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书名:我和我的第三种人生 作者:珞无崖
三十二
生活淡的出奇。
离开上林街的日子她又恢复了孤独之身。虽然白帆每天鞍前马后,可是也只限于每天吃饭的那几个小时。到了夜里,她依然躺在那张硌得骨骼生疼的单人床上,盯着手机屏幕百般寂寥。她并不想过多的劳烦白帆,他正在为新作的故事情节发愁,灵感这玩意儿转瞬即逝,不宜被打断。
在林小小的一再要求之下,她暂时住校。林小小说,这样方便随时回来探望她。
林小小才没有这么好心。她只不过是缺课太多,想找个免费的人冒名顶替罢了。
可是顾智妍去哪儿了呢!在干什么!
宾狗……
夜夜晚归,周末不见踪影,终于改变画风有了女人味……她谈恋爱了!
她藏得够深,文凉至今为止没逮到她的把柄,也没见过将她迷得神魂颠倒的男神。要是文凉问起她,她便一副小家碧玉的样子,一个劲儿的否认。
大概是担心被笑话吧!真是可爱的女人呢!文凉打心底里祝福她。顾智妍话不多,却也是个善良的姑娘,在文凉心里,她和林小小一样重要。只要她喜欢,并且不受伤害,谁又会去笑话呢!
在昌北学院图书馆看了几天格林童话后她就再也不能淡定。大学校园如此端庄神圣的地方为什么不放四大名著或者全套《孙子兵法》而是放了一整套《格林童话全集》,她在看完小红帽的故事后深深地呼了一口气,这狼是有多大,竟能一口吞下小红帽她外婆?
她以前总是听别人说小红帽的故事,有不同的版本,那时候觉得这个故事真是太有教化意义了!可是现在,她读出了不一般的感觉,她不再觉得盲目天真和乐于助人是好事儿!
显然她并没有将图书馆走完,而是在看到格林童话的时候腿生锈了一般扎在地上,她使劲的拔,越来越像灌了铅块一样沉重。后来她摸出几本离她最近的书,白雪公主、灰姑娘和小红帽。这个场景若被林小小看到,一定会摸着她额头问用不用叫救护车!
国庆节悄然而至。
中华民族文化源远流长,节日众多。每一个节日都在提醒人们记住某件事情衍生的意义和某种历史使命。对于文凉而言,每一个节日的到来都在提醒她时光变迁,岁月不复!
岁月变迁,时光!也确实不复!
这种现实总容易令人伤怀!
她盘算了兜里剩下的几百块钱,打算以一箱袋装泡面或者蹭吃蹭喝的方式度过国庆以及国庆后的数月。(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去年那个憋屈、羞耻到原地爆炸的假期,她靠着林小小卖咖啡的积蓄度过了那个难熬的节日,并且在中秋的夜晚接到家人的电话后抱头痛哭泣不成声,那个时候她觉得自己比住在桥洞下的流浪汉们还要可怜。)环顾四周富丽堂皇的装修以及贵重的摆放家具,她真想抱出去卖了贴补家用。陈奕群家的地毯和马桶盖都是选用大牌产品,林小小专门计算过,都很值钱……文凉哼哼几声,她总是抱怨,有钱人连拉屎也这么矫情!
在看到林小小的海报贴到某废旧小区门口宣传某不入流的化妆品的时候,文凉的心灵受到深深地刺激,她想扒下来贴到门上当门神顺便帮助提升她想要赚钱的欲望。林小小说她接拍了一部电视剧,似乎是女配!尽管是女配,这对她而言确实是很大的自我突破。
那几日文凉都高兴坏了。很快就可以在电视上看到这个死女人,活灵活现的,不再是某个表情、某个动作!
就在国庆的前一天,她突然后悔推掉两千块钱的高薪工作,抱着那只金贵的马桶做了一整夜的强烈的思想挣扎,想起父母亲乃至文漾眼睛里那伟大的期望,死不了啊……怕什么!
凌晨四点钟,她躺在22楼仰望渐渐醒来的整座城市,窗外朦胧的色彩被远处散开的光芒慢慢扫尽。六点,天边冒出一丝金黄色的细线,沿着山坡缓缓上升。八点,她偷偷潜回上林街。
之所以说是潜回,是因为她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将自己改变了一番,她提着剪刀给自己剪了几根刘海,她还打算晚上去打两个耳洞,弄几个叮里当啷的玩意儿挂上。出门前她破天荒穿了数月前林小小忽悠她买来的破洞牛仔裤,膝盖上方两块。这个样子,亲妈也很难认出的吧!何况白帆。
她竟毫不避讳的在心里承认自己的行为是真正的狗改不掉吃屎。她来的太早,欢歌时代的保洁们正在兢兢业业打扫卫生,将桌椅拖得轰隆的响,如同疾驰而过的火车引得山摇地动。
刘百柳这时候从内厅出来了,她已经穿戴整洁,脚上银灰色高跟鞋踩在地毯上也能发出哐哐响声。她招招手,示意她过去。文凉像是即将受到宠幸的小妾一般兴奋,飞快冲过去,她起身前将手中的酸奶瓶随手扔进身旁刚换了内置胆的垃圾桶,引得一位保洁阿姨神色发狂险些抬着拖把将她赶走。
她跑过去在刘百柳面前站定。
“柳姐!”她恭恭敬敬称呼道。
刘百柳举着镜子正在往唇上打口红。她一直觉得会化妆的女人都很英勇,要完成一整道工序,真的——很复杂!她只见过林小小浓妆艳抹。林小小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理她的脸,撮扁揉圆,涂涂抹抹。但是,她们用的顺手的那些长的短的方的扁的工具,她顶多认识口红和眉笔。其他,那就……
她仔细的瞄着她手上那只黑色的小玩意儿,刘百柳今天难得的用了玫红色口红,她看着有些怪异,说实话跟在她身边那段时间从没见她用过大红色以外的唇色。
“怎么,想通了?”刘百柳问。她进入自己的办公室坐下,翘起高傲的二郎腿,将右手搭在皮质沙发一侧的扶手后又拿起一根香烟。
文凉屁颠屁颠跑过去,帮她点燃。
“姐!嘿嘿!”
她像她的私人女佣一样坐在她身旁,浅浅笑着望着眼前这个大清早就抽香烟危害生命的女人。
“我还能做回之前的工作吗?”她问。
刘百柳深吸一口香烟。
“why not?”
“啊!”
文凉在大脑搜寻半天,将她脑子里所有垃圾倒出来清理一遍,然后恍然大悟。她拍拍额头,要是当年多背几个英语单词也不至于丢人现眼,她真想一刀抹脖子了省得给大学生们丢脸。
“那我出去了”
“去吧!”
接下来她迅速进入状态,先去里欢歌时代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屉热气腾腾的小笼包又去咖啡厅花掉300块钱买了一杯蓝山咖啡和一片燕麦面包。包子当然留着自己吃,在她再次踏进欢歌时代前就狼吞虎咽了,然后她将咖啡和面包送到刘百柳房间,她发誓,这是这大半年第一次讨好这个女人。
文凉清楚地知道刘百柳不是那种轻易能被收买的人,不然早就被高薪聘请到别处去了。听说穆氏集团董事长曾有恩于她,她才肯忠于职守为他们卖命。
刘百柳破天荒的说了句“谢谢!”吓得她小鹿乱撞,整个心脏涌到嗓子眼儿上。
欢歌时代下午两点就开始陆陆续续来人,在这之前所有岗位的服务人员都需到位,他们像是这整条街的领跑者一般,担负着唤醒夜生活的重任。
文凉还是那不可一世的样子,不跟除刘百柳以外的任何人搭讪,除非他们想打架。虽然她之前和所有员工打成一片了,为了重新开始,她又做回了那个冷漠的保镖。她时刻注视着眼前这条通往刘百柳房间的唯一通道,但凡有移动她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上去,有时候是某位大人物喝的酩酊大醉欲行不轨,她便即刻冲上去将其制服。
刘百柳后来说,你有一天会成为真正的杀手!
文凉惶恐!她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在她看来,保镖和杀手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镖捍卫正义,像《中南海保镖》那样,只为守护人而存在!而杀手,他们多残忍!如果说终将有一日会成为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那她宁愿放弃现在的一切。不管贫贱与否!
一个人在成熟的道路上就像一颗路边待着不慌不忙的石子,在被磨得圆滚之前,根本不会有人愿意赏识它,就算是正在打弹弓的孩子,也会下意识的挑选符合心意的石子。
很多人在正视自己之前,大都有一段可恶的心酸却不为人知的痛楚。
文凉深深地记得,那天,刘百柳那别有用心的深邃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