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 早期佛教
书名:世界通史 作者:李楠(主播:三木)
二十八 早期佛教
参加这次大结局的有500名和尚,故在印度佛教史上成为五百罗汉大结局。
大结局由释迦牟尼的著名大弟子磨合迦叶和阿南陀主持,用集体汇诵佛陀生前谈法言论的方式,审定和编纂了佛教经典、律葬和经藏,加上后来编纂的论脏,合称三藏。
佛教。
从公元前6世纪创立到公元前273年,阿育王继承王位,定为国教,旨为早期佛教,或称为元始佛教。
早期佛教的基本教义是四帝,即身恶无常之苦,以求解脱之道的四个真理。
四帝及苦地及地灭地、道地。
其中苦地是中心,是释迦牟尼说教的出发点,苦地说明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离别、怨憎会求不得,无取运五寿。
因所谓生老病死之苦及人生必须经过的出生、衰老、疾病和死亡四种痛苦。
所谓爱、离别苦及与所爱的人生离死别之苦,愿增惠苦及与所憎恨的人相遇时产生的痛苦。
求不得苦是欲得而得不到所产生的痛苦,无取运苦及身心的总苦。
极地是说明人生多苦的原因。
佛教认为产生以上八股的原因在于遇爱人有预案,必然要在身、行、动、口、言、论意、思想三方面有所表现。
这些表现在佛教中也称之为造业。
佛教认为遇爱造业,果报轮回,重新受苦是一种必然的因果关系,认为欲为大患,不解除此欲,人们始终要在变化无常的人世中经受痛苦。
在阶级社会里,广大劳动人民之所以受苦,是由于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的结果。
可是佛教却掩盖了这一实质问题,把真正的苦因歪曲为预案,让人们去同自己的遇爱做斗争,而不是据同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做斗争。
这实质上是要劳动人民安分守己,服服帖帖地当牛做马,灭地是剿灭谷因。
既然苦因根源于欲爱,因此灭,苦因必须灭。
欲爱。
佛教认为欲爱,灭则不躁,业不躁,业则无果,报果报灭则轮回,意念轮回,灭就可得到解脱,进入最高界。
涅盘涅磐是佛教幻想出来的。
不生不灭,永远超脱轮回,克服了一切痛苦的寂静境界。
这种境界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它只不过是死的代名词而已。
那么欲爱能否命涅,能否达到?
佛教主张自业自得?
其认为每一个人都能够自己克服一切杂念,能够依靠自己得到解脱,而不需靠僧侣向神祈祷。
大批佛教徒克己手法,孜孜以求,就是为了达到这种不生则不死,此灭为最乐的境地,到底是讲修道的途径和方法。
按佛教的说法,要想达到涅境地,必须修八正道。
八正道是正见信仰正,正思维决心正正与言论正,正业行为正,正命生活正,正经进努力正整念思念正,正定精神集中禅定正。
这八条正道就是要人们脱离现实斗争,不要犯上作乱,循规蹈矩的生活,专心致志的修行,最后得到幻想的幸福。
这是束缚人民大众的八具精神枷锁,是麻痹人民的鸦片。
不过早期佛教也具有一定的进步倾向。
早期佛教的阶级基础是差地立、官职贵族和废赦中的大商人两个新兴奴隶主阶层,他代表他们的利益,为他们呐喊,因此得到他们的积极支持,发展很快。
虽然在轮回转世说上他与婆罗门教相似,但总的说来他是反普罗门教的,是有进步意义的。
早期佛教的进步倾向主要表现为第一反对婆罗门教固定不变的种姓论。
列国时代,随着争霸战争的进行,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王权得到了加强和提高。
但由于受所谓神创四个瓦尔纳谬论之束缚,王家贵族仍处于婆罗门之下,受到压制。
另外以差地利、官职贵族和费社中的大商人为代表的新兴奴隶主阶级,要求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也受到婆罗门教固定不变的种姓论的限制。
早期佛教从王家、贵族和新兴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出发,对婆罗门教进行了猛烈抨击。
据佛教文献记载,佛陀曾告婆西乍说,你看那些婆罗门渔民无食,犹如禽兽虚假,自称婆罗门种最为第一。
愚者卑劣,我种清白,愚者黑名。
我婆罗门种出自梵天从范口生,接着又告诉他说所谓贩种乃是欺诈,他们也是婚娶产生,与世无异。
这样就否定了种姓神创固定不变和婆罗门第一的说法。
佛教在反对婆罗门教神创四个瓦尔纳学说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创始说。
佛教认为世间最初本无种性差别,后来由于财产发生中,送人们便宁可立一人为主,以治理之。
于是世间便有王明以正法治名,故名差利及差地利。
按照佛教这种说法,最早产生的是差地利种姓,他当之无愧,英列第一。
长阿含经中说,差利生为罪,能积诸种姓,天人终为罪,世间为第一。
佛教在肯定差地帝的最高地位的前提下,按人类形成之初的职业分工,确立了其他三种性的地位,及婆罗门居第二位,费舍和守陀罗仍居第三和第四位。
佛教对婆罗门和差弟弟的地位的颠倒,其目的在于排除婆罗门对差地利的压制,以使他们能够扩张其社会和政治经济的势力,这对奴隶制社会的发展是有利的。
另外,佛教把种性质的产生看作是历史现象,是社会分工的结果,因而不再是人力不能改变的,从而也否定了种性固定不变论。
第二,主张以阶级划分代替种性划分。
在早期佛教经典中经常提到奴隶主与奴隶,称二者为大家与奴,大家与奴婢,良人与奴婢,人与奴,王与同等。
例如中阿含经中说鱼泥及建福国建陀罗和建福沙有二种姓大家及奴增。
一。
阿含经在谈到表陀罗和见弗沙的情况时说,比土人民有二种之星云和为二一者人,二者奴,此二性异父不定,或先做人后做奴,或先做奴后做人。
佛教如此,把作为奴隶主的大家、良人、人王与作为奴隶的奴奴婢同直接对立,用奴隶制阶级划分代替种性划分,从而消除了种性质结构中旧的排列次序,这是符合要求改变现实地位的新兴奴隶主阶级利益的,是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的。
第三,提出了众生平等口号。
长阿含经中说四种性者皆息,平等,无有胜如差别之意。
长阿含经中又说,今我弟子种姓不同所出,各异于我法中出家修道,若有人问如水种姓当达比言,我是沙门,是种子也。
早期佛教提出这一口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压迫的低级种性要求平等的愿望,在宗教生活上也为他们打开了方便之门。
比之婆罗门教严禁手陀罗参加宗教生活,是一种进步,对婆罗门教极力维护的种性血统论是一个打击,因此是有进步意义的。
但是需要指出,早期佛教所讲的众生平等,绝非指在世俗生活上平等。
它所指的是在宗教领域内的平等及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修道得到虚幻的解脱。
因此,早期佛教尽管在与婆罗门教斗争中表现出一些顺应奴隶制发展的因素,但本质上它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而绝非人民大众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