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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关于钻石的部分,作为一例。

书名:奇想博物志:我的普林尼 作者:涩泽龙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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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关于钻石的部分,作为一例。

我至今已在整本书中几度尝试说明希腊人所言的相斥与和谐了,换言之,这便是自然界中的不协调与协调。但这些说明都不能像此时这般清晰明确地被人们认可。我在这里想说的是钻石。自然界两种最强力的物质,铁与火,都无法与其相较,其硬度可谓天下无敌,却能被山羊血粉碎。不过,必须用新鲜且温热的山羊血将钻石浸泡其中,随后还需对钻石施以多次击打才行。这样一来,虽说钻石能弄碎最为坚固的铁砧和铁锤,但其本身又是如此脆弱易毁。这到底是怎样的人,在怎样的机缘巧合之下发现的秘密啊。又是通过怎样的推理,才想到这种方法,进而使用极其不洁的动物血液,来探究这高贵物质呢。毫无疑问,这一发现只能说是借助了神力、蒙受了神恩吧。在自然界中找不到其他原因,只可能是神的意志。钻石若被成功弄碎,便会形成肉眼几乎不可见的细微粉末。宝石工匠弄到这些钻石粉末,将其镶嵌在铁器之中。若是这样,无论是何种坚硬物质,都能在上面轻松地打出洞来。由于钻石对磁石有非常强烈的斥力,若将其摆在磁石附近,就会妨碍磁石对铁的吸引。即使磁石已经吸引到附近的铁,钻石也会将铁从磁石的引力中抢夺出来。

将钻石浸入山羊血,便能立刻使其变弱、粉碎,这完全是一派胡言。不过这说法在中世纪的圣依西多禄[8]、索利努斯[9]和奥古斯丁[10]那里,仍然被不加批判地继承着。钻石与磁石相斥这种离奇的说法,也同样广为流传。有意思的是,从普林尼的记载中可以发现,利用钻石碎片切割玻璃的工具,早在古代便已为人所用。荒谬胡言之中突然跳出现实话题,这一点或许可称得上是普林尼的有趣之处。

接下来的内容不过是我顺便一提,与磁石并无太大关系,是关于前文中提及的埃及王妃阿尔西诺伊的一个片段,摘自《博物志》第三十七卷第三十二章涉及黄玉[11]的部分。

据努米底亚的朱巴王所述,在红海中央距大陆海岸三百里(约五十公里)处,有一座托帕佐斯岛。自古便有众多航海者探索至此,但由于附近迷雾深重,很难有人发现这座海岛。托格洛蒂泰人的语言中,探索一词叫作托帕津,这座岛的名称便由此而来。这岛上的第一颗黄玉,经总督斐洛之手,被带进埃及王室,作为赠予托勒密二世的母亲贝勒尼基王妃[12]的礼物。这黄玉深受法老喜爱,随后他便命人用这枚宝石为妻子阿尔西诺伊造出四腕尺(约二米)的雕像,供奉在名为阿尔西诺伊神庙的圣域中。

据推测,这片段中提及的托帕佐斯岛,大概指的是圣约翰岛,位于突入红海的埃及巴纳斯角的东南方向约三十五英里。事实上这座岛上产有贵橄榄石,这是品质最高级的一种橄榄石,人们曾将其与黄玉弄混。即便真有此事,我也说不准,是否能用这贵橄榄石或黄玉石块造出将近二米的雕像。这安放在阿尔西诺伊神庙的王妃像,无论是因磁石的作用而悬浮空中的铁像也好,是黄玉制成的雕像也罢,都显得脱离实际,宛如普林尼梦中之景。

最后聊一聊我自身与磁石有关的事吧。孩童时期,我喜欢镜片,也非常喜欢磁石。我曾用大大小小的各种我所中意的磁石将铁矿砂收集在一起,这么玩过无数回。若问磁石为何牵引着少年时的我的心,正如普林尼和卢克莱修所写,因为那是一种远程操作的体验。卢克莱修曾在《物性论》中写过下面这段充满乐趣的内容:

青铜碗的下方放有磁石,碗内有萨莫色雷斯岛[13]的铁链在蹦跳,这是我亲眼所见的。我还见到铁粉疯狂地到处移动,简直像是铁要从磁石那里逃脱出去一般。有青铜夹在中间,便发生了如此混乱的景象。

注解:

<p">[1] 英国伊丽莎白女王的御医,英国伦敦皇家内科医学院院长、物理学家。主要在电学和磁学方面有很大贡献。其著作《论磁石》是物理学史上第一部系统阐述磁学的科学专著。

<p">[2] 始于亚历山大大帝征服波斯帝国后不久,通常的看法是起于亚历山大逝世的公元前三二三年,止于罗马共和国征服希腊本土的公元前一四六年或托勒密王国灭亡的公元前三一年。在这段时期内,古希腊文明主宰了整个地中海东部沿岸的文明,故称其为希腊化时期。

<p">[3] 得名于居于此地的马格奈泰斯人(Magnetes)。位于现今希腊色萨利大区。据传此处有滑石矿,当地将滑石粉称为“马格尼西亚”。也有说法称此地名为“镁”(Magnesium)的词源,或称此地名为磁石(Magnet)的词源。

<p">[4] 古希腊的地名,在希腊语中意为“牛之国”。位于现今希腊中部,北界弗西奥里斯区,南临科林斯湾。

<p">[5] 小亚细亚西北的海港,位于现今土耳其。

<p">[6] 因马格尼西亚人迁入并建设城市而得名。

<p">[7] 一种多孔、轻质的玻璃质酸性火山喷出岩,可以用作搓脚石。

<p">[8] 西班牙六世纪末七世纪初的教会圣人,神学家,曾长期担任塞维亚总主教,劝化西哥德人归化天主教。著有类百科全书《词源》等。

<p">[9] 公元三世纪的罗马著述家。

<p">[10] 即圣奥古斯丁,又称希坡的奥古斯丁。

<p">[11] 也称为黄宝石、黄晶、托帕石,典型的黄玉为葡萄酒色或淡黄色,但也可能呈白色、灰色、蓝色、绿色。无色的黄玉在切割精良的情况下,可能被误认为是钻石。

<p">[12] 又称贝勒尼基一世,希腊贵族之女,曾嫁给马其顿贵族,后成为托勒密一世之妻。

<p">[13] 位于北爱琴海,现今希腊的岛屿。

鸟与风卵

《博物志》第十卷的开头,始于对鸵鸟的记述。

接下来的内容是对鸟的记述。鸟中最大、几乎可与四足动物为伍的,便是非洲和埃塞俄比亚的鸵鸟。个子比人骑着马还高,跑得比马更快。其羽翼在奔跑时不起作用,也无法助其从地面飞起。腿似鹿,战斗时能派上用场。脚上分有两趾,能抓住石头,若被追逐,可一边逃跑一边扔石头。鸵鸟具有令人惊异的消化能力,可不加区别地消化所有吞下之物。另外一件令人惊讶之事也毫不逊色于此,那便是鸵鸟之愚蠢。具体来说,鸵鸟认为只要将脑袋藏进树丛里,就能将全身都藏起来,丝毫不知它那高大的身体其实被人看得清清楚楚。鸵鸟的卵极其大,甚至有人将其作为容器使用。其羽毛可制成战士头盔上的装饰。

普林尼写到,鸵鸟“几乎可与四足动物为伍”,不过亚里士多德也曾将鸵鸟视作介于兽与鸟之间的一种存在,这大概是一种古代的普遍见解吧。不,还不止于此,十三世纪的布鲁乃陀·拉蒂尼[1]在《小宝典》中有过“鸵鸟生着鸟一般的羽毛和骆驼的腿”等记述,十六世纪的那位擅于从普林尼那里现学现卖的安布鲁瓦兹·帕雷也在《怪物及异象》中这般写道:“鸵鸟在鸟类中体形最大,几乎具备了四足动物的特质。”由此可见,鸵鸟与兽类相近的观念一直被继承到了近代。

普林尼所使用的拉丁语中,有趣的是鸵鸟一词被标注为struthocamelus。其中camelus指的便是骆驼,看来鸵鸟最初肯定是被当作骆驼的同类了。这么一说,日文汉字中“驼鸟”的“驼”字和“骆驼”的“驼”相同,估计这两者在中国也被人们视作近亲了。

刚好在这里想到一些事,接下来我将引用《博物志》第十卷第十五章的内容。

乌鸦最多能产五只雏鸟。有民间传说称,乌鸦用嘴产卵、用嘴交配。人们因此认为,孕妇若食用乌鸦的卵,便会从口中吐出胎儿;若将乌鸦的卵带回家中,孕妇定会难产云云。据亚里士多德所述,这种说法和埃及的伊比斯一样,完全是胡说。总的来说,乌鸦和鸽子相似,只是时常用嘴接吻而已。

这一部分深得南方熊楠喜爱,他在《南方随笔》中引用过两次,也许一些读者是有印象的。亚里士多德否认乌鸦用嘴交配一说,是在《论动物生成》第三卷第六章中。他这样指责道:“确实阿那克萨戈拉[2]等自然学者皆有记述,但这说法太过单纯、轻率了。”

普林尼在文中提到了伊比斯这一种鸟,那么我也顺带聊一聊这埃及的圣鸟[3]吧。下文将引用《博物志》第八卷第四十章至第四十一章的内容。

河马与五只鳄鱼一起,首次在罗马展出,是因为玛尔库斯·司考路斯[4]当上市政官[5],在罗马举办了活动。人们临时引来了泉水,并将动物们放在水中。河马在医学相关的领域中被视作伟大的前辈。具体来说,河马若食用大量食物,变得过于臃肿,便会走出水中,来到岸边,到处寻找刚被割过的芦苇丛。若发现切口锐利的芦苇,便会将身体蹭过去,亲自切开腿上的血管,通过这种放血的方式避免臃肿肥胖致病,之后再在伤口上涂抹泥土止血。

人们认为栖息在埃及的伊比斯鸟身上也有同样的例子。伊比斯若出于健康的需要,急需将无法消化之物排出体外,便会利用其长而弯曲的喙,亲自清洗肠道内部。这般灵巧的不只是伊比斯。许多动物的行为和发现对人类也非常有用。譬如鹿被弓箭射中时,会食用一种叫作牛至[6]的植物,将体内的箭排出体外,因此这种植物对人类也是有用的。

伊比斯是一种与日本的鹮鹭相近的水鸟,希罗多德在《历史》第二卷第七十五章也有记载,它们喜食尼罗河中的蛇,因此深受埃及人的敬仰。据说这伊比斯鸟会将长长的喙插进肛门,对自己进行灌肠,非常有意思。事实上伊比斯是否真有这样的习性,我无法断言,但我必须要说这个关注点实在太有普林尼的风格了。河马给自己放血的内容也很有趣,但我更喜欢这个关于伊比斯的片段。这一段不知为何没能引起南方熊楠的注意,有些难以置信。

接下来摘取的是《博物志》第十卷中关于孔雀的部分,首先是第二十二章的内容。

第二种鸟分为两类,即唱歌的鸟和飞翔的鸟。前者以歌声辨别,后者以大小辨别,且后者之中仍有不同类别。首先必须要提的是孔雀。这种鸟十分出众,无论是其美貌,还是其对美貌有自我意识并以此为傲这一点。若有人夸奖,孔雀便会特地朝向太阳,并展开其色彩斑斓的羽翼。这样一来,它便更加光彩照人了。同时,孔雀还会用其尾羽摆出贝壳一般的圆形,费心造出某种阴影效果,好让阴暗背景上的部分更显辉煌,并让尾羽上的眼状纹样聚集在一起,随心所欲地在人们眼前卖弄。不过孔雀的尾羽每年都会像落叶一般掉落,新的尾羽要到春天才会长出来。在此之前,孔雀都会变得极为羞愧,到处寻找悄声躲藏的场所。孔雀寿命二十五年,三岁起便能显出耀眼色彩。

与普林尼一贯的文风对比,这一小段可谓是非常细致的描写了。接下来引用的是第二十三章。

罗马最初杀食孔雀的是雄辩家霍塔卢斯[7],那是在他就任祭司的庆祝宴会上。最初以食用目的来饲养孔雀的是马尔库斯·奥菲迪乌斯·鲁路可,那是海盗战争末期的事了,据说这行当能带来六万塞斯特斯[8]的年收入。

罗马的美食家喜食孔雀的舌头、脑髓或卵,这似乎是世间尽知的事吧。下面我将引用提及孔雀卵的第七十九章。

孔雀三岁起便能产卵。第一年能产一至两个,次年能产四至五个,随后每年能产十二个,但不会再高于这个数量了。若让雌孔雀孵卵,间隔二十三天后,雌孔雀便能再次产卵,一年能产三次。若雄孔雀欲与孵卵的雌孔雀交配,卵通常会被踩坏。因此雌孔雀常在夜里躲在某处产卵,或是在很高的树上产卵。若不在树下垫些柔软的东西,卵一落下便会摔碎。雄孔雀需与五只雌孔雀交配,若只有一两只雌孔雀,雄孔雀便会因欲求不满招致生殖能力的紊乱。孔雀卵在二十七天后便能孵化,晚则三十天孵化。

这一部分的叙述与亚里士多德的《动物史》第六卷第九章相似,但普林尼的记述更为详细一些。接下来引用的是第八十章。

我们所称的风卵,即无精卵,是雌鸟之间因发生交配行为而兴奋、在砂中翻滚后的产物。不仅鸽子会产风卵,鸡、鹧鸪、孔雀、鹅和鸭也会。这种卵无法孵化,比正常的卵稍小,风味也不佳,较淡。有人认为这是风带来的卵,因此这卵又被称为西风卵。这种风卵仅产于春季,或是雌鸟中断孵卵之时。又有犬尾卵的别称。

风卵这种说法不太常见,总之是仅凭雌鸟就能产出的无受精卵,风卵是希腊人的叫法。亚里士多德在《动物史》及《动物的生成》中有大量关于风卵的记载。自古便有西风使雌马受孕的俗说,普林尼的这段章节也使用了西风卵一词,或许这两者之间有些关联。荷马(《伊利亚特》第十六卷及第二十卷)和维吉尔[9](《农事诗》第三卷)也有过相关记述,《博物志》第八卷第六十七章中也有过下文这样的描述,摘录一段供参考。

在卢西塔尼亚[10]的奥利希波(现今里斯本)及塔霍河[11]附近,一旦吹起西风,雌马便会面朝西风,吸入生命的气息并受孕,这是非常著名的故事了。据说因此而诞下的小马驹,腿快得令人惊讶,但活不过三岁。

这段之后便是关于鹰的内容,不过第十卷中关于鹰的记述更多,这里引用几个片段。首先引用的是第四章的开头部分。

鹰有六个种类,前三种和第五种鹰都会用鹫石筑巢。鹫石有众多药效,即便火焚也不会损坏丝毫。鹫石里面还有小石头,仿佛子宫中有胎儿一般,摇晃时还会发出声响。但从鹰巢中采到鹫石,必须立刻使用才会见效。

南方熊楠在《关于怀孕石》中也引用了这一章节,我在引用时参照了他的译文。关于鹫石,我曾在《胡桃中的世界》中的《石之梦》一文中详细写过,此处便不重复了。熊楠也有一篇著名的《鹫石考》。倘若在这本书稿中有机会写到石头,届时再详述吧。接下来引用的是第五章的片段。

第一种和第二种鹰并不只满足于掠夺小型四足动物,甚至会与鹿交战。它们会在地面打滚,弄得浑身是砂土,然后落在鹿角上,扇动羽翼,弄得鹿满眼是砂。随后便用羽翼在鹿头上拍打碰撞,直到鹿跌落山谷才肯罢休。不过这些鹰的交战对象还不仅是鹿,它们与龙的交战更为激烈,虽然是空中战斗,但远比和鹿交战危险得多。龙对鹰的卵虎视眈眈,因此鹰一旦见到龙,便会立刻将其叼到空中。龙则会缠绕着鹰的翅膀用力收紧,两者便互相绕在一起,跌落在地上。

鹰与龙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古代作家常常描写这两者之间的战斗。普林尼的这段描写也不逊色。下面来摘录第六章的内容吧。

赛斯托斯[12]的城里有一只鹰具有不朽之名。这只鹰由一名少女养大,为了感恩,它先后给这位少女叼来了鸟和野兽。最终少女逝去,其遗体被火焚烧,这只鹰便飞进了火焰中,与少女一同燃烧死去。当地市民因此在原地建造了一块名为赫隆的纪念碑,祭祀朱庇特和那位少女。之所以祭祀朱庇特,是因为鹰是属于朱庇特的鸟。

说到赛斯托斯,读者只要知道是那个波斯的薛西斯国王[13]造桥之地就行,即分隔亚欧大陆的赫勒斯滂海峡[14]靠希腊一侧的城市。南方熊楠引用这一片段之后,还这样写道:“总之鹰被认为是喜欢美少年和妇女的鸟。”将伽倪墨得斯[15]劫走的也是朱庇特所驱使的鹰,所以熊楠所写的或许也有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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