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飞檐走壁Lv.A”发动!戏耍警方!(日万求月票!)
书名:美利坚:疾速追杀1924 作者:漱梦实
第148章 “飞檐走壁Lv.A”发动!戏耍警方!(日万求月票!)
简单地与奥莉西娅等人告别後,李昱拉紧了背上的刀盒,然後猛地一个提速!转身奔向右手边的巷道。
遥遥目送李昱的背影后,蓬莱忍不住地向雨果和奥莉西娅问道:「他一个人去引开警察————真的没问题吗?」
虽然在经历先前的「班轮事件」後,蓬莱已不再怀疑李昱的实力,但独自一人执行如此艰险的任务,还是令他不禁感到一阵担忧。
闻听此问,雨果和奥莉西娅相视一笑。
雨果轻声说:「若说不感到担忧,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奥莉西娅紧接其後:「但牧师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总能在关键时候发挥出巨大的作用,所以就放心地交给他吧。
「6
「搞什麽东西啊!你们是在梦游吗?为什麽都过去这麽久了,连一个人都抓不到!」
一名头发半白,挺着巨大啤酒肚的中年警官,以凶恶的语气斥责着他面前的一众年轻警员。
年轻警员统统低着头,噤若寒蝉,乖乖挨训。
这个年代的加拿大警方不仅与美国警方一样腐败,而且也一样实力不济。
极个别精英拥有出众的职业素养,但绝大部分警员都是「打击罪恶,我唯唯诺诺;骚扰百姓,我奋勇当先」的水平。
在接到「港口发生爆炸」的报案後,附近的警车总计4辆就全都赶了过去。
抵达港口後,警员们从案发现场的目击者们的陈述中,得知以下三条情报:
其一,爆炸处是一艘老旧的货船。在经过两次爆炸後,这艘货船已经沉进海里了。
其二,货船上的船员们是否全进戴维·琼斯的储物柜,还不得而知,但确实逃出来许多人,在听见警笛的声音後,他们就匆忙逃窜了。
其三,这条船的船员们基本都是华人。
戴维·琼斯的储物柜——着名的英语典故。18世纪英国的水手流传一个传说,葬身大海的人会进入戴维·琼斯的储物柜,成为海洋的一部分。
发生了爆炸案,肯定是要於第一时间将相关人士抓回来闻讯的,特别是这群人还是华人。
於是乎,警员们风风火火地出动,朝李昱等人追去。
然而,截至目前为止,他们的成果不说是收获累累吧,也可说是聊胜於无。
这麽多辆警车,这麽多名警员,愣是连李昱等人的一道背影都没瞧见。
当然,还是有一点好消息的。
他们已经大致圈定李昱等人的藏身处—就在这片密布暗巷的街区。
不出意外的话,只要一点点地收拢包围圈,就能逮住李昱等人。
就在骂爽了的中年警官正了正头上的警帽,准备神气十足地下达「都愣着干什麽?还不快行动起来!」的这个时候——
砰!砰!砰!
突如其来的三道枪声,使得现场的一众警员全都愣住了。
「警长!是枪声!」
「废话!我没长耳朵吗?这还用你提醒吗?」
中年警官说着拉下了脸:「快!快去看看!」
李昱一边将关闭保险的M1911手枪插回腰间,一边安静等待警察们的到来。
不一会儿,密集的、嘈杂的脚步声,逐渐从其身後逼近。
在彼此的间距只剩50米上下时,在手电筒的光束就快照亮其身形时,李昱猛蹬後足,如离弦之箭般狂奔起来!
眼见前方有黑影晃动、逃离,警察们连忙加紧脚步。
「站住!」
「不许跑!」
「你逃不掉的!」
凶恶的叫喊,以及靴子踢踩尘土的声音,在两侧砖墙间碰撞、回响。
李昱无视警察们的恫吓,兀自狂奔。
实质上,在「一骑当千Lv.B」的加持下,他的全速奔跑完全能把身後的警员们全都甩得远远的。
但他此次行动的目的是分散警察们的注意力,而不是独自逃跑,所以他有意地控制间距。
既不让身後的警察们轻松追上,也不将他们甩得太远,保持在能让他们觉得「再加把劲,就能追上」的程度。
「站住!你再逃!我们就要开枪了!」
伴随着毫不客气的警告,手枪保险打开的声音遥遥传来。
李昱依然不理会,连头都不回。
很快—
砰!砰!砰!砰!砰!砰!
一发发子弹凌空射出。
虽然警察们的开枪时机还算果断,但李昱已经抢在子弹射来之前,一个利落的拐弯,冲进左手侧的另一条暗巷。
紧接着,一堵高耸的砖墙映入李昱的眼帘。
身後传来某警员的兴奋叫喊:「哈哈哈!他完蛋了!他认得这附近的巷道!他前面是死路!」
受这道喊声的激励,警察们的脚步声变急促不少,就像是赶着来抢功。
看着前方的就快要撞上的高墙,李昱微微沉下眼皮,眸光微凝。
呼————他缓缓吐尽肺中浊气。
下一刻,他猛地拔起身形。
右脚踩住右侧的砖石墙面,以此借力,迅猛一蹬,扑向左面,左脚踩住左侧的砖石墙面,再以此借力,身体反向折回,右脚再度踩住右侧的砖石墙面————
就这样,靠着「交互踩踏巷道两侧的墙面」,其身形迅速抬升,仅互踩三回,他的身体就高过了这面高墙!轻松翻越而过!
慢半拍赶到的警察们虽未看见李昱「互踩墙面」的过程,但却目睹了李昱身体翻过高墙的这一幕。
此景此象,令得他们一个个的全都目瞪口呆,完全不理解李昱是如何办到的。
「蹬墙升天」—看着很困难,实际做起来也确实不简单。
如果是以前的李昱,他有着足够的力量、敏捷,但却缺少相应的纤细技巧。
但在获得技能「飞檐走壁」後,他技巧方面的缺失被补上了!
飞檐走壁:不论是多麽复杂、危险的环境,都能如履平地。
简单来说,这个技能使他变成轻功高手、跑酷高手,能够驾轻就熟地在高墙、斜面等复杂地形中移动!
翻越高墙後,李昱脚步不停,继续奔逃。
後方的警察们只能笨拙地采用「你推我上去」、「我拉你上来」的土法来翻墙。
少顷,李昱豁然感觉豁然开朗—明亮的街灯光线从
前方照来,左右两侧的昏黑墙面夹着五彩斑斓的街景。
前方就是繁华大街,他就快离开暗巷了。
呜呜—!呜呜——!呜呜——!
未等李昱出巷,一阵高过一阵的警笛声就自前方响起,迅速靠近。
不难猜想,一旦离开这条小巷,肯定就会遭受多辆警车的包围、堵截。
在大街上跟警车赛跑————这确实是略有难度。
前有警车在靠近,後有警察在追赶—李昱瞅见巷口外有一根高耸的路灯。
分秒间,他猛然加速!全速冲刺!
仅眨眼的工夫,他就藉助冲刺的势能,弹跳而起!直接攀上这根路灯的中间部分!
紧接着,他的双手紧抓住光滑的柱身,迅敏地向上攀登,动作之敏捷,仿似猿猴!
虽然过程稍显惊悚,但却是有惊无险。
不一会儿,他整个人稳稳地站在路灯之上!像一只正向挂起的蝙蝠!
他的动作还没完他以脚下的路灯作为借力点,再度纵身跳起,跃向最近的大楼的屋顶!
路灯与这栋大楼的屋顶,只有3米不到的距离,3米不到的高低差。
对李昱而言,这只不过随便跳跳,就能轻松跳过去的距离。
啪的一声,他的右手五指稳稳攀住楼顶上沿,然後腰腹用力,向上一翻,双脚轻松落至楼顶上。
楼下的警察们全都抓狂了。
「他爬上了屋顶!他爬上了屋顶!」
「他是怎麽上屋顶的?!」
「他是爬路灯爬上去的!」
「Fuck!他是猴子吗?!」
「快追上去!别让他跑了!」
「你们几个快上楼!堵住他!」
下方的警察们已是乱成一片。
各辆警车慢一步地赶到,但对於逃至楼顶上的李昱,他们什麽招也没有。
不及喘息,李昱已离开原地,径直奔向下一座高楼。
温哥华是加拿大的最大城市之一,繁华程度丝毫不输现代都市,高楼密布。
而这,正方便李昱移动!
但见他在一栋又一栋高楼上飞跃!跳过一条又一条楼间路!
每当他腾跳而起,夜风就会灌满他的衣襟,产出猎猎响声一还挺凉的,因为他的身体仍是湿漉漉的,咸腥的海水沾满他全身。
每当他腾跳而起,会有那麽一瞬间,像宝石一样散发着璀璨光华的偌大城市被他踩在脚下!
往下一瞧,十几米乃至二十多米的高度,令人望而生畏,看着就让人脑袋发晕。
徒步的警察们已经没法追上李昱了,只剩几辆警车还在坚持。
如果李昱的嘴里含着个摄像机,全程拍下他疾驰、腾跃的画面,那麽将能发现画面是很稳的,几乎没有抖动的—其身法之稳健,可见一斑!
警笛仍在鸣叫,但声音越来越弱、越来越远。
在楼顶上移动的李昱,一直是走斜线的,使得各辆警车没法发挥他们的速度优势,必须要频繁地转弯、改换路线,才能追上李昱。
即使如此,他们之间的距离还是在不断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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