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贼头的头
书名:唐殁 作者:新能源写书人
第四十二章 贼头的头
寅时三刻,黎明将至。
这是人在一天中最疲惫,注意力最涣散的时候。
马家匪军很会挑时间,进攻如期而至。
然而他们的进攻非常不顺利,本想用弓箭先消耗一波,在史敬威率领的更加灵活的轻骑兵弓箭骚扰下根本无法施展。
在高坡督战的马家三兄弟观察着战场,都有些恼火。
还没正式接敌,就先后损失几十名骑兵和十几名弓箭手,实在窝火,而且这都是他们精心培养的精锐。
“不能再拖了,二哥,带大伙儿冲吧!只要冲上去,近战接敌,他们就不敢随便放箭了。”
脾气暴躁的老四马存义大声嚷嚷着,攥紧了手里的长弓,眼睛瞪的仿佛牛蛋。
老二马存孝阴沉着脸看向老三马存仁,“三弟怎么说?”
“二哥,我总觉得哪里不对。你说他们这几十个人能抗住我们上千兄弟冲杀吗?”
“挡不住。这里又不是什么坚固城池,甚至连个营寨都算不上,兄弟们只要并肩子上最多一炷香功夫就能砍光他们。”
马存仁轻哼一声,“问题就在这,二哥。你看到站在马车后边的那个人了吗?”
“你说的是李则安那小兔崽子?”
“没错,就是他,此人进长安后,呼风唤雨,也不知走了谁的关系,居然混到个狗屁护学使,足见此人狡诈。”
“你的意思是,有诈?”老二马存孝沉声问道。
“这还用说嘛,三哥说的对,这种坏鬼书生满肚子都是坏水,狡猾着呢。呃,三哥我没说你,你是足智多谋。”
“好了,老三,老四,我知道你们的意思,这定是李则安这小兔崽子的阴谋,我们绝不能轻易全军出动。”
马存孝沉默片刻,缓缓说道:“老四,你箭术出众,你带骑兵和那帮沙陀蛮子在外边捉迷藏,记住不让他们干扰主战场即可。”
“剩下的兄弟分成五队,轮番攻击,不给李则安这小兔崽子喘息机会。除非确定他没有后手,我和存仁不能轻易出动。”
“二哥英明,就这么办!”老三马存仁心中的阴翳始终没有散去,但二哥的布置挑不出什么毛病,他没法阻止。
马家堡总共两千人,这次带出来了一千五百,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就回去吧,那样队伍的人心就得散了,队伍也没法带了。
匪徒是这样的,一盘散沙,只能打顺风局,一旦逆风立马分行李吃散伙饭。
马存仁很清楚这点,他非常渴望洗白上岸,摇身一变成为大唐官员,但在这之前,他还得依靠这帮盗匪。
时不我待,他必须抢在西川圣人和田阿父回长安前有所作为,否则就晚了。
第一队马家匪军出动了,这队人马约莫三百人,由马家族人马存善带领,气势汹汹的冲向护学卫临时营寨。
人如其名,马存善自然是一点善念都没有,特别喜欢用刑折磨人。
他也是马家堡第三高手,身手仅次于马存孝和马存义,生来牛高马大,体格粗壮,擅使长柄战斧,走的是大力猛将路子。
站在人群中的李则安第一时间锁定了马存善,眯起了眼睛。
硕大的头颅,斩起来才有劲。
“轩朗兄,等会为我掠阵,我亲斩此贼。”
“则安兄别冲动,此人名唤马存善,手段残忍,性格暴烈,力大无穷,不如先让士兵消耗再说。”
“哈哈,我们的士兵可不是他的对手,我来收拾他。”
李则安傲然昂首,“比起宣武军的骄兵悍将,几个匪人又算什么东西。”
消耗,咱也得有兵可耗才行,这里拢共才几个人?
杜轩朗想起李则安的成名战,不再阻拦,而是眯着眼观察。
他的偶象是李太白,所以不但诗文功夫出众,还习得一手好剑法。
他自信可以击败马存善,但并不容易,想击杀就更难了。
不知则安兄对敌有何良策。
他并不知道,李则安压根没把马存善当对手。
什么良策,杀个贼头罢了,一戟攮死的事搞那么复杂。
他大步向前,正率队冲锋的马存善目光也锁定了李则安。出发前,几个头目都看过李则安、杜轩朗和杨赞图等重要目标的画象,他绝不会认错。
“无知小儿,爷爷我来会会你。”
李则安微微摇头,喜欢占口头便宜是吧,无所谓,反正是这辈子最后一次骂人了。
嘴这么臭,还是连头带嘴一起斩了吧。
他迎着马存善的大斧冲去,大戟直指对方的咽喉。
站在他身后不远处的杜轩朗始终用馀光注意着李则安。
看到李则安居然要和野蛮人般的马存善对拼力量,骇的目定口呆。
哪有人以己之短攻敌之长的?
这马存善空有一身蛮力,武艺却稀松平常。和这种莽夫对决,必须用技巧不断消耗体力方能取胜。
哪有直接莽的。
他咬着唇,长剑已经从背上来到手上,他已经做好准备,只要李则安没被一回合砍成两截,他就冲上去趁马存善力道用尽时救人。
马存善见李则安直接上来拼力量,差点憋不住笑,他怒吼一声,长斧如怒龙,狠狠地砍了下来。
这一斧,就算是一人环抱的大树都能砍断,何况是区区书生。
大戟和战斧狠狠地碰撞在一起,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在不远处高坡上观战的马家兄弟看到马存善和李则安硬碰硬,同时叫好。
他们原本没指望马存善能取得战果,没想到李则安太狂妄,居然和莽夫拼力量。
马老三忍不住笑了起来,“二哥,这李则安真蠢,没想到我们赢的这么容易。二哥你怎么了?”
“不对!”
马存孝厉声喝道。
他师从名家,精通武艺,一眼就看出有诈。
李则安硬接这一下,看似是硬拼,实则是用力去拖拽。
他脑海中忽然冒出师父的话,“存孝,日后你一定要记住,一寸长一寸强,枪是百兵之王,便是因为它足够长。而枪还有一种特殊形态,戟。”
“戟兼具枪和戈的特点,可钩、可啄、可刺、可割,既有枪的霸道,又有戈的灵活多变,只是使用难度大。日后遇到擅用戟之人,不可轻敌。”
师父是对的。
戟这种高难度兵器,敢用的人要么是傻子,要么是高手。
很显然,李则安是高手。
马存孝很想大声提醒马存善,但来不及了。
电光石火间,李则安的大戟勾住长柄战斧,用连续后退化解巨力,随后用力一拽。
战斧被扯直,马存善心急,用力往回扯,李则安手中大戟一转,松开钩连,马存善就象拔河时对面撒手一样,猛地跌坐在地。
李则安当然不会和这种恶贯满盈的匪徒讲什么武德,长戟如闪电,已经刺穿了马存善的咽喉。
马存善死死的抓着长戟前杆,咽喉被刺穿的他,最后的反抗也是徒劳。
李则安用力一搅,他再也握不住戟头,轰然倒地。
在意识尚未消散时,他最后的感知是脖颈被利刃斩断,随后自己好象被抬的很高,看的很远...
泥塑木雕般呆住的杜轩朗看着李则安迅速斩首,并将马存善脑袋挂在旗杆上,这才反应过来。
那个让杜家庄头疼许久的开山斧马存善,就这么没了?
他抬头看了一眼,马存善的脑袋还没闭上眼,双眸中仍是惊愕的表情。
他感觉到这个世界有些荒谬,他已经看不懂了。
和他一起参加科考的晋阳秀才,一戟攮死了穷凶极恶的贼头,还把贼头的头挂在旗杆上示众。
他隐约觉得,家族与李则安合作的模式必须得改了。
多大胃吃多少饭,老爹想和李则安平起平坐,委实有些不自量力了。
还得是儿子我和则安兄并肩作战才有几分同袍之谊。
这个家没我得散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