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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奇 梦

书名:太平天国 作者:史景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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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奇 梦

1847年秋,洪秀全回到紫荆山,和阔别三年多的冯云山相聚。头一个月他们都待在一个姓曾的教民家中潜心著书,这家人笃信拜上帝教,资助冯云山已有一年多了。两人在曾家把洪秀全1837年做的那场怪梦刻画得更详细,推敲其中的神圣旨义,还详尽画出1843年以来的传教路线,计算这几年来持续增加的教民人数。由于他们手边已有一本《圣经》全译本(虽然有许多内容他们还参不透),于是洪秀全便又修订了自己在官禄<img src="/uploads/allimg/200604/1-200604015522913.jpg"/>撰写的《原道教世歌》、《原道醒世训》及《原道觉世训》。曾家的长子为他们散发这些小册子,这小伙子信得比他父母还起劲儿。随着洪、冯的小册子传遍紫荆山区,越来越多人皈依了拜上帝会。<small>1</small>

洪秀全对于自己拥有大能重具信心,这从他在一个月前路过武宣东乡九仙庙,在庙壁上题写的诗中便可看出。他的使命感仍放在摧毁邪神偶像之上。是年夏天,洪秀全随罗孝全读了《圣经》,有两段文字很能凸显洪秀全心中情感,阐明了梁发书中那些未作解释的段落,所以他用得最多,至少刚开始在紫荆山区是如此。

第一段关乎上帝在西乃山将十诫传给摩西的方式。梁发在《劝世良言》中只说主在西乃山上“降下”十款天条给摩西,并令其“教习”和“解释”给以色耳的人民。洪秀全读了郭士立的《出埃及记》译本后才明白,原来是上帝亲手缮写十款天条在石碑上给摩西的,他还亲口吩咐摩西:“我乃上主皇上帝,尔凡人切不好设立天上地下各偶像来跪拜也。”<small>2</small>

洪秀全常用的第二段文字出自《诗篇》第115篇,直言道出上帝不准崇拜偶像,梁发的解释反而啰唆:

<blockquote>明明有至灵至显之真神,天下凡间大共之天父,求之则得之,寻之则遇着。扣门则开。所当去问,又拜而不拜,而拜无知无识之木石泥团、纸画。各偶像有口不能言,有鼻不能闻,有耳不能听,有手不能持,有足不能行之蠢物,抑又愚矣。虽然流之浊,由源之不清,后之差,由前之不从,天下凡间,无人一时一刻不沾皇帝恩典,何至于今荣贡罕有知谢皇上恩典者。<small>3</small></blockquote>

洪秀全精心修饰这个奇梦时,还加了一些内容,公开攻击儒家。洪秀全在1846年和1847年间所著的《天条书》中,仍对儒家有所称赞,至少是对儒者,以及一些尊奉儒家的君主,在过去的一千多年里,这些人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反对慢慢滑入迷信和偶像崇拜的深渊。洪秀全只叹他们做得还不够:“之数人者不可谓无特识矣,第其所毁所焚所谏,仅曰淫祠、曰佛、曰建醮,则其所不毁不焚不谏者仍在。”<small>4</small>如今,洪秀全让1837年的那场奇梦染上反儒家的色彩,加入一大段对话,说明孔子的愚蠢和可疑。在这添油加醋的梦境中,洪秀全的天父独一真神皇上帝称《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所述字字为真,绝无谬误;反观儒家典籍,上帝斥之为“甚多差谬”,有“推勘妖魔作怪”之罪。上帝还指责孔子以典籍来混淆天下人视听,以至世人只知孔子,而不知皇上帝。天兄耶稣亦责备孔子教坏了弟弟洪秀全。孔子起先还“强辩”这些指责,但最后也哑口无言,逃往地界:

<blockquote>孔丘见高天人人归咎他,他便私逃下天,欲与妖魔头偕走。天父皇上帝即差主(洪秀全)同众天使追孔丘,并将孔丘捆绑解见天父上主皇上帝;天父上主皇上帝怒甚,命天使鞭挞他。孔丘跪在天兄基督面前再三讨饶,鞭挞甚多,孔丘哀求不已,天父皇上帝乃念他功可补过,准他在天享福,永不准他下凡。<small>5</small></blockquote>

洪秀全有了天上的经历,也加入了谴责孔子的行列。天地会众以“洪”为暗语,不过如今透过拆字令洪秀全心生威仪者并非天地会众,而是上帝本人。在这个经过修饰的梦境中,上帝两次向儿子洪秀全吟唱。一处是天父皇上帝向洪秀全解释,他名字里的这个“全”字是由几个意指天下、统治、财富的字所组成。“有个千字少一笔,在尔身尚说话装”。“千字少一笔”可以有三种写法,但若少了“一”或少了“丨”都不成字,而少了一撇就是个“十”字,也就是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十”字。有一说洪秀全的“全”字指的是“日”。但亦有一说指这些都是无稽之谈,应是“一长一短尔名字,有刀无柄又无光”。<small>6</small>

天父皇上在第二段的吟唱点化洪秀全,让他对他在凡间会读到的经书有所领悟,得着真知,但在这之前他还要在黑暗中摸索多年,承受世间各种愚弄、羞辱与恶意诋毁。

<blockquote>一个牛蹄有百五,人眼看见酒中壶。</blockquote><blockquote>看尔面上八十丈,有等处所实在孤。<small>7</small></blockquote>

这么一首诗似乎不像盗匪之间常用的“汝何来何往”那类切口。对于大字不识几个的人来说,这首诗太过复杂,记不得,用在说话里头又太过深奥。但诗中确是意有所指,暗示洪秀全如今知道了他以前所不知道的秘密,这秘密连《劝世良言》和《圣经》都没有告诉他。在紫荆山区,洪秀全、冯云山一直住在黄泥冲的曾玉珍家中。曾家长子曾云正也信了拜上帝教,而且信得很虔诚,还嘲讽神明、损毁庙里的神像。曾云正也和洪秀全、冯云山一道敬拜独一真神皇上帝,祈求皇上帝能赐他们安身立命之地。或许因为洪、冯二人得到启示,或许因为曾家供养不起他们,1847年10月,两人搬到离黄泥冲一英里半的小山村高坑冲,与拜上帝教徒卢六同住。洪秀全、冯云山、曾云正、卢六四人于是商定,要先拿当地最有威势、最邪恶的甘王凶神开刀,一举捣毁这个祸害一方的甘王爷庙。<small>8</small>

当地人称“甘王”“甚灵”,紫荆山一带因敬奉他而建的甘王庙不下五座。当地所敬拜的神多半由来已久,或至少予人这种印象,对甘王的崇拜亦然。洪秀全问到甘王是何来历、有何灵通,人言在紫荆山西北的象州地界,曾有一姓甘之人,笃信风水堪舆之说,为祈求家族平安,他请风水先生为他和子孙看墓地。但风水先生说,为保家族兴旺发达,必先“血葬”,于是他便弒了母亲,先将她葬在此地,好让卜卦应验。据说,这姓甘之人还强迫自己的姐姐与地方的流氓无赖通奸。他喜听当地男女唱淫荡歌曲,歌声引人为非作歹<small>9</small>。当地人还告诉洪秀全,甘王此后便多次显灵,说他坏话的人就会无故闹病遭灾,只有将猪牛祭他,才能确保平安无事。象州州官朱某曾路过甘王庙,结果被拖下轿,州官送了绣了龙的袍子才放行。连上庙里烧香、点灯祭祀甘王,也得大声鸣锣,以免一不留神冲撞了甘王<small>10</small>。洪秀全以前便将家乡私塾中的孔子牌位撤去,把家中“灶君、牛猪门户来龙之妖魔”也一概除去,甚至还在庙墙上题诗,公开蔑视神明。此刻,洪秀全决定采取更激烈的行动。他告诉冯、曾、卢等人,“此(甘王)正是妖魔也,朕先救此一方民”<small>11</small>。于是,他们手持竹竿,走了一天的路,来到象州地界上一座最大的甘王庙。四人在附近休息一夜,翌日一早来到甘王像前。十年前,洪秀全在梦兆中,“独一真神天父皇上帝”曾授洪秀全宝剑一柄,令其斩除妖魔。甘王正是这种祸害人的妖魔鬼怪。这时,洪秀全以竹竿敲击身穿龙袍的甘王像,诉说甘王的十大罪状,大声呵斥:“朕是真命天子,尔识得朕么?若识得朕,尔今好速速落地狱矣!”说完便将甘王像推倒在地,踏烂帽子,拔掉胡子,扯烂龙袍,挖去眼睛,斫断手脚,还在庙墙上题下几首捣毁甘王像的诗文,洪秀全在诗文下署名“太平天王”。次日,四人赶回紫荆山高坑冲。<small>12</small>

拜上帝教捣毁甘王像一事使得洪秀全、冯云山名声大振。但是当地人也因此对两人怀恨在心。地方士绅发现神像被毁,便开出赏格悬赏捉拿犯上作乱者。虽然之前迭有抱怨拜上帝教徒惹是生非,但是山间居民之间素有嫌隙,桂平知县并不想卷入是非之中,所以他按兵不动。然而这却惹恼了本地一个名叫王作新的士绅。1847年11月,王作新率一队团练窜到山区,纠集地方保正,抓了冯云山,并押解送官。卢六闻讯,火速聚集一帮拜上帝教教徒,在途中将冯云山劫回。王作新不肯罢休,1848年1月,他又率团练抓了冯云山、卢六二人,并将之押送桂平县,交付桂平知县投监,进行审判。<small>13</small>

王作新不仅指控冯云山、卢六两人聚众闹事,还把矛头指向拜上帝教教众。拜上帝教教徒“结盟借拜上帝妖书,践踏社稷神明,曾玉珍接妖匪至家教习,业经两载,迷惑乡民,结盟聚合,约有数千余人。要从西番旧遗妖书,不从清朝法律,胆敢将左右两水(紫荆山内水分左右)社稷神明践踏,香炉破碎”。“某等闻此弃事,邀集乡民耆老四处观查,委实不差”,于是“齐集乡民,捉获妖匪冯云山同至庙中,交保正曾祖光领下解官。讵料妖匪曾亚孙、卢六等抢去。遂再次捉拿妖匪冯云山、卢六解官”。<small>14</small>

冯云山的申辩合理合法。第一,拜上帝教仅为一宗教团体,绝无搅扰地方安宁之意,只想平和祭拜。冯云山为了证实这一点,向官府提供可查的“御批稿文”和教义文书。他也提醒官府,外国与大清国已签有条约,两广总督也明文公告,取消各府县对外国传教的限制,外国传教士可自由传教,百姓也可以自由敬拜上帝<small>15</small>。紫荆山区与桂平县城之间土地肥沃,随着拜上帝教势力不断壮大,像王作新“邀集乡民耆老”率团练捉拿冯云山之举,在此地的富裕人家来说是司空见惯。“乡民耆老”向来习于保护家园,免受不法之徒侵扰,之前已有天地会和从海上而来的河匪,现在又要对付拜上帝会会众。<small>16</small>

紫荆山一带许多乡绅家庭的先人是在1640年代明朝覆亡时,从兵祸连天的华东迁到此地。他们的土地有许多是在地方官府的默许下,以武力从当地瑶民手中夺来,或以极低的价格买下。他们雇了大批移民为其种地耕作,吃不完的稻谷就以货船运到各府州县卖掉。这批富商有不少客家人,他们的成功也让他们与生活穷苦的客家人以及希冀读更多书、更有经济力量的当地人之间关系紧张。到了18世纪末,这些客家商人几乎占地可达数百亩,在城镇有数十家店铺,运粮生意也做得大<small>17</small>。这些家族的首领凭借巨额财富,得以让子弟专心攻读,考上功名,其中也不乏高中进士者;富商子弟若是没有参加科举的才智,也可花钱从银两短缺的官府捐个功名,或是到邻省买个一官半职。

按照清朝行政惯例,不可在家乡做官。不过由于这些客家人的户籍仍在旧址,因此常能在桂平县府做官<small>18</small>。这种跨省的家族联系特别有好处,即使他们自己不做官,对现任的官员也有影响。而商人出资建祠堂,在各处市集建客栈,以利家族成员经营种种互有牵连的生意,又在祭祖一事上维持相当的排场,这更进一步凝聚了地方的团结与家族的力量<small>19</small>。

因为官吏无分大小,总是看商人的钱财办事——甚至向商人强行借贷,或默许盗匪打劫商家店铺,或用女色设圈套,总之要让商人有求于己,从而依附于己——这些富商家族的命运要靠当地官府的支持,当地庙宇规模之大小即是富商感恩戴德的证据。官府之所以愿意跟商人同声气,是因为粮食能否从广西顺利运到广东珠江三角洲,在经济上事关重大。官府的支持能使生意平顺、生命安全,做买卖不必担惊受怕<small>20</small>。商人的影响靠着官吏居中疏通,甚至能上达天听,若遇歉收,或能得免赋税。商人自有盘算,钱能使乡里不受盗匪侵害,这些人若是没拿到钱,就会劫掠粮食、牲畜,甚至绑架家人<small>21</small>。

这些富人家保留自己的方言,还以联姻的方式来巩固地方的团结。他们在本地兴建水利、筑堤围栏、造桥铺路、修建宗庙祠堂(有的祠堂高达五层),还兴办学校、书塾,在客家人与非客家人中间提高名望。王作新请来作证指控拜上帝会的所谓“乡民耆老”就是这些人。<small>22</small>

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家是在金田。金田坐落在桂平与紫荆山之间的水陆要道,土地肥沃,农产丰饶。这个家族找了七十人来当团练中的“耆老”,其中有不少客家移民。他们以开采铅矿、开当铺、农耕而致富<small>23</small>。这些身为“耆老”的家族为保家势盈泰,对族人的开支花费有极为严格的规定,从紫荆山脚下古城村一个家族流传下来的族谱便可清楚看出。家法中禁止族人嫖妓、赌博、酗酒、吸食鸦片等,违者将以“监禁终身”论处,这种严格的家法约束与后来洪秀全建立拜上帝会所订的戒律有颇多相类之处。他们以“金”为计量单位,规定控制家族开支的管理细则,一“金”大致相当于一个穷手工工匠或农民一个月的工钱,而在富裕地主或商人来说,则是微不足道了。

<blockquote>以家族出费而论,娶媳妇不可逾三十金,嫁女儿不可逾二十金。私塾束脩与嫁女儿相当。应试与娶媳妇同。可邀至亲好友吃饭吃酒,但不收礼,不可邀太多宾客。</blockquote><blockquote>就丧葬费用而言,家有老人去世,花费不逾四十金。其他丧事,不逾二十金。丧葬仪式不用器乐,不备祭品,棺椁出门不用佛事。家务事依此原则处理……每月家储稻米不逾七百斤(约五十公斤)。柴薪每月不逾一千五百斤。燃灯、食油之用,每月不逾二十斤,盐不逾十斤。酱油、醋、茶叶不逾两百个铜钱。每日菜蔬不逾一百个铜钱……若有人在村中或市场上出头露面,建庙聚敛钱财,祭祀神灵,就不能为其留名。因其已犯家规。至于建桥、铺路、做善事,凡有益于众者,量力相助。<small>24</small></blockquote>

如此的精打细算也更增其在乡里间的名望,也有余钱来组建团练和地方规划。这和紫荆山区的山地村落情形不同,显然,这并不利于拜上帝会招募成员<small>25</small>。

而且,带领团练的阶层还有一种自以为是的神气,他们以朝廷的名义来施行地方的法律秩序:当上团练的领头就是当地精英的一员,是当地的精英就会来带领团练。这些人标榜自己“爱民如子,敬官如父”<small>26</small>;他们用来辨识、孤立、惩戒天地会会众的方式,也同样用在拜上帝会会众身上;在处理这两类情形时,其实需要做更仔细的分别,而非只用像是社会经济地位、教育程度以及科举功名为依据。

<blockquote>保甲(即村一级的户籍登记单位)法不分贫富、智愚,将村民混在一起,编成村社组织,所有规则一体适用,无分阶级,不论读书多少。将所有人混在一起,不加区分,就如同将鸡鸭飞鸟同一栏,羊狗虎豹共一圈。每个人都可觉察彼此背景各不相同,相互猜忌也是显而易见。若要将人组织起来,应先将同属之人相聚,签下一纸契约,方能同心同德。也就是说,透过这纸契约,他们方能各尽其力,以尽其效。<small>27</small></blockquote>

为让这套分类更形适切,村庄这么定规矩:村民须能分辨谁乃“才智双全”之士,谁是“愚昧无知、胆小怕事”之人,谁是“犯上作乱”之辈。相关分类又划分“胆小怕事”、“通晓事理”和“喜欢惹是生非”人等,而所谓的“惹是生非者”则特别指流窜于广东境内的盗匪。<small>28</small>

村子里的“客人”——这可指客家人,有时也指别地方来的人——查得特别仔细。若是发现他们与匪盗有牵连,就会被赶走。村里每个人都须按姓名、籍贯、家庭成员、职业、人际关系、婚姻状况、系本地人或外乡人等进行登录。只要为全村所信任者,则嘉以“核定”标签,门楣上还挂了官府文书。而不值得如此信任的人,就没有这种证明,尚待进一步考核<small>29</small>。有些极有钱势的人家不符合这个标准,像是金田的韦家,他们被这种查核方式排除在外,不得加入团练,所以他们也不愿为当地公益事业捐助,还入了拜上帝会<small>30</small>。

官府与地方团练关联密切,虽然带领团练的人不见得是秀才,但秀才多半在团练里头很有分量。而有了功名的人也很少加入拜上帝会。拜上帝会会众也有许多能识字,但这些人大多是科场失意,或是靠着粗通文墨而在社会边缘讨生活:有些是在官府衙门谋差的小吏,有些凭着粗通律例帮人打官司,有些略通医理,四处行医,有些则是当铺老板、商店伙计、小业主,甚至还替有些热衷功名又无望中考的人去代考。<small>31</small>

冯云山拘押在桂平县衙的监狱中,想方设法为自己辩护,此时洪秀全甫抵赐谷村的黄家。冯云山所受之指控很严重,反对他的力量又很大,洪秀全光靠写篇文情并茂的申冤书上呈官宪(就像1844年他第一次到广西为黄家幺子申冤一般)是很难让冯云山获释的。于是他决定去广州求见时任两广总督的耆英,从还很新鲜的国际法来为冯云山辩护;巧的是,1842年与英国人签订南京条约的清廷代表就是耆英。洪秀全必须兼程赶路,因为若是事关异端信仰,官府常加以严刑拷打,甚至令犯人生病暴毙——卢六已经身亡,或是病死,或是给活活打死。<small>32</small>

洪秀全在1848年春到了广州,他发现耆英已被唤到北京御前听旨,人不在广州。洪秀全回老家看了看,没有多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洪秀全到了紫荆山,带回营救冯云山未果的噩耗。此时冯云山也向桂平县府申辩,为自己分说,也为拜上帝教辩说,加上当地拜上帝会教徒买通知县,知县便把他放了。但是冯云山被归为“无业游民”,由公差押回广东官禄<img src="/uploads/allimg/200604/1-200604015522913.jpg"/>——这是他的出生地和落籍所在。所以,1848年初夏,冯云山和洪秀全两人竟在途中错过了,或许只有几步路之隔而已<small>33</small>。离家三载之后,现在轮到冯云山和妻女相见,在家乡自由传教。而洪秀全则再次远离妻儿和年迈多病的父亲。

在紫荆山,世仇、争斗、审判、冯云山的获释和洪秀全的回归,在在燃起拜上帝会教徒心中的热情。紫荆山的村民向来相信巫师道士装神弄鬼,以前也亲眼见过有人被神灵附体,开了天眼<small>34</small>。1848年春末,洪、冯两人都不在紫荆山时,一个名叫杨秀清的客家烧炭工人成了天父皇上帝的代言人。此人出身贫苦,接受拜上帝教的救世思想而加入拜上帝教。天父皇上帝附在杨秀清身上,透过他的声音传达旨意。洪秀全回到紫荆山之后,承认这确是皇上帝传旨。又过了几个月,到了这年秋天,天兄耶稣又借一个赤贫而笃信拜上帝教的客家农民萧朝贵向洪秀全及普天下拜上帝教众传达旨意。洪秀全再次予以确认。耶稣附身萧朝贵可达半个多时辰,其他也有若干男女梦到洪秀全行将登荣,不过为时较短<small>35</small>。

天兄耶稣在1848年多次下凡,透过萧朝贵传谕洪秀全和拜上帝教教众。萧朝贵吟唱上帝刚创的新曲,耐心把上帝的赞美诗逐句教给会众<small>36</small>。有时,他的讯息有关教义,这都不出洪秀全在著作中所言:只有他们的天父才有权享受“帝”的称号,而天兄耶稣和洪秀全的称谓则不得超过“主”<small>37</small>。天兄耶稣还告诉洪秀全,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也住在天上,天父皇上帝不允许观音再下凡间,因观音的讯息会被误解,但天父皇上帝却知道观音心肠仁慈,还让天兄耶稣和洪秀全称她为姊姊<small>38</small>。

天兄耶稣向洪秀全说了自洪秀全十一年前离开天庭之后发生的事。他们谈到洪秀全的幼子,在天上出生之后始终没有起名字,如今和祖母(即上帝的妻子)一起住在天上。他们也谈起孩子的母亲第一月亮宫人,谈起她和姻亲耶稣及其妻子如何相安相处,谈起她是如何想着夫君回到身边。第一月亮宫人还曾下凡以客家话伤心地责骂了洪秀全,怪他久不回天上。她告诉洪秀全,天兄耶稣之妻与五个孩子(三男两女)关心她和自己的孩子。耶稣家的男孩子都比洪秀全的孩子大些,分别是十八岁、十五岁和十三岁;耶稣的大女儿十六岁,而小女儿在洪秀全离开天庭之后才出生。这么一来,洪秀全的儿子至少还有个小玩伴。<small>39</small>

紫荆山的神秘气氛随着其他的圣人来访、异梦和预兆等事件而更加浓厚。在洪秀全的朋友和热情支持者所住的赐谷村遭到盗匪侵扰,结果天将下凡将之击退。有一次妖魔手持火器瞄准洪秀全,几位身穿黄袍的天使下凡,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洪秀全。在紫荆山东边的思旺村,洪秀全的天妻第一月亮宫人也在天使的协助下,救了洪秀全的性命。<small>40</small>

有时人记载,拜上帝会教徒跪拜在通风的教堂里祷告,不时有人突然仆倒在地,通身大汗,有如神灵附体,在此迷离状态中讲出劝解、责备、预言之类的话语<small>41</small>。这些上天庭的人一如洪秀全在梦中所为,取东路前往,所见之上帝亦如洪秀全所见,威风凛凛,身穿黑色龙袍,头戴高沿帽,蓄金须<small>42</small>。他们也看到群魔之首方头、红眼,知道他和东海魔王、阎罗妖是同一个凶神<small>43</small>。上帝一如在西乃山上亲书“十诫”碑,也用手指向来客指出这魔王<small>44</small>。雅各在雅博渡口与天使角力,而天父也让萧朝贵这个天兄耶稣代言人与诸天将摔跤,客家人有一招称作“架钢手桥”,萧朝贵以此与天将缠斗<small>45</small>。天父和天兄则在一旁看着,并不时指点指点。

1849年年节过后,洪秀全回到官禄<img src="/uploads/allimg/200604/1-200604015522913.jpg"/>家中,得知父亲刚刚病逝,死前嘱咐要以拜上帝教的仪式料理丧事。按照儒家传统,父母死后,子女须守丧三年,不能剪发;守丧期间不得与配偶交欢,以表对死者的尊重,父母有生养之恩,须以禁欲和悲伤来回报。这段时间用来料理后事,照顾坟墓,并潜心反省。在守丧期间不剃发的规矩,其用意与自省和尊重类似,但是因政治现实却让这规矩有所扭曲。大清自1644年统治中国以来,下令汉人须从满俗,薙去前额头发,脑后蓄长辫,不从者将以叛逆问斩。但在服丧期间,不论满汉,不薙前额头发并不会受罚,薙发反而要严惩<small>46</small>。

两条规矩洪秀全遵循了一条。他回到官禄<img src="/uploads/allimg/200604/1-200604015523V5.jpg"/>后不久,就和妻子同床而眠,但他未薙发。到了初夏,其妻怀孕已是肉眼可辨,此时洪秀全别过妻子,披着散落在肩脖与前额的浓发,与冯去山再次往紫荆山行去<small>47</small>。

注释

1 《太平天日》,载于《印书》31页中,“他们写书送人”,尽管这些书的性质并没有特别指明;《太平叛乱》,72页的译文,“写信送人”似乎限制过多;又见王庆成《天父天兄圣旨》,159、191页,以及博尔《末世学》,136—176页。

2 梁发《劝世良言》,359页(7/17);《太平叛乱》,41页,有所改动;《太平诏书》,载于《印书》,14页。这里洪秀全将《出埃及记》第20章4—5节和第31章18节合并为一。

3 《诗篇》第115章,1—8节;《太平叛乱》,43页;《太平诏书》,载于《印书》,16页。洪秀全在这里全文引用了《诗篇》第115篇1—8节,而不是只引用《诗篇》第135篇16—17节。

4 《太平叛乱》,45页,引自《太平诏书》,载于《印书》,17b页。

5 《太平叛乱》,57页,将《太平天日》,载于《印书》,10页,略作改动,并省略了天父全称名讳。

6 《太平叛乱》,61页;《太平天日》,载于《印书》,15b页。

7 《太平叛乱》,62页;见《太平天日》,载于《印书》,16页,略作改动。

8 《太平天日》,载于《印书》,27、31b页;《太平叛乱》,69—70、73页;郭毅生《地图》,21页。

9 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36页;《太平叛乱》,73页;维勒《抵抗》,57—58页,言及这些神祇的数目及恶名。

10 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36页;《太平叛乱》,73页;《太平天日》,载于《印书》,31b—32页中,我认为合理的解释是,采取防卫性措施的应该是那些善男信女,而非“庙中守卫”。

11 《太平天日》,载于《印书》,32页;《太平叛乱》,73页。

12 《太平叛乱》,73—76页;《太平天日》,载于《印书》,32—35b页;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37页;洪仁玕之转变,见《太平叛乱》,1518—1519页;维勒《抵抗》,62—63页。

13 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卷一,120—123页;简又文《太平天国革命运动》,38—39页;李滨《中兴别记》卷一,6页。

14 李滨《中兴别记》卷一,6a页;夏春涛《太平天国宗教》,33页。

15 李滨《中兴别记》。

16 广西当时的背景,见孔飞力《太平天国叛乱》,264—266页;关于桂平地区的地方武装(团练)和拜上帝教教民情况,见夏春涛《太平天国宗教》,29页。

17 菊池秀明《太平天国前广西客家族精英的迁徙与壮大》,7页,述及有关金田地区兰、罗两家情况的材料;关于“客家”一词,见稻田清一《太平天国创立前的客家人》,61—64页。这里特地向刘文文对文章的帮助表示致谢。

18 关于源起于安徽桐城和作为桂平县令时期的许氏家族,见菊池秀明《太平天国前广西客家族精英的迁徙与壮大》,4页。

19 关于“瑶民会馆”,同上,7页。

20 同上,8页。

21 同上,9—11页。

21 关于《安良谕》,同上,12—15、16页。

23 同上,17页;《安良谕》,347—348页。

24 这里的黄氏家庭和住在赐谷村的洪秀全的黄氏朋友不是一回事,见菊池秀明《太平天国前广西客家族精英的迁徙与壮大》,19—20页。

25 同上,24、26—27页。

26 稻田清一《太平天国创立前的客家人》,71页。

27 同上,74页;《安良谕》,345页。

28 同上,76—77页,转引自《安良谕》。

29 有关“公报”户簿登记事宜,同上,78—79页。

30 同上,75页,对于韦昌辉(后来太平天国的北王)而言,他与其父、叔拥有相当多的土地,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同上,82页,述及有关韦昌辉家族象征性地送给当地宗祠四千钱的材料;又78页,稻田清一认为这里“也许”有一个因素,即韦家是客家人。

31 见拉易《海盗》,167页注36、168注37。

32 李滨《中兴别记》卷一,6b页;王庆成《天父天兄圣旨》,192页;简又文《太平天国革命运动》,38—40页;韩书瑞(Naquin)《千年末世之乱》(Millenarian);孔飞力《叫魂》(Soulstealer);这些书中都提供了经过调查后惩治嫌疑犯的生动案例。

33 王庆成《天父天兄圣旨》,192页:简又文《太平天国革命运动》,40页。

34 如维勒在《抵抗》,70—75页中所分析。

35 夏春涛《太平天国宗教》,30—31页;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34页,引证萧朝贵之妻杨云娇,也曾做过此梦;有关洪仁玕的梦境,见《太平叛乱》,69页;萧朝贵长时间处于迷幻状态,见《天父天兄圣旨》卷一,4—5页;博尔《末世学》172页中认为,洪秀全与冯云山不在广西期间,杨秀清与萧朝贵通过这种“巫术式”的领道方式,对洪秀全的暗示性革命理论进行了诠释。

36 《天兄圣旨》卷一,1、2、8页;王庆成《天父天兄圣旨》,4、9页。

37 《天兄圣旨》卷一,9页;王庆成《天父天兄圣旨》,10页。

38 《天兄圣旨》卷一,6页;王庆成《天父天兄圣旨》,7—8页;维勒《抵抗》,82—83页中认为,这是象征妇女拥有权力和财富的典型代表。

39 《天兄圣旨》卷一,7—8、9b页;王庆成《天父天兄圣旨》,8—11页;1992年夏,笔者在桂林会见了钟文典,言及客家方言;夏春涛在《太平天国宗教》第34页就当地的宗教语言问题讨论了血缘关系的重要性。

40 维勒在《抵抗》中,详细地讨论了这种混杂的情况——特别参见56页言及金田地区随时可能发生的情况;84页为金田地区最后的集结,所有事例均见《天兄圣旨》卷一,3、10、12页;王庆成《天父天兄圣旨》,5、11、13页,但在此文献中,对同一事件的两种描述却不尽相同,如村落的名称“思旺”与“施旺”,其确切位置,见郭毅生《地图》,24页。

41 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45页。

42 《天兄圣旨》卷一,2、5页,先是天兄基督描绘了一番,接着是萧朝贵。

43 《天兄圣旨》卷一,3页;王庆成《天父天兄圣旨》,5页。

44 《天兄圣旨》卷一,5页,“手指……于我看”。

45 《创世记》第32章,24节;《天兄圣旨》卷一,5b页。“钢手桥”一词是1992年钟文典解释给我的,指的是客家人角斗手力的一种方式。

46 库奇(Kutcher)《死亡和丧葬》(Death and Mourning);孔飞力《叫魂》,58—59、102—103页。“三年”的哀悼期,通常被诠释为二十七个月。

47 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4页;简又文《太平天国革命运动》,4页;王庆成《天父天兄圣旨》,192页。洪秀全之子生于道光二十年十月初九(1849年11月23日),是在洪秀全回到官禄<img src="/uploads/allimg/200604/1-200604015523251.jpg"/>的九个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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