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谁拉我过去我就嫁给谁
书名:我是污妖王 作者:我爱世人
第一百九十七章 谁拉我过去我就嫁给谁
谁能想到一场三千米比赛是以两个傻瓜同时急速冲刺开始的呢。有一个也就算了,现在居然来了两个。
沈一凡也有点不爽,本来自己只要跑上一段,和其他人拉开了差距,就能开始慢慢跑了。谁知现在有人在后面紧追不舍,那自己也必须拼命跑,不让那人追上。他有一种预感,这个家伙是被其他人挑选出来的“弃子”,想找机会和自己兑掉。万一被他接近了,他故意往自己身上靠,不小心绊在一起摔跤,很难看首先不说,搞不好还会受伤,实在太划不来。因此,保险起见,还是别让那人靠近自己。
他的预感确实没错,那人就是抱着和沈一凡“同归于尽”的想法来的。他拼了命的要追上沈一凡,即使不能故意跟他摔在一起,多损耗一下他的体力也是好的。他们那帮人绝不相信有人冲刺完几百米后还能继续跑完整个三千米。
还好那个运动员水平有限,冲刺了三百多米后,他就实在冲不动了,被沈一凡远远的拉开。没多久,后面的人也都追上了他,而他彻底放弃,直接退了赛,引起场边一阵嘘声。
见到刚才那疯子一样的家伙被甩远了,沈一凡安心的开始按照他原来的计划跑,故意放慢脚步,等着后面的人追上来。
后面在追赶的选手见到沈一凡慢了下来,心中还是存着一点侥幸,希望他是真的体力不支了。然而他们渐渐发现,自从追到离沈一凡还差十几米时,这段差距就再也没办法缩短了。不管自己怎么跑,他永远在看得见摸不着的地方引领着他们。
之后的场面略显平淡,总之不管后面的人速度如何变
化,沈一凡始终领先着十几米,既不拉开,也无法靠近,直到终点。
沈一凡又夺冠了,他参加的四个单项包括集体的接力赛,全都拿到了冠军,他现在是全校神一般的人物。他的粉丝今天一天都庆祝得有点麻木了。
校长看完比赛却是很感慨:“这个年轻人确实是个人才,人才啊!很快就要迎来新世纪了,二十一世纪最缺的是什么?就是人才!这样的人才一定得好好利用!”
不知是否单项比赛全都结束的原因,跟上午相比,沈一凡变得热情多了,对粉丝的祝贺都会致谢,对记者的采访也不推托。不过再被围了很久之后,他还是抱歉的跟众人说,自己还得去参加拔河比赛。
这个时候,他们班的总分已经很高了,如果拔河比赛能进入前三名,总分铁定第一。不过没多少人认为擅长各种跑步的沈一凡能在力量项目上也表现出色。只有沈一凡自己心里清楚,如果他去参加铅球比赛,也能夺冠。不过以他的身材,铅球比赛夺冠了,那真要被送去解剖做研究了。
初三(一)班的拔河阵容还是很强大的,毕竟有肉山大魔王安红在,另有肉盾中锋徐庆中辅助,相对而言,沈一凡倒是不怎么显眼,甚至有些人无法理解他为什么非要参加拔河比赛。
拔河比赛每班二十人参加,必须是十男十女,因此如果班里拥有比较强壮的女生的话,是很占便宜的。
他们班的第一个对手是初三(五)班,拥有一帮篮球高手的五班男生的实力还是不错的,不过女生都只能充充数,不像一班,女生也能这两人就是她们目前心目中唯
二的男神。沈一凡的优势在于身体素质更好,据说他以后要是专心走职业体育路线的话,会获得极高的成就。而陆凯的优势在于长得高、长得帅,另外就是家境好。他以后不需要找工作,直接继承他爸的公司,那就是身价近亿的钻石王老五啊。虽然他只能在康桥镇这个小地方呼风唤雨,在梁溪市里影响力就小很多,但也是非常不错了。
总的来说,陆凯下限更高,以后至少是个为富一方的大老板。而沈一凡下限不高,说不定以后也就是比普通人强上一点点,不过上限很高,说不定会是闻名全国、甚至全世界的大人物。
不过令人奇怪的是,林梦夕和陈清琳这两位大美女却是不约而同的对沈一凡另眼相看,对陆凯却并不怎么重视,这两人的差距有这么大吗?还是她们俩知道沈一凡一些不为其他人所知的优势呢?
虽然此刻桌上还只有冷菜,但大家都是同学,就没那么多规矩,很多人已经开始吃喝起来。
因为好几位女生在桌上,尤其是陈清琳在,所以丁大鹏、徐庆中他们没有嚷嚷着要喝酒。沈一凡开了瓶可乐,几个男生分着喝,女生大多数喝果汁,陈清琳则是让服务员倒了杯热水。
很快,热菜就开始上了。为了展现自己家的经济实力,陆凯这次也是下了血本,点的菜非常高端大气上档次,很多家境一般的学生之前都从来没吃过这些菜,也因此桌上的氛围非常融洽。
然而做东的陆凯面上似乎都没有多少喜色,他时不时的瞄一眼沈一凡那边,却见沈一凡和他左右的两位美人儿聊得火热,不免心头火起,脸色愈发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