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韩崇来谈生意
书名:抄家流放,我在边关建新城 作者:云起昭昭
第八十八章 韩崇来谈生意
韩崇是申末到的。
他没走北门,也没从石羊前营来。六骑从东边的青崖沟绕过废砖窑,在东门外一箭地下马。为首者四十七岁上下,一身深青细布衣,鞋底沾着白草洼的盐碱土,没有带商号仪仗。
他交了刀,交了随从身上两张短弓,只留一只红木账匣。
“永济行北路大掌柜,韩崇。”他报名时没有说久仰,“我来买归雁手上的东西。”
守门人问:“买什么?”
“所有跟北仓、黑仓和永济行有关的账证。”
他不肯先拆红木匣,要求二十七席、归雁粮务见证、黑石堡薛原与一名非沈家文书同时在场。沈棠宁没有因为城里明日无粮便让他直入钟楼。韩崇与六骑先分开验名、马和行李;五名随从留在东门客棚,不在二十七席周围站成一圈。
薛原在日落前从石羊前营赶到。
他留八人与前营原两名不涉暗渠的辅兵混合守车、粮、铁器和三本簿;带四人回城。魏承平未被押入归雁受审,仍在前营栅内、军帐外的单独区域候核,不得接触手令和车簿。他作为黑石堡在册军官,去哪里受审须另定,不因归雁最先发现便默认有押走他的军法权。
韩崇在钟楼见到薛原时,只说:“薛将军受累了。”
薛原道:“我没替你看车。”
“车在谁名下,查过才知道。”
韩崇没有辩解永济行双钱商幡为什么立在前营,也没承认那些车属于自己。他说今日只谈一笔可以马上算清的生意,其他账另案另查。
红木匣打开后,里面有四份文书。
第一份是粮单。
粟四万八千斤,麦三万六千斤,荞麦一万二千斤,杂豆一万二千斤,合计十万八千斤可食粮。另有马料一万二千斤,不混入人粮。
以归雁现驻二千三百二十四人、每日公粮七百八十斤计,十万八千斤理论上可发一百三十八日有余。但它不等于一百三十八个稳定日:须扣过筛、霉损、袋皮、鼠耗与无法避免的转运撒落;重劳、伤病和新增人口也会改变日用量。若以一成综合减量计,约可维持一百二十四日基础份。
从八月二十九日算到年底恰为一百二十四日。
韩崇把“够过冬”算得一天不多。
这批粮也不在一座仓里。青崖沟七十六车现有可调实粮二万四千斤,但须由归雁指定车号抽样、通过后才入城;之前东离的四十车已去白草洼东仓换货,可返二万斤;剩余六万四千斤分在石羊口、白草洼与马背泉西仓三处。
入城顺序写得很清楚:若今夜定下交易,青崖沟先抽六车,每车开头、中、尾三袋,再从每袋上中下取样。六车全部通过,子时前可送第一批二千四百斤到北门外验粮场,足够三日。青崖沟二万四千斤最迟两日送完;白草洼东仓第三日起续送,三仓全部运齐最少需八日。
粮单后附有三仓五日内的库簿抄页、守仓人指印和二十四枚袋口拓样。青崖沟现车另列七十六个车号、马色、轮距与表层袋数,允许归雁自己抽号,不再像上次那样只送最前两袋。这些能证明韩崇不是连仓名和车号都没有就虚报十万八千斤,却仍不能替代现场开袋。
白草洼东仓拓样里有一枚封绳与黑仓暗红经线同色。韩崇没有藏起它,只在旁标注“旧袋转用,不作单一来源”。红绳确实不能单独定粮来路,但他愿意把容易引发怀疑的拓样一并交出,也证明他对交易通过有足够把握,不怕一根绳在今夜阻止谈判。
大车、马料、路损和车夫工钱全算在永济行报价内,不会等粮送到后再要归雁借马拉最后二十里。若中途损失使净重不足十万八千斤,差额以同类粮补,不以银票折算。
这不是一句空泛的“给你们粮”。
韩崇知道归雁现在有多少人,知道每日七百八十斤,也知道当日公粮已经归零。
这三个数都在公示板上,不是只有内席才能获得的秘密。但他在青崖沟、东离四十车和三处存粮之间的调动准备,不可能在石羊前营今日被查后才临时做好。
他早就准备在归雁断粮时来谈。
第二份文书是三年粮道承运契。
永济行承诺每年在归雁收买不低于五万斤屯粮、皮货和药材,在城外设公开秤点,运费不高于白草洼同类货一成五。契中还愿先抵归雁军府旧欠韩家的四千八百六十斤粮本金,但不承认旧利息;今年的十万八千斤不计入旧欠。
不是所有条款都对归雁有利。
三年内,永济行要求获得南北门每日两个固定车次,价格与运费争议先由三名商户仲裁,其中一名由永济行指定。若归雁中途取消固定车次,要补尚未摊销的仓车投入。这等于用今日的粮换永济行三年稳定入城位置,不是无偿帮归雁开商路。
第三份是朔北都督府的供给联络签。
签上没有都督大印,只有粮道经历司副印和一名长史花押。内容是:若永济行取得三年承运,归雁可由“暂弃备注城”转入“南路粮料中转点”联络册,今冬不再执行减发马料、停修驿路与劝迁有籍军户。
韩崇说:“签契后七日,我会拿回加盖都督府大印的正式更册。若七日内拿不到,归雁可以留下已到粮,交易余下部分作废。”
他不能今日替都督府改册。
他能交出的只是一张有副印花押的条件签和一个七日期限。所谓“保证不再弃城”,是永济行拿自己在都督府的承运价值作担保,不是韩崇一句话就变成军政命令。
第四份文书是他要买的东西。
北四七两地回执、河九原验工式、沈砺安水程残图、嫁衣拆线图、卢广年认罪书、磨坊五十一笔并账、黑仓开验图、二百四十七死名与三百一十九笔活动表、裴峥新坟死亡签、沈砺安六十三名撤疏抄目、胡炳六份未署名笔记、石羊前营三本簿的原件与现有所有抄本。
他还要持有人各自签署不再复制、不再外送的承诺。
韩崇不要归雁公开承认账证为假,也不要沈家为永济行洗名。他只要这条证据链从今夜起停止向外生长。城中可以保留一份封存目录,不保留内容;可以说双方因粮道交易了结旧争,不必说谁无罪。
“所有账证,换十万八千斤粮、三年商路和归雁不弃城。”韩崇说,“生意归生意。签了,今夜粮就走;不签,青崖沟七十六车仍照原路等。”
沈砚白问:“你凭什么要胡炳交笔记?”
“我没权要他交。”韩崇道,“所以我的条件是,你们把能交的交给我,把不能交的人请来自己决定。少一份,粮就少一批。”
“少一份少多少?”
“谈到那一份时再定。”
他把不能强买的证言变成了一个个单独的粮价。拒绝的人依然有选择,却会知道自己的选择将被换算成全城少吃多少天。
沈棠宁问:“焦月娘和胡小满在哪里?”
韩崇看向她,第一次停了两息。
“我今日不买人。”
“我也没问你卖不卖。”
“他们不在我这六骑中,也不在青崖沟车阵。其他的,属于另一笔账。”
他没有否认知道。
这句话记入原问原答,不写成自认绑架。韩崇可能知道人的去向,也可能只知松口北柜如何处置;“另一笔账”不足以定人还活着或人在他手里。
交易不可能在一场问答里直接签完。
二十七席先判定哪些物件可以作为公共交易的讨论对象。河九原单、黑仓开验图和公共粮账抄本由多方保管,可以由27席决定是否提出交易;沈砺安残图虽已交公查验,原所有与使用边界仍须单列;嫁衣和胡炳未署名笔记不属于27席可以代交的东西。裴家新坟死亡签涉军籍与裴家姓名,也不因放在公案上就只由多数人处置。
而且,宁王手令正在军方三方封存中,韩崇的目录故意没有要它。他要的是能把借粮权与黑仓实际转运连在一起的所有东西,不是王府对外可以解释成“保边急令”的那张纸。
最后上席表态的不是“今夜立即把全部证据交给韩崇”。
表态文只写:是否接受韩崇提出的整体交换框架,允许进入逐件权属、粮价与交付条件谈判;通过门槛为二十七席中三分之二,即十八席。即便通过,也不能代替私人证言或个人所有物持有者同意,不能在谈判前就约定少一份证言便从全城粮中扣几日。
韩崇对这个表态文没有异议。
他知道只要开始谈,每个手里有东西的人就会面对城里明日断粮的目光。他甚至不需要由自己去逼胡炳、程素问或裴家。
二十七枚木牌从戌初一刻开始投入三只匣。
支持进入谈判的人并不都相信韩崇。城西代表说,明日没粮时,先断的不是韩崇的饭,而是家中没有私存的人;进谈判不等于已经交证,至少能把第一批粮的验收方法、退货条件和延误责任谈到纸上。一名军户代表则认为,归雁被列作弃城后,只靠目前这些证据也无法让都督府明日送粮,与其抱着账册饿死,不如把证据的价值先换成活人。
反对者也不都是因为不饿。边村代表问,今日若因断粮便允许永济行买回所有账证,三年承运期内只要再让归雁缺一次粮,对方就能再来买一次更重要的东西。一名商户代表指出,每日两个固定车次和仓车投入补偿会让未来新商队更难进城;所谓三年商路,可能同时是三年排他。
两名弃权者也分别写了理由。一人所代表的军户中有裴峥新坟相关家属,他不肯代替家属判死亡签能否出售;另一人与韩家有尚未结清的私粮寄存,担心自己无论支持或反对都会被解释成为私债投票。弃权不被算入支持,也不会被擦去当成没有到场。
同意进入整体交换谈判,十七票。
反对,八票。
弃权,两票。
十七票已经过半。
却离所需的十八票,还差一票。
整体交换框架未通过。
按表态前写明的规则,当夜不能只因差一票就立刻重投;除非韩崇改变交易物、数量或风险承担,否则同一份文本至少隔一日才能重议。这条防止反复投到有人因饥饿、压力或疲惫改口。
韩崇合上红木匣。他没有拿十七票声称多数已经站在自己这边,也没有白送一车粮来证明善意。青崖沟六车抽验未启动,子时前的二千四百斤不会出发。
“差一票,”他说,“那就不是生意。”
明日卯初,归雁公灶仍然无粮可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