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偷情的野鸳鸯

书名:纨绔公爷装失忆,我冒充娃他娘被发现了 作者:九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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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偷情的野鸳鸯

“急什么?你丈夫睡死了,爷慢慢疼你。”

漆黑的暗巷里,男人嗓音低哑,带着调笑的狎昵,将宋晚棠抵在湿冷砖墙的瞬间,整个人压上来。

一只手攥住她两只手腕,高高摁在头顶,另一只手顺着她腰线滑下去,力道不容抗拒。

宋晚棠又羞又气,用力挣扎。

“放开.....唔.....”

男人温热的手掌捂住她的惊呼,指腹粗粝的薄茧蹭过她唇瓣,带着干净的皂角香,混着夜里潮湿的青苔气息,一并涌进鼻腔。

她急促地喘息,胸腔剧烈起伏,试图挣开男人的手。

巷子口响起纷乱的脚步声。

“乖,别叫,被人听到了怪难为情。”

男人低笑着将她往阴影深处压了压,薄唇贴着耳廓滑过,落在压着她唇瓣的手指上。

透过手指缝隙能清晰感受到男人灼热的气息,她惊得瞪圆了眼睛。

膝盖被他的腿抵开,裙裾摩挲出暧昧又细碎的声响。

巷子口响起杂乱的嘲笑,“呦,原来是一对偷情的野鸳鸯.....”

宋晚棠又气又恼,猛然抬起腿......

“哐当!”

东西掉在地上的声响,惊得宋晚棠倏然坐起身来,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她摸了摸跳得飞快的心口。

一定是近日太累了,竟然梦到了一个月前在老家暗巷里遇到登徒子的事。

好在那日她没吃亏,一脚狠狠踹中男人胯下,趁机跑开。

以她的脚法,那登徒子即便不断子绝孙,也要养上许久。

该死的登徒子!竟然将她当成出来偷情的有夫之妇肆意轻薄。

可惜那夜太暗,未看清男人的长相。

莫要让她再遇见,不然定要绝他宗祠!

宋晚棠低声骂了两句,看外面日头近午,未婚夫婿陈明轩说公务繁忙,中午不回来用饭了。

陈明轩二月进京参加春闱,高中探花后选官进了翰林院,一个月前写信要她带家人进京商议婚事。

宋晚棠带着母亲和弟弟妹妹,千里迢迢从江南赶到京城。

谁料进京半个月,陈明轩公务繁忙,两人连坐在一起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想着两人婚期将近,她满心期待,决定今日去给明轩送饭,给他一个惊喜。

两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陈明轩最爱吃她做的饭菜。

洗手进厨房,洗菜切菜,不过半个时辰,四菜一汤准备齐活。

将饭菜仔细装进新买的食盒里,她换上一身素净的衣裙,对着铜镜理了理鬓发,提着食盒推门出去。

秋日的阳光热辣,晒得她眯了眯眼,在春风楼门口不由自主停下脚步。

这里是京城最大的酒楼,楼高三层,飞檐翘角,气派非凡,与她在江南开的小食铺子简直天壤之别。

她的小食铺子在进京前已经卖了,卖了二百两银子,全交给了陈明轩打点仕途。

明轩前途光明,她也终身有靠。

她仰头望着那鎏金牌匾

,心里暗暗想着,若有一日,也能在京城开一间这样的食铺,该有多好。

正想着,春风楼门口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有小厮抬着两个大箱子走出来。

“我家小公爷今日散胭脂,凡路过春风楼的,都可以来领一盒上好的胭脂。“

宋晚棠眸光微亮。

京城有钱的大傻子,呃,贵人这么大方吗?

还能白送胭脂?

人群呼啦一声围了过去。

“听说容小公爷那处受伤不好使了,就把外面的孩子接回来封了世子,这胭脂就是为小世子散的。”

“我听说小世子的亲娘是容小公爷在外面娶的女人,她失踪了,容小公爷才把孩子带回来的。”

“小公爷真大方,一出手就是玉容坊的胭脂。“

玉容坊?

在江南时便听闻过玉容坊的名号,一盒胭脂抵得上寻常人家半年的嚼用呢。

宋晚棠下意识朝着门口的箱子看去。

箱子里面整整齐齐码着描金小盒,胭脂的香气隔着盒子都能闻到,清雅中带着一丝甜。

她去玉容坊看过了,这种虽然是普通的胭脂,但也要十两银子一盒。

她看了许久,还是没舍得买。

十两银子,足够给明轩添几刀上好的宣纸了。

那大傻子,呃,容小公爷竟然毫不犹豫送出去两大箱胭脂,这和撒钱有什么区别?

有钱人家的公子哥真大方!

宋晚棠挤入人群领了一盒胭脂,开心地祝愿容小公爷早日找到孩子亲娘,早日康复,再震雄风。

有了这盒胭脂,她就能打扮得好看些,做个漂亮的新娘子。

将胭脂小心收进袖中,唇角扬起一抹浅笑,提着食盒转过一条街,忽然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陈明轩手里托着鎏金套盒,匆匆走出玉容坊。

她一眼便认出那是玉容坊最贵的“醉芙蓉”,是一个胭脂套盒,里面有面脂,香粉,胭脂,口脂和眉膏。

还有精巧的银质挑棒和象牙粉扑,一个套盒要二百两银子,正是食铺卖出去的价钱。

明轩定然是想给她一个惊喜,宋晚棠暗自埋怨他破费,又忍不住心生欢喜。

她和陈明轩自出生就订了娃娃亲。

八岁那年,陈父为了救她爹落水而亡,陈家只剩下孤儿寡母。

为了报答陈父的救命之恩,爹总是将挣来的银钱一分为二。

一份供自家用,另外一份供陈明轩读书。

十二岁那年,爹生病去世,她接下爹留的小吃摊子,也接下了供陈明轩读书的任务。

六年来,她起早贪黑,风雨无阻,硬生生将爹留下的小吃食摊开成了铺子。

挣来的银钱从不舍得乱花,要攒着给明轩交束脩,给他买笔墨纸砚,给他买换季衣裳。

还要给体弱多病的娘和未来婆婆看病抓药,供弟弟妹妹吃穿。

长到十八岁,别说像样的首饰,她连一盒胭脂水粉都没舍得买过。

陈明轩总是说:“等我高中,咱们的日子就会好起来了。”

明轩平日里最是节俭,如今做了官,竟舍得为她花这么多银子。

她期盼的好日子终于来了。

宋晚棠加快脚步想追上陈明轩,却看见他将套盒递给街角站着的妙龄少女。

那女子一身石榴红绫裙,身形窈窕,接过套盒,甜甜一笑,亲昵地挽住陈明轩。

宋晚棠脚步微顿,下意识攥紧了手里的食盒。

“二百两银子的胭脂套盒,明轩哥哥真舍得送给我,不送给你乡下来的未婚妻?”

女子的声音娇柔甜腻,带着一抹勾人的意味。

陈明轩道:“上好的胭脂配美人,瑶瑶是侯府千金,别说二百两,便是一千两,我也舍得。

宋晚棠不过是个目光短浅的市井村妇,她那张脸粗糙得跟砂纸似的,哪里配用这么好的东西?给她用,简直是暴殄天物!”

“和你比,她给你提鞋都不配,金玉和瓦砾我还是能分清的。”

陈明轩声音里的轻蔑将女子逗得咯咯娇笑。

宋晚棠犹如坠进冰窟一般,浑身发抖。

暴殄天物!

金玉与瓦砾!

那些字眼钻入耳中,像针一样,一根一根扎进心头。

下意识摸了摸脸,摆了四年小摊,开了两年铺子,起早贪黑,风吹日晒,她肤色暗沉,确实没有那女子的白净柔滑。

这些年,陈明轩总说,“钱要花在刀刃上”。

他说:“买肉不要早上买,过了中午去买,能便宜两文。”

“都是肉,吃起来都是一个味道。”

“买布料不要听商家吹嘘什么柔软吸汗,贵的便宜的穿在身上都一样。”

所以六年来她省吃俭用,把一文钱掰成两半花,哪怕风吹日晒也舍不得买一盒胭脂,满心满眼替他打算,却只换来一句暴殄天物。

酸涩与委屈交织冲上鼻头,恍惚间想起爹临终前拉着她的手,“好孩子,日子是过给自己看的,不是过给别人瞧的,所以首先要自己心里舒坦。”

这些年她盼着陈明轩高中,盼着他做官,盼着两个人成亲后的日子蒸蒸日上,越过越好。

最后只等来一句轻飘飘的瓦砾。

她脑子嗡嗡作响,陈明轩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刚入仕就退亲传出去于我的名声有损,瑶瑶,咱们成亲后我想纳晚棠做妾。”

“做妾”两个字灌入耳中,她踉跄一下,伸手扶住墙壁才稳住没有滑落下去。

妾是私产,通买卖,乃是贱流。

爹为她和陈明轩定亲,看中的是陈家耕读传家,陈明轩父亲为人正直重情义。

但爹临终前也曾含泪叮嘱她:”你和明轩有青梅竹马的情谊,若他将来高中仍娶你做发妻,爹希望你幸福。

若婚事有变,万不可委屈自己做妾,人啊,一旦做了妾,腰弯下去就再也难直起来了。“

虽然不知道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慨,但爹的交代她牢牢记下了。

宋晚棠闭眼压下眼底的泪意,深吸一口气,扬起手里的食盒砸了出去。

“去你娘的做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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