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书名:三国:我在蜀汉讲解三分归晋 作者:暮云青
第一百章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次日,天色微明。
成都城的晨钟刚刚敲响,州牧府前的广场上早已是人山人海。
那场面,竟比过年还要热闹几分。
百姓们哪怕大字不识一个,也都挤破了头往里钻,只想看看那个传说中的”
金榜”到底长什么样。
州牧府的正门旁,搭起了一座高台。
高台上,悬挂着一块足有两丈长的巨大红绫,上面用金粉书写着名字,只是此刻还被一层黄绸遮盖着,看不真切。
四周,数百名精悍的甲士手持长戈,维持着秩序。
“吉时已到——!”
一声高喝,震彻全场。
只见陆云身穿崭新的汉兴侯爵服,亲自走上高台。他大手一挥,两名军士猛地拉下遮盖的黄绸。
哗啦一声。
朝阳正好升起,金光洒在那红绫之上。
一百个金灿灿的名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刺得人眼睛发花。
人群瞬间炸开了锅。
“这就是金榜啊!”
“乖乖,那是真金写的吧?这么亮!”
这时,一名嗓门极大的礼官站了出来,手持名册,高声喊道:“奉汉中王令,今宣读兴业司首届科举中榜名单!”
“自第一百名起,依次唱名!”
这种倒着念的法子,是陆云特意交代的,为的就是把悬念和气氛拉满。
礼官深吸一口气,气沉丹田:“第一百名,巴郡,孙狼!授兴业司干事!”
话音刚落,人群中几个穿着便衣的兴业司密探立刻起哄大喊:“孙狼?这不是城南那个打铁铺老孙家的二小子吗?”
“天哪!铁匠的儿子也能做官了?”
“真的是鲤鱼跃龙门了!老孙家祖坟冒青烟了!”
这一嗓子下去,周围的百姓顿时沸腾了。
原来传言是真的!只要考上了,哪怕是铁匠的儿子,也能一步登天!
此时,城西的一家名为“聚贤居”的小酒馆内。
大堂里挤满了焦急等待的寒门学子。
他们大多囊中羞涩,只点了一碗浑酒,眼睛却死死盯着门口。
孙狼正缩在角落里,手里的酒碗都在哆嗦。
他本是个粗人,只是跟着帐房先生学过几年算术,这次也是硬着头皮去试一试。
突然,门口冲进来几个报喜的快马流星。
“捷报!捷报!”
报喜人挥舞着红纸,高声喊道:“恭喜巴郡孙狼老爷,高中金榜第一百名!”
这一声喊,如同平地惊雷。
角落里的孙狼身子一僵,手中的酒碗“啪”地一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他猛地站起来,嘴唇颤斗,满脸不可置信:“我————我中了?”
“我真的中了?”
周围的学子们先是一愣,随即纷纷围了上来,拱手道贺,眼中满是羡慕。
“孙兄!恭喜啊!”
“以后就是官身了,莫要忘了我等同窗之谊!”
掌柜的更是见风使舵,立马高喊:“孙老爷这桌免单!再送上一坛好酒,给孙老爷庆功!”
孙狼被众人簇拥着,只觉得天旋地转,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娘————孩儿出息了————”
还没等他回过神来,两个专门负责接引的军士已经分开人群走了进来。
“孙干事,请随我们走!大马已经在外面备好了,要去游街夸官了!”
随着名单一个个念上去,城内的气氛越来越热烈。
终于,最后的前三名揭晓了。
“第三名,南阳,张虎!”
“第二名,犍为,李丰!”
听到李丰的名字,人群中又是一阵骚动。
“那是李严太守的公子啊!”
“看来这科举也是公平,世家公子有本事也能上!”
最后,礼官的声音提高到了极致,甚至有些破音:“第一名!状元!新野,刘芝!授兴业司理工郎!”
轰—!
全场欢呼雷动。
片刻之后,州牧府的大门缓缓打开。
一百匹高头大马,披红挂彩,排成两列长龙。
那一百名中榜者,此时都已经换上了崭新的大红官袍,胸前戴着硕大的红花,一个个红光满面,骑在马上。
为首的刘芝,更是骑着一匹通体雪白的西凉战马,神采飞扬。
“起乐!”
鼓乐齐鸣,唢呐震天。
队伍开始缓缓移动,绕城游街。
街道两旁,百姓们扶老携幼,争相观看。有的扔鲜花,有的递水果,更有大胆的姑娘朝着马上的才俊抛媚眼。
“看!那就是状元郎!好生威武!”
“那个黑脸的汉子也是官了?哎呀,真是人不可貌相!”
“啧啧,这排场,比太守出巡还气派!”
刘芝坐在马上,听着耳边的欢呼声,看着两旁羡慕的眼神,心中那股郁气彻底消散。
他挺直了腰杆,朝着人群拱手致意。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不再是个落魄书生,而是这大汉天下的主人。
然而,这热闹景象落在某些人眼里,却是格外刺眼。
临街的一座名为“望江楼”的高档茶楼上。
二楼雅座的窗户半开着。
习祯、杜琼的侄子等一众世家公子,正聚在这里。
他们看着楼下那红袍红花、招摇过市的队伍,一个个脸色发青,杯中的茶水都有些喝不下去了。
“哼!沐猴而冠!”
习祯狠狠地啐了一口,酸溜溜地说道:“瞧瞧那帮人的穷酸样,穿上官袍也不象个官!骑在马上摇摇晃晃,简直是有辱斯文!”
旁边一个公子哥也附和道:“就是!那个孙狼,我认识,不就是个打铁的吗?居然也能骑着战马游街?
这世道真是变了!”
虽然嘴上骂得凶,但他们的眼神里,却藏不住那一丝深深的嫉妒。
那可是几十万人的欢呼啊。
那可是青史留名的荣耀啊。
他们这些世家子弟,虽然平日里锦衣玉食,但也从未享受过这般万众瞩目的待遇。
这时,有人眼尖,指着队伍前排喊道:“快看!那是李丰!”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过去。
只见李严的儿子李丰,身穿红袍,骑着高马,正微笑着向四周挥手,那神情,哪里有一点“有辱斯文”的样子?分明是享受得很!
“李丰这个叛徒!”
杜琼的侄子气得咬牙切齿,一拳砸在桌子上:“他们李家为了这点虚名,居然自降身价,去和泥腿子为伍!真是丢尽了我们世家的脸!”
习祯看着李丰那风光无限的样子,心里更是不是滋味。
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如果不听家里老头子的话,如果不去抵制,凭他的才学,今天骑在那个状元位置上的,会不会就是他习祯?
这种念头一旦升起,就象野草一样疯长。
楼下的锣鼓声越来越响,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这声浪象是一个个巴掌,狠狠地抽在这些自命清高的世家公子脸上。
习祯猛地站起身,把窗户“砰”地一声关上。
“不看了!喝酒!”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酒入愁肠,却是满嘴的苦涩。
他知道,从今天起,这益州的天,真的变了。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州牧府的偏殿内,灯火通明。这里正在举办“鹿鸣宴”。
一百张案几排开,酒肉飘香。
这些白天还骑马游街的“新贵”们,此刻坐在席间,神情各异。
寒门出身的学子,看着面前精致的菜肴,手有些发抖,想吃又不敢大口吃,生怕失了礼数。世家出身的几个子弟,虽然见过世面,但在这个场合,也被周围那种压抑不住的狂热气氛所感染。
陆云坐在主位,诸葛亮坐在左侧。
陆云端起酒杯,站了起来。
喧闹的大殿瞬间安静下来。所有的目光,都象铁钉吸在磁石上一样,死死盯着这位年轻的兴业司掌舵人。
“诸位。”
陆云的声音不大,却清淅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
“今日这酒,好喝吗?”
没人敢说话,大家都点点头。
陆云笑了笑,缓缓从高台上走下来,走到人群中间。
“我知道,外面有很多人在骂你们。说你们是泥腿子,说你们是工匠,说你们不配穿这身红袍。”
听到这话,孙狼低下了头,刘芝握紧了拳头。
“但在我看来,”陆云猛地提高声音,“他们那是放屁!”
一句粗话,让众人一愣,随即眼中燃起火光。
陆云举起杯,环视众人:“我陆云选材,从来不看你爹是谁,也不看你家有多少地。我只看你脑子里有没有货,手里有没有活!”
他顿了顿,目光变得锐利:“我要送给诸位四句话。希望你们刻在骨头里,记一辈子。”
大殿内静得连一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
陆云一字一顿,朗声念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轰!
这就好比一道惊雷,直接劈在了众人的天灵盖上。
刘芝浑身剧震,手中的酒杯“当啷”一声掉在桌上。
这二十个字,把他这半辈子的委屈、心酸、奋斗,全都说尽了。
什么叫知己?这就叫知己!
“将相本无种————”李丰喃喃自语。
身为世家子弟,他从小听的是门第,是血统。可这两句话,却象是一把锤子,砸碎了他心中那道无形的墙。他看着陆云的背影,眼中第一次露出了由衷的敬畏。
这才是大气魄。
陆云看着激动得浑身颤斗的众人,再次举杯:“大汉如今是什么光景,你们清楚。”
“曹贼在北,孙权在东,天下百姓流离失所。汉中王要北伐,要兴复汉室。
但这不能光靠张将军的蛇矛,也不能光靠诸葛军师的运筹。”
“还得靠你们!”
陆云指着在场的每一个人:“靠你们造出更好的车,炼出更硬的铁,算出更准的粮草,修出更宽的践道i
”
“你们不是只会读死书的腐儒,你们是实干家,是大汉未来的脊梁!”
“我要这天下重回清平,我要让老百姓都能吃饱饭。这担子,你们敢不敢挑?”
刘芝猛地站起身,眼框通红,一把扯掉头上的簪花,大吼一声:“敢!有何不敢!”
“士为知己者死!陆大人给了我们这条路,这条命就是大汉的!”
孙狼也站了起来,粗声粗气地喊道:“俺是个打铁的,不懂大道理。但只要大人一句话,俺这就去打三天三夜不睡觉!”
“愿为大汉效死!”
“愿随陆大人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