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寻找野山参

书名:收留阿姨母女后,空间她终于来了 作者:初颜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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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寻找野山参

罐子里装着他之前好不容易攒下来的白菜籽和萝卜籽。

在这个缺衣少食的1979年,每一粒种子都是庄稼人的命根子,容不得半点马虎。

林恩抓起一把黑土,在手里轻轻捏了捏。

泥土湿润、松软,还带着一股温热的气息,肥沃得仿佛能捏出油来。

“这空间的黑土地,比村里大队那几百亩瘦地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林恩嘴角微微上扬,眼里闪烁著兴奋的光芒。

他蹲下身子,用手在刚翻好的地里划出一道道浅浅的沟壑。

他的动作不快,但极有韵律,每一步都显得无比踏实。

前世的他,活得太窝囊、太憋屈,最后连自己最在乎的人都守不住。

这一世,有了这个神奇的空间,他要把失去的一切都狠狠地夺回来。

林恩将细小的白菜籽均匀地撒进沟里,然后用旁边的细土轻轻覆盖上去。

他的双手沾满了黑色的泥土,但他却觉得无比踏实。

“若兰姐,婉清,这一世,我一定让你们天天吃白面,顿顿有肉吃。”

想到隔壁屋里正甜甜入睡的母女俩,林恩的心里就软得一塌糊涂。

沈若兰那丰腴迷人的身段,温婉如水的眼波,无一不让他食髓知味。

而十八岁的苏婉清,清纯得像一朵刚出水的芙蓉,对他更是满心的崇拜与依赖。

这两个女人,如今都是他生命中不可割舍的挚宝。

林恩撒完白菜种子,又开始播种萝卜。

每一个动作,他都做得极其认真,仿佛在雕刻一件稀世珍宝。

等所有的种子都种下后,林恩走到空间中央的那口泉眼旁。

清澈的泉水缓缓流淌,散发著沁人心脾的甘甜。

他用木桶打起一桶泉水,仔细地浇灌在刚刚播种的土地上。

水珠落在黑土地上,瞬间就被贪婪地吸收了进去。

林恩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看着湿润的土地,满意地笑了起来。

“三倍的流速,用不了几天,这一批白菜和萝卜就能成熟了。”

林恩自言自语道,眼神里满是对未来的憧憬。

他走到一旁,毫无形象地一屁股坐在了松软的草地上。

空间里的空气异常清新,吸上一口,整个人都仿佛年轻了几岁。

林恩双手枕在脑后,静静地看着空间上方那层淡淡的雾气。

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到了村子西头的知青点。

那里,住着一个让他又爱又怜,却又不得不小心隐藏的女人——柳如烟。

柳如烟,公社书记的儿媳妇,却在靠山屯这个穷山沟里待了快十年。

她长得极美,有一股城里女人特有的书卷气,身段更是生得饱满多姿。

可她的命却不好,婆家嫌弃她生不出儿子,丈夫在城里花天酒地,根本不把她当人看。

常年分居的痛苦,以及回城无望的绝望,将这个二十八岁的成熟女人折磨得近乎崩溃。

直到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她在知青点后的小树林里,主动扑进了林恩的怀里。

那一夜的疯狂与缠绵,至今仍让林恩感到热血沸腾。

柳如烟那压抑了多年的热情,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几乎将林恩融化。

那是他们之间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如今这个保守、封建的1979年,这种事情一旦曝光,柳如烟会被唾沫星子淹死,他也得吃枪子。

“如烟,你放心,我林恩不是提裤子不认人的浑蛋。”

林恩看着虚空,眼神变得无比坚定。

“等我有了足够的实力,我一定带你离开这个鬼地方,给你一个正大光明的名分。”

但想要实现这一切,光靠卖点蜂蜜、种点白菜萝卜,是远远不够的。

靠山屯太穷了,在这个工分只值几分钱的年代,想要发家致富,必须另辟蹊径。

林恩的目光,缓缓落在了空间深处那片空旷的黑土地上。

“光种这些粮食蔬菜,虽然能解决温饱,但想赚大钱,还是太慢了。”

林恩眉头微皱,陷入了沉思。

他现在手里虽然还有二十七块钱,在这个年头算是一笔小钱,但对于他的野心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

他需要更多的资金,需要一个能迅速积累财富的门路。

长白山,这片古老而神秘的土地,最不缺的就是宝贝。

飞禽走兽、山珍野味,还有那被称为“百草之王”的野山参。

想到这里,林恩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

“人参!”

林恩一骨碌从草地上爬了起来,眼中闪烁著炽热的光芒。

长白山脚下的靠山屯,自古以来就有“放山”的传统。

那些深山老林里,隐藏着无数年份极高的野山参。

如果能弄到人参,那可就真的是一夜暴富了。

林恩兴奋地在原地转了几圈,脑海里飞快地思索著可行性。

“我有空间在手,这就是我最大的作弊器啊!”

林恩一拍大腿,忍不住笑出了声。

空间的流速是外界的三倍。

这意味着,在外面需要长三年的作物的,在空间里只需要一年。

“如果我在空间里种人参呢?”

林恩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

但很快,他又冷静了下来,眉头再次紧锁。

人参这东西,之所以珍贵,就是因为它的生长周期极长。

一株真正值钱的野山参,起码得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药龄。

“就算空间有三倍流速,想要种出一株百年野山参,在空间里也需要三十多年。”

林恩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

三十多年,黄花菜都凉了,他等不起,也耗不起。

难道这个发财的计划,就这么夭折了?

林恩有些不甘心,他盯着那片肥沃的黑土地,脑海里灵光一闪。

“不对,我为什么一定要从种子开始种起?”

林恩一拍额头,暗骂自己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我可以进深山里,寻找那些年份还浅的野山参幼苗啊!”

长白山深处,多的是一品叶、二甲子、三品叶的野山参小苗。

这些小苗因为年份不够,在外面根本卖不上什么价钱,甚至经常被放山人忽略。

但如果他把这些小苗挖出来,移栽到自己的空间里呢?

空间里有神奇的黑土地,还有蕴含灵气的泉水。

最重要的是,这里没有任何风吹雨打,也没有野兽的践踏和虫害。

那些野山参小苗在这里,绝对能以最完美的姿态生长。

“只要能找到一株二十年或者三十年药龄的野山参移栽进来。”

林恩的呼吸变得无比粗重,双眼里满是狂热。

“在空间里养上个三五年,那可就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极品野山参了!”

在这个年代,一株百年野山参,那绝对是价值连城的国宝级存在。

只要能弄到一株,别说在县城买房买地,就算是去北京买几套四合院,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林恩越想越兴奋,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干劲。

“明天,明天一早就进山!”

林恩握紧了拳头,暗暗做出了决定。

靠山屯后面的黑瞎子岭,虽然凶险万分,但也是一座巨大的宝库。

前世他因为害怕和懦弱,错过了太多,这一世,他有空间傍身,还有什么好怕的?

更何况,他手里还有父亲留下的那支老土枪。

那支土枪虽然有些年头了,但保养得极好,威力极大,一枪下去,就算是野猪也得趴下。

只要他小心避开前世遭遇狼群的那个致命山沟,安全绝对没有问题。

“大川叔,前世你为了救我丢了命,这辈子,我不仅会照顾好若兰姐和婉清,还会让她们成为全村,不,全县最幸福的女人。”

林恩看着空间里的黑土地,在心里默默地发誓。

他的眼神变得无比深邃,仿佛穿透了空间的迷雾,看到了未来那波澜壮阔的画面。

至于村长苏建国,还有苏家那些如狼似虎、刻薄狠毒的绝户亲戚。

等他林恩真正起飞的那一天,他会把这些前世欺压过她们母女的账,一笔一笔地算清楚。

林恩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

他在空间里又巡视了一圈,确认没什么遗漏后,这才心念一动。

下一秒,他的身影再次回到了那间有些阴暗、潮湿的土坯房里。

屋里暖融融的,灶坑里的余温还在源源不断地散发著热量。

隔壁屋里,沈若兰和苏婉清母女俩睡得很香,隐约能听到她们轻柔的呼吸声。

林恩躺回自己的土炕上,拉过那床有些破旧却洗得干干净净的棉被盖在身上。

窗外,风雪依旧在呼啸,狂风吹得窗户纸沙沙作响。

但林恩的心里,却是一片火热。

他仿佛已经看到,在不久的将来,一株株散发著奇异药香的百年野山参,在自己的空间里茁壮成长。

林恩心里盘算著,人参这东西,年份越久越值钱。

冬日的清晨,长白山脚下的靠山屯被一层浓重的白雾笼罩着。

窗外,凛冽的寒风呼呼地刮著,吹得窗户纸沙沙作响,仿佛随时都会被撕裂。

林恩一骨碌从热乎乎的炕上爬了起来,眼神清明,没有丝毫睡意。

前世的悲剧和今生的机遇交织在脑海中,让他浑身充满了干劲。

他刚穿好打着补丁的棉袄,隔壁屋就传来了轻微的起炕声。

“小恩,是你醒了吗?”

沈若兰温婉轻柔的声音穿过土墙传了过来,带着一丝刚睡醒的沙哑,听得林恩心里微微一荡。

“若兰姐,是我,你和婉清多睡会儿,天还冷着呢。”

林恩压低声音回了一句,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宠溺。

话音刚落,隔壁房门吱呀一声开了,沈若兰披着一件旧棉袄走了出来。

三十八岁的女人,身段却丰满得像一朵熟透的水蜜桃,腰肢掐得极细,走动间自有一股成熟女人的万种风情。

昨夜的温存似乎还在她脸上留着余韵,看到林恩,她的眼波里柔得几乎能滴出水来。

“你这孩子,进山是大事,姐哪能睡得着。”

沈若兰嗔怪地看了他一眼,急忙走到灶台边,麻利地开始生火。

紧接着,苏婉清也揉着惺忪的睡眼探出头来。

十八岁的丫头,清纯得像一朵刚出水的芙蓉,皮肤白皙,在这缺衣少食的年代显得格外惹人怜爱。

“林恩哥哥,你今天真要进黑瞎子岭啊?那地方太危险了,我怕”

苏婉清咬著红唇,眼里满是担忧,小手死死揪着衣角。

林恩走过去,宠溺地揉了揉苏婉清的小脑袋,感受着那柔软的发丝。

“放心吧,婉清,哥有分寸,绝不往深山老林里瞎闯,就在外围转转。”

沈若兰此时已经往锅里添了水,开始烙饼。

“小恩,姐给你烙两个死面饼子,带在路上当干粮。”

“你大川叔当年就是唉,你可千万得加倍小心,你要是出点啥事,我和婉清也不活了。”

提到死去的苏大川,沈若兰眼眶红了红,但很快又抹了抹眼角,不想给林恩太大的压力。

林恩心里一软,上前一步,从身后轻轻揽住了沈若兰那丰腴的腰肢。

沈若兰身子微微一颤,脸色瞬间红到了耳根子,有些羞涩地看了眼屋里的女儿,却没挣扎,反而顺从地往他怀里靠了靠。

“若兰姐,日子会好起来的。”

“今天我进山,说不定能碰上好东西,晚上回来给你们炖肉吃。”

林恩声音温柔而坚定,在沈若兰耳边轻声说道。

苏婉清在屋里看着这一幕,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大眼睛里闪烁著崇拜和羞涩的光芒。

在她心里,林恩哥哥就是她们母女俩的天,只要有林恩在,她们就什么都不怕。

“林恩哥哥最厉害了,不过婉清不要吃肉,只要哥哥平平安安回来。”

苏婉清走过来,轻轻拉住林恩的衣角,小声撒娇道。

林恩哈哈一笑,伸出另一只手,捏了捏小姑娘满是胶原蛋白的脸蛋。

“好,听婉清的,哥一定平平安安回来。”

吃过早饭,林恩拿起了靠在墙角的那支老土枪。

这枪是父亲留给他的,枪管被他保养得锃亮,虽然是单打一的前膛枪,但在这个年代威力极大。

林恩熟练地检查了火药和钢珠,确认无误后,将枪背在肩上。

沈若兰帮他理了理狗皮帽子的帽耳,眼里满是浓得化不开的柔情与不舍。

“小恩,早点回来,我和婉清在家里等你。”

“嗯,若兰姐,关好门,除了我,谁来也别开。”

林恩嘱咐了一句,背起沉甸甸的背篓,推开房门,迎著刺骨的寒风走进了雪地。

清晨的靠山屯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雾气中,偶尔有几声狗吠穿透迷雾。

林恩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积雪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

刚走到村口,迎面就碰上了大队书记苏建国的儿子,苏大强。

苏大强抄著双手,缩著脖子,一抬头看到林恩背着枪和背篓,顿时阴阳怪气地笑了起来。

“哟,这不是林恩吗?大清早的,背着枪,这是要去黑瞎子岭送死啊?”

苏大强一直觊觎苏婉清的美色,可苏婉清根本不搭理他,反而整天黏着林恩,这让他嫉恨不已。

“怎么,嫌命长了,也想跟你那死鬼大川叔一样,去喂黑瞎子岭的狼?”

林恩脚步一顿,冷冷地扫了苏大强一眼。

前世,苏大川死后,苏建国默许亲戚强占苏家财产,这苏大强也没少在背后出坏主意。

“苏大强,管好你自己的嘴,别大清早就满嘴喷粪。”

林恩声音冰冷,眼神如刀,浑身散发出一股前世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练就的狠劲。

苏大强被林恩那冰冷的眼神看得心里一虚,忍不住退后了一步。

但他一想到自己老子是大队书记,顿时又有了底气。

“你小子狂什么狂!有种你就死在山里,别回来了!”

“到时候,沈若兰那俏寡妇和苏婉清那小贱人,可就没人疼了,老子替你好好疼她们,哈哈!”

苏大强笑得极其猥琐,眼里满是邪光。

林恩的眼神瞬间沉了下去,一股无法遏制的杀意在心中蔓延。

他猛地跨前一步,右手已经搭在了肩上的老土枪上。

“苏大强,你再敢多说一个字,信不信老子现在就一枪崩了你,往山里一扔,就说你被狼叼走了?”

林恩的声音低沉而沙哑,那股扑面而来的杀气,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苏大强吓得脸色惨白,双腿一软,差点瘫在地上。

他看得出来,林恩是真的敢开枪!

“你你等著瞧!”

苏大强放下一句狠话,连滚带爬地朝着村里跑去。

林恩看着他的背影,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眼神深邃无比。

“急什么,等老子发了财,有的是时间跟你们这帮吸血鬼慢慢算账。”

林恩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加快脚步朝着黑瞎子岭的方向走去。

出了靠山屯,山路变得陡峭起来,积雪足足有半尺多深。

林恩虽然才二十四岁,但前世在山里讨生活多年,对这片大山熟悉无比。

山林里寂静无声,只有偶尔压断树枝的积雪坠落声,显得有些阴森。

林恩没有盲目乱撞,他很清楚自己的目标——寻找年份浅的野山参幼苗。

野山参这东西,对生长环境极其挑剔,绝不是随处可见的。

“人参喜阴不喜阳,最爱长在柞树和椴树的混交林里。”

“而且,坡向得朝东或者东北,那里的阳光温和,水分也最适宜。”

林恩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默念著放山人的口诀。

山风呼呼地刮著,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疼,体力的消耗也极大。

林恩四下看了看,确定周围荒无一人。

他心念一动,一捧清凉的空间泉水凭空出现在他掌心。

林恩一仰头,将泉水喝了下去。

一股温热的暖流瞬间流遍全身,原本酸痛的双腿立刻恢复了力气,连严寒似乎都被驱散了不少。

“这空间泉水,真是不管用多少次都觉得神奇。”

林恩赞叹了一句,眼神更加坚定。

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到了村子西头的知青点,想起了那个让他牵挂的女人——柳如烟。

柳如烟那成熟丰腴的身段,以及那一夜在小树林里的疯狂与缠绵,至今仍让他感到热血沸腾。

“如烟,你等我,等我在这山里刨出富贵,一定带你离开靠山屯,过上好日子。”

林恩在心里默默发誓,脚下的步伐也加快了几分。

不知不觉,林恩已经深入了黑瞎子岭的外围。

这里的树木变得更加粗壮古老,合抱粗的松树和柞树随处可见。

林恩放慢了脚步,开始仔细留意地面上的每一个细节。

现在的季节是初冬,山里已经下过了几场大雪。

如果是夏天,人参那红彤彤的参籽在绿叶中非常显眼,极易寻找。

但在冬天,参叶早就枯萎,只剩下干枯的参茎和残存的参籽梗。

这就极度考验放山人的眼力和经验了,稍不留神,就会把枯萎的参秧子当成普通的杂草忽略过去。

林恩深吸了一口气,弯下腰,手里拿着一根顺手折来的木棍,拨拉着地上的枯枝败叶。

“柞树、椴树这里的林子正合适。”

林恩打量著周围的树种,脸上露出一抹喜色。

这是一片典型的针阔混交林,东侧的斜坡缓缓向下延伸,避开了凛冽的西北风,正是野山参最喜欢的生长环境。

“就是这里了,希望老天爷赏口饭吃。”

林恩喃喃自语,开始呈“之”字形在山坡上仔细搜寻起来。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

冬日的阳光没有丝毫温度,透过干枯的树枝,在雪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林恩已经找了大半天,体力消耗极大,却一无所获。

期间他只吃了一个沈若兰烙的死面饼子,喝了几口空间泉水顶着。

“难道今天运气不好,一株都找不到?”

林恩心里难免有些焦躁起来,但他很快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放山最忌讳的就是心浮气躁,一旦乱了分寸,就更容易错过宝贝。

“呼吸”

林恩调整著呼吸,目光如鹰隼般锐利,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角落。

他走过一片乱石滩,前方出现了一棵巨大的老柞树。

这棵柞树足足需要三个人合抱,树皮干裂,仿佛饱经沧桑的老人。

在老柞树的根部,因为树冠的遮挡,积雪比其他地方要薄一些,露出了黑褐色的落叶。

林恩走上前去,习惯性地用木棍拨开一堆落叶。

突然,他的目光定格在了枯叶堆中的一个角落。

在那里,一根细长、干枯的茎秆,在寒风中微微颤抖。

茎秆的顶端,还残留着几个干瘪的、呈肾脏形的暗红色小颗粒。

林恩的心脏,在这一瞬间,仿佛漏跳了一拍。

“这是参籽梗?!”

林恩猛地蹲下身子,呼吸在瞬间变得无比粗重,他颤抖着手,轻轻拨开周围的枯叶和积雪。

只见那根干枯的参茎,顺着地面斜斜地伸入黑土之中,顶端分出三片干枯的复叶。

“一、二、三这是三品叶的参秧子!”

罐子里装着他之前好不容易攒下来的白菜籽和萝卜籽。

在这个缺衣少食的1979年,每一粒种子都是庄稼人的命根子,容不得半点马虎。

林恩抓起一把黑土,在手里轻轻捏了捏。

泥土湿润、松软,还带着一股温热的气息,肥沃得仿佛能捏出油来。

“这空间的黑土地,比村里大队那几百亩瘦地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林恩嘴角微微上扬,眼里闪烁著兴奋的光芒。

他蹲下身子,用手在刚翻好的地里划出一道道浅浅的沟壑。

他的动作不快,但极有韵律,每一步都显得无比踏实。

前世的他,活得太窝囊、太憋屈,最后连自己最在乎的人都守不住。

这一世,有了这个神奇的空间,他要把失去的一切都狠狠地夺回来。

林恩将细小的白菜籽均匀地撒进沟里,然后用旁边的细土轻轻覆盖上去。

他的双手沾满了黑色的泥土,但他却觉得无比踏实。

“若兰姐,婉清,这一世,我一定让你们天天吃白面,顿顿有肉吃。”

想到隔壁屋里正甜甜入睡的母女俩,林恩的心里就软得一塌糊涂。

沈若兰那丰腴迷人的身段,温婉如水的眼波,无一不让他食髓知味。

而十八岁的苏婉清,清纯得像一朵刚出水的芙蓉,对他更是满心的崇拜与依赖。

这两个女人,如今都是他生命中不可割舍的挚宝。

林恩撒完白菜种子,又开始播种萝卜。

每一个动作,他都做得极其认真,仿佛在雕刻一件稀世珍宝。

等所有的种子都种下后,林恩走到空间中央的那口泉眼旁。

清澈的泉水缓缓流淌,散发著沁人心脾的甘甜。

他用木桶打起一桶泉水,仔细地浇灌在刚刚播种的土地上。

水珠落在黑土地上,瞬间就被贪婪地吸收了进去。

林恩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看着湿润的土地,满意地笑了起来。

“三倍的流速,用不了几天,这一批白菜和萝卜就能成熟了。”

林恩自言自语道,眼神里满是对未来的憧憬。

他走到一旁,毫无形象地一屁股坐在了松软的草地上。

空间里的空气异常清新,吸上一口,整个人都仿佛年轻了几岁。

林恩双手枕在脑后,静静地看着空间上方那层淡淡的雾气。

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到了村子西头的知青点。

那里,住着一个让他又爱又怜,却又不得不小心隐藏的女人——柳如烟。

柳如烟,公社书记的儿媳妇,却在靠山屯这个穷山沟里待了快十年。

她长得极美,有一股城里女人特有的书卷气,身段更是生得饱满多姿。

可她的命却不好,婆家嫌弃她生不出儿子,丈夫在城里花天酒地,根本不把她当人看。

常年分居的痛苦,以及回城无望的绝望,将这个二十八岁的成熟女人折磨得近乎崩溃。

直到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她在知青点后的小树林里,主动扑进了林恩的怀里。

那一夜的疯狂与缠绵,至今仍让林恩感到热血沸腾。

柳如烟那压抑了多年的热情,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几乎将林恩融化。

那是他们之间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如今这个保守、封建的1979年,这种事情一旦曝光,柳如烟会被唾沫星子淹死,他也得吃枪子。

“如烟,你放心,我林恩不是提裤子不认人的浑蛋。”

林恩看着虚空,眼神变得无比坚定。

“等我有了足够的实力,我一定带你离开这个鬼地方,给你一个正大光明的名分。”

但想要实现这一切,光靠卖点蜂蜜、种点白菜萝卜,是远远不够的。

靠山屯太穷了,在这个工分只值几分钱的年代,想要发家致富,必须另辟蹊径。

林恩的目光,缓缓落在了空间深处那片空旷的黑土地上。

“光种这些粮食蔬菜,虽然能解决温饱,但想赚大钱,还是太慢了。”

林恩眉头微皱,陷入了沉思。

他现在手里虽然还有二十七块钱,在这个年头算是一笔小钱,但对于他的野心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

他需要更多的资金,需要一个能迅速积累财富的门路。

长白山,这片古老而神秘的土地,最不缺的就是宝贝。

飞禽走兽、山珍野味,还有那被称为“百草之王”的野山参。

想到这里,林恩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

“人参!”

林恩一骨碌从草地上爬了起来,眼中闪烁著炽热的光芒。

长白山脚下的靠山屯,自古以来就有“放山”的传统。

那些深山老林里,隐藏着无数年份极高的野山参。

如果能弄到人参,那可就真的是一夜暴富了。

林恩兴奋地在原地转了几圈,脑海里飞快地思索著可行性。

“我有空间在手,这就是我最大的作弊器啊!”

林恩一拍大腿,忍不住笑出了声。

空间的流速是外界的三倍。

这意味着,在外面需要长三年的作物的,在空间里只需要一年。

“如果我在空间里种人参呢?”

林恩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

但很快,他又冷静了下来,眉头再次紧锁。

人参这东西,之所以珍贵,就是因为它的生长周期极长。

一株真正值钱的野山参,起码得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药龄。

“就算空间有三倍流速,想要种出一株百年野山参,在空间里也需要三十多年。”

林恩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

三十多年,黄花菜都凉了,他等不起,也耗不起。

难道这个发财的计划,就这么夭折了?

林恩有些不甘心,他盯着那片肥沃的黑土地,脑海里灵光一闪。

“不对,我为什么一定要从种子开始种起?”

林恩一拍额头,暗骂自己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我可以进深山里,寻找那些年份还浅的野山参幼苗啊!”

长白山深处,多的是一品叶、二甲子、三品叶的野山参小苗。

这些小苗因为年份不够,在外面根本卖不上什么价钱,甚至经常被放山人忽略。

但如果他把这些小苗挖出来,移栽到自己的空间里呢?

空间里有神奇的黑土地,还有蕴含灵气的泉水。

最重要的是,这里没有任何风吹雨打,也没有野兽的践踏和虫害。

那些野山参小苗在这里,绝对能以最完美的姿态生长。

“只要能找到一株二十年或者三十年药龄的野山参移栽进来。”

林恩的呼吸变得无比粗重,双眼里满是狂热。

“在空间里养上个三五年,那可就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极品野山参了!”

在这个年代,一株百年野山参,那绝对是价值连城的国宝级存在。

只要能弄到一株,别说在县城买房买地,就算是去北京买几套四合院,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林恩越想越兴奋,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干劲。

“明天,明天一早就进山!”

林恩握紧了拳头,暗暗做出了决定。

靠山屯后面的黑瞎子岭,虽然凶险万分,但也是一座巨大的宝库。

前世他因为害怕和懦弱,错过了太多,这一世,他有空间傍身,还有什么好怕的?

更何况,他手里还有父亲留下的那支老土枪。

那支土枪虽然有些年头了,但保养得极好,威力极大,一枪下去,就算是野猪也得趴下。

只要他小心避开前世遭遇狼群的那个致命山沟,安全绝对没有问题。

“大川叔,前世你为了救我丢了命,这辈子,我不仅会照顾好若兰姐和婉清,还会让她们成为全村,不,全县最幸福的女人。”

林恩看着空间里的黑土地,在心里默默地发誓。

他的眼神变得无比深邃,仿佛穿透了空间的迷雾,看到了未来那波澜壮阔的画面。

至于村长苏建国,还有苏家那些如狼似虎、刻薄狠毒的绝户亲戚。

等他林恩真正起飞的那一天,他会把这些前世欺压过她们母女的账,一笔一笔地算清楚。

林恩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

他在空间里又巡视了一圈,确认没什么遗漏后,这才心念一动。

下一秒,他的身影再次回到了那间有些阴暗、潮湿的土坯房里。

屋里暖融融的,灶坑里的余温还在源源不断地散发著热量。

隔壁屋里,沈若兰和苏婉清母女俩睡得很香,隐约能听到她们轻柔的呼吸声。

林恩躺回自己的土炕上,拉过那床有些破旧却洗得干干净净的棉被盖在身上。

窗外,风雪依旧在呼啸,狂风吹得窗户纸沙沙作响。

但林恩的心里,却是一片火热。

他仿佛已经看到,在不久的将来,一株株散发著奇异药香的百年野山参,在自己的空间里茁壮成长。

林恩心里盘算著,人参这东西,年份越久越值钱。

冬日的清晨,长白山脚下的靠山屯被一层浓重的白雾笼罩着。

窗外,凛冽的寒风呼呼地刮著,吹得窗户纸沙沙作响,仿佛随时都会被撕裂。

林恩一骨碌从热乎乎的炕上爬了起来,眼神清明,没有丝毫睡意。

前世的悲剧和今生的机遇交织在脑海中,让他浑身充满了干劲。

他刚穿好打着补丁的棉袄,隔壁屋就传来了轻微的起炕声。

罐子里装着他之前好不容易攒下来的白菜籽和萝卜籽。

在这个缺衣少食的1979年,每一粒种子都是庄稼人的命根子,容不得半点马虎。

林恩抓起一把黑土,在手里轻轻捏了捏。

泥土湿润、松软,还带着一股温热的气息,肥沃得仿佛能捏出油来。

“这空间的黑土地,比村里大队那几百亩瘦地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林恩嘴角微微上扬,眼里闪烁著兴奋的光芒。

他蹲下身子,用手在刚翻好的地里划出一道道浅浅的沟壑。

他的动作不快,但极有韵律,每一步都显得无比踏实。

前世的他,活得太窝囊、太憋屈,最后连自己最在乎的人都守不住。

这一世,有了这个神奇的空间,他要把失去的一切都狠狠地夺回来。

林恩将细小的白菜籽均匀地撒进沟里,然后用旁边的细土轻轻覆盖上去。

他的双手沾满了黑色的泥土,但他却觉得无比踏实。

“若兰姐,婉清,这一世,我一定让你们天天吃白面,顿顿有肉吃。”

想到隔壁屋里正甜甜入睡的母女俩,林恩的心里就软得一塌糊涂。

沈若兰那丰腴迷人的身段,温婉如水的眼波,无一不让他食髓知味。

而十八岁的苏婉清,清纯得像一朵刚出水的芙蓉,对他更是满心的崇拜与依赖。

这两个女人,如今都是他生命中不可割舍的挚宝。

林恩撒完白菜种子,又开始播种萝卜。

每一个动作,他都做得极其认真,仿佛在雕刻一件稀世珍宝。

等所有的种子都种下后,林恩走到空间中央的那口泉眼旁。

清澈的泉水缓缓流淌,散发著沁人心脾的甘甜。

他用木桶打起一桶泉水,仔细地浇灌在刚刚播种的土地上。

水珠落在黑土地上,瞬间就被贪婪地吸收了进去。

林恩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看着湿润的土地,满意地笑了起来。

“三倍的流速,用不了几天,这一批白菜和萝卜就能成熟了。”

林恩自言自语道,眼神里满是对未来的憧憬。

他走到一旁,毫无形象地一屁股坐在了松软的草地上。

空间里的空气异常清新,吸上一口,整个人都仿佛年轻了几岁。

林恩双手枕在脑后,静静地看着空间上方那层淡淡的雾气。

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到了村子西头的知青点。

那里,住着一个让他又爱又怜,却又不得不小心隐藏的女人——柳如烟。

柳如烟,公社书记的儿媳妇,却在靠山屯这个穷山沟里待了快十年。

她长得极美,有一股城里女人特有的书卷气,身段更是生得饱满多姿。

可她的命却不好,婆家嫌弃她生不出儿子,丈夫在城里花天酒地,根本不把她当人看。

常年分居的痛苦,以及回城无望的绝望,将这个二十八岁的成熟女人折磨得近乎崩溃。

直到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她在知青点后的小树林里,主动扑进了林恩的怀里。

那一夜的疯狂与缠绵,至今仍让林恩感到热血沸腾。

柳如烟那压抑了多年的热情,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几乎将林恩融化。

那是他们之间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如今这个保守、封建的1979年,这种事情一旦曝光,柳如烟会被唾沫星子淹死,他也得吃枪子。

“如烟,你放心,我林恩不是提裤子不认人的浑蛋。”

林恩看着虚空,眼神变得无比坚定。

“等我有了足够的实力,我一定带你离开这个鬼地方,给你一个正大光明的名分。”

但想要实现这一切,光靠卖点蜂蜜、种点白菜萝卜,是远远不够的。

靠山屯太穷了,在这个工分只值几分钱的年代,想要发家致富,必须另辟蹊径。

林恩的目光,缓缓落在了空间深处那片空旷的黑土地上。

“光种这些粮食蔬菜,虽然能解决温饱,但想赚大钱,还是太慢了。”

林恩眉头微皱,陷入了沉思。

他现在手里虽然还有二十七块钱,在这个年头算是一笔小钱,但对于他的野心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

他需要更多的资金,需要一个能迅速积累财富的门路。

长白山,这片古老而神秘的土地,最不缺的就是宝贝。

飞禽走兽、山珍野味,还有那被称为“百草之王”的野山参。

想到这里,林恩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

“人参!”

林恩一骨碌从草地上爬了起来,眼中闪烁著炽热的光芒。

长白山脚下的靠山屯,自古以来就有“放山”的传统。

那些深山老林里,隐藏着无数年份极高的野山参。

如果能弄到人参,那可就真的是一夜暴富了。

林恩兴奋地在原地转了几圈,脑海里飞快地思索著可行性。

“我有空间在手,这就是我最大的作弊器啊!”

林恩一拍大腿,忍不住笑出了声。

空间的流速是外界的三倍。

这意味着,在外面需要长三年的作物的,在空间里只需要一年。

“如果我在空间里种人参呢?”

林恩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

但很快,他又冷静了下来,眉头再次紧锁。

人参这东西,之所以珍贵,就是因为它的生长周期极长。

一株真正值钱的野山参,起码得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药龄。

“就算空间有三倍流速,想要种出一株百年野山参,在空间里也需要三十多年。”

林恩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

三十多年,黄花菜都凉了,他等不起,也耗不起。

难道这个发财的计划,就这么夭折了?

林恩有些不甘心,他盯着那片肥沃的黑土地,脑海里灵光一闪。

“不对,我为什么一定要从种子开始种起?”

林恩一拍额头,暗骂自己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我可以进深山里,寻找那些年份还浅的野山参幼苗啊!”

长白山深处,多的是一品叶、二甲子、三品叶的野山参小苗。

这些小苗因为年份不够,在外面根本卖不上什么价钱,甚至经常被放山人忽略。

但如果他把这些小苗挖出来,移栽到自己的空间里呢?

空间里有神奇的黑土地,还有蕴含灵气的泉水。

最重要的是,这里没有任何风吹雨打,也没有野兽的践踏和虫害。

那些野山参小苗在这里,绝对能以最完美的姿态生长。

“只要能找到一株二十年或者三十年药龄的野山参移栽进来。”

林恩的呼吸变得无比粗重,双眼里满是狂热。

“在空间里养上个三五年,那可就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极品野山参了!”

在这个年代,一株百年野山参,那绝对是价值连城的国宝级存在。

只要能弄到一株,别说在县城买房买地,就算是去北京买几套四合院,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林恩越想越兴奋,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干劲。

“明天,明天一早就进山!”

林恩握紧了拳头,暗暗做出了决定。

靠山屯后面的黑瞎子岭,虽然凶险万分,但也是一座巨大的宝库。

前世他因为害怕和懦弱,错过了太多,这一世,他有空间傍身,还有什么好怕的?

更何况,他手里还有父亲留下的那支老土枪。

那支土枪虽然有些年头了,但保养得极好,威力极大,一枪下去,就算是野猪也得趴下。

只要他小心避开前世遭遇狼群的那个致命山沟,安全绝对没有问题。

“大川叔,前世你为了救我丢了命,这辈子,我不仅会照顾好若兰姐和婉清,还会让她们成为全村,不,全县最幸福的女人。”

林恩看着空间里的黑土地,在心里默默地发誓。

他的眼神变得无比深邃,仿佛穿透了空间的迷雾,看到了未来那波澜壮阔的画面。

至于村长苏建国,还有苏家那些如狼似虎、刻薄狠毒的绝户亲戚。

等他林恩真正起飞的那一天,他会把这些前世欺压过她们母女的账,一笔一笔地算清楚。

林恩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

他在空间里又巡视了一圈,确认没什么遗漏后,这才心念一动。

下一秒,他的身影再次回到了那间有些阴暗、潮湿的土坯房里。

屋里暖融融的,灶坑里的余温还在源源不断地散发著热量。

隔壁屋里,沈若兰和苏婉清母女俩睡得很香,隐约能听到她们轻柔的呼吸声。

林恩躺回自己的土炕上,拉过那床有些破旧却洗得干干净净的棉被盖在身上。

窗外,风雪依旧在呼啸,狂风吹得窗户纸沙沙作响。

但林恩的心里,却是一片火热。

他仿佛已经看到,在不久的将来,一株株散发著奇异药香的百年野山参,在自己的空间里茁壮成长。

林恩心里盘算著,人参这东西,年份越久越值钱。

冬日的清晨,长白山脚下的靠山屯被一层浓重的白雾笼罩着。

窗外,凛冽的寒风呼呼地刮著,吹得窗户纸沙沙作响,仿佛随时都会被撕裂。

林恩一骨碌从热乎乎的炕上爬了起来,眼神清明,没有丝毫睡意。

前世的悲剧和今生的机遇交织在脑海中,让他浑身充满了干劲。

他刚穿好打着补丁的棉袄,隔壁屋就传来了轻微的起炕声。

罐子里装着他之前好不容易攒下来的白菜籽和萝卜籽。

在这个缺衣少食的1979年,每一粒种子都是庄稼人的命根子,容不得半点马虎。

林恩抓起一把黑土,在手里轻轻捏了捏。

泥土湿润、松软,还带着一股温热的气息,肥沃得仿佛能捏出油来。

“这空间的黑土地,比村里大队那几百亩瘦地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林恩嘴角微微上扬,眼里闪烁著兴奋的光芒。

他蹲下身子,用手在刚翻好的地里划出一道道浅浅的沟壑。

他的动作不快,但极有韵律,每一步都显得无比踏实。

前世的他,活得太窝囊、太憋屈,最后连自己最在乎的人都守不住。

这一世,有了这个神奇的空间,他要把失去的一切都狠狠地夺回来。

林恩将细小的白菜籽均匀地撒进沟里,然后用旁边的细土轻轻覆盖上去。

他的双手沾满了黑色的泥土,但他却觉得无比踏实。

“若兰姐,婉清,这一世,我一定让你们天天吃白面,顿顿有肉吃。”

想到隔壁屋里正甜甜入睡的母女俩,林恩的心里就软得一塌糊涂。

沈若兰那丰腴迷人的身段,温婉如水的眼波,无一不让他食髓知味。

而十八岁的苏婉清,清纯得像一朵刚出水的芙蓉,对他更是满心的崇拜与依赖。

这两个女人,如今都是他生命中不可割舍的挚宝。

林恩撒完白菜种子,又开始播种萝卜。

每一个动作,他都做得极其认真,仿佛在雕刻一件稀世珍宝。

等所有的种子都种下后,林恩走到空间中央的那口泉眼旁。

清澈的泉水缓缓流淌,散发著沁人心脾的甘甜。

他用木桶打起一桶泉水,仔细地浇灌在刚刚播种的土地上。

水珠落在黑土地上,瞬间就被贪婪地吸收了进去。

林恩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看着湿润的土地,满意地笑了起来。

“三倍的流速,用不了几天,这一批白菜和萝卜就能成熟了。”

林恩自言自语道,眼神里满是对未来的憧憬。

他走到一旁,毫无形象地一屁股坐在了松软的草地上。

空间里的空气异常清新,吸上一口,整个人都仿佛年轻了几岁。

林恩双手枕在脑后,静静地看着空间上方那层淡淡的雾气。

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到了村子西头的知青点。

那里,住着一个让他又爱又怜,却又不得不小心隐藏的女人——柳如烟。

柳如烟,公社书记的儿媳妇,却在靠山屯这个穷山沟里待了快十年。

她长得极美,有一股城里女人特有的书卷气,身段更是生得饱满多姿。

可她的命却不好,婆家嫌弃她生不出儿子,丈夫在城里花天酒地,根本不把她当人看。

常年分居的痛苦,以及回城无望的绝望,将这个二十八岁的成熟女人折磨得近乎崩溃。

直到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她在知青点后的小树林里,主动扑进了林恩的怀里。

那一夜的疯狂与缠绵,至今仍让林恩感到热血沸腾。

柳如烟那压抑了多年的热情,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几乎将林恩融化。

那是他们之间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如今这个保守、封建的1979年,这种事情一旦曝光,柳如烟会被唾沫星子淹死,他也得吃枪子。

“如烟,你放心,我林恩不是提裤子不认人的浑蛋。”

林恩看着虚空,眼神变得无比坚定。

“等我有了足够的实力,我一定带你离开这个鬼地方,给你一个正大光明的名分。”

但想要实现这一切,光靠卖点蜂蜜、种点白菜萝卜,是远远不够的。

靠山屯太穷了,在这个工分只值几分钱的年代,想要发家致富,必须另辟蹊径。

林恩的目光,缓缓落在了空间深处那片空旷的黑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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