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伊甸园·序曲》(完结正式倒计时——)
书名:小畜生 作者:就当我不存在吧
第40章 《伊甸园·序曲》(完结正式倒计时——)
49.
1988年秋
周生海第一眼没有认出十七岁的兆佳晴。
她白,穿一条柠檬色的裙子,黑发编成很长的一股麻花辫,辫子一直垂到将近膝盖的位置。她不和任何人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在嚼口香糖,极认真地将泡泡吹得极大极大,她蓄足了力气做这件事,以至于每次啪地一声炸开的时候都要把旁边的人狠狠吓上一跳。
这天是星期二,她本该在X大上课,不该出现在周生海的婚礼上,只因她近来又按捺不住性子,在大学里捅了娄子,又照例挨了停课处分,她对此倒是一点不在乎,乐得就这么跑回来寻快活。
许多年前她那对天赋异禀却总被人们当作怪物的父母在某个科研基地相识相恋,他们视彼此为同类,他们打破纪律短暂而热烈地结合,他们生下她,随后便毅然决然地选择投身于他们眼中更加伟大的事业,他们从此便未曾回过家,他们也许依然活在世上的某一处,又也许早已死去,他们被埋葬在更加不为人知的角落,永远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的故事。
她不认识他们,她没见过他们的照片,她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她也不在乎他们,就好像她不在乎世上的大部分事——例如普世的道德,例如秩序。她有时可以坏得透顶,但自己对此没什么意识,有人在背后叫她疯婊子,她听到或许会笑着做起鬼脸,把那话当做一种真诚的赞美。
当周生海想起这个柠檬色裙子的小姑娘是谁的时候,那无数个夏天里的屈辱而惨痛的回忆便一并袭上心头。
他记得兆佳晴,在遥远的少年时代,他曾经讨厌她,尽管当时她还只是个很小很小的女孩。
在那个院子里,他被讥讽,被欺侮,被嘲笑,被戏弄,被……被施以暴行,在立志考上X大之前,他还曾在内心怨毒地诅咒一切快活的人,哪怕瞧见一条狗过的比他好,哪怕看见一只猫被人抱在膝头爱抚,他都感觉痛苦,他的牙关都忍不住打颤。
无数次,他刚挨了欺负,躲在最阴暗的角落里,她一脸天真地穿着小花裙骑着自行车从他的面前经过,男孩们在身后追逐她,她被他们逗得快活地咯咯直笑。
笑什么?他无数次怨毒地想,这有什么好笑?
只有这个小女孩无忧无虑地享受着童年,人人都宠她,人人都真心实意地爱她呵护她,把一切好的东西呈到她的面前。她比所有孩子都年纪小却比所有孩子都聪明,他比她大了那么多岁,她却和他在同一个年级读书,她坐在他前座,她几乎不怎么听课而常常是在预习后面的章节,他每天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度狠狠地盯着这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女孩的后脑勺,想要知道她的大脑构造到底哪里与自己不同。
他什么都看不出来,他只看得出自己很笨,事实上他不是一个人,每个和兆佳晴在同一教室学习的孩子都会有同样的感觉,但他是最不能忍受的那一个。
人要用多少年才能够学会接受失败,又要用多少年学会不去嫉妒?
兆佳晴好像对此浑然不知,无论是七岁还是十七岁,她都看起来好像没受过什么苦痛,仿佛一切烦恼和不幸都在绕着她走。她正在此刻肆意地享受着青春,连青春痘都不愿意爬上她的脸颊,她的皮肤依然光洁,她的眼睛依然明亮,她正在尝试去爱人,生活里的一切激情都可以让她焕发光彩。
她从十五岁起开始和周围的男孩们交媾,她像集邮似的将她身边同龄的英俊男孩睡了个遍,他们只是交媾,快乐地厮混,仿佛那只是很寻常的游戏。
没有人告诉身为新郎的周生海,他真的很适合穿白西装,是兆佳晴自己发现的,她不知道是每个做新郎的男人都比平时看起来有魅力的多,还是说仅只是周生海是这样,总之她觉得这个人看起来有点意思,她有点想和他单独待一会。
她只是使了一点小伎俩,她没想到他那么好骗,当然仔细想想这样不奇怪,男人总是对自己的力量充满自信,他们对看起来年轻无害的女性缺乏警惕心,他们即使在喝得微醺头脑不甚清醒的状态下,也往往不觉得会自己受到什么威胁。
对周生海来说那是场强奸。当他略微清醒一些的时候她已经捆住了他的手脚——她知道如何迅速又有效用地捆扎绳结,身为新郎的他被牢牢束缚在酒店房间的床上,而楼下的露天场地上人们还在大吃大喝庆祝他的婚礼,宣誓交换戒指之类的仪式已经结束,酒也向宾客敬了几轮,现在好像没人关心主角的离席了,他那本就与他貌合神离的妻子也自然不会在乎他去了哪里。
那天他震惊又屈辱,几乎不知道该如何反抗,连声音也卡在嗓子里——这该算怎么一回事…这都是什么跟什么。
“你穿这身衣服真好看呀!”兆佳晴骑在男人的身上,俯下身捧起他的脸,用自己鼻尖去蹭男人的鼻尖,“你的脸也好看——就是长得太显老啦!你可以后千万不要留胡子,那不然你好早好早就变成老头子了…”
他不知道他到底做了什么不检点的事情,他不是以不守规矩出名的男人,他在这方面一向洁身自好,如果他平日里生活的确放荡,那他自认倒霉,可他二十岁之后除了被袁中天强迫与郝知敏的那几次不堪的情事之外再没有做过什么,难道就因为他在自己的婚礼上穿了件该死的白西装他就活该被女人强奸么?
他品尝到所有少年时本该出现却未曾出现的恐惧,这恐惧迟来了太多年,但终于还是寄到了,那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颤抖着哀求,哀求一个少女放过他,很久很久以前,在那个院子,在车库,男孩们如何对他施以拳脚他都未曾哀求过什么,他一直硬咬着牙活到许多个明天后的明天,而现在她对他堪称温柔,她只是单纯用阴道绞紧他勃起的阴茎而已,她甚至没有抡起拳头砸他的脸,甚至没有说过什么威胁他的话。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怕,他珍惜他的名誉他的道德他作为文明人而非野兽的一切,他现下所拥有的一切太过来之不易,他,他……
她居然在笑,射精的那一刻他屈辱又绝望地想,她居然在笑,她居然觉得她对他所做的这一切好像都是很无关紧要的事情。
兆佳晴甩甩辫子跳下床,靠着窗抽了根烟,就着这根烟咂摸了一下刚才的滋味,似乎感觉床上的周生海也不过如此,和她此前交媾过的那些男人差不太多,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留恋的地方,就很潦草地吻了几下表情僵硬的周生海,穿好裙子拎起小皮鞋笑着准备跑开了。
穿着柠檬色裙子的兆佳晴,颇为活泼欢快地跑下楼,叼着烟的萧城坐在摩托车上已经等了很久,她跳上后座,他们就这样离开,好像从没有出现过似的。她爱萧城,萧城也爱她,不过他们并不视彼此为唯一,他们在对方不在的时候也同其他的少男少女交媾,他们的道德和他们的思想在人们看来都是疯癫无状的,但他们彼此理解,且达成绝对的默契。
一年后摩托车前座上的萧城死在首都的广场。
一年后兆佳晴在深夜抱着吉他从家里跑出去,坐上火车开始流浪。
她似乎生来就是要走那样一条漂泊的道路的,她的童年很幸福,她的少年时代也没有什么不幸,恋人的死似乎算是一例,但那她来说也并不算得上是太致命的打击——她很快便可以积极地寻觅新的爱人,总得来说,她半生没有受过什么虐待什么刺激什么无可忍受的事,她没有悲惨的过往,无论走到哪里人们对她都不算太坏。
可她的人生依然无可扭转地走向虚无,谁也不知道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九十年代末周生海遇见兆佳晴的夜晚,她浓妆艳抹依然难以掩盖形容憔悴,披着旧风衣,踩着磨烂了尖的高跟鞋站在路灯下,正哑着的嗓子招徕路边的客人。
她倒也没有特别萎靡,她只是那几天大麻没吸够,精神不太好,往日应该是比那阵子活泼很多的,她大概是没什么钱买好化妆品了,脸上的烟熏妆早早地晕开,她依然漂亮,她依然聪明,人们根本搞不清楚这样一个女人是怎么沦落到这么不堪的地步的。
他感到世事公平了一次,他的内心感到平衡,现在他终于踩上了那个居高临下的位置,他可以尽情地以施舍这个落魄的女人,这不仅显示了他这来自伪君子的慷慨大度,还令他无形中找回了他丢掉了许多年的自尊。
她混成了街头最廉价的婊子,拘留所的常客,她那瘦骨嶙峋的小儿子也跟着她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小小年纪便沾染上扒窃的习气,最常做的事是蹲在警局附近边啃着偷来的馒头边等妈妈从里面出来。
周生海第一次送她去戒毒所之后,效果还不错的。
她一度过得蛮健康,手头稍有丰裕,就又给自己置办了一堆与自己样貌相衬的漂亮行头,每晚快快活活地跑出去跳舞。
给她钱她便寻欢作乐,钱一花光就又重拾老本行,不是没有肯花钱供养她的人,只是他们都受不了她的多情——她见一个爱一个,她爱得快倦得也快,她一刻都离不了狂欢,离了热闹她就要发疯,可热闹到了某个极致她又很快觉得麻木。
她偶尔会稍微干点正经事,九七年她卖掉了几首她写得歌,九八年她翻译出一本法文小说,九九年她卖出一项专利——但几乎没赚什么钱,她摊摊手表示世上最赚钱的事情都写在刑法里,这话说得的确合乎道理。
她好像不太记得她对他做了什么。
他以施舍的方式羞辱她,他为自己给予者的身份感到满意,他许多个夜晚他驱车来到她住的小旅馆,他必定要摆出一副莫须有的高贵仪态,厉声谴责与讥讽她的放荡无状——他的说教一向冗长乏味,搞得她常常听着听着不知道想起什么好笑的事情嘻嘻哈哈地抱着枕头在床上滚来滚去。
有时兆佳晴看起来没什么活力,任凭他说多少侮辱她的话,任凭他怎样把钞票扇在她的脸上她也没有反应,他便忽然感到内心一种无来由的空虚。
步入千禧年后她就总这样的安静,她还是很漂亮惹人爱,她三十岁的漂亮和十七岁时不一样,但她漂亮这个事实很难改变,她的神情还是很天真,她总好像活在梦里而非现实中。
可他开始老了,他变得不那么好看的时候没人提醒他这点,人们都恭维他,人们的眼睛习惯盯着钱包看,以决定是否说真话和说多少真话,当然起初他也没有变得多丑,她只是在某天他起身离开的时候忽然插了一句“你有根白头发”。
镜子里的周生海在消逝,从青年步入中年的代价不单单是头发变白那么简单,他也曾有一刻想要留住青春,因为他始终潜意识里感觉自己还根本不曾享有过真正的青春,他才刚刚熬出头,他才刚刚把钱和权名和利抓进手心里,他才刚刚过上不必被人欺侮甚至还可以反过来站在高处掌握他人命运的位置上,而他的青春怎么可以这样过去呢?
他几乎不能够再顺利地勃起,他的拳头在墙壁砸上多少次也改变不了什么,那只是个开始,随后他的脾气越来越坏,他拿所有看得见的人和物出气,他变成了他曾经最嫌恶的模样,他终日牢骚满腹,他愤怒地发起疯起来的样子竟和许多年前的杜小娟没有两样。
周生郝又在楼梯口怯生生地叫着爸爸。
周生海看着他,看着这个孩子,看着那双眼睛,仿佛看见了这场缠绕他半生噩梦的起点,很多很多次他确信袁中天的影子就藏在那双眼睛里,藏在这孩子的每根头发丝,每片指甲盖,每快不易觉察的边边角角,他无数次想要从他的身体里揪出他,揪出那个魔鬼!他看见他了,他抓住他了,他无数次想要把这孩子的手腕割开,他要把那邪恶的肮脏的血挤出来,挤出来,挤到一滴不剩……不,这根本不是一个人类小孩,这就就是魔鬼,是撒旦的儿子,这不是他的儿子,这是一个小的魔鬼,小畜生,一个污秽不堪的该扔进火堆里的邪恶玩意。
滚,他又一次朝着这个小畜生吼,滚开。
他要忍多少次才能够不掐死他?他拒绝抱这孩子,他拒绝与其肌肤接触,他甚至勒令家里的所有佣人不得触碰这孩子,这是对的,他坚信,他们一旦碰到这玩意便一定会被那邪恶的气息传染,包括郝知敏那个生下这小撒旦的疯女人他也一并要甩开,甩开,甩开,他不能再看那小魔鬼了,他不能,他不能,不然他自己也会疯掉的。
他如何能够不再做那噩梦?他如何能够彻底从中解脱?
他疯了,他就要疯了,他不知道在哪个出租屋里找到兆佳晴,他摁倒她,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要强暴她么?他要把她曾对他做的事情对她做一遍么?然后他再去找谁?他要把那些毁掉他前半生的魔鬼们统统报复一遍么?
被摁倒在床上的兆佳晴怜悯地望着他,那个瞬间他气得发疯,他不知道她有什么资格有什么立场怜悯他,他涨红了脸向她破口大骂,他像条疯狗似的大跳大嚷,他把大把大把的钞票从包里掏出来,红的蓝的纸币像鸡毛似的在空中飘舞,他指着自己的鼻子,用平生学到最粗俗的话攻击她也攻击自己,企图告诉她也告诉自己他是何等地成功他是拥有何等辉煌的人生这绝不是一个婊子可以嘲笑得起的。
可是她仍是怜悯地望着他。
他恨透了那眼神,无论他如何骂下去,那一切似乎都只是小丑在三流剧院最蹩脚的滑稽戏码。
“好可怜,”她摸摸他的脑袋,“好可怜。”
她的人生是出于她的自由选择,是她自己选择了流浪,是她自己放任自己下坠直至虚无。
可他的人生呢?
他也像是忽然领悟到自己的可悲可笑,孩子般地在她的怀中嚎啕痛哭。
后来,他打定了主意,他要先给周生郝——这个他白养活了十几年却没有血缘关系的小畜生找个地方去治那喜欢男人的毛病,然后再打发他出国游学,他会每个月给他打钱,但他不要再见到他,不然他终有一刻会忍不住掐死他。
他将那孩子送进绿荫大道38号诊所接受厌恶疗法,他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那孩子会在那里遭遇什么,但他已经不在乎了。
他认为他已经将魔鬼放逐到了他该去的地方。
这不是所有故事的终点,但这的的确确是一出宏大戏剧的开场。
2009年6月,北区中学剧场
观众席上的灯光逐一熄灭,歌队开始咏唱《伊甸园》的序曲。
——因罪被天父放逐的美少年亚夏,被钉在伊甸园的耻辱柱上,他忍受饥饿,忍受唾弃和辱骂,忍受雷电的刑罚,忍受恐怖的诅咒……
——亚夏究竟有何等罪过?天父认为他颠倒阴阳,身为男子却披上妇人的衣服,本该拥抱女子却企图用双翼去诱惑男子,天父由此便折断他的羽翼……
站在幕布后套着亚夏戏服准备上场的周生郝闭上眼,回忆起十五岁那年在阁楼试穿女装被父亲撞破,父亲气急败坏地绞掉他长发并联系精神卫生中心的那一天。
现实比剧本更精彩,不是么?
——亚夏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地下世界,浸泡在滚烫的熔浆之中,然而他怪物的躯体里,又还蕴藏着一颗属于人的心。
——千年后,考古学家们掘开废墟,来到地下,发现了这个人心兽身的怪物。他们将他带到地上,当第一缕阳光照在他身上的瞬间,他的鳞片开始脱落,他的身体迅速地萎缩,他干瘪的躯壳化为虚无,唯有心脏留了下来。
幕布掀开,由赵建明饰演的考古学家缓缓走上舞台。
一切已经排练了无数遍,每个演员都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
考古学家捧着亚夏的心脏,他将要走进曾经那段历史,开始探寻伊甸园坍塌的真相。
被闷在那身怪物外壳里的周生郝,透过戏服的缝隙盯着那向他走来赵建明,今晚的赵建明和往常的赵建明完全不同,他仿佛不再是平日那个狼狈邋遢被生活打垮了的中年男人,今晚的他像个战士,那过去颓疲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决绝的姿态,或许,许多年前的他就是这样和秦璐一同与那个不合理的世道斗争下去的,他爱她,他比所有人都想要知道真相。
那么,好吧。周生郝攥紧的拳头松了下来,很长很长地呼出一口气。
——我把亚夏的心脏交给你。
他愿意从他那陈腐的躯体里拿出他的心脏。枉死的人不再开口说话,可人们需要知道真相,那些惨死在大火里的冤魂需要一个交代,一切仇怨都要在今晚了结。
那么在此之前,会有人愿意听一听这个舞台上的故事么?
那是秦璐的故事,那是林童童的故事,那是沈蔓的故事,是被埋葬在泥土下的男孩女孩们的故事,也是赵建明的故事,是报亭疯女人的故事,是许多对父母的故事……那是所有人的故事。
是活人的故事,是死人的故事。
该从2005年秋天的一段日记讲起么?
*“今天在实验楼的走廊撞见艺体班的olor在欺负新生。一个暑假过去,olor的样子变得好奇怪,脸色惨白,瘦得像干尸一样,身上还有种说不上来的味道……”*
该从2004年夏天,从大学放假回家的兆平泽发现母亲尸体的那一刻说起?
*她真的要离开他?*
*他不要信。*
*跳进兔子洞的爱丽丝一定还会回来的,当她结束漫游,她会从仙境回来,他知道她会回来,他就蹲在洞口等她,同往常一样,同过去一样……*
还是该跳至2003年,沉溺实验的女人接受那份共同研发“伊甸园”的邀请开始?
*她要创造真正的伊甸园,一个没有痛苦的永恒之地。人们自此便可遨游在迷幻的梦境中,浑然不知末日的来临。世界的本质是虚无,便沉醉与下坠,肉体的腐烂与灵魂的超脱同时行进。人们落入美丽的新世界中,食用苏摩,忘却烦恼与恐惧,不再理会疾病饥饿与死亡。*
亦或者更早更早,早在1998年——
X大开始读博的秦璐夹着笔记本走在去实验楼的路上,从另一条岔路口走出一个长着一双桃花眼的青年,她知道他是袁中天,从童年起他们就像是一对仇家,而现在…她不知道他们即将进入同一个课题组,即将开始同一个研究,正如同她不知道两年后他们都会被开除,她自愿放弃那项研究,而抱着不同的想法的袁中天似乎就此人间蒸发。
她没再见过他,她理论上也不该再见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