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我,讨厌,藏蓝色西装
书名:影帝和他的替身白月光 作者:水天一色
第二十一章 我,讨厌,藏蓝色西装
吼声过后,气氛急转直下,出现了余韵的僵直。
周舟不是没见过傅珩之生气的模样,只是那时的对方与现在相比要更加严肃有力,厌恶深沉。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此刻傅珩之的表现反倒带给他一种扭捏感。
就好像是男女朋友吵架,吵到中途女方发现其实是自己的问题,但由于面子又要强撑下去的模样。
扮演男方角色的周舟不够坚定,小心且试探地问道:“那我现在睡?”
傅珩之沉默片刻,顺着对方给的台阶下来,嗯了一声。
周舟硬着头皮躺在傅珩之旁边,这话说起来还没什么,真要睡时才发现,他单身惯了,身边躺一个大活人根本睡不着。
昨晚入睡全凭傅珩之去阳台打电话的间隙。
周舟背对傅珩之一动不敢动,连翻身的勇气都没有,就这样迷迷糊糊浅睡到天蒙蒙亮,再睁眼时旁边又没人了。
简单洗漱,换了身居家休闲服,周舟下楼见到傅珩之正在餐桌前慢条斯理地吃早饭,精神焕发。
反观周舟就不太行了,疲乏之意都写在脸上,眼底带着淡青,明显没休息好。
“早。”周舟坐到餐桌前给自己舀了一碗皮蛋瘦肉粥,没等拿到勺子就端碗喝了起来。
冯姨勺子递了一半,观察俩人状态,恍然大悟,对着已经吃好,打算去公司的傅珩之轻咳两声,冲一边还在捧碗喝粥的周舟偏头。
傅珩之瞬间领悟,看着刚放下碗还在咀嚼的周舟,缓缓道:“我去公司了,中午不回来吃饭,晚上八点前回家。”
周舟听着类似于报备的话,被惊得猛呛一口,满脸通红双目含泪,痛苦道:“还回来?”小爷还睡不睡了?
傅珩之只当对方的表情和语气是被呛出来的,点头道:“这段时间都回家住。”
看着傅珩之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周舟一下子就瘫了,仰在椅子上,双目无神。
冯姨见他这被掏空般的状态,轻声委婉规劝,“你俩就是分开太久了,珩之……也把握不住,时间长了就好了。”
“啊……”睡眠不足的周舟脑袋已经空了,刚平复下来的心点不燃任何火种,甚至连对方说了什么都没太听清,更别说话外之意,只喝了一碗粥就拖着疲惫的身子向楼上走去,在楼梯口还顺走一盆多肉。
回到房间摆在电脑桌上。
盯着绿色的精灵周舟勉强打起点精神,点开网站看了下书的反响。
也就一般般吧,比他想得要强的多,存稿他有,但他着急流量。
存稿定时上发,周舟倒不必担心更新问题,反而登上微博去看私信回复。
昨天他把粉丝评论删除,对方还没给他回消息呢。
-HZ:虽然对你的行为感到疑惑,但我理解你。
就回复了这一句,便足以让周舟心花怒放。
看看,格局,看看,什么叫做理智的成年人。
理解万岁!
周舟回微博评论区扫两眼,一晚上过去,广大黑粉还是没有停歇的意思。
这流量与自己的小说比起来,简直不像是一个人产出的,有没有什么方式能让二者流量调换或者重……合。
周舟双眼放光,盯着骂声一片的评论区嘴角咧起,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借原主黑红劲,蹭波热度。
或许他可以双更,写写这些人想看的东西。
只要和钱靠边的事,周舟干起来都十分有劲。
谁会和钱过不去?而且,蹭原主热度这事……赚钱嘛,不寒碜。
周舟总结了一下黑粉来源以及自己,哦不,原主的黑点。
万家雷,原主接触谁家正主,正主粉丝就过来踩一波,面对这些正主,不论叶祁声还是温洛,亦或是更早,周舟都巧妙地运用了一个词进行概括——
追星。
想法产出,赋予实践。
理智的成年人傅珩之到公司就开始开会,一场会议开了一个多小时,针对昨天董事会的各种问题,又审了几份合同。
今天精神头确实不错,昨天晚上不知道怎么回事,睡眠质量莫名不错,一夜无梦。
难道他认床?
饭后午休傅珩之没有像往常一样去办公内室补充睡眠,而是坐在办公椅上掏出手机,鬼迷心窍地点开微信聊天粉丝群。
群信息99+,傅珩之点进聊天框时女友粉们一个个炸开锅一样,嗷嗷喊叫老公小时候好可爱,好呆萌。
这直接给傅珩之整不会了。
再三确认这些女粉说的是周舟本人,又开始疑惑这些人是怎么知道周舟小时候的故事,看她们一个个聊得绘声绘色,不知道的以为她们的父母跟周舟父母是至交好友似的。
双方父母是至交好友的傅大总裁莫名优越,指尖在输入法上一通点击。
【私聊】
-HZ:你们在群里聊什么?
-不吃兔兔:周舟老公转业当作家了,在微博给了小说链接QWQ。
对方秒回,傅珩之读阅后眉头微挑。
手动点开微博。
上方聊天框还在弹出。
-不吃兔兔:话说小姐姐,你评论被周舟老公删了QWQ。
-不吃兔兔:别生气呀,周舟老公也许就是见你被骂,想要保护你QWQ。
-HZ:我知道。
-HZ:他私聊我了。
-不吃兔兔:啊?QWQ
对方还在发消息,内容无非是对这个说辞带有怀疑。
傅珩之甩截图自证后退出微信,准备看周舟写的什么花样,居然涉及到童年生活。
周舟:转行当作家,谢谢大家长久以来大家对我的关注,欢迎来捧场,书名:《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明星》,链接……
评论区不出所料再次骂声一片,有骂人的,有骂文的,傅珩之皱着眉头点进去,开始第一章 阅读:
人是有记忆的,但我却不知道自己粉过多少明星,正如大家一样,我们开始都喜欢过一个人,作为自己的精神领袖。【99+】
段落后面自带小评论区,傅珩之没忍住点进去,入目是清一色的两个字。
晦气。
傅珩之:“……”
阅读继续——
六岁那年,我粉上人生中第一个明星,很巧,我们的名字都由两个字组成,当时的我坚信,那是缘分。
他有着悲惨的过去,却建立起傲人的品格,怀有一颗慈悲的心,慈善大使名号非他不可。
年幼的我为了学习偶像,支持偶像事业,背着父母每个月把零花钱偷偷捐出去。
那时的我,在同龄人聚在校门口实现辣条自由时,悄悄干着一件伟大的事,立志要在人生道路上先他们一步。
卷死他们。
这样伟大的事,我坚持到小学二年级。
那是一个美好的清晨,早起的我养成良好习惯——和父母一起看早间新闻。
新闻上讲到某慈善大使表面筹款私底下贪污洗黑钱而被刑事拘留。
虽然打了码,但我认识他那件出席各种慈善活动穿得亘古不变的藏蓝色西装。
当时他说,不换衣服是因为没必要,小时候一件衣服他缝缝补补可以穿十几年,当时的我大为感动,一条破了洞的奥特曼平角内裤,我立志,要再穿十年。
我哭着跑回卧室,脱下那条破洞内裤狠狠扔在地上,用踩踏发泄我的愤怒,妈妈进来,给我了爱吃的大嘴巴子。
后来我知道,那件藏蓝色西装,价值百万。
从那刻我便脱粉回踩,并发誓,我,永远讨厌,藏蓝色西装。
……
阅读结束,傅珩之看完后沉默良久,在时间的流逝中,缓缓起身走到内室,看着镜中的自己……身上那件员工看了都夸帅的藏蓝色西装。
默默打电话联系秘书,“把前两天送到干洗店的我那套黑色西服取回来。”
挂断电话退出通话界面,何秘书盯着文章结尾处的藏蓝色西装,莞尔一笑。
嘿嘿,磕到了磕到了。
【作者有话说:霸道·傅珩之:说,还讨厌什么。
更文越来越晚了,我我我,我太懒了呜呜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