永远定格了,让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真的好痛好难受。

后用一别人写给旒歆的诗做结局吧。

黎卿玉歌

凝天地之辰星,为卿之明眸,

聚宇内之造化,化卿之灵秀,

感时节之交替,通晨昏之阴阳,

卿之名如玉,永垂世间不朽。

漫道兮,追寻卿之足迹,

艰涩兮,为卿名而鼓舞,

以吾等之卑微,显卿之荣耀。

卿之玉颜,可辟皓月,

卿之绽笑,可堪星莹,

生而为卿而生兮,死而为卿后已!

吾等无悔!

卿之名,永铭于心,

卿之义,光耀后世,

卿之情,可感天地,

卿之心,赤诚难表。

生而为卿之无怨兮,死而为卿不悔。

愿卿颜永驻,

吾等,

当不负卿旒歆之名。

——黎巫殿真鼎位九鼎大巫仙小谪To殿主旒歆

献给我心中永恒的旒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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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巫颂!

说明一下,整个贴子分为1.“巫”篇2.人物篇(人物篇又分为小花,通天,旒歆,夏颉,履癸,白,太奕)3.“巫为什么灭亡”篇4.“夏颉和旒歆的爱情”篇5.“世界”篇6.“总结”篇

ps:在我没全部完之前,请大家一定不要占楼,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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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篇

什么是“巫”?

官方的说法是:在上古洪荒之时,天神,精怪,妖灵,鬼魅统治大地。

上古先民,在洪水中苦苦哀求,在山火中挣扎,在疾病瘟疫中求存,在凶兽精怪爪下流血。

先民近乎灭族!

然后,天地之间出现了“巫”。

“巫”,一族一部之,拯救万民于灭亡之中。有无穷之力,有大神通。

是时,凶兽,精怪,妖灵避退。天神,圣,与人族划地而居,人族得以生存!

保护着人类先民,没有巫民、贵民、平民、奴隶的区别,巫用自己的力量,平等的保护着部族中的一切人等。

解病痛,解迷惑,解灾劫,解一切痛苦。掌礼法,持传统,使人族绵延流传于九州,这就是“巫”。

“巫”是智慧的象征,是部落的领导者。

“巫”是大智者,大慈悲者。

天地间,团结成一体,以自身的巨力强行和天地抗争的‘人’,这就是巫!

巫者,天地间有人存,平而唯一,相互扶持,这也是巫。

而在我看来,“巫”就是一切有智慧的人类。

他们为了这片九州大地付出了自己的青春,自己的一生!

他们就是“巫”!

在我的眼中,霍去病是巫,戚继光是巫,林则徐是巫

有些名字不好说出来,但是,大家都知道。

扫马路的清洁者是巫,在建筑工地忙着的工人是巫,那些为民为国的人是巫,甚至那些看到祖国有难,就努力捐钱的华侨们,他们是巫。那些对这片土地有贡献的外国人,他们,也是巫。

只要是为了这片我们至爱的土地做出了贡献的,他们,就是巫。

“巫”者,有大智慧!

何谓大智慧,为这片九州大地做出贡献的,为了我们这个民族做出贡献的,就是大智慧!就是“巫”。

望我九州大地千千万万的子民,都为“巫”。

“巫”者,贡献尔。

为祖国贡献,为社会贡献,为自己的家庭贡献,为自己的父母贡献,为自己的子女贡献,为自己的朋友贡献,为了自己所喜欢的东西所贡献,他们,就是“巫”!

“巫”啊!

多么神圣的词语啊!

愿天下人人都为“巫”!

愿这个世界没有争端,没有战争,爱,散落大地!

愿天下都响起“巫”的颂歌。

易衍,悟于8月18日晚,22.14分。

“小花”篇——温柔,清新,如茉莉花一般

为什么我要将小花写在第一篇?

因为,在我心中,小花有着不下于旒歆的地位。

小花,典型的江南水乡的小姑娘。

娇小可爱,有着茉莉花的清香。

温柔,听话,如邻家小妹妹一般。

文中是这样说的:后面正屋内突然细碎步子跑出了一个娇小的姑娘,黑布裤子,月白色长衫,眉如青山,目如秋水,唇似秋天那一抹火红的枫叶,好一个动人的丫头。

好一个动人的丫头!

我觉得血大的用的一个词非常的好,那就是——丫头。

一下就让读者感觉到了江南水乡的那种温柔,动人。

在我心中,我一直坚定的认为,小花这个篇幅很短的女孩,是本文不可或缺的一个角色。

她温柔,体贴!

在得知夏侯要出门的时候,只是对夏侯说了句:“那,路上开车小心点,下雨天,路滑。”

看,男人心目中,的妻子形象,不是么?

《茉莉盈白如珠,幽香袭人,他年我若修花史,列作人间第一香。》

这是宋代诗人姜夔形容茉莉花的诗句。

这,也可以用来形容小花这个美丽,温柔的女子吧。

幽香淡雅,更重要的是她不落俗套不受世俗的牵绊,总是过于美好和纯洁,但是不知道在这满是尘埃的城市间这样的茉莉还有几朵呢?

清香,纯洁,善良,可爱,淡雅,这,就是茉莉花一般的女子。

翠叶光如耀,冰葩淡不妆。

唔,小花

易衍,8.14日,2o.46分

“通天”篇——邪气,护短,不羁,或者说是,父亲?

第一次认识通天教主,是在一部电视剧,《东游记》。

那里面的通天教主是一个黑面的大胡子,是一个大反派。所以,在小时候,我很讨厌通天教主这个黑面的大胡子。

但是,看了《封神演义》这本书后,我慢慢的开始喜欢上通天教主了。

原因有二。

第一,相对于原始的龙虎如意和老子的扁拐来说,我更喜欢通天教主的剑!更何况是诛仙四剑这么牛叉的剑呢!

第二,通天教主的护短,面对四圣人时的无惧,只身抗天的不羁,等等。都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而这些喜爱,在看《巫颂》这本书时,展到了顶峰!

身着火红长袍,漆黑的长,容貌俊朗,带着几分邪气、带着几分傲气、甚至带着几分稚气!

这就是通天教主!

护短,爱护门下的弟子。这,也是通天教主!

犹记得那一句:“谁敢伤吾弟子,吾当灭他满门!”

热血沸腾!是的,看到这句话时,我感觉全身的血都沸腾起来了,汗毛都炸了起来!

那时,我幻想着:要是自己有这么一个师傅,那,该多好呀!

夏颉是幸福的!我心中想着。

为了夏颉这个徒儿,通天教主付出了很多。

我甚至相信,通天教主对夏颉的感觉,已经不单单是对徒儿的感情!

他已经拿夏颉当自己的儿子一样看待了。

是的,儿子!

他与夏颉之间,是一种父与子之间的情感!

他,就是夏颉的父亲!

通天教主!

易衍,8.16

“旒歆”篇——空灵,清新,赤着的小脚丫。

旒歆是我心中永远的痛。

我喜欢这个外表任性的,绝美的,爱赤着小脚丫,爱吹口水泡泡的小巫女。

喜欢她那墨绿色,仿佛翡翠的眸子。

喜欢她那淡绿色的嘴唇。

喜欢她那赤着的小脚丫。

喜欢她那乌黑的长。

喜欢她天真的笑容,无忧的吹着口水泡泡。

喜欢她对自己药材的小气,喜欢她在看到夏颉受伤时,小心翼翼的紧张。

喜欢她对夏颉的家庭暴力,喜欢她的“强悍”,喜欢她把夏颉变成熊猫眼。

喜欢,她的一切。

喜欢,她

旒歆的美是无法形容的,彷佛是青山绿水,又仿佛是大自然无比空灵的美丽。

她就好似山林中的精灵。

有旒歆在的地方,整个世界就像是充满了生机,仿佛整个大地都活过来了一样。

自然,空灵,充满了生机,看到她,就好像看到了奇峰峻岭上茂密的自然丛林。

就连夏颉这么一个经历了两世,心神简直像金刚一样坚强的人,也忍不住的惊叹,惊讶,甚至是惊艳!

更不要说我这种凡夫俗子了。

可以想象,旒歆的美,已经不属于人间了。

她是九天之上的神女。

她就神山上的精灵。

她是坠落凡尘的仙女。

她,无与伦比!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旒歆的气质。

那充满大自然的气息,那么的清新,那么的自然,但又让人感觉高高在上,不可触摸。

她有点小任性。

但是,不怪她。她只是一个从小失去父母双亲,被一群高傲的大巫们抚养长大的小女孩。

她喜欢对自己的丈夫施展家庭暴力。

这也不能怪她,因为,她只是想告诉夏颉,自己爱他,爱极了他罢了。

她爱惨了夏颉,想帮夏颉生一个孩子。

但是,夏颉却在婚后消失了1o年。

不过,她没有怪夏颉,因为她知道,夏颉是自己的丈夫,是自己最爱的人。

这就够了,不是吗?

她的内心是孤独的,是寂寞的。

大巫殿的大巫们不懂她,易昊不懂她,她的祖父,祖父也不懂她。

她是黎巫,她高高在山。

她站在大夏权利的巅峰,只要随便动动嘴巴,便伏尸百万。

她有着自己的挚爱,夏颉。

她就是那个有着,淡绿色的嘴唇,乌黑的长,爱吹泡泡的女孩,爱赤着小脚丫的女孩,外表刁蛮任性,但是,内心却温柔婉约的女孩。

她,就叫做——旒歆。

歆儿,你,还好么?

易衍,8.15

“夏颉”篇——玄武,蛮子,练气士,巫?

在第一眼看到夏侯这个大汉的时候,我还以为,血大要写一个类似《神.魔》的主角“雷”那样的主角呢。

但是,慢慢的看下去,我知道,我错了。

夏侯是一个特工,他的职业,注定了他不能像“雷”一样。

他,穿越了,穿越到了大夏朝末年。

一个神话终结的时代。

一个属于“巫”的时代。

前世的夏侯是一个孤儿,在这个蛮荒山林的时代,他找到了属于他的亲情。

在这个世界有了亲情,使夏侯这个现代人有了一些归属感,但是,他还是没有代入感,感觉他跟这个世界不融洽,是格格不入的。

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佩服血大了。黄一出场了,小黄龙也出场了!

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大名鼎鼎的黄龙真人只是大夏皇宫的一个小小的龙奴。

小黄龙出来了,代入感也就出来了。让人感觉非常的融洽,没有一丝的不适。

刚开始的时候,他的追求也不高,不过是修炼足够强的力量,破开虚空,回到那个可爱的江南小院,和小花生个孩子。然后拿着他的那份薪水和任务津贴,安安静静的过日子罢了。

但是,小黄龙出现了,所以,夏颉决定为这个大夏做点什么,只是因为,自己的是龙的传人。

就算他的体内流的是蛮人的血脉。但是,在他的心中,甚至是他的灵魂深处,一直认为自己的龙的传人!

他脑中一直记着教官说的一句话::“不管你们在什么地方,碰到什么事情,只要你们还有一口气,就要想办法回来!记住,祖国,才是你们的家。不管碰到任何危险,任何困境,活下去,回来!”

既然回不来了,那就为这个有龙的国度做点什么吧!

在大夏,他找到了可以一生相伴的兄弟,刑天大风,刑天鳌龙,等等。

在大夏,他见到了神话中的大神们,通天教主,原始,老子,多宝,广成子甚至是一切神话的源头,鸿钧道人!

在大夏,他慢慢的忘记了自己前世的爱人,找到了这一生的爱人,旒歆。

在大夏,他最后明白了,什么是一个“巫”。

夏侯,一个现代的特工。

篪虎暴龙,一个与众不同的南方蛮人。

夏颉,一个一心一意为亲族复仇的复仇者,一个大夏的官员,一个练气士,一个不甚合格的丈夫,一个在最后了解了,什么是“巫”的人。

一个来自未来,却在大夏这片土地生根的人。

我坚信,夏颉他在最后,已经了解了,“巫”是什么?

他就像一个一般的穿越者一样,他无法改变什么,他只能无奈的看着历史的展,他见证了神话。

也许,他想改变什么,但是鸿钧的出现,让他只是无奈的看着这个世界的展。

他就是夏颉,或者说夏侯,或者我更愿意叫他——篪虎暴龙这个蛮子。

夏侯承载着巫唯一的希望在历史的长河中寂寞的游荡着……

千年的相思……

千年的寂寞……

千年的孤单……

易衍,8.15日,22.5分

“履癸”篇——九王子履癸,大夏最后的王,暴君“桀”。

他叫履癸,是大夏王的第九子。

他是混天候,他的巫力属性,就是拥有天之号令之称的雷霆!

天地万物法则的雷霆!他注定就是一个号令一切的“王”!

履癸是一个出色的王。这一点是我一直坚信的。

第一,他削去了四大巫家和九大天候,以及个大巫家的兵权,使皇权集中!虽然这里面有关龙逢和其他一些因素,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做到了大夏以前历代王,都没有做到的事!

第二,从大禹王到履癸的父亲这一代,没有一个大夏王能将大夏的疆土扩大到36州的地步!

使南疆蛮人称臣,大草原上的东夷人也不得不俯认输,就连强大的亚特兰蒂斯帝国,也被大夏灭亡!虽然,这些因素里面,也有着夏颉,通天教主等人的功劳。

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履癸他才是大夏的王!

第三,甚至于天神,巫神全灭,也有他的大功劳在里面!

他是一个极为出色的王!至少,在建通天塔前,在与天神大战之前,是这样的!

履癸曾经跟夏颉说过:“我履癸生平不好其他,说起来就是喜欢征战,喜欢杀掉那些对我大夏不敬的人。杀光他们的男子,抢走他们的女人,劫光他们的钱物牲畜,让大夏的军旗,在天神所能看到的大地上飘扬,让我大夏的巫族,重现太古时那拥有天下一切的威风。”

他只是一个充满野心,更敢将自己的野心付诸实践的大夏王罢了。

与天神大战后,他慢慢的成为了一个合格的暴君了。

但是,我心里在想,其实,在他的内心深处,也不希望自己变成这样吧!

但是,代表天道的鸿钧说了:“巫当灭,道当兴。

所以夏颉这个能够改变履癸的人,被鸿钧老道抓去听了1o年道。履癸最宠溺的王妃妹喜,修炼了天魔姹女功。这个功法是专门坏人神智根基的功法。这更是为履癸成为一个合格的暴君叹了一把大火!

所以,巫,当灭!

在最后与魔的大战中,履癸还是醒悟了。

他知道,自己,至少还是一个“巫”,他得为这片大地做点什么。

履癸死了。

履癸,大夏九王子。大夏最后一个王。大夏所拥有土地最广的一个王。

被后世称为“桀”的暴君。

易衍,8.16日,15.32分

“白”篇——忠心,好吃,可怜的宠物,QJ犯?

做为一只家养的貔貅,它的鸭梨真的很大。

从小,它的主人夏颉就不准它偷吃自家村子养的家畜,它只能去外面的山林捕食。

长大后,还要跟着主人翻山越岭,越过十万里的路程,去到大城市里面拼搏。

在主人被人威胁时,它要“挺身”而出,用猛嗑.药的办法,来吸引那个小巫女的注意力,让主人逃过一劫。

在找不到合适的母貔貅交.配时,他只得冒着生命危险,QJ了东夷大族长孙女养的貔貅和神界巫神养的貔貅。

在主人谈女朋友的时候,它还要充当主人女朋友的玩具,被人捏圆搓扁。

在主人要生命危险时,它还得不要命的保护主人!

嗯,在这白只貔貅刚出场时,我就去百.度查了一下。

貔貅,以财为食的,纳食四方之财。能镇宅辟邪,能趋财旺财,能带来欢乐及好运。

有很多人喜欢带玉貔貅,因为它能带来财运和好运。

玉的都这么牛,更别说是一只活的貔貅了。我想,血大的用意也在此吧。

白一生最辉煌的时刻有两次!

第一次是QJ了东夷大族长孙女养的那只貔貅。

第二次是在神界,在玄武的帮助下,QJ了一只巫神养的银色貔貅。

看到白告别处.男之身时的憨厚,和躲到大树后面的害羞。

看到白爆生命中的第二春时的兴奋。

我呵呵的笑了,笑的很开心,我心中不无恶意的想着:万恶的QJ犯啊!嘎嘎。

这只貔貅,真的很有趣。

它是貔貅,也是白,更是夏颉一生不离不弃的好兄弟。

易衍,8.17

太奕——疯老头,隐巫尊,父亲,大巫。

大夏巫教星宗的宗主,隐巫殿,隐巫尊。

一个站在大夏权利巅峰的人。

年轻时,因为他的绝佳天赋,他被选入了隐巫殿,并且被培养成了隐巫殿的殿主。

隐巫殿的大巫们都是一群麻木而无情的人,他们是大夏最后的屏障,他们的身份,注定了他们必须血腥,必须暴力,必须变成一个麻木的屠夫。

而他,太奕,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啊!

所以,他变成了一个疯疯癫癫的人。

所以,他将自己伪装成一个贱民。

在大夏疯疯癫癫的,如鬼一般,游荡了百载。

他心中的压力,有谁知道?

这时,夏颉出现了。

英雄救老!化成贱民游荡了百载后,终于有人出现了。

一个在他看来,“善良”的人。

他感叹:夏颉他的心软,他的善良,他的感情丰富;但是,他又心喜,正是因为夏颉的善良,他才认定夏颉为自己的继承人的啊!

因为,曾几何时,他太奕,就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啊!

太奕是悲情的,是脆弱的。

他可以因为夏颉的一句平平常常的:“您,您受苦了……孩儿……孩儿不孝啊……您,您怎生变成了这等模样?”而伤心的大哭。

他可以为这片属于巫的大地而赴死。

他知道,自己的这个义子不懂巫。

他知道自己可能出了北方雪原就会死,但是,他依然义无反顾。

只因为,他是大夏的隐巫尊。

易衍,8.18日,9.22分

“夏颉和旒歆的爱情”篇

夏颉和旒歆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更像是那种慢慢的品味。相知,相爱。

他们的相爱并不是偶然,在我看来,更像是一种必然。

一,旒歆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双亲,自幼性格孤僻,不知,也不愿与人交流。

二,夏颉是土属性的巫,而旒歆是木属性的,他们俩因为属性,互相吸引。

三,夏颉是天下唯一的一个纯土属性的巫。而被旒歆视若性命的药草,正好需要一个纯土属性的巫来照看。

四,旒歆从小接触的都是一些老年的大巫们,夏颉可以说是旒歆正式接触的第一个年轻的男子。

五,因为旒歆黎巫尊的身份,放眼整个天下,也只有夏颉敢对她吼,敢不听她的,敢对她无礼。其余的人,无人敢这样,这也给了旒歆一丝新鲜感。要知道,男女之间的交往,往往是从一丝新鲜感开始的。有多少的女孩子,因为一丝新鲜感,就沦陷了。哎

六,夏颉的亲族被人灭族了,这样的话,夏颉也成为了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这更是让旒歆对夏颉有了一丝亲近感。

七,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女不希望自己被英雄救美呢?

就算旒歆是黎巫尊,但是,她更是一个才2o岁的少女呀!也正是因为她黎巫尊的身份,她的实力更是天下绝顶的,也使得无人可以充当英雄来救美啊!

但是,夏颉做到了!

八,因为夏颉的大胆,夏颉的新鲜感,夏颉的亲近感,让旒歆莫名其妙的留在了夏颉的身边。让他们有了慢慢相处的机会。

所以说,他们也可以说是日久生情吧!

以上的这些条件,缺一不可!

我想,这本巫颂,恐怕是血大所有的书中,描写感情戏,写的最好的一本了!

一路慢慢品来,不温不火,不急不躁,别有一番风味。

当我看的夏颉和旒歆第一次接吻的时候,我心里高兴的想到,他们的事,终于成了。

当我看的旒歆抱怨夏颉用刚吃过肉喝过酒的大嘴去亲旒歆时,我不禁会心一笑。

当我看到在洞房花烛夜,夏颉被旒歆踢飞到天上时,我忍不住嘿嘿大笑了起来。

当我看到旒歆用建木内结成的元晶打造的宝剑送给夏颉,而夏颉将这件命名为“旒歆”时。我想到,这应该相当于他们的结婚戒指吧!

当我看到旒歆使出“星祭”时,我心中像是被人狠狠的抓了几把,疼痛难忍。

泪水在眼眶打转,朋友用疑问的眼神看着我时,我咧嘴笑了笑,心中却如刀割。

正如刑天大风所说:这世间,再也不会有黎巫尊了。

当夏颉真的爱上了这个小巫女的时候,在他的心中,那片茉莉花已经和旒歆的影子重合了,再也分不清!

易衍,8.18

“为什么巫当灭?”篇

在我看来,上古蛮荒时期是巫道展到顶峰的时代。

在那个时代,妖魔避退,神,圣与人划地而居。

在那个时代,没有巫民、贵民、平民、奴隶的区别,巫用自己的力量,平等的保护着部族中的所有人。

在那个时代,巫的力量是为了保护部族而出现的。

在那个时代,祭祀天地,祖先,是燃木为香,织草为刍狗牺牲,奉献五谷以为敬。

而现在呢?

巫可以任意杀害,他们口中的贵民,平民,贱民,奴隶。

那些在上古时期用来保护部族的巫术,已经没人学习,现在的巫学习的都如何增强力量的巫术,都是杀人的巫术,而不是救人。

在现在,为了借力,大巫们可以任意屠杀十万,百万,甚至千万以上的平民。

这,还是“巫”出现的本意吗?

在我看来,大夏只是国力展到了一个顶峰,而不是巫道!

巫道已经是完完全全的衰落了。

巫们已经不懂得那些救助平民的巫术,巫已经不懂得哪些草药吃了,会使平民丧命!

什么才是一个“巫”?

能轻松的拔起一座山?能一拳将大河打碎?能将日月星辰玩弄于鼓掌之中?

不!不是!全都不是!

巫是为了保护部族的先民而诞生的!

巫是智慧,巫是仁慈,巫是慈父,巫是先驱,巫,就是人!

没有人,那还算是巫吗?还要巫干什么?

大夏朝的这些高高在上的巫,天,已经不需要他们了!地也已经不需要他们了!人,更不需要他们!

所以,巫,当灭!

巫颂,巫颂!为什么歌颂巫呢?

因为醒悟!

最后的巫们,已经醒悟了!

他们轻松赴死,为的,就是九州的人。

他们,已经成为了一个“巫”。

巫颂!

因为“巫”,所以“颂”!

易衍,悟于8月19日,11.36分。

“巫颂世界”篇(资料篇)

九州:九州居于大地之中央,有: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幽州、雍州。

大夏:王是权力的巅峰!大夏王家也是九州第一巫家。由大禹王建立,后传位给儿子启,由公天下变家天下。

王都是:安邑

大夏巫殿,分星宗,日宗。

星宗:隐巫殿。日宗:天巫殿、地巫殿、灵巫殿、幽巫殿、力巫殿、化巫殿、幻巫殿、令巫殿,黎巫殿。(殿主,三祭巫、九御巫、二十七命巫)

大夏四大巫家:刑天家,相柳家,防风家,申公家。辅弼相丞四大公!

九大天候!

伐南令,伐北令,伐西令,伐东令,各种令。

九州,以巫为主!就不一一细表了。

亚特兰蒂斯帝国(海人):分为执政院和海神祭祀神殿(十二祭祀)

以科技为主的国度。

个人的肉体很弱,但是后面用基因技术,大大的加强了海人高层的肉体力量!

其实是域外阿修罗在这个世界培养的走狗。

东夷人:居住在大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后羿大神的后裔。

拥有很多部落。最高的领袖应该是大族长,也就是每一代的“后羿”。

最擅长使用的是弓箭!

南方蛮人:魔神蚩尤的后裔,王都是蚩尤山城。

世代居住在南方山林之中。好战,野蛮。

胡羯人:居住在北方大沙漠之中!

因为胡羯人居住的北方沙漠的自然环境比大夏的恶劣百倍,胡羯的武巫自由厮杀征战,武巫的战力比大夏的同阶大巫更加强悍,更有杀伤力!

他们还拥有祭练本命妖兽的秘法!剥夺一条猛兽的魂魄,将它和自己的灵魂融为一体,从而将自身化为介于人和兽之间的异类。若是能找到一条强大的猛兽的灵魂祭练,可以让胡羯战士在自己强大的巫力之外,再增加一股强大的实力!

神界:神界有两股最大的势力。

天神的势力,拥有五大天帝和众多强大天神的绝强力量!

巫神的势力,是由远古的“巫”们飞升的,实力也非常的强悍。

练气士:练气士其实是这天地间最强大的一股势力。

拥有天道鸿钧!三大教主!燃灯,多宝,广成子,赤精子等等大神!

域外阿修罗:具体实力不详。

在巫颂中,阿修罗的实力仅仅是露出了冰山一角。而冰山一角就这么的强悍,可以想象,域外阿修罗是多么的强悍!

毁灭,就是他们的主题,他们的一切!

易衍,8.19日,16.o4分

“总结”篇

巫颂总的来说,就是一部关于巫的颂歌。

有热血,有激情,有愤怒,有神秘,也有心动。

喜欢战争的,在巫颂可以找到场面宏大的战争场景!

喜欢修仙的,在巫颂可以找到远古的练气士,甚至于,强大的通天教主就是主角的师傅,天道鸿钧就是主角的祖师。

喜欢远古神话的,巫颂有远古最神秘的“巫”。捉日拿月,翻山倒海,无所不能!

喜欢看大场面的,一次祭祀杀十万人够不够?百万人够不够?千万人够不够?

喜欢看高科技的,巫颂可以告诉你,月亮其实是亚特兰蒂斯帝国升起来的战争堡垒!

或者,你可以将巫颂当成是一部言情小说来读。

“主角和妻子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而分开了。主角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开始了新的生活。在那里主角遇到了一个女孩,这个可以说是野蛮女友的女孩,她常常欺负主角。然后,他们相爱了。因为一次小小的意外,他们又结婚了。最后,坏人出现了,那个女孩为了保护主角而死。主角从此带着女孩最喜爱的宠物,孤单的度过一生。”

看,多么凄惨的爱情故事啊!

这就是巫颂,常常在不经意间,就感动了我们!

他让我知道,感动,激情,热血,神秘,无处不在。

还记得,当上圣要杀安道尔时,托尔将安道尔撞开,自己代替他死吗?

还记得当旒歆淡淡说出“星祭”时的心痛吗?

还记得看到太奕被白蟰杀死的惋惜吗?

还记得当听到通天教主喊出的那声:“谁敢伤吾弟子,吾当灭他满门!”时的激动吗?

记得,记得!

这就是感动!

这,就是巫颂!

血红带给我们的巫颂!

【完】

——谨以此贴,献给我最爱的巫颂!最爱的血红!

——易衍,8月19日,15时o3分

猪头点评:很显然,这家伙是盯着旒歆妹妹去的。

嗯,猪头也承认,旒歆妹妹很可爱。猪头也曾经幻想,如果自己的老婆就有那么彪悍,那就真的是水深火热的生活了。所以,敬谢不敏吧!

如此非人的姑娘,就让她在书中活着!

关于巫颂这本书,其实没什么太多好说的了。

里面的人,里面的事,如今都只是一个影子

残留在脑海中。就这样吧,生死离合、喜怒悲欢,他们有他们的活法,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活法。大巫们的光荣已经属于过去,而新的书和新的情节还在继续。

趁此预告一下,等《逆龙道》写完之后,猪头这次会调整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充充电后,开始下一本吧。

不再玩这种科技和仙侠的混血儿产品,回归原汁原味的仙侠风格。力争写一批比大巫们更加执着,更加命运起伏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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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顽固的执着 【逆★龙★道】

二等奖:顽固的执着

获奖书评:【句号杯--品评逆★龍★道】

刚开始,我不明白爱情是什么,我单纯的想要和她在一起

后来,当我没有那份能力握住她的手的时候,我在想,我是否能够给予一个我所爱的人幸福!

可是到了最后,当我现我拥有那样的实力,我能够给予某个人幸福的时候,我却现,再也没有人,能让我去爱!

这个世界最悲哀的事情,不是相爱的人分手,而是爱过了,却现,彻底的错了

你也错,我也错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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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第一年高考的时候我正在家看神魔,结果不用说了,自然是又读了一年杯具啊o(︶︿︶)o唉。

第二年平均一天四本书的度看小说,然后就在无意中看到了,当时好几次从它身边路过看到名字我就想起来升龙原本以为是某个人续写的根本没想到是猪头写的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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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有可能 【品评天元】

三等奖:有可能

获奖书评:【句号杯--品评天元】

先,为什么我会选天元这么一本书呢?是因为天元这本书是最好的?当然不是了!只因别的书有好多好多人写啊!!

遥想当年,俺也是个大好青年,但受同学蛊惑,看了一本《飘渺之旅》后,就在也没有停过看网文。呵呵,我废话真多!

o9年元正式更新,初始便好评如潮,特别是写到“张冰云”那一段时,像什么“孽女作家”“绝情作家”之类的“雅称”便纷纷而至,大家看网文看的是个爽,所以一般有这种情节的小说,也就离太监不远了,读者甚至懒得去指责作者,但《天元》不同,读者除了去表达到一些不满,以及感觉自己的心口被划了一刀以外,并未说作者写错了,为什么?

因为整本书的基调!先,血大创造了一个虽然风平浪静,却暗潮凶涌的“大唐盛世”其次,主角江鱼的出身,也注定不容于道、魔、佛任何一家。道家与佛家联手灭了魔家,可之后却是无休止的内斗,佛与道所展现的,不是仙风道骨,不是慈悲为怀,而是不输于魔家的贪婪与狡诈,是己经完全摒弃了人性的真、善、美,只剩下“利”的一群人。修真、修真,修的不是真,而是把真修掉。试问张冰云这样如同真正仙女般的女主,怎么能在这尔虞我诈的世界里,跟随主角在一起闯过层层劫难呢?

天元这本书,我个人认为是血大写的最黑暗的一本书,不是主角黑暗,而是世界太黑暗,而且几乎整个世界的人都在想尽办法来算计江鱼。整本书中的好人屈指可数,几乎除了主角和他那有数的几个兄弟,就没一个好人,似乎整个世界都在沉沦一般。

最可恨的是关于张冰云后来命运的描写,血大在我们心口划的那一刀,眼看就要愈合了,可偏偏他还要再把伤口撕开,然后再撒一把盐,让你永远忘不了。然后再告诉你:这个世界就是这么黑暗,谁能改变!!!(整本书主角的受孽基调,在此定下了)

关于“张冰云”这个准女主的描写,不比巫颂里的女主好到哪去!

有智慧,却被权力蒙弊了双眼的李亨,以及有大智慧,却总是用错地方的李隆基,奸诈阴险,却也至情至性的李林甫,死守着教条的张说,榆木脑袋,自己为天下第一的高仙芝,看似即傻又笨实则奸诈无比的魔教卧底安、史二人,以及自己为聪明的杨国忠,共同构茿了大唐最后的盛世,当然还有那个没啥本事,但就是打不死的小强——柴大官人。其实他的人生也是一个大悲剧,除了享乐之外,就没做过一件有意义的事,如果不是他牵涉到了准女主张冰云,那他整个就一打酱油路过。不是路过这一本书,而是路过他整个人生。

在主角江鱼的所有敌人中,最可悲的要数高仙芝,数次与江鱼做对,有输有赢,可若仔细一想,江鱼似乎从未将其当成一个主要的对手,而且他恐怕到死,也不知道自己不过是佛门的一个可有可无的棋子罢了,他与江鱼做对,根本没为他带来多少实至性的好处。他若死在江鱼手里倒也罢了,也算死的不冤,但他却是在魔门大举来袭的时候,因佛道之争而惨死于道门之手,道门之禀性,可见一二。

那些高高在上的仙神门,早己经忘了为什么修真,一个个的只知道追求更强大的力量,更大的利益,更好的法宝。人,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群会说话的工具罢了,可利用,也可用来出卖,没人关心“人”的利益,只想着消灭其它两家,而独罢天下。他们早己被力量迷失了双眼,早己忘记第一代天元之主为什么封印天庭,他们在犯下先辈曾经犯下的错误,或许他们知道他们在犯错误,然而却欲罢不能,只能在看似光明,实则是无尽的黑暗中沉沦。他们反道没有魔门来的直接,道、佛与魔门,前两个是偷窃着,而后一个是打劫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最悲哀的莫过于李亨了,李林甫帮他登上了太子宝座,江鱼让他拥有了可与修道者抗衡的力量,然而他却还是拥有了一颗凡人的心,永远只想着皇位,权势。明知道自己在进一步也许就是长生不死,万人膜拜,却是贪恋红尘,茿成大错,连是谁废掉自己的修为都不知道。可笑还以为江鱼等人也跟他一样的贪恋红尘权势,以至于那颗曾经睿智的心,变得蠢笨不堪,连被人架空了,都蒙在鼓里。

记得曾经有人说过,帮别人帮一点,那人会感恩戴德,再帮一次,同样会感恩戴德,然而当那人现他的恩情债永远也还不清的时候,也许就该反目了。现实中,有太多这样的例子了。

最后要说一说这天元之力了,先那些上古大能们确实是厉害,算到了这个时候会有人成为第二代天元,所以留了诸多的后手,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得这天元之力的不是道门中人,而是道门中的另类,江鱼。

为什么会有天元之力,难道说,就是让一个人在一个特定的时候拥有无敌的力量吗?当然不是。天元之力是怎么产生的,那不是靠修炼得来的,而是众生的愿力,那是在生命最后时刻时的留恋,痛苦,对敌人的痛恨,对于社会的失望。所以,第一代天元产生了,他们希望这个世界不再有痛苦,不再受这争战之苦,让道、佛、魔全滚一边去,所以第一代天元封印了天庭、西方极乐世界、以及魔界。而且据前文所述,第一代天元也是个道门之人。

显然,天元之力不会随便认主的,他只会认那些真正心系黎民的人为主,而不是那些假仁假义的道门中人。所以人算不如天算,西王母留的后手除了帮助江鱼渡过劫难,让江鱼晚一些封印他们之外,几乎没一点做用。

其实那些下界的天庭中人,若是能记住被第一代天元封印的教训,而善待百姓的话,也就没有后面的故事了。但他们会这么做吗?会善待在他们看起来与蝼蚁无异的百姓吗?当然不会,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啊。

从江鱼出道,开始时的青涩,到后来的成熟,其间做过很多或正确,或错误的事,但每一条事自问问心无愧,没有对不起别人,几乎都是麻烦找上门,而且都是有输有赢,输多赢少,如果江鱼不是有天元之力的话,那么其结局也注定是一个悲剧,其实这样的结局也够可悲的了,除了江鱼记住了公孙的气息,可以在公孙转世后找到她,算是给了我们一个小小的安慰之外,几乎没什么有让人感到快意的情节,甚至他用天元之力一声不响的重新封印天庭,以及诸多或修道,或修仙,修魔的人,也没感到什么快意,只感到了一阵深深的悲哀。

人生就像一条湍急的河流,普通民众只能随波逐流,而当权者坐者大船欣赏两岸的风光,丝豪不顾普通人的死活,道、佛、魔却在逆流而上,所有挡在他们前面的,无论是人,是船都会被霹的粉碎,不知道避让。江鱼,却是要在布满仙神的大河上横渡彼岸,那些仙神怎会让他如意。

故事结束后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江鱼在封印的时候不来个召告天下,起码在那些敌人面前显摆显摆,然后让他们在惊恐之中完成封印呢?那样不是更爽吗?后来我想明白了——血大写的不是爽文,而是孽文,整个世界都在与主角做对,不是孽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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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点评:关于天元这本书,猪头一直不愿意多说什么,因为写得很累。

既然说这本书描述的世界就是黑暗的,那么和猪头那时候的心境很有点相似,就是这样。

江鱼是一个悲情的人么?起码他还留下了一丝念想,他起码还有力量改变一些他想要改变的东西。仙也好,神也好,魔也好,其实他们的所作所为,无非是人类的七情六欲的扩张版本而已。

有人说神圣仙魔无所求,这话太假了。

如果他们真的无所求,已经到了无为的境界,他们还修长生做什么?

至于说张冰云姑娘……很抱歉……我甚至记得神魔中被一刀杀死的那位‘薇’,却对她已经模糊了。一个注定牺牲的角色,无力反抗的角色,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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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开始新的书评大赛

九月份,第二届‘忒无聊杯’书评大赛即将掀开帷幕,一切规则和详细细则请观注猪头的书评区,欢迎大家多多评论,在九月份,猪头在保持正常更新之余,也会和大家一起互动,一起参加书评的讨论。

欢迎大家踊跃参加,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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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最佳男人--林逍

忒无聊杯-最佳男人-论林逍

书评作者:忒安静

江南风光好,你又怎会明了。生命太过潦草,猖狂一季就好。寂寞的夜里,窗外下着雨,我只有拿走无聊,藏好寂寞的套子。把眼光放在了深邃星空,那里才是男人追逐的方向与天堂。

箫声如水,笛声诉情。昆仑颠,浮生远,苍生轮回,谁人能挡,谁人能悟,不同的世界,不同的设定,不同的坚持造就了不同价值观,不同的传说在蔓延。当往事走远,当一切落幕,只有那永恒的经典,在默默的燃烧,那一抹的激情,在心头,转瞬即灭,却永在流传。

林逍从全文开篇到最后的结局,都在始终贯穿一条主线,那就是不屈的坚持与不死的信念,那是一种什么状态,从一个默默无名,被人欺凌的少年,到最后变成一个行事作风强硬的男子汉,中间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又有几人能明白?

不死小强的一路相随,从人界一路杀入神界,心中的那份爱的信念却始终未成消失,面对不可逾越的存在,也敢挺身而上,需要多大的勇气,对于一个从小摆弄药罐子的人来说,杀人总是违背医者的职业道德。但是,有些事,只能做,而不能说。

轮回之间,前尘已湮灭,梦中容颜却越来越清晰,但是强敌却越来越逆天,今生缘,来生缘,沧海桑田,终成眷属。中间的起伏与战火,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硬气,充分体现了一个男子汉的担当。

林逍不比风子的计谋与从小的摸爬打滚而带来的心狠手辣,也不比易尘的翻云覆雨的手段与冷酷,更不比龙战的铁血杀戮,不及夏的霸气与柔情,不比方文的两世为人所带来的阴险。不比,林克的高起点。

他只有一路上风雨相随的追杀与沉浮漂泊的生涯,在阴谋阴沟中求活,在实力强大势力中求生,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也要为了信念而战。

这是什么,是信念的燃烧后的勇气,是坚持中的勇敢男子。燃烧的血,燃烧的信念,义无反顾的只为了见一面,神界中的药儿,只为了那佛前的一眸,为了那山前的叩,为了山中的笑声,为了陪伴那曾经的熟悉。

他胸中没有雄兵百万,手中没有奇兵杀戮,只有一身随磨砺而来的胆气与坚持,有时候他也很迷茫,他迷茫为什么,这个世界为何有如此多的阴暗,他迷茫这个人生,为什么如此不公。对于实力,对于自身势力的成型后迷茫,最后,他才明白,这是一个靠拳头说话的世界。

淡然的心态,可以。淡然的态度,可以。但是,坚持不能放,信念不能弃。心中那一抹容颜,不能放弃。战斗不能淡然,斗志不能淡然。

林逍用他一路的经验,告诉我们,作为男人,就要有一颗勇敢的心,天才,天赋什么的都不是最后最重要的成功因素,要的就是坚持,要的就是勇气,要的就是有一种,把一切都打碎在眼前的决心与勇气。

林逍没有那种抑郁十年栋梁倾,怒涛顿从胆边生。一腔豪气贯日月,疑是长虹化雄鹰的豪情壮志,他只有苦红尘,画朱颜。浮云翩跹。情难却,情相牵,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情怀。却在我看来,是猪头所有书里面最勇敢的一位男子。

出手不回,只是那翻云覆雨手,又在等谁拯救。等谁,等自己醒过来。林逍如是回答。铿锵有力,不容置疑。自己都没有必胜的信心,自己都放弃那一抹信念,何以面对一路追随的兄弟。何以面对药儿的前世今生。人何以堪!

苍天问我何所求?星河惨淡大江流。不求世人多怜悯,但求直取仇人头。半生热血洒苍穹,一路高歌随杀戮。盖世何足九万里,天下无双属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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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是不容易的

做男人更加不容易

做一个好男人,则尤其的困难

恩怨情仇,忠诚与背叛,千丝万缕的因果牵连

茫茫红尘,大千世界,能维持自己的本心不变

能够让自己的本心不至于变得故意去伤害人、坑害人

这就是一个好人

而一个好人能恒久的对待一个女人

这就是一个好男人

毫无疑问,林逍是个好男人

至于他是不是一个好主角,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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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最佳爱情--旒歆之殇

作者:顽固的执着!

想先说下为什么选巫颂里夏颉和旒歆的原因,因为猪头在他所有的书中,除了这本书之外其他的每一本书里男主和女主都在一起了,就算是没有明着写出来但是通过种种迹象我们都可以现他们在一起了,唯独巫颂一本没有。

升龙里易尘和菲丽最后在一起了,邪风里吕风和赵月儿在一起了,逆龙里莱因哈特和薇在一起了,龙战星野里蒂斯忒尔、蓝晶、凌雪在一起了,流氓里杨伟和小丫头、丝蒂妮、雅灵,他们也在一起了,人途里方文和玛蒂娜在一起了而且还有了自己的孩子,神魔里雷和莉也在一起虽然最后莉也死了但是没有人在乎了,几乎所有的书里男主和女主都能在一起了,唯独巫颂。

刚开始看巫颂的时候真的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一个结局,从夏颉第一遇见旒歆的时候没有人想到他们的结局会如此的凄惨。

那个爱吐泡泡的女孩,那个总是那夏颉当苦力自己可以随意欺负殴打却不允许别人碰一下他的旒歆,点点滴滴都能让我们难以忘怀。

我在想无论是夏颉也好,旒歆也罢,他们那次不经意间的碰触都能让他们两个人永世难忘,那轻轻的、浅浅的浅尝辄止的一吻,让所有人不止是夏颉和旒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的人都砰然心动,那种感觉是如此的奇妙,切看猪头如何描写的:旒歆的脸凑得很近很近,她刚刚不知道吃了什么果子,一股清甜清新的香气喷到了夏颉的脸上,使得他本能的有一种肚子饿的错觉。鬼使神差的,夏颉的脸朝前面略微的探了探。天地良心,夏颉可以请鸿钧道祖和三清祖师作证,他只是无意中本能的想要点点头。但是,旒歆的脸和他隔得太近,他脑袋这么略微的朝前挪动了一点儿,他的嘴唇和旒歆的嘴唇就轻轻的贴在了一起。

一个来得很仓促的,就好似鸿蒙初辟时宇宙中产生的第一道闪电般,来得如此突然,来得如此不受控制的,吻!渐渐的,夏颉感受到旒歆那冰凉好似冰片一样的嘴唇上,突然有了一点点热量。她一直以来好似清水中点入了几滴青草汁液那般青嫩细洁的脸蛋上,也突然冒出了一丝很淡很淡,好似刚刚被太阳晒过两天的嫩桃子一般不引人注意的红晕。很自然而然的,吻,开始了。夏颉的动作有点仓促和生疏,但是毕竟知道要如何去吻一个女孩子。只是,他的心脏跳得飞快,快到了一个恐怖的频率。至于所谓的初吻带来的慌张,夏颉倒是个中老手,却也没有那等朦胧清纯的感觉。而旒歆呢?浑身僵硬好似木头桩子的她傻乎乎的站在原地不动弹,憋住了一口气,无比惊惶的被动接受着这突如其来的初吻。

看到这的时候我真很开心,真的笑了自内心的笑了,你们也许不知道,但是我自己明白,我看这的时候正是我刚去找过我喜欢的女孩结果却的时候,但是看到夏颉和旒歆这一吻,我真的笑了笑的是那么的开心,敢问世间如此之吻可有几人,为夏颉旒歆尔。

这是他们爱情的开始,这一个不是老鸟,一个绝对菜鸟的两个人无意间的一个吻,开始了这段让无数人痛骂猪头,无数人为之哭泣为之伤心为之悲伤的恋情,就算是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有会害怕,会伤心,会难过,依然好想哭。

而当他们这一吻结束后旒歆的表现却是一个绝对被外婆教坏了的表现,而他对夏颉的那些要求更是让我大笑不已,夏颉唯一的爱好吃狗肉(额那个年代有狗没,我很疑惑)就这样因为这一吻给彻底的与他无缘了。

这是他们爱情的开始,原本以为他们的爱情会很久很久,久到说不定哪一天我上街的时候会突然现一个身高过一丈通体皮肤呈现出怪异的土黄色的壮汉且手臂长过膝盖和一个身穿月白色对襟小衣、黑色粗布长裤,脚踏一双精致的月白色竹花鞋的娇小女子再加上一名头呈墨绿色,眸子是美丽的绿宝石色泽,但是眸子里却燃烧着两团绿油油的鬼火,看起来很是诡异的绝美少女这样的怪异组合,而我则是上去和他们说上两句话,为他们指个路说不定在有缘一起和他们吃顿狗肉,这该是多们的美好啊,说实话做梦都想啊。

可惜,猪头毁了我梦啊,我恨啊!

不过几年的时间,一场灾难降临了,与天界的战斗让大夏国力一空,四方诸侯虎视眈眈,好不容易留得一丝传承,偏偏那个欠艹,该杀,恨不得那个钝刀一点点把他给剁碎了喂蛆的那些混蛋域外魔族来了,而亚特兰蒂斯那些混蛋也来添乱,我艹啊,心里那个怒啊,我艹他妈的,这群混蛋,婊子,恶棍,,(可惜我词汇贫乏不知道该怎么样骂他们谁知道告诉我谢谢),因为他们的到来所有的一切都毁了,都没了。

这就是鸿均那老头说的巫族当灭人族当行吗,我艹。我第一如此的恨鸿均。

蛮王盘庚的部族被灭,东夷人大草原被屠,炼气士无法阻挡,整个天下生灵涂炭,履癸死,太奕死,四大家族死,九大巫尊死,整个天下近乎毁灭,就在夏颉准备带着残留的巫回去的时候,让所有人悲愤欲绝,所有人痛不欲生,所有的都想嚎啕大哭的一幕出现了:夏颉呆呆的看着旒歆,旒歆扑到了夏颉怀中,用力的咬上了夏颉的嘴唇。

“我不知道小花是谁,我也不知道杨头是谁。但是能让拥有这样强大力量的人在梦中叫出名字的人,一定很难忘罢?”旒歆轻轻的笑着,柔柔的飞了起来,她温柔的看着夏颉,突然‘嗤嗤’的笑道:“只是可惜,没有给你留下一个孩子。但是,这要怪你……要不是你失踪了十年,我们的孩子,也该可以满地乱跑了。”

“巫族的祖先啊,请护佑我们的族人罢!”

虚空中,伸出双手静静的漂浮着的旒歆唱起了一支神秘的歌曲。

语调是如此的缓慢空灵,大路上的所有生灵,都听到了这歌。

歌曲中,充满了生命的力量。有如嫩芽在土壤中生长,小兽刚刚脱胎而出,幼鸟在空中飞翔,那是生的歌,那是黎巫殿一代代先辈行走于无边的九州大地上,看到花开花谢,草长鹰飞,看到了那‘风、花、雪、月’的变迁后,体悟出来的符合生命根源的歌。

歌声中,旒歆淡淡的说道:“星祭!”

旒歆的身体炸开,一团绿色的光芒出现在空中。

虚空中,代表着黎巫本命星的那颗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岩块喷射向了无尽的虚空。

那团绿光,变成了一团绿色的太阳。旒歆的魂魄融进了这团光芒里。世界上再也没有旒歆,留下的是这团拥有了生命本源之力的绿光。

又是星祭,这是我第二次写到星祭,这是我第二次哭,那个时候八千大巫疯了,数十万炼气士狂了,无数的百姓疯了,我也要疯了,旒歆,就这样彻底的烟消云散了。

心中的痛谁人能知,那一瞬间我有个错觉,我就是夏颉,或者说是我的身边也生着同样的事情,我最爱的人彻底的消失了额,麻木了,不痛了,痛到极致是什么,我尝过我知道,第一次看的时候也好,这次写的时候也好刚开始却是眼泪直流,可到后面,我不想哭了,反而想笑,一段凄惨的爱情,一段让人刻印的生命里,灵魂里哪怕轮回千万世也不能忘记,不敢忘记,不舍忘记的爱情,就这样在这一瞬间彻底的呈现在了我的面前,易尘和菲丽也好,吕风和赵月儿也罢,这一刻我全忘记了,我记得只有夏颉和旒歆,我和她,这一瞬间我就像是亲身经历了这些事情一样,现实和书中的世界我已经分不清了。

菲丽虽死可灵魂犹在最终得以复活,赵月儿经历种种但却也和吕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个时候还没有逍行),可是夏颉和旒歆呢,彻底的烟消云散,就算是三清祖师也不能救的活啊,猪头你好狠的心啊!!!

旒歆就这样死了,带给我们无尽的悲伤与痛苦,这段爱情如此的凄美,令人高兴,令人心酸,令人欲哭,令人欲狂,悲欢离合人艰苦,喜怒哀乐世人情,在这场注定了悲剧的爱情中为我们表现的淋漓尽致。

我想说这段爱情,比易尘与菲丽的悲,比吕风与赵月儿的惨,比林逍与药儿的苦,对于我来说这说猪头笔下最为凄美,伤感,哀愁的一段恋情了,一个纯粹的巫,一个披着大巫身躯的炼气士,注定了这长爱情不会有好的结局,但是我从未想过有如此凄惨,悲伤,心痛。

爱情,什么是爱情,有些人看来是天长地久,有些人看来是相忘于江湖,有些看来是甜言蜜语,有些人看来是花钱日下,在我看来就是我和我喜欢的人结婚过一辈子平淡但却幸福的日子,但是在夏颉看来就是能在看旒歆一眼,在和她吻一下,在拥抱她一下,听她骂自己一句,让她踹自己一脚,哪怕只再有一次,可惜,这一次都没了什么都没了,一句星祭彻底的没了。

随着那一声星祭,旒歆那绝美的身影从天空中坠落,墨绿色的长在天空中随风飘扬,那犹如绿宝石般的眸子在逐渐失去她的色彩,慢慢的,慢慢的,从天空坠落下去,后地面上却是血腥的厮杀,鲜血汇聚成了汪洋,残肢断体充斥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暴力,血腥,却又如此的凄美,让人疯狂,让人心碎。

似乎天也不忍心让如此绝美的女子坠落到这肮脏的血海之中,在坠落的过程中,旒歆化成点点青光消散于天地间,不,应该说是消融于天地间,夏颉也好,八千大巫也好,数十万炼气士也好,还有那无尽的百姓也好,他们的身体之中都有着旒歆所话的青光,这一刻旒歆与天地同存。

我现在闭上眼睛都能看得到那一幕,如此的令人心碎,心伤,但却又充满喜悦!

终于,一切都结束了,旒歆彻底的消逝了,独留夏颉一人,这段爱情结束了吗?不,没有,就算是在那个搜狐网哦依然认为没有结束,反而觉得他才刚刚开始!

常人道没有最只有更,但是这里我想告诉所有看到这里的朋友们,这我看到的不下于两千本书以及那么多的短片小说、电影

电视剧,在我所知道的所有的爱情之中,夏颉的旒歆的爱情,就是这个最,没有之一,他就是唯一的最,最佳也好,最凄也好,最伤也好,这段爱情当的起这个最,唯一的“最”。

这段爱情,最后的那一幕,我永远记得,在一段爱情不会结束,永远不会结束,也永远不会有人过,巫颂,夏颉与旒歆,永远的铭记于心不敢忘怀!!!

顽固的执着写于九月二十一日凌晨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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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旒歆同学

猪头只能说

这是一次美丽的捡漏

就捡到了这么一个女角色

怎么把她写出来的?

猪头自己都稀里糊涂的

总之,觉得应该是这么个人,就这么写了

夏颉和旒歆之间的爱情……

唔,姑且说是爱情吧,那是旒歆单方面的

夏颉,他是被动的接受

唔,重点要说的是:果然是悲剧才让人印象深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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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最佳配角等等等等。。

作者:呆子☆八戒

最佳配角之契科夫:

“乱糟糟的一头黄褐色的头,仿佛足足有半年没有清洗过;干瘪瘪枯瘦的身体,上半身套着一件样式极其古老的花花绿绿的大衬衫,下面穿着一条宽大的短裤――拉链没有拉上,露出了下体几根黄毛;嘴里叼着一根细长的烟卷,鼻孔里不断的喷出烟雾来。”

猪头曾经曰过:“丫的,早知道如此,《逆-龙-道》老子就应该写契科夫的儿子!你们看得爽,我自己也码得爽!”

猪头还曾经曰过:“越契科夫?不大可能!”

据某可靠8g爆料:契科夫的原形就是猪头自己!

我不知道猪头最喜欢自己所描写的哪个角色,或者说哪个配角,我也不清楚大家心目中最佳配角是谁,但是,在我的心目中:整个网文界的最佳配角当属契科夫,木有之一!

其实,我看的猪头第一本小说不是《我就是流氓》,而是《升龙道》。

当时的情景我还历历在目,很多年前的一个下午,我在家里玩网游(是哪一款网游我已经不记得了),玩着玩着,和几个一起组队玩的朋友谈开了,也不知道怎么的,慢慢的我们聊到了网文,几个人聊得很投机,突然,有一个mm对我说:“你可以去看看《升龙道》,很不错的!”(我现喜欢猪头的mm还真不少……)我说:“谁写的?”她说:“就是我的游戏名――血红!”

到了晚上,吃完饭,正闲得无聊,突然想起这个mm的话,于是,我打开网页,搜索了一下,ok,找到了,点击进去,开始看。

于是,我成了血丝,成了现在基本只看猪头书的血丝。

“旁边一个阴暗的角落的暗门内突然冲出了一个瘦弱的俄罗斯年轻人,上半身的衣服皱巴巴的,下半身的一条结满污垢的裤子赫然没有拉上拉链,看到了易尘就欢呼着扑了过去……”

这是伟大的网络沙皇第一次登场,我的印象深刻,而易尘对待他的态度和方式我更是深刻:一脚踢飞,在一脚踩在头上,然后要凯恩拉出去用高压水枪帮契科夫洗澡――凯恩对易尘言听计从的定位,从这里就可以窥视一二。

猪头用了短短的一个小段落,契科夫的形象就跃然纸上。

他是一个网络高手,天才,大天才;

他崇拜甚至畏惧易尘;

身体很不好;

是个级大色狼;

好大喜功;

胆小、狡诈、猥琐。

按照道理来说,这样的角色,在书中一般都是领饭盒的,只是偶尔出来用下他的特长,调节一下气氛,甚至会背叛,因为这种人基本上是没有立场和自尊的。

但是,没过多久猪头就立马让契科夫的形象进一步加深和立体。

契科夫被英国的特工抓了,为什么抓他就不用我说了――他们可是**。

在特工面前契科夫的表现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内,我心里想:果然是个龙套,看吧,他要背叛了,易尘的麻烦来了!

我大跌眼镜,契科夫在被切了屁股肉的情况下,都没有出卖易尘,当然我还是不看好他,因为契科夫是怕被易尘宰了,才没有说的,说白点,他是因为恐惧,这样的忠诚不牢靠,当他碰到更大的恐惧的时候,他就会背叛的――我当时如此想到。

结果,我想大家我都知道了,契科夫越来越鲜活,越来越重要,直到最后,生死关头,契科夫毫不犹豫的冲出去,为兄弟挡刀,自己肉体破灭,元神被擒,我才知道:人不可貌相!

这个世界有圣人有君子,圣人绝种君子伪。

还有就是小人,真小人。

契科夫是个王八蛋,绝对的,说他是小人都是表扬他,但是,作为他的兄弟,是幸运的,是幸福的。

他不会对你两面三刀,表面称兄道弟,背面卖你玩妻,平时看不出来,甚至还会很不够义气的坑你一大把,但是,他却是你值得把性命相依的兄弟,到了关键时刻,他会毫不犹豫的为你挡刀子。

他虽然卑鄙无耻下流下贱,但是,也不会欺负平民老百姓。

当然,如果你是他的敌人,很不幸的,你遇到了这个世界上最让人头疼的家伙,他会用尽一切手段干掉你,哪怕再不要脸的手段――他不怕丢脸,因为他没脸没皮。

我不是来给契科夫平反叫冤,他不是个好人,绝对的,他就是一个乌龟王八蛋,但是,我愿意做他的兄弟。

人能做到为兄弟两肋插刀,在这一点上,他就是圣人:昔日佛祖割肉喂鹰,已凡入圣,为兄弟舍身忘死,又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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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爱情之夏颉旒歆:

敢让男主女主真正阴阳相隔的作者几许?

当年金庸意图让小龙女死之,可最终还是抵挡不过民意,妥协。

可是,猪头不是金庸,旒歆更不是小龙女,旒歆死了。

有多少人威胁如果旒歆死了,就再也不看猪头的书了?

有多少人看到旒歆死的时候,痛哭流涕?

我哭了,这也是我看了这么多年网文唯一哭出来的一次――虽然我是唯一一个从头到尾坚定的认为旒歆必死,也必须死的人。

又有多少人看了一遍又一遍,明知道会哭,还是忍不住要看的?

还有多少人刚开始看的时候,说:这样一群巫还值得歌颂?这样一个杀人如麻的女疯子值得爱?可是到了最后整个巫族为了华夏文明义无反顾赴死的时候,大喊:猪头手下留情,最起码留点巫族血脉吧?

说老实话,我现在真的想不起来,书中有什么地方描写夏颉和旒歆亲亲我我,或者说暧昧谈情。

就连结婚都那么杯具――夏颉直接被一脚踢出洞房。

更别说平时旒歆把夏颉当成人形化肥来用。

没有别的小说男女之间那样的粉红色的感觉,更没有什么肉戏,甚至说男人在旒歆面前能保留所谓的男人尊严都是困难的――旒歆太强悍了。

作为一个男人你在旒歆身上找不到小鸟依人的虚荣感,更找不到花痴出现的王霸之气,什么吃豆腐揩油?除非你想早点见上帝。

猪头也没有刻意去刻画夏颉旒歆两人之间的情,有多么的不容易,有多么的感天动地,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悄然的潜移默化。

等到最后,旒歆真的像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夜空的时候,不但是天空的泪水,更是无数书迷的泪水。

夏颉为什么会爱上这么一个女人?书迷为什么会认同旒歆?甚至说这是猪头,目前为止写得最刻骨铭心的爱情。

为什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因为我现在脑海里真的想不出一个特定的画面。

会不会是因为纯洁?!

夏颉上辈子虽然有老婆,但是这辈子,他是处男,婚都结了,他依然是处男。

旒歆虽然强悍霸道,但是归于本质,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纯洁的透明的小女孩,所以洞房花烛的时候,她才会一脚踢飞夏颉,因为她真的不懂。

因为纯洁,所以我们没人觉得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是xIng爱,现在的人都说:爱情爱情,有xIng才有爱,不然怎么叫xIng爱?

就是因为过于纯白,所以当它破碎的时候,才那么的动人心魄――这就像一块透明的无色水晶,它不像祖母绿、黄金白银那样诱人心魂,放在那里,静静的,纯纯的,偶尔阳光扫过,闪烁光华,有一天,碎了,我们的心也就碎了,为什么?不知道。

或许这就是爱情的最高层面:不要问我为什么爱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如果一定要有一个理由――因为我爱你!

最佳小强之姜自在:

“本尊救我!!!”这句话被誉为网文界最有魔力的一句话,只要你喊出这句话,不管你在何方,不管你多么危急,你都不会死。

姜自在,这句话的主人。

小强,蟑螂也。

惹人厌恶,虽然渺小,但是总出来恶心人,可是,生命力极强,你气死了,它都没死。

而我想不出来还有谁比姜自在更符合最佳小强的称号。

从《逍行纪》的初期,一直到完本,姜自在总是在最恶心你的时间,出现在最让你恶心的地方,把你恶心的不行了,就当你咬牙切齿的要凌迟处死他的时候,一句:“本尊救我!”他走了,你吐血了。

有人说《逍行纪》的主角不是林逍,是姜自在,书名不应该是《逍行纪》,而应该叫《姜自在历险记》。

对此我不做评论,但是我想说:《逍行纪》到最后最让人难以忘记的就是这个姜自在。

由于我对《逍行纪》不甚满意、猪头自己也是连连摇头,书本身因为主观客观的原因,嗯,我虽然从头到尾一字不落的追完了,但是,确实没有什么可以过多评论的。

但是,就姜自在这个角色本身而言,我认为姜自在是成功的,猪头是成功的,你恶心也好,厌恶也罢,不可否认的是:姜自在让看过他的人终身难忘,这就足够了――一个作者能创造出几个让人终身难忘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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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猥琐之黑杰克

猪头说契科夫是不可越的,我也认为契科夫是最棒的,但是,我还是认为猪头可以越自己。

黑杰克的出现就给了我这样的信心。

猪头真是越来越老辣了,短短两章,一个性格鲜明的黑杰克就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短短的两章,一个配角黑杰克,让当时所有人眼前一亮,甚至为之疯狂。

我记得我当时用截图截取了一两段,到了我的群里,顿时整个群人都说:“好啊,描写的好啊,告诉我是哪本书?我要去看!”

而当时的书评区也是一片叫好之声。

其实,我在写最佳猥琐的时候,我是有选择的,我开始准备写契科夫的,并不是因为前面最佳配角写了契科夫,最佳猥琐我就不写契科夫了,而是经过我仔细认真的对比,我不得不说:黑杰克的猥琐来得比契科夫更有内涵更有韵味更加高级!

契科夫是那种只要是正常人就能一眼看出他是个级猥琐的王八蛋,而黑杰克不同,黑杰克的猥琐绝对是:要立最高最大最宏伟的贞节牌坊,也要当最无耻最不要脸最葛朗台的头牌BIao子!

他可以前一秒钟义正言辞的正义凌然的呵斥城市环保做的不够好,大方的捐钱最慈善,而下秒立马对手下说最起码要二十个记者在场――孔子看到了肯定很欣慰,做好事不但要做,还要大家知道,黑杰克果然是好学生。

“你可以欺骗我的感情,你可以玩弄我的肉体,但是你不能偷走我的钱!”――这是可以和契科夫的名言相提并论的一句话――“小姐,我们来一段越友情,但绝对不是爱情的纯肉体的关系吧!”

猪头用了几个很小很不起眼的小故事,就把黑杰克写活了,写到了大家的心里。

现实生活其实告诉我们,想要在这个人吃人的世界活下去,而且活得有滋有味,就是要既当BIao子又立牌坊,BIao子不如照做,牌坊不如照立。

BIao子比寡妇更需要牌坊,烂BIao子是没人要没人喜欢的,只有高尚的高贵的以及高不可攀的好BIao子,才是大家魂牵梦绕的对象――这就像大桥底下站街的和秦淮八大名JI的差距一般。

只有把牌坊立得高立得大立得漂亮,大家才会垂涎于你,渴望于你,尊敬于你。

黑杰克和葛朗台都是级吝啬鬼,为什么葛朗台那么不讨人喜欢招人厌?而比葛朗台猥琐无数倍的黑杰克却深受欢迎?

因为黑杰克牌坊立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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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对于上面的书评,猪头委实没什么好说的

契科夫同学,我不认识他,他绝对不是我的化身

旒歆同学,说了太多太多了,一声叹息,就此了结

姜自在同学,我很喜欢这个人。不管怎么样,他很努力的活着。哪怕他是一个坏人,他也坏得兢兢业业的很纯粹的坏。他知道他自己是坏人,所以他很认真的去做坏事,很努力的保住自己的性命、去坏人家的事情。甚至要说,他做得很成功,如果他拥有他本尊的实力,他的成就甚至会更高一些!

可惜他只是一个卑微的分神,一个傀儡似的角色。

确切的说,姜自在的人生经历体现了一个草根小人物奋求存的伟大精神!

而黑杰克呢,他是一个纯粹的吝啬鬼,他心中除了金灿灿的金币一无所有,所以,他从精神到肉体都是如此的纯洁和纯粹,只有金钱才是他最看重的。

当一个人心中只存在一件东西的时候,他就达到了手中无剑而周天万物莫不为剑的境界,他就凡脱俗,有了成圣的机缘!

南无阿弥陀佛,无量天尊在上,除了旒歆,契科夫、姜自在、黑杰克,他们是多么可爱多么纯粹的三个王八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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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

总序

2o12年12月21日,整个族群于宇宙流浪的Roam(罗曼)人先遣舰队与美国nasa火星探测飞船相遇。

2o15年9月18日,经过漫长的谈判,七百万Roam(罗曼)人、三千万Roam(罗曼)仆从族人从冬眠舱苏醒。地球澳大利亚Roam(罗曼)人自治区正式成立。

2o26年,地球自然人、Roam(罗曼)人协商组建成立联合政府,三个月后地球第一个统一政体建立。

2o35年,利用Roam(罗曼)人提供的技术,地球上第一台可控式热核聚变电机组正式运行,人类能源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o36年,联合政府通过全方面销毁核武器宣言,大量武器级核材料被填充入热核聚变反应堆。

2o38年,联合政府宣布完成核武器销毁。

2o39年,联合政府第一支地外探矿队踏入宇宙。Roam(罗曼)人开始对火星进行环境改造。

2o45年,第一个人类、Roam(罗曼)人混血儿出生,极少数混血儿拥有可怕的天赋和潜力,但是更多的混血儿资质甚至不如普通地球人。混血儿受到两族一致歧视,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混血儿数量越来越大。

2o53年,Roam(罗曼)人神殿和地球教廷生冲突,Roam(罗曼)人祭祀袭击梵蒂冈大教堂。火星改造第一阶段完成。

2o53年-2o64年,‘第一次宗教十年战争’爆。梵蒂冈教廷藏匿千年秘密力量昭显人前,Roam(罗曼)人神殿祭祀死伤惨重,地球联合政府出面调停。

2o65年,Roam(罗曼)人袭击古中国某知名道观。第二次宗教十年战争爆,地球各大宗教秘密力量联手应敌,Roam(罗曼)人神殿祭祀死伤大半,地球联合政府出面调停。

2o78年,Roam(罗曼)人移民和澳大利亚土著争夺矿藏,八十Roam(罗曼)人被数千澳大利亚飞车党徒殴毙,被视为地球人类和Roam(罗曼)人正式冲突之始。

2o78年-2o88年,Roam(罗曼)人移民和地球人类民间冲突加剧,年均死伤人数过万人。因Roam(罗曼)人先天优势,死伤人众大部分为地球人类。Roam(罗曼)人宣布对火星的环境改造顺利完成,第一批Roam(罗曼)人移居火星。

2o93年1月1日,Roam(罗曼)人宣布接管地球联合政府全部权力,‘九三自卫反击战’爆,地球人和Roam(罗曼)人全面交战,地球联邦政府于次日成立。Roam(罗曼)人舰队兵临城下威逼新生地球联邦,数百自世界各地射的核弹头弹道导弹彻底粉碎了Roam(罗曼)人舰队。

九三自卫反击战后,所有Roam(罗曼)人移居火星,地球人和Roam(罗曼)人之间连绵数百年战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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