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章:泥潭里的反杀
书名:四合院:逆袭人生,从种田开始 作者:花斋
第三百六十章:泥潭里的反杀
黄老板脸上的笑意像是被风刮走的墙皮,瞬间剥落得干干净净。
他摘下那副金丝边眼镜,随手扔在满是尘土的地上。
“啪”的一声,镜片碎了。
“本来想斯斯文文挣点钱。”黄老板也不装那蹩脚的广东腔了,一口地道的北方土话冒了出来,“既然你们敬酒不吃,那就别怪我不讲究了。”
他从兜里掏出一支烟,没点,放在鼻尖嗅了嗅。
“动手。”
这两个字一出,四周那些堆得像山的废纸箱后面,呼啦啦钻出来七八个汉子。
这些人没穿工装,也没穿西服。
个个光着膀子,手里拎着从脚手架上拆下来的螺纹钢,眼神里透着股要在人身上钻个窟窿的狠劲。
铁门被猛地关上,上了锁。
光线更暗了。
空气里那股霉味和铁锈味,瞬间被即将爆发的血腥气盖过。
傻柱看了一眼围上来的人墙。
他没慌,反而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像是要把这一路坐火车的憋屈都吐干净。
“老罗。”傻柱扭头,伸手就把身上那件厚棉袄给扒了,露出里面那件洗得发黄的跨栏背心,“这回不用忍了吧?”
罗晓军退到墙角,点了一根烟。
火柴划燃,火苗在昏暗中跳动。
“留口气。”罗晓军吸了一口烟,“还得问话。”
“得嘞!”
傻柱咧嘴一笑。
他弯腰,从那个一直没离身的破网兜里,掏出了他那把在红星轧钢厂食堂颠了二十年的大铁勺。
这勺子黑黝黝的,勺把子被磨得锃亮。
那是他的兵器,也是他的胆。
“上!把裤子给我扒下来!”黄老板一声吼,“那钱都在裤腰带里!”
这帮人显然是惯犯,眼睛毒得很。
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率先冲了上来,手里的螺纹钢带着风声,直奔傻柱的脑门。
这一棍子要是砸实了,脑袋得开花。
傻柱不退反进。
他脚下的老布鞋在地上猛地一蹬,二百斤的身子像是一辆失控的坦克,迎面撞了上去。
“当!”
一声脆响。
螺纹钢砸在了大铁勺的背面。
震得那壮汉虎口发麻,棍子差点脱手。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傻柱的手腕一翻,铁勺像是长了眼睛,顺势往下一沉,狠狠地敲在壮汉的迎面骨上。
“咔嚓。”
那是一种让人牙酸的骨裂声。
“啊——!”壮汉惨叫着跪在地上,捂着小腿打滚。
“一个。”傻柱数着数。
后面的人愣了一下
,显然没见过拿炒勺当流星锤使的。
“愣着干嘛!一起上!”黄老板急了,在那边跳脚。
剩下的六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嗷嗷叫着一拥而上。
狭窄的仓库瞬间变成了角斗场。
傻柱被围在中间。
但他就像是一块在海浪里的礁石,稳得吓人。
这一刻,他不再是那个在四合院里被秦淮茹拿捏的傻厨子,而是当年带着工友们在乱世里护厂的狠角色。
铁勺翻飞。
或是格挡,或是猛敲。
每一次挥动,都伴随着一声闷响和一声惨叫。
傻柱不懂什么武术套路。
他只知道哪里肉厚打哪里疼,哪里骨头脆打哪里断。
仅仅三分钟。
地上躺了一片。
有的捂着胳膊,有的抱着腿,还有一个倒霉蛋被勺底拍在了脸上,鼻血糊了一脸,躺在地上抽抽。
只有傻柱还站着。
他那件背心湿透了,身上也挨了两下狠的,胳膊上青了一块,但他像是没感觉一样。
“呼……呼……”
傻柱喘着粗气,那一圈缝着五万块钱的棉裤腰依然死死地箍在腰上,纹丝未动。
他甩了甩勺子上的血珠,转过身,一双牛眼死死盯着靠在门边的黄老板。
黄老板腿软了。
他也是在道上混的,见过狠的,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
这哪里是肥羊?这分明是只披着羊皮的霸王龙。
“别……别过来……”黄老板去摸门锁,手哆嗦得钥匙怎么也插不进锁眼。
一只擦得锃亮的皮鞋,突然出现在他视野里。
罗晓军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
他手里的烟刚好抽完。
罗晓军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尖碾灭,顺势踩住了黄老板那双沾着红胶泥的皮鞋。
“跑什么?”罗晓军声音很轻,“刚才不是还要扒我们的裤子吗?”
黄老板想抽腿,却发现对方的脚像是一座山,压得他动弹不得。
“大……大哥,误会,都是误会……”黄老板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我退钱,不,我赔钱!我有钱!”
“我不缺钱。”
罗晓军伸手,一把薅住黄老板的红领带,猛地一勒。
黄老板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双手拼命去抓脖子上的带子。
“我就问一个事儿。”罗晓军把脸凑近,眼神比刚才傻柱挥勺子时还要冷,“谁让你在这儿等着的?”
“没人……就是碰巧……”
“碰巧?”罗晓军笑了,手上猛地加力,“深圳这么大,你就碰巧备好了我要的六十支纱?你就碰巧知道
我是北方来的?你就碰巧知道我急着要货?”
窒息感让黄老板翻起了白眼。
“我说……咳咳……我说!”
罗晓军松了手劲。
黄老板跪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吸着带着灰尘的空气,眼泪鼻涕流了一地。
“是……是北京那边打的电话。”黄老板不敢抬头,“说是二纺厂的刘厂长,让我在车站盯着。只要看见你们,就……就把钱弄光,把人……把人废了,让你们在深圳待不下去。”
果然。
罗晓军站直了身子。
那个刘厂长,手伸得够长。
这是要赶尽杀绝,不留活路。
“砰!砰!砰!”
就在这时,那扇紧锁的铁门被人从外面砸得震天响。
紧接着,门锁被暴力撬开。
光线涌入。
傻柱下意识地握紧了铁勺,挡在罗晓军身前。
门口站着一群人。
但这群人和地上的这帮混混完全不同。
他们穿着统一的黑西装,戴着墨镜,腰杆笔直,透着股训练有素的杀气。
为首的一个男人,大概四十岁出头。
一身白色的亚麻西装,手里捏着两颗核桃,转得咔咔响。
他看都没看地上那些哀嚎的混混一眼,目光直接落在了傻柱手里的铁勺,和罗晓军那双平静的眼睛上。
“有点意思。”
男人开口了。
这次不是蹩脚的广东腔,而是带着浓重港味的普通话。
“在我的地盘上打了我的狗,还能站着抽烟。”男人走了进来,皮鞋踩在碎玻璃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北边的朋友,够种。”
罗晓军眯起眼。
他闻到了一股真正的“钱味”。
那种只有真正掌控过巨大资本和权力的人,身上才有的从容。
“狗咬人,主人不管,我们就帮着管管。”罗晓军不卑不亢,“这位老板,有何指教?”
男人笑了。
他指了指地上像死狗一样的黄老板:“这种货色,也配叫狗?顶多算只偷食的耗子。”
他走到罗晓军面前,伸出一只手。
那手上戴着一枚巨大的翡翠戒指,绿得让人心慌。
“鄙人张强。”男人看着罗晓军,“道上兄弟给面子,叫一声强哥。我看二位身手不错,特别是这位拿着勺子的兄弟。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跟我去喝杯茶?真正的——香港早茶。”
傻柱看了一眼罗晓军。
罗晓军握住了那只手。
“荣幸之至。”
这深圳的水,终于被搅浑了。
而浑水里,才是大鱼出没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