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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章 蝼蚁之说,百家之城!

书名:忆昔大唐贞观世 作者:余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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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章 蝼蚁之说,百家之城!

秦王庄,李方晨还不知道十七被人用刑的消息。

行孝在长孙无垢身边,每日都在变着花样让长孙无垢展露笑颜。

长孙无垢心中很是甜蜜,有子如此,实乃天大之幸。

两人搭伴,在鸡舍中收拾遍地“鸡黄金”,那味道,格外酸爽。

本该凤舞九天的皇后娘娘,却不见任何嫌弃之色。

身旁候着几位侍女,挎着篮子,不断从皇后娘娘手中接过鸡蛋。

“钰儿,多拿一些,今日庄子孩子下课后,本宫要去做好给他们送过去。”

庄子里的蒙学之所重开,小方庄的孩子,全部转移到了秦王庄中。

让他们读书明理,因为李方晨对于这些年轻的“下一代”极为看重。

之前带长孙无垢去看望过一次,手中都是李方晨安排秦王府准备的糕点。

孩子们吃的很开心,一个个见到长孙无垢时,极为恭敬。

憨态可掬,活泼机灵,每一个孩子,都代表着一种对于未来的希望。

长孙无垢看的心喜,便打算自己也亲手做些甜食,送给这些可爱的孩子们。

对此,李方晨除了支持外,并无任何反对。

可长孙无垢并不会做饭菜,更不懂烹饪之术,如何让她亲手做点好吃的呢?

猛然间想起,当初自己在宫中品尝过的一道美味。

此美味还与李方晨密切相关,毕竟这道菜的名字叫做“水蒸蛋”。

简单易懂,而且入口即化,丝滑享受很是让人喜欢。

长孙无垢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派人做上一些品尝,久而久之,对水蒸蛋也就有了更多的了解。

庄中共有孩童两百七十余位,长孙无垢便按人头拾鸡蛋,每人三人,一个做水蒸蛋,另外两个当做礼物,让他们带回家,给亲人品尝。

凭着一份心意足矣,鸡蛋算不得什么稀罕物。

可对于庄户来说,并不是每天都能品味。

他们不是原先的白狼军,李方晨给他们分配的工作是务农,而不是养鸡。

除了原先那一千多名白狼军汉子外,大部分庄户,三五天才能吃上一颗鸡蛋。

大部分人更是将鸡蛋留存,打算孵出来养鸡,并不满足此刻的口腹之欲。

全体秦王府的下人因此变得手忙脚乱,长孙无垢只负责下令,实际操作她并不会去做。

如此一来水蒸蛋也算是在她的安排下做好,名义上皇后亲手所做,并不算过分。

李方晨则蹲在地上,被一旁的蚂蚁所吸引。

许久不见自家钰儿

说话,长孙无垢四处观望,好不容易才看到这个臭小子。

“钰儿,你这是在看什么?”

“蝼蚁!”

“蝼蚁?”

“母后可知道,蝼蚁虽小,其心甚大!”

长孙无垢顿时来了兴趣,“讲来听听。”

李方晨看着地上蚂蚁,排成一条长线行动,用石子堵住它们的去路,顿时使路线发生了偏移。

但这种偏移只是片刻,前方蚂蚁迅速返回,指引其他蚂蚁重新划出一条长“线”。

“内藏乾坤,翻云覆雨。这便是蝼蚁!”

“内藏乾坤,翻云覆雨?再说清楚些!”

这臭小子明显还有隐藏,长孙无垢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李方晨起身,面带笑容,就好像是一个普通的邻家小伙子。

“千里之堤,以缕螘之穴漏。若我李唐比作山中虎王,百官视作林中鸟兽,那么天下百姓,便是世间最为强大的蝼蚁!”

长孙无垢翻了个白眼,“蝼蚁何曾被称之为最强?”

“成群结队相互依存,不惧生死不畏严寒。为了生存,他们可食百兽,吞山林。为了族群的安全,他们可以和自己的‘天敌’搏命厮杀,如此还不能被称之为最强吗?”

长孙无垢收起了嬉笑之色,“钰儿,与本宫你还要打哑谜不成?”

李方晨苦笑摇头,“一时之言,当不得真。曾几何时,我也曾是一只蝼蚁,窥望天地之大,羞恼自身之小。本以为我会大鹏展翅,千里飞驰。没想到走到如今,我还是当初那只蝼蚁,未曾有半点变化。”

“钰儿?”

“母后安心便是,年纪大了,总有些不该有的冲动。”

“臭小子!”

长孙无垢嗔怒般拍了一下李方晨的脑袋,“若你是年纪大了,那本宫呢?”

李方晨哈哈一笑,“母后今年二八之龄,哪个敢不信,我就去撕了他的嘴!”

“休要废话,快帮本宫准备,今日还有要事呢!”长孙无垢心中很是高兴,这才放过李方晨之前口误之事。

“是,孩儿这就来帮忙!”

庄中的忙碌始终未曾停歇,李方晨之所以会发出这一番感言,或许是因为,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化作鹏鸟,助大唐扶摇直上。却忘记了,自己这只鹏鸟,实在太弱,弱的被人一推就倒。

而大唐,太沉了,沉到让他无法承载。

或许此刻他心中最大的变化,并非是埋怨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而是叹息世事难料。

等到十七从长安归来,将一切查明真相,杜家兄弟的死活就

与李方晨无关了。

正好借此机会,离开长安,随便寻一处城镇,荒度余生。

秦王庄,为何不能舍去?对他而言,这一切都是过眼烟云,做不到让他停滞不前的吸引力。

等离开了长安之后,挑一处人烟稀少的城镇,建一座自己想要的人间乐土。

或许,这将会是他用尽一生为之奋斗的存在,更会是千年后,大唐名传万古的强大助力。

就在秦王庄别院的书房中,有一张被李方晨积压了许久的镇纸,纸上水印明显保留下来了四个大字。

“百家之城!”

他不喜欢长安的朝堂,可他喜欢大唐的质朴和纯真。

他不喜欢古人的固执,可他欣赏他们坚强不屈的品质。

他希望,这个时代,或是以后的千秋万代,保我华夏传承,永世不朽!

华夏之火,生生不息!

华夏一脉,傲然于世!

华夏之名,天下敬服!

这并不是他一开始的打算,本来回返秦王庄,他是想借此钓出幕后黑手,以雷霆之势,让恶人伏诛!

可当他真正静下心来,又觉得一切十分可笑。

他争来争去,究竟为了什么?

当初的心愿,不就是让大唐越来越好吗?

白狼军本就是随手而为,替大唐征伐四方的存在,如今没了用处,也该让它变成“传说”才是。

佛曰悟禅,道曰明心。

如今的李方晨,已经完全摒弃了之前的可笑想法。

去六部,又有何不妥?

最后的结果,大不了就是被重新贬为庶民,依旧保持着如今的生活吗?

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

再好,又能好过几层高楼?

看到长孙无垢的笑容,他开心。

看到庄中百姓的笑容,他更开心。

蝼蚁之说,何尝不是他李方晨的自白。

他想让大唐根基深厚,打下一片沃土供后代生存繁衍。

他更想免去日后可能会出现的诸般忧愁,使得史书一帆风顺。

可他突然明悟,自己之前做的事情,实在太小了。

何不聚少成多,立兴学之圣地,记以明志,供后世效仿?

当然,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身边人的安好无恙。

如果李方晨知道十七被人搞成了废人,怕不得一切都会变成空谈。

唯有一个“杀”字,方可泄去心中暴怒之火。

毕竟他已经承认,自己一直都是一直蝼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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