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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小流浪家 华金

书名:大洪水年代 作者:红色拉克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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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小流浪家 华金

坑的位置被选在一个湖心岛上,那里有一棵掉光了叶子的白杨树。

他不缺工具,也不缺力气,所以挖得很快。白杨的根系是横向生长的,土壤被它们打出无数看不见的孔洞;他只是稍微挖深了一点,泥泞的河水就涌了进来,夹杂着腥臭味,迅速形成一个泥潭。

而他什么也不说,只是继续挖,直到比他还高半头,这就足够深了。

他抱起迈尔斯的尸体,放在一旁。

迈尔斯年方十六,是个扔石头的好手。在松鼠堡的时候,他们总喜欢砸松树上的鸟窝,或者地上觅食的松鼠。每一次,都是迈尔斯打中的最多。

“松鼠肉有毒。”

其他人酸酸地说,“吃多了会让你变成傻子。”

其实只是想把迈尔斯手里的松鼠骗过来。得象鸡蛋一样,大家都特别爱吃,包括自己。

他褪去迈尔斯的胸甲和头盔,又取下一把上好的剑,上面刻着库塔铁匠协会的铭文。他仿佛看到一个父亲拍着肩膀,一个母亲低声抽泣,一个爱人满怀期许,而自己站在他们中间,颠着那柄新锻打的剑,呵呵傻笑。

我最好把剑留下。可是,会不会有人见财起意呢?

这些东西价值不菲。可我只会任它们生锈。

他猛地转身,将三样东西远远扔进河里。它们只闪铄了几秒钟,就彻底没了踪影。

他盯着那片水花看了很久,才象是突然想起自己该做什么似的,将迈尔斯轻轻抱进了坑里。

“我对你无话可说,迈尔斯。”他看着死人苍白而安详的面孔说道,

“因为你太平庸,没有什么可以让人记住的事迹——就象我一样。”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得以成为朋友,因为咱俩很象。唯一的区别就是我运气好。这两年里,除了砸小动物,我还做过什么别的事吗?没有。你的人生在你遇到的第一场战斗中结束,而我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战斗,而且以后还要经历许许多多的战斗。唔,但正如我刚才说的,那只是运气因素。”

他往对岸望了一眼,那是一大片并不算郁郁葱葱的灌木丛。

“也许明天我也会死,也许就是现在——那边的灌木丛里正埋伏着给十字弓上弦的强盗,正在等我说完这一句话,随时都会一箭射过来。”

他等了一会儿。

灌木丛动了动。

但自己还是好好的,眼睛里没插着一根箭,只是风罢了。

他索性坐了下来,脑袋靠着白杨光秃秃的树干,鞋上裹着一层泥浆壳。

“我曾经做过一个梦,在我……和那群北方人在一起的时候。”

“那是一个夜晚,我肩膀疼得要命,他们给我喝了安神的药剂。那晚我睡得很沉。在梦中,我见到一个金发的仙女,端坐在湖中,穿着白色的衣服。她看见我过来,直冲着我笑。我捡起一个东西,可能是块石头。她告诉我,要和我做一个约定。”

“我要经历三次磨难,一次比一次艰苦,一次比一次难以接受,三次之后,我若还能保存性命,就可得到想要的一切。”

“好吧,你可能觉得这很可笑,很迷信,但……反正我的确同意了。现在想想,真是可笑。”

“许多故事里都有类似的桥段:预言家或者魔鬼立下看似对你有利的誓约,比如长生不老、力大无穷之类的东西,代价却只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总有一天,这些小事就象屁股里的跳蚤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找上你。然后你死了,事迹被记录下来,编成戏剧,留给傻瓜们感叹世事无常、命运多舛。要我说,是狗屁的命运。不过是有人给挖了个坑,你自己傻乎乎地跳了进去。”

他挠了挠头,里面好象确实有只虱子。

“这也许是个好事,如果她没有骗我……只要三次,三次不算多,毕竟大部分痛苦都是没有意义的,甚至大家都不认为这是痛苦,而是某种……必须的责任?我不清楚,我醒来后试着再去想那个女人,也许这样她就会解答我的疑问,可是并没有。我想我已经被放弃了。”

“也许她早就知道是这样的,所以故意给我下了个套,好欣赏我两难的窘态。不过倒也好,人必有一死嘛。”

尸坑里的迈尔斯安静地听着,露出安详的微笑。要不是他肚子上那个洞,别人一定会以为他只是睡着了。

“总之,再见了。我会去找你的,一定会的。”

“希望这一天不要来得太快。”

他最后又向真神祈祷,祈祷迈尔斯和其他人——阿里岑、格兰爵士、巴托洛梅,愿他们能在天国安息,然后才往坑里填土。

走之前,他留下了自己的军服和鞋。在敌人的土地上当然不能穿这些,不过战场上的尸体足够多,即便是岱瑞利安人和特尼亚人洗劫过后,留下的衣服和武器仍然不少。一套没有标识的深蓝色常服就不错,深色能掩盖血迹,常服意味着封存过去,而蓝色——蓝色代表理想。

赤脚跨过河流并不容易,尤其是独立河。他感觉到腿上的伤口被清水冲刷,脚踩在河床的碎石上,凉飕飕的痛感甚至有些令人上瘾。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挖土消耗了不少力气。等到他爬上对岸,两指间已经被黑泥填满,腿也开始抽筋,反而一直以来时不时疼痛的肩膀,这一次竟然一点事没有——也许真的治好了。

他精疲力竭地躺在地上,凝望着无边的天空。晴朗的蓝天没有一点遐疵,甚至没有一片云,只有浅蓝与远处群山、地平线交界处那一道几乎看不见的白色薄痕。

这又是为什么呢?卡门一定知道,只不过我再也没机会问她了。

卡门,我的好妹妹,你会怎么样呢?父亲会带你逃到康斯坦彻吗?或者你已经死了。特尼亚舰队早就焚烧了萨卡利多,象疯子伦泰德一样杀光了所有人。

我知道你喜欢海。九岁那年,你和你的努曼侍女跑出去看海,虽然我也不知道晚上的海有什么好看的。你说是为了看日出,但我知道那是为了骗父亲编的谎话。至于真相是什么,恐怕我也没机会知道了。

总之,无论你在哪儿,在天堂当然不用说啦,我都希望你能快乐一点,还有,替我向父亲问好,告诉他我很后悔没有留在家里当个纨绔子弟,他的教训是对的,我不会为此埋怨任何人。

他感觉到力气正一丝丝被抽走,然后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午夜时分,他被人摇醒,那时他正做着一个关于骑士的梦。梦中,一个穿着铠甲的松鼠对他说话,教授他武艺,还册封他为骑士。也许是梦见了太多松鼠,他醒来时竟有些饿了。这时一阵晚风吹过,他不禁打了个哆嗦。天上繁星璀灿,银带横空,如冠冕玉宇,迢递列星随驾,如此壮观的景色由自己独享,可比起这些,他宁愿要一根香肠。

“黛西,有饭吗?”他头也不转,昏昏沉沉地问。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甚至没开口。”

“因为马特只会用脚踹我,冈萨雷斯则压根不理我。”

他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他早已适应枕戈待旦的生活,不过睡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却是头一回。

“是因为埃尔的事情吗?”她蹲下给他披上了一件斗篷。即便刚睡醒,五官迟钝,那上面的血腥味依旧很刺鼻。

“我会给他说的,那不是你的错。”

“埃尔的死从来都不是我的错,黛西。”他笑了笑,

“我甚至不认识那个托马斯。我以为他是向导,而且他的确是。当时他们两个人都睡着了,我离开去解手,谁能想到回来的时候,埃尔的喉咙已经被割开了一个大洞?那家伙像第一次杀鸡的小孩一样,居然还在割他的耳朵。”

“你为什么不杀了他呢?”

“冈萨雷斯也是这么问的。”他转过头去。黑发少女的脸仿佛在等待一个答案,她象是在问:那你是怎么说的呢?

他只能如实回答:“我也不知道。我不想那么做。”

“也许就是因为这句话,他气疯了。”

“如果我是他,听到这种混帐话我不会不理你,我会杀了你。”她的语气不象在开玩笑。

“你在莫伊拉的时候随时都能这么做,只需要一根针和一些毒蘑菇,”他说,“但你没有。”

“把粥喝了,就过来。”黛西放下一小锅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她看起来也不太开心。

用头盔改成的锅吃着有一股头皮屑味,不过他太饿了,像猪吃泔水一样呼噜呼噜地把炖烂的燕麦和橄榄吸进肚子里。有一部分误打误撞进了气管,被呛了出来,令他十分心痛。浪费粮食不可取。

他啃食牛肉干风化的碎末,掰开螃蟹的壳子,一点点吸干它们腿里的肉。这些家伙青壳两边有尖尖的刺,非常适合像吃生蚝一样端起来吃。

螃蟹啊,你们生前跑来吃战死的人类,现在人类要来吃你了,吃饱了好上路,这就叫神的权能托住万有。

不过毕竟这些海里的家伙跑来这里,本意是为了产卵,是为族群繁衍存续而牺牲的烈士;反而自己却没有和其他塞卡提斯士兵一样魂断疆场,他心里多少有些愧疚。于是,他做了最能对成为食物的烈士表达崇高敬意的事——全部吃光,一个不留。

回去的路并不好走。冈萨雷斯他们在树林里扎营,离最近的路也要半里格,来回就得一个小时。更糟的是,岱瑞利安军并没有走远。在他跳水后,佩德罗大王似乎意识到在这片土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受欢迎,便干脆在阿伦提夫驻扎下来,在城市周围插满火把,恢复了道路检查站。

这些都是冈萨雷斯告诉他的。

他说,阿伦提夫根本不是空城。那帮懦弱的混蛋躲在地窖里,被天鹅兵一个个抓出来,像拎小猫一样。裤裆里丁铃咚隆往外掉金币。

“这帮欠魔鬼操的东西,”冈萨雷斯当时气疯了,“但愿侩子手佩德罗把他们的猪头剁下来喂狗。”

他毫不怀疑,若不是那么多天鹅兵看着,冈萨雷斯一定会冲进去,把那些被鞭子抽着、收集尸体、维护攻城营地的市民杀个一干二净。

只不过当时他刚从水里被捞起来,自然没看见那群人。等他恢复到能走路的时候,他们已经被装上运牲畜的大车送走了,只留下女人和财物。

“我不记得咱们这片大陆还有奴隶制。”冈萨雷斯摇头,“愿他们被扔进矿坑喂恶龙、被狮子撕碎,不得好死的东西。”

那时埃尔还没死,但已经虚弱得不行。他手下的骑兵被伪王的另一波人杀散了,他只记得一阵巨响,胸口一沉后自己就从马上摔了下来,甚至没来得及看清袭击者的纹章。

而那个战俘托马斯夸口说正是他在混乱保护下格兰爵士的。

现在看来,可能只是还没找到机会下手罢了。我真傻。

就在自己吃饭的档口,坏事发生了,阿伦提夫城门洞开,乱哄哄的特尼亚人缓缓走出,一部分回到了自己的营地,另一部分漫无目的的开始闲逛,举着火把带着武器,沿着河岸慢吞吞的巡逻。至于是因为佩德罗不想让他们待在阿伦提夫还是特尼亚人准备收拾东西开拔,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他趴在草丛里,避免被巡夜的士兵发现。一夜之间,草倒是长高了不少,想必是大地错把鲜血当成甘露;它们很快就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不远处的营地里传来女人的惨叫,以及粗俗的哄笑声。尽管听不懂那带着浓重口音的大陆语,他也知道大概在说什么。

特尼亚大营中很快灯火璀灿,焚烧的东西的味道弥漫在天空中。木制哨塔上,两个弓箭手一边喝酒一边唱歌;巡夜的长矛兵靠在一起打盹,或是赌博。

他心想,聪明的指挥官绝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存在——如果此刻有人发动袭击,一切都会完蛋。他是认真的,以至于在看到那支骑兵来临的时候,他的确幻想过这一幕,他们来的突然,以至于他几乎要站起来高呼共和国万岁了。

不过他不瞎,这得感谢那群特尼亚人,他们的火光照亮了道路,也让他看清了打头骑手的纹章:

杯子里的蛇,四周点缀着燃烧之剑。

那是洛佩兹家族的纹章。

很好,又一支岱瑞利安人。

领头的那人和特尼亚守卫谈了几句,守卫便和和气气地拉开拒马,带着尖飞翼盔的岱瑞利安军队就慢悠悠地通过了。和王军的橙色披风不同,他们都在头盔上装饰着黑白两色的盔圈,常服也是黑白色的。他看到其中几个脱离了队伍,向着通往阿伦提夫的方向去了,剩下的则根本没停,继续向西进军,目标显然是残存的共和国势力。

今天早上,冈萨雷斯告诉自己维拉尔爵士带队突围成功,往弗拉姆山口的方向撤退了。

“他大概集成了一万来人,加之援军,足够再打一仗。”

再打一仗,他悲伤地想,这次我还能跳水逃跑吗?按照维拉尔的性格,他大概只会带几十个最勇猛的战士,高喊着冲向人最多的地方,在砍死无数敌军后,被钩镰或是长戟之类的玩意大卸八块。

他弯着腰偷摸向着森林的方向去,一开始很顺利,直到他爬上林边的栅栏时不小心踩到了一块木板,断裂的木刺扎破了他的脚,血腥味飘到远处一只被栓住的猎狗的鼻子里,那畜生开始汪汪乱叫,不过好在自己在特尼亚巡逻队转过身来之前窜进了灌木丛。他向着森林深处跑去,随着狗叫的声音渐行渐远,他才慢慢放下心来。

冈萨雷斯他们在一处洞窟休息,这地方深不见底,就好象地下迷宫一般。他试着往里进,沙砾般坚硬的碎石如同尖刀一般锋利,这已经不是硌脚的问题了,他瞬间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就在他准备往深不见底的洞窟中大吼时,一双手伸出来,扔出一双靴子。

“谢谢你,马特爵士。”

他赶忙穿上这双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靴子。鞋底被炭火烤得温热,暖意顺着脚掌蔓延上来,舒服得让人几乎想叹气。

“你再看看。”那是一个干巴巴的、又懒洋洋的声音。听到这个,他惊异地抬起头,然后蹙额道:

“硬手?你是硬手伯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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