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书名:我爱宁静路3之街角的路灯 作者:林紫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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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整理了简单的行李,路家宝给郑君亭留了字条。她给他的钱,他都没有用过,也给她放好。然后,留下钥匙,提着行李,轻轻关上门。

带着小小的行李箱,路家宝在街上走着,离开了那个地方,自己又能去哪里,城市那么大,哪里可以容身?

走着走着,路家宝就走到了宁静路上,这里,是他出生、成长的地方,不由自主地就走了回来。

原来的路记餐厅,已经变成了一家美容院。

站在原来住过的小区的大厦下,路家宝抬起头,看着楼上那熟悉的窗户,现在,不知是什么人住在里面。

在楼下伫立了很久,真到仰视的脖子发酸,路家宝这才低下头,慢慢走开。

不知不觉中,走到了街角的路灯下,以前,有很多次,路家宝都在这里等过人,转过这个街角,就是,洪正明的家。

靠在灯柱上,路家宝望着渐渐转黑的天际。

今天,是不是要到酒店去住?路家宝想着。

有个人在路家宝肩头一拍。

路家宝自遐想当中清醒过来,一看,眼前站着的,正是洪正明。

“你怎么在这儿?拿的什么?”

路家宝低下头,踌躇再三,“我,我和她,分手了。”

洪正明轻声地“哦”了一声。

“那,你打算去哪?”洪正明轻声地问。

“不知道。”

路家宝又抬起头,看着洪正明,洪正明也正在看着他,两个人的目光碰在一起。

洪正明眼中满是怜惜,笑一笑,伸手握住路家宝的手,“来,回家。”

就这样,路家宝跟着洪正明,又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

放下行李,路家宝四处看看,“和以前一样。”

洪正明给路家宝倒水,“乱多了。”

“我帮你收拾好了。”

“谢谢你。对了,你还睡那间屋,去把东西放进去。”

路家宝安放着东西,他突然发现,这里的一切似乎都改变,原来自己挂毛巾的地方,放牙刷的地方,还有喝水的杯子,都没变,一直保持着自己离开时的样子。

路家宝突然觉得鼻子发酸。

没想到,洪正明看起来是那么粗心的一个人,可是

转了一圈之后,路家宝又回到了宁静路。

住下来之后,路家宝开始考虑以后要怎么办,当然,要再找一份工作,不过在这之前,要先解决和郑君亭之间的问题。

“你怎么走了?连个招呼也不打。”坐在咖啡店里,郑君亭对路家宝说。

“我留了字条给你。”

“你是什么意思?”

路家宝低下头,“我觉得,我们不合适,我想我们不能再在一起了。我想,你也有同样的想法。”

郑君亭看着眼前的路家宝,“我承认,我有不对的地方。”

“不,你很好。最主要的还是,我们并不合适。”

郑君亭推开手边的杯子,“钱你怎么不拿?”

路家宝摇头,“不,我不要。”

“那是给你的。”

路家宝语气坚决,“不,我不要。”

“以后,你有什么打算?现在住在哪里?”

“我借住在朋友那里。我想再找新的工作。”

郑君亭想一想,张张嘴,想说什么,又没有说,再过一刻,她这才说道:“我觉得,你可以进专门的厨艺学校去学习一下,对你有好处。”

“是。我有这个打算。”

喝掉了杯中的咖啡,路家宝站起来,“我要先走了。”

郑君亭留恋地看看眼前的男人,她要想再找一个像这样的,只怕还要花上不少时间。

“我的电话,你总还是记得的吧。”最后,郑君亭说道。

路家宝点点头,笑一下,转身离开。

路家宝解决了自己的问题,可是洪正明,他还是苦恼当中。

安婷埋怨他,“胆小鬼。”

洪正明抱住头,“我不想让他误会,我不想他以为我乘人之危。”

安婷瞪了洪正明一眼,“笨驴。”

“我需要好好考虑一下,以后要怎么办。周末我要到离岛去。”

安婷说道:“告诉你,你可别再后悔。”

周末,洪正明去了离岛。

小何和朋友出海,钓到不少鱼,路过洪正明家,顺手给他送过来一些。

门一开,小何看见里面的是路家宝,吓了一跳,“你怎么在这儿?正明呢?”

“正明到离岛去了。”

“你”

“我和郑君亭分手了。现在,我又借住在正明这里。”

“分手了?”小何瞪大眼睛,“前一阵不是还在一起?就分手了?

“嗯。”路家宝点点头。

“为什么?跟着她有什么不好?”

“我们根本就不合适。”

小何听了直咋舌,最后又问,“那,她给你的钱呢?”

“我没有要。”

“什么?”

路家宝想一想,“我不要。我不是,不是为了那个才跟她在一起。我承认,我的确是希望跟她在一起,能改变我生活的环境,我是想过的好一点,但是,我发现那样的生活不适合我。就是这样。”

小何 m-o 着头顶,说不出话。

“没关系,我会照顾好我自己。”

洪正明在离岛,住了两天。

每当他烦燥的时候,有心事的时候,痛苦的时候,情绪低落的时候,就会坐船,到离岛,在岛上的环岛路上散步。

离岛是香岛市附近的一个小岛,是个大型渔市,并且开了不少海鲜酒家,由香岛市坐船过去只要十几分钟,附近的人们和游客们都喜欢去那里吃海鲜。本市政府为了增加旅游项目,在那里做了不少绿化,种了很多花卉。环岛路是离岛的绕岛公路,很长,近七公里,洪正明有心事的时候喜欢去那里,走在路上,心中的郁闷有多少,脚下的路就有多长。

这一次,洪正明很认真的考虑,他一次又一次地问自己,到底是同情路家宝,还是喜欢他。

答案是,喜欢家宝。

和家宝在一起,不过一年左右,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时间也并不能说长,但是,他就是喜欢上了他。路家宝的温和、体贴、热心、善良,这些都吸引他,并且,他又是那样让他忍不住要怜惜。

不,不是同情。

洪正明觉得,他是很认真的想要去面对这段感情,希望可以长久的相处,有稳定的关系。

想了又想,走了又走,洪正明决定,回去之后,向路家宝表白。

他希望,可以将他留在身边。他不想再一次失去他。

回到了家,洪正明又胆怯起来,看着路家宝漂亮的小面孔, m-o m-o 他柔软的头发,他突然,又说不出口了。

真是近情而情怯。

也许,真的就是因为太重视这段感情,太想把握住它,所以更加害怕被拒绝,更加害怕受伤害。

就在洪正明还在犹豫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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