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双喜
书名:夫侍宅斗日常 作者:麦子熟了一千次
第二十四章 双喜
天光未亮,整座上京便被喜庆的锣鼓声唤醒。从云将军府到安宁君府,十里长街铺满红毡,沿途扎满彩绸。数十抬妆礼浩浩荡荡穿城而过——前头是御赐的如意玉璧、珊瑚宝树,中间是云家几代积累的兵书战册、佩剑铠甲,后头跟着成箱的绫罗绸缎、金银器皿。百姓们挤在街道两侧,踮着脚张望,啧啧赞叹著将军府的排场。
“到底是圣上赐婚,这气派!”
“云家虽人丁单薄,该有的可一样不少。”
正夫入府,该有的自然一样不少。礼部亲审的仪制,内务府核验的礼单,一切都有条不紊,挑不出半分错处。
云家正厅里,红绸高悬,喜烛高烧。没有母父张罗,没有兄弟姐妹送行,下人们倒是都一脸喜气,毕竟忙完今天,能拿不少赏赐银子。只有老管家云福忙进忙出,却眉心紧皱。
新房内,礼部派来的礼官正板著脸念著婚仪规程。云珩坐在镜前,任由贴身小厮云墨为他披上大红婚袍,另一个粗使小厮小心翼翼地为他束发。那婚袍是礼部赶制的,针脚细密,金线繁复,穿在身上却像裹了一层厚厚的茧。
礼官的声音一板一眼,像念圣旨似的灌进耳朵:“入府之后,当以家业为要,晨昏定省,不可懈怠。早日开枝散叶,延续香火,是为正夫之本分。对上须恭敬,对下须宽容,日后妻室纳侧纳侍,不得心生妒忌,当以兄弟相待,和睦共处。朝廷法度,一妻多夫,为的是国泰民安,正夫更应以身作则,广为妻子纳人,不可擅专”
云珩听着,目光落在铜镜里那张陌生的脸上。大红婚袍衬得他面色愈发沉郁。
前些日子,内务府的人已告知他,今日他的妻子要同接正夫和侧夫入门。
他一直以为自己不在乎的。
这些年驰骋沙场,刀山血海都闯过来了,什么阵仗没见过。婚事而已,不过是一道圣旨,一个人,一处院子。娶也好,嫁也罢,左右不过是换个地方住。
可当真披上这身婚袍,看着镜中那个被红色裹挟的人,他忽然觉得喉咙发紧。
本朝自改制后再无和离之说。男子一旦被妻子厌弃、下堂出门,便再难寻到别的妻子——男多女少,反正有的选,谁家女郎会要一个被退回来的二手货?故离了发妻的男子,多是孤独终老的命。所以这一成婚,于他来说,便是一辈子。
一辈子。
他想起母亲。他幼时,母亲常抱着他,指著沙盘上的关隘说:“我的珩儿,日后定要驰骋疆场,立下赫赫战功,光耀我云家门楣。”母亲的目光永远望向远方,望向战场,望向那些金戈铁马的荣光。
他又想起父亲。父亲话不多,只在他出征前轻轻拍着他的肩:“珩儿,沙场建功固然要紧,可爹更盼着你能能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父亲的眼神柔软,带着他读不懂的期盼,“若能得妻子宠爱,夫妻和睦,平安喜乐过一生,比什么都强。”
如今他既不能驰骋疆场,也得不到一心人。他要入别人的府邸,做别人的正夫,他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妻子是人是鬼,他不爱这个妻子,这个妻子也不爱他。日后,他可能还要亲手替妻主张罗纳侍,看着一个又一个年轻俊俏的男子进来,分走他本就不曾拥有过的宠爱。
更何况,他的妻子从一开始就选择了一日纳双夫,这是给侧夫的荣耀,也是对正夫的不喜。
驰骋沙场,得妻所爱——他竟一个也做不到。
礼官还在念著,声音越发遥远:“与妻相处要尽心,操持家事要勤勉,对侧夫侍君要以礼相待,切莫争风吃醋,失了正夫体统”
云珩垂下眼,喉结微微滚动。铜镜里,那双习惯了握刀剑的手,此刻正攥著膝上的婚袍,微微发颤。
这些年刀剑加身不曾皱眉,尸山血海不曾退却,他以为自己早已是铁石心肠,无牵无挂。可这一刻,对着铜镜里那个陌生的、被红色裹挟的新郎,对着那些冷冰冰的规矩和看不见尽头的未来,他竟然眼眶发酸
云墨正替他系好最后一颗盘扣,抬起头,正好撞见主子低沉的脸色。他手一抖,险些没拿稳手中的玉带。
礼官终于念完,合上册子,躬身行礼:“吉时将至,请将军启程。”
云珩站起身,大红婚袍垂落。
他最后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然后转身,迈步,走向那扇门外锣鼓喧天的十里红妆。
沈家大管家沈源中率领迎亲队伍,恭恭敬敬地立在云府门前。一顶八抬大轿静候在红毯尽头,轿身通体以金丝楠木雕琢,四角垂著赤金流苏,轿顶镶著一颗鸽卵大的红宝石,在日光下熠熠生辉。轿帘以云锦织就,绣著鸳鸯戏水的图样,密密匝匝的珍珠镶边。
云珩站在阶上,看着那顶奢华的轿子,沉默不语。
这顶轿子,不知是多少郎君梦寐以求的归宿。风光大婚,入主高门,从此锦衣玉食,安享尊荣。可落在云珩眼里,那紧闭的轿帘、那绣满图样的锦帷,倒像一座华丽的囚笼。
他不太想踏进去。
他征战半生,策马草原,驰骋大漠,从尸山血海里一路杀出来。他的命运,从来是握在自己手里的——手中的刀、胯下的马,才是他最可信赖的同伴。
如今要他去坐那顶由人抬着的轿子,让旁人替自己走路,他怎么想都觉得荒唐。
“把踏雪牵来。”他侧头吩咐云福。
云福一愣,旋即会意,忙命人去马厩。不多时,一匹通体乌黑、唯有四蹄雪白的骏马被牵了出来,正是是云珩的坐骑“踏雪”。它跟随云珩征战数年,过冰河、踏黄沙、闯敌阵,数次救主于危难。此刻它仿佛也感应到什么,昂首嘶鸣一声,四蹄刨地,精神抖擞。
云珩步下石阶,接过缰绳,抚了抚马鬃。他亲手解开轿前的红绸,不紧不慢地系在马颈上。那一团鲜红落在纯黑的马身上,竟说不出的飒爽英姿。
他翻身上马,动作干净利落,大红婚袍的衣袂在风中猎猎飞扬。
“我便骑这个走。”他声音不大,却不容置喙。
沈源中上前一步,赔笑道:“云将军,轿子是女郎特意为您备下的,用的是上好的金丝楠木,连宫里都少见。您这样是拂了女郎一片心意。”
云珩心想,她既然选择在和他大婚的日子纳侧夫,就对他没什么心意。他反抗不了命运,却也想肆意一回。
于是,云珩居高临下地看着沈源中,目光沉静而锐利,带着长年征战磨砺出的、令人不敢直视的威压:“我乃马上进门的沈家正夫,难道连这点事也做不了主?”
沈源中在沈府几十年,什么大场面没见过,此刻被这年轻将军的目光一扫,竟也觉得脊背一寒。他张了张嘴,到底没敢再劝,只得退后一步,摆了摆手,示意下人让开。
“既然将军心意已决,老奴不敢强求。”沈源中躬身,“只是吉时已到,还请将军启程。”
云珩一夹马腹,“踏雪”长嘶一声,四蹄翻腾,鬃毛与红绸一同飞扬,率先冲了出去。身后的迎亲队伍慌忙跟上,锣鼓手们愣了一瞬才回过神,拼命敲打起来,乐声重新炸开。
可那声音落在云福耳中,却怎么也喜庆不起来。少爷走了,只带走了贴身小厮云墨,以后的云府,只剩他和几个看宅的下人,便是一座空壳了。
他站在原地,看着云珩的背影——身形高大,挺拔如松,端坐马上,大红婚袍在风中翻卷,像一团烈火。那身影渐行渐远,终于隐没在漫天红绸与锣鼓喧天之中。
云福再也忍不住,背过身去,老泪纵横。
不同于云府的锣鼓喧天,另一边的林府,虽也有沈府派来的喜轿、迎亲队,气压却是低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