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这可是国宝
书名:重生六零:我的眼睛能寻宝 作者:帅得从小被人砍
第八十一章 这可是国宝
“看东西,不看人。叁叶屋 蕪错内容”
张宁吐出五个字。
他把手伸进贴身口袋,意识侵入空间,调出斗彩鸡缸杯。
拿出手,手腕翻转。
将瓷杯轻轻放在旁边的茶几上。
“白老板既然靠手吃饭,就自己摸摸看。”
白半城听到瓷器的声音,眉头一挑。
他挥了挥手。
身后的两个壮汉立刻后退两步,退到门外。
白半城伸出干枯的双手,摸索著伸向茶几。
指尖触碰到瓷壁。
老头的手指开始在杯口,杯壁和杯底快速游走。
随着手指的滑动。
白半城原本漫不经心的脸庞,瞬间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他猛地坐直身子,双手紧紧捧住瓷杯。
浑身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
白半城浑身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
他瞎了双眼,全靠一双手辨认古董真伪。
干枯的手指贴在瓷杯外壁上,一点点往下滑动。
“大明成化年制。”
白半城嘴里喃喃自语,念出这六个字。
他猛地推开椅子,站直身子。
动作太大,带翻了手边的紫砂茶杯。
茶水泼在黄花梨茶几上,顺着边缘往下滴答。
“掌灯!拿放大镜!”
白半城冲著站在门口的中年男人大喊,声音里透著无法掩饰的激动。
中年男人快步走过来,从柜子里拿出一把强光手电筒,外加一面高倍放大镜。
他按开手电筒开关。
白光打在斗彩鸡缸杯上。
中年男人凑近放大镜,只看了一眼,连呼吸都停住了。
“东家,胎薄如纸,透光极好。”
中年男人声音发紧,向白半城汇报看到的情况。
“色彩怎么样?有没有贼光?”白半城双手按住桌面,急切地问。
“没有贼光,包浆自然。”
中年男人仔细端详著杯身上的图案,“画的是子母鸡图,红彩像血,黄彩像姜,绿彩透著水头。”
白半城听到这话,仰起头长出一口气。
“错不了,这是真东西。”
白半城重新坐回太师椅上,平复著剧烈跳动的心脏。
他虽然看不见,但在古董行当里摸爬滚打一辈子,对成化斗彩的特征烂熟于心。
“小兄弟,你可知这是什么物件?”白半城转向张宁。
张宁端坐在椅子上,脸色平静。
“大明成化斗彩鸡缸杯。”张宁语气平淡。
“你既然知道,就该明白它的分量。”
白半城叹了口气,干枯的手指轻轻敲击桌面。
“当年万历皇帝想求一只成化杯,都得花十万两白银。这是真正的国宝出世啊。”
大堂里安静下来。
中年男人关掉手电筒,退到一旁,看张宁的眼神彻底变了。如文网 吾错内容
能随手拿出这种顶级重器的人,绝不可能是普通的乡下后生。
张宁没有被白半城的话镇住。
他要的是现实现钞,用来给妹妹治病保命。
“白老板,既然认定是真东西,就开个价吧。”张宁直奔主题。
白半城转动着手里的核桃,陷入沉思。
现在是六十年代。
风声紧,饭都吃不饱,古董字画在普通人眼里一文不值。
但在真正懂行的权贵圈子里,这种绝世孤品依然是无价之宝。
白半城需要衡量自己的胃口。
“这东西太烫手,普通盘口根本吃不下。”
白半城停下核桃,开口说道,“但我白家做生意,讲究一个缘分。齐老头引荐的人,我绝对不压价。”
他伸出一根手指,在半空中晃了晃。
“一万块现洋。”
白半城报出数字。
站在旁边的中年男人倒吸一口凉气。
一万块。
在工厂学徒工每个月只能领十八块钱的年代,这是一笔足以把人砸晕的巨款。
能买下省城最繁华地段的一整套大四合院。
张宁靠在椅背上,没有出声。
白半城以为张宁嫌少,咬了咬牙,再次加码。
“一万块现金是我的底线,再多我也拿不出现钱。”
白半城拍了拍桌子,“我另外给你加两根十两重的大黄鱼,外加一叠省城通用的特供票证。”
黄金是硬通货,票证是省城生存的根本。
这个价格,已经显示出白半城极大的诚意。
“成交。”
张宁干脆利落地点头,不再废话。
他来省城需要大笔资金运作,这个价格远超他的预期。
财富瞬间跨越,他成了这个年代名副其实的万元户。
白半城冲著中年男人挥了挥手。
中年男人转身走进后堂。
没过多久,他提着一个黑色皮包走出来,放在张宁面前的茶几上。
拉开拉链。
里面整整齐齐码放著一百沓十元面值的大团结。
钞票旁边,躺着两根金光闪闪的金条,以及一大沓用牛皮纸筋捆扎的各类票证。
粮票、肉票、布票、工业券一应俱全,全都是不限期的全国通用版。
张宁拉过帆布包。
双手齐动,把皮包里的钱、金条和票证全部装进自己的包里。
拉上拉链。
意念悄无声息地流转。
帆布包里的巨款瞬间消失,稳稳落在随身空间的底柜里,和之前的财富堆放在一起。
交易完成。
白半城小心翼翼地捧起桌上的鸡缸杯,装进一个铺着丝绸的锦盒里。
“小兄弟,财不露白。出了这个门,万事小心。”白半城好意提醒了一句。
他以为这笔买卖就算结束了。
张宁提着帆布包,却没有起身离开的意思。
张宁坐在椅子上,把帆布包重新放在腿上。
“白老板,古董我只出这一件。”
张宁伸手拉开帆布包的拉链,“但我手里,还有别的尖货,不知道你收不收。”
白半城愣了一下。
他靠在太师椅上,瞎眼微微眯起。
“只要是好东西,我白家来者不拒。拿出来掌掌眼。”
张宁把手伸进帆布包做掩护。
意念直接沟通随身空间,锁定那堆老虎骨架。
但是布包只有这么大,如果全掏出来那就成变戏法儿了。
所以他先挑出了一截最虎前腿骨,
手腕发力,将骨头从空间里取出,直接扔在黄花梨茶几上。
“砰。”
一声撞击声。
骨头极重,砸得茶几微微一晃。
一股带着浓烈野兽腥气的血腥味,瞬间在封闭的大堂里弥漫开来。
白半城的鼻子猛地抽动了两下。
他常年把玩古董,对气味极度敏感。
这股味道绝对不是发霉的老物件,而是带着活物生机的新鲜血肉味。
白半城伸出双手,摸索著触碰到茶几上的骨头。
骨头表面冰凉,关节处极其粗大,骨质坚硬如铁。
指尖还能摸到一丝没有剔干净的肉膜,带着微弱的黏性。
白半城的手指停在半空,浑身僵住。
他常年收购名贵药材,对各种兽骨了如指掌。
“这是新出山的大虫腿骨?”
白半城声音发颤,满脸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