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精品小说 > 雪中的印记 >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书名:雪中的印记 作者:特蕾西·里斯

字:

第二十四章

阿尔伯特·克鲁姆的家离书店很近。雨丝飘落,我们愉快地呼吸着新鲜空气。

他女儿凯特热情地欢迎了我。可是,她跟我一样,感冒了,跟我打过招呼之后,她就请求回到自己的床边去喝汤。这正好给我一个机会,在吃饭前可以单独和阿尔伯特谈谈。他说他的外孙亨利肯定会像小狗一样准时回家吃饭。

我们坐在阴暗的起居室里。他跟我表示歉意,说伦敦中心的住房不宽敞,这所房子有些老旧了,而且缺少窗户。他摇铃又要了一杯咖啡。“我喝咖啡上瘾呀!”他高高兴兴地跟我吐露。我要了热牛奶跟肉豆蔻。我已经失眠好久了。

“跟我说说奥芮莉亚吧,”我请求道,“我太想她了,为了找这封信,我都糊涂了。您什么时候跟她见面的?您是怎么认识她的?还有,为什么她会把这封信藏在您的书店里?”

“有太多事要告诉你。”阿尔伯特点着头,清理着他的思绪,“不过我必须在亨利回来之前说完。他真是个好孩子,但是,维纳威小姐叮嘱我要绝对保密。”

“她也跟我这样说。能自由地谈五分钟对我来说也是个安慰呀!我这样遮遮掩掩地活着,觉得好像在做一件卑鄙的事。”

“你需要一个官方故事,雪诺小姐。它会让你的生活变得容易一些。让我想想。我是在1844年遇到维纳威小姐的,那大约是……”

“大概4年前……”

“对。我们是在戏院相遇的。德鲁里巷。演出很糟糕,但女演员很漂亮。我跟一个熟人一起,他刚好认识维纳威小姐的朋友博尔顿太太。我们相互做了介绍,正好我们对那出戏的看法相同。第二周是另一场演出,编排很精心,但表演让人毛骨悚然。我们再次交换了意见。她们邀请我参加了一个诗歌晚宴。你的朋友是一个伟大的文学爱好者,所以,我们聊了很多。”

“后来的那个月里,我们在不同场合遇见了几次,我们的友谊加深了。我们虽然刚认识不久,但志趣相投,跟对方在一起时都感到很温暖。她跟我分享了好几个秘密。我了解了她的心脏情况,知道你在她家里的尴尬地位以及跟她父母的不良关系。她非常想念她最要好的朋友,也就是你,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她决定早点回家。”

“真的吗?”

“真的。但她很害怕再见到V先生和夫人。维纳威小姐说他们相当自负而冷酷。她还说她在离开之前被威胁和自己不爱的人订婚,没错,她用了‘威胁’这个词。她说直到她能原谅他们了,她才回去。她在4月离开伦敦,我想,那之后我就再没见到她。”

我皱着眉头。“先生,您是说,她离开前被迫订婚?他们确实给了她很大的压力,要把她嫁出去,嫁得门当户对。这是真的,不过,没订成。她被诊断出有心脏病之后,一切就都结束了。”

“我弄错了吗?不,我非常非常确定她说过。”

“那么,可能是三年前,我接到奥芮莉亚的信,问我能不能帮她一个大忙——她没说是什么忙,让我发誓保密。我马上回信说没问题。她是那么非凡的年轻女子,她的故事自然非常吸引我。”

“她回信衷心感谢我,很显然,真的,这对她来说是关乎生死的大事。她还附上了今天下午你发现的信封。她在信上指示我放到那个地方,告诉我,你,雪诺小姐,将会在她去世后来找它。她说务必不要让这封信落入别人的手里,特别是不要让她的父母知道它的存在。从那时候起我就一直为你看护着它。”

“谢谢您,克鲁姆先生,您太好了!感谢您为我做的这一切。虽然我不了解奥芮莉亚这么做的原因,但我知道这对她非常重要,对我也是。我很高兴我们见面了。”

“我也是,亲爱的,我也是。我听到门响了。是小亨利回来了吧?”他忽然大声喊道。

“啊呀,爷爷,我饿得要啃地毯了!”厅里传来一个含混的声音。

我起来去见小亨利,这个阿尔伯特的小外孙,这个好孩子。我本来期望见到一个小小的活泼的十四岁小伙子,或者戴着校帽的学生,让我吃惊的是,站在门口的是一位个子高高的绅士,大概有6英尺高,有着一头黑发,黑眼睛和淘气的笑容。小亨利可真不小呀!小亨利是……呃,他很英俊。因为他妈妈身体不舒服,所以只有我们三个一起吃晚饭。我感到脸有点红,对我来说,这可真是顿别扭的晚餐。

“亨利,我的小伙子!”阿尔伯特走过去给了他一个随意而充满爱意的拥抱,就跟抱一头西班牙猎犬似的。

“老伙计!”亨利轻轻给了他一拳,一只手搂着他的肩膀,“我的晚饭呢?赶紧给我呀!”

“不给!今晚没有我外孙的饭!”

“那我马上去别的地方……哦,你好!哦,我不该……这是谁?”

“我说得教你点进门的礼仪吧。亨利,这是雪诺小姐。今天她来过书店。”

“爷爷,要我一直提醒您吗?您不能把客户拽到家里来!如果他们不想买东西,那是人家的特权。您不能把人家弄到这儿,直到人家愿意买威尔基·柯林斯的小说!雪诺小姐,原谅这个老人家吧,他有点精神不正常,您看出来了吧?您马上就可以走了。”

我真是很想回应他的玩笑,但不知该怎么答话。我对他的欣赏之情肯定都写在脸上了,而尴尬夺走了我讲话的能力。我不能看他。

“今天下午我看到您了,没错吧?”他继续说,“您刚要进我爷爷的书店时,我差点撞倒您了。让我再次向您表达我的歉意。”

我可真没认出他就是在书店门廊的那位绅士。我只看见了一顶帽子和一件大衣。我又冒险迅速地瞥了他一眼,希望再次看的时候他就没有那么帅了。但他看起来更帅了。他的微笑简直能让我的心开出花来——如果我不是这么心慌的话。我跟罗宾、本杰明或者恩德比村里的任何年轻人玩闹时从没有过这种令人惊奇的感觉。就我对自己的认知而言,我一直自诩是个不受诱惑的人。但眼下看起来可不是那样。

“傻孩子!”见我仍旧没有说话,阿尔伯特过来干预,“我正想告诉你。我俩共同的朋友刚去世。我邀请雪诺小姐来吃晚饭,这样我们可以一起回忆回忆我们的朋友,也加深对彼此的了解。”

那张笑嘻嘻的脸立即变得严肃起来。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同情。他走过来跟我握手。我的手在他的手里显得又小又凉。“哦,雪诺小姐,真遗憾您失去了好朋友。欢迎您来我们家!我很高兴见到您,虽然我希望是在别的情况下。我明白了,您的朋友一定是最近才去世的吧。”他看着我服丧的黑衣。

我终于说话了:“谢谢您,克鲁姆先生,您心眼真好。是的,我朋友是最近去世的。不过,我很久前就知道会这样,所以也没有……嗯……是的。”我想说也没太震惊,但那不真实。对我来说,没有奥芮莉亚的世界,就跟以前一样惊心动魄。

“可真糟糕。那我就更高兴您能到这儿来了,或许我们能给您点安慰和友谊。我也为您感到遗憾,爷爷。我认识这个人吗?”

“不,亨利。我好久没见她了。雪诺小姐带给我的这个消息。别替我担心了。现在,雪诺小姐,小伙子,我们吃饭吧?”

“我就想说这个呢!”亨利边嚷着边甩掉外套,“雪诺小姐,我不是克鲁姆先生,我是米德先生,但那听起来像是在喊我老爸,所以请叫我亨利吧。您看,我们在这房子里都很随便。”

当然。凯特是阿尔伯特的女儿,亨利是她的儿子。我想象着一个亨利·克鲁姆,一个小屁孩,可是亨利·米德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命题。

“我可真笨!对了,我刚才见过您母亲。那您就叫我艾美吧。”

“艾美。特权。我妈呢?”

“她感冒了,亨利。”阿尔伯特说着,领我们经过满地灰尘的走廊,走进餐厅,“我跟雪诺小姐说,这儿会有一位通情达理的女士来陪伴她,结果呢,就只剩下咱们两个!”

亨利做了个混合着同情和惊慌的鬼脸,我大声笑了起来,这让我自己也大吃一惊。我不记得我上次大笑是在什么时候了。我笑的时候,他有点怪怪地看看我。我的笑声大概很像大门上生锈的铰链。

他跳上楼梯去看他母亲,阿尔伯特和我就先入座了。

“他走了,雪诺小姐,我不会问您维纳威小姐在信里给您写了什么,我想问的是,她是否希望我能帮您做点什么其他的事?”

“不,克鲁姆先生。您已经完成了她的计划中关于您的那部分。”

“太好了。那就让我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帮帮您吧,您可能用得着。如果您待在伦敦,需要找个住的地方,我还有个最小的女儿安妮,跟我住在一起,今天晚上她外出了。孩子们离家后,我有不少空房间,如果您愿意住,我很高兴能对您有帮助。”

“噢,克鲁姆先生,谢谢您。我非常愿意。自从奥芮莉亚去世后……啊,您和您的家人帮我愈合了伤口。但是奥芮莉亚指引我去,嗯,去……我恐怕不能耽搁。”

尽管一开始我感到特别害羞,但我真的很享受这样一个愉快的夜晚。他们给我的安慰让我有些晕眩,毕竟,我差点就被这第一个障碍挡住了这次探索,我感到葡萄酒在我身体里畅快地流淌着。

阿尔伯特·克鲁姆和他的外孙都是与我意气相投的伙伴,机智、热情、聪明。亨利对我这位不寻常的客人表现得彬彬有礼,让我觉得他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年轻绅士,而我只是个来自乡村的小人物。他告诉我他在学医,他发现课程很难,也非常没劲。为了缓解这种乏味,他正利用两周的假期来看望爷爷。导师们准了他的假。他们跟他一样,希望他回去学习时能打起精神,适应那苛刻的医学教学。

“年轻人,”他爷爷对此嗤之以鼻,尽管假装出不赞成的样子,但显然又是骄傲,又是崇拜,“您看,他不笨,雪诺小姐,他聪明极了,他就是缺乏实践。年轻又愚蠢,年轻又愚蠢。哼哼。”

“但是我不想让您觉得我非常愚蠢,雪诺小姐。”亨利的胳膊肘倚在桌子上,手托着下巴,叹了口气。我发现自己在听他讲话时刚好也采取了这个姿势。一开始我不敢看他,现在刚好相反,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这么说吧,我不是块读书的料,至少对那种配有大量插图和详细说明的尸体解剖的书不感冒。您也会那样看待我吗?不检点?轻浮?”

我饮了一口酒,品味着那酒的滋味,也琢磨着亨利问我的这个问题。他聚精会神地看着我,等着我开口。“我想,学习医学是很让人钦佩的,我也能理解完成你的学习是对耐力的一种挑战。我不怀疑你觉得那课程约束了自己。不过我认为你能找到你的路,不管哪条路。”

“谢谢你,艾美。”他深思着,好像我的意见真的那么重要似的。我希望我能说多一些,我希望这场谈话不要中止。

他让我想起奥芮莉亚,外表欢快,性格爽朗,能干,精力充沛,永不知足,是个完全的理想主义者。我希望这个年轻人的人生能过得比奥芮莉亚容易一些。

时间过得很快,午夜的钟声响起。我的心慌乱起来。我没想到会跟相对来说还不熟的人在一起待这么长时间。我当然乐于去追随奥芮莉亚的踪迹,我真的别无选择,可是也很难立即离开刚刚结识的让我如此开心的朋友。

亨利和阿尔伯特都坚持要护送我坐阿尔伯特的马车回杰索普·沃克旅馆。他们大概认为两位绅士一起去比去一位要合适些。这时,凯特还在床上躺着。她打喷嚏的声音不时像蒲公英的种子那样飘过来。当我看到她摇摇晃晃地走下楼梯来跟我告别时,我感动极了。我建议她喝点朗姆棕榈酒。

绅士们赶着马车送我回家,当然那不是我的家。霍尔本那落满灰尘的狭窄房子比哈特威利庄园更像是我的家,而杰索普·沃克旅馆呢,跟两者比起来,就更无生气,更让我感觉孤独了。

我踮着脚尖穿过寂静的房子进入我的房间。这夜的笑声和热情让我感觉比以往更加孤独。我穿着外出的衣服在床边坐了好一阵子。我觉得自己需要些时间来消化这晚的经历。我第一次品尝到了归属感。这种感觉就像我那个古老的梦想,那个有着小屋和小马的梦……

我回想起前几天的经历。我目前的女房东,火车上的贝格利夫妇,玫瑰和皇冠旅馆的卡尔顿先生,他们都给了我帮助,都彬彬有礼。我感激他们!不过,我跟他们在一起时,依然是哈特威利庄园出来的那个呆板、笨拙、担心得罪人的艾美·雪诺,但是跟阿尔伯特和亨利在一起时就不同了。我觉得舒服!跟他们交谈时,我在笑!

我真心希望自己能接受阿尔伯特的邀请,见见他的女儿安妮,住在他们家里。可是能否停下来休息的决定不是我去作的。我必须前进。我不能每次一遇到志趣相投的朋友就放弃追踪。

我睡得很浅。在阳光灿烂的早晨我醒了。雨停了,我也该出发了。那是二月一号。

第二篇 马尔伯里山庄

房子兀然独立,平静,沉着。它外表是正方形的,漆成了白色,大门是深蓝色的。落尽叶子的葡萄藤跟淘气的孩子似的胡乱攀爬在上面。我穿过大门向房子走去,离得越近,它看起来越是好看。院子里有草坪和雪松。

字: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