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苏家的起源

书名:年代:让你做家常菜,你做惠灵顿 作者:梁实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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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苏家的起源

“到啦。”

林晓雨笑着把高杨推落车。

高杨望着面前可以称得上是破败的酒店,一阵无语。

整个酒店象是旧世纪的风格,外层墙面因为年久失修,墙皮都落了不少,顶部的牌匾更是被虫子啃咬得坑坑洼洼,依稀还能辨认出“小巷酒店”四个大字。

“那啥,我们家酒店有点破,但是里面是好的,我保证,并且给你打对折。”

林晓雨难得红了脸,竖起四根手指头,一脸认真地看向高杨。

她以为高杨是看不上自家酒店,觉得有些太破了。

殊不知,高杨的心中已经掀起惊涛骇浪。

在他的记忆中,前世的这一片地,被划入拆迁范围,重新建了一座摩天大楼,而这个酒店的持有者,更是赚得盆满钵满。

他看向林晓雨。

“你们家怎么一个人都没有,屋子里面都黑咕隆咚的?”

高杨感到好奇,按道理来说,在这个地段,只要不是太破,卫生太差,总归会有人上门住店的呀。

谁知林晓雨的脸更红了。

“那啥,其实我家已经好几天没有开门了,厨师什么的人都走掉了,整个酒店就我爷爷一个人。”

她顿了顿,两根手指不断搅着衣服边角。

“而且,对面开了一间更大的酒店,他们把我们都要逼死了。”

顺着林晓雨手指的方向,高杨望去。

只见马路对面,赫然开着一家大酒店,五个烫金大字赫然映在门口。

鸿运大酒店。

这家酒店规模虽然不如豪庭饭店大,但也能看出,是这附近最好的酒店了。

它的风格和这江南水乡的粉墙黛瓦格格不入,从这个角度看,着实是风格迥异。

“走吧,带我看看你家。”

高杨无奈地叹气。

这能怎么办呢,人都到这边了,自己都快一只脚踏进去了,还能收回来吗?

闻言,林晓雨脸上的欣喜再也抑制不住,连忙把高杨请了进去。

一入门,眼前的视线立刻昏暗起来,直到走进里屋的院子,光线才重新恢复。

他看向屋内的枇杷树,满心感慨。

“这些个树木,恐怕都有百年历史了吧。”

“是的小伙子,这个酒店还没建成的时候,这些花草树木就已经存在了。”

一个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廊下传来。

高杨转头望去,只见一位头发花白,脊背微驼的老人,拄着一根竹拐杖,慢慢走了过来。

老人穿着洗得发白的青布褂子,脸上刻满了皱纹,他的眼神清亮,看向高杨的目光里,带着几分打量与温和。

“爷爷!”

林晓雨快步上前,扶住老人的骼膊,语气带着几分撒娇,又有几分愧疚。“我带这位大哥来咱们酒店住,他还答应……答应帮咱们想想办法呢。”

高杨: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了???

但是看着林晓雨恳求的目光,他还是心软了。

算了算了,就当是做好事吧。

“是的,您先回去休息吧,这几天我都在云城,我来想想办法。”

高杨点了点头,送走老人后,转头看向院中的枇杷树。

前世这片地拆迁,这棵百年枇杷树被特意保留,成了摩天大楼旁的景观,而小巷酒店的旧址,更是寸土寸金。

身为最巅峰的主厨,高杨自然有自己的商业头脑,心中已然打定了主意。

“我真的是服了,被你骗到这里,还被迫给你打工。”

他坐在石凳子上,不急不慢地抿了一口林晓雨给他泡的茶水。

林晓雨调皮地吐了吐舌头,没有反驳。

“说吧,你们目前是什么情况。”

他放下茶杯。

林晓雨也坐到凳子上,一脸回忆。

“鸿运大酒店是两年前开的,一开始还好,两家互不打扰,我们还有些人气,可自从半年前他们换了老板以后,情况就彻底不同了。”

她一拳头锤在石桌子上,整个人气呼呼的。

“就从半年前开始,他们的菜肴逐渐变得更加精致,价格却异常便宜,搞得我们也不敢准备昂贵的食材,慢慢失去了大客户。”

“而且,他们还挖走了我们的厨子和伙计,并且发布通告,不允许任何一个人来我们这工作,我爷爷就是那个时候病倒的。”

说到这里,林晓雨的眼框逐渐红了起来。

“我爷爷也是没办法,为了照顾我,拿出他攒半辈子的积蓄,现在生病了,都不敢去医院治。”

高杨在一旁听得很认真,他点了点头。

“我明白了,后面的事情我来解决,但是我现在有点饿了,有食材吗,我先去做个饭?”

林晓雨闻言,立刻换上一副高兴的神情。

“有有有,我去拿!”

看着少女一蹦一跳远去的背影,高杨不由得笑了出来。

“这小丫头,和她姐姐长得真象啊,她那爷爷,恐怕也是苏家的人,我一坐火车就被盯上了,看来苏家这次是铁了心考验我啊。”

他摇摇头,不紧不慢地喝着手中的碧螺春。

鸿运大酒店。

“老板,有个年轻人进去了对面的酒店,您看要不要给他吓走。”

四楼的包厢内,一年轻男子坐在沙发上,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端起手中的咖啡,仔细品味。

听到下属的汇报,他睁开眼睛,扭头看向对面的小巷酒店。

“是外地来的吧,先不急,让那爷孙缓两天,给他们一点点小小的希望,然后再由我给他们绝望。”

年轻男子抬起右手,掌心朝上,在空气中狠狠抓了一把,表情陶醉。

“对面的地,一定是我的,不急。”

岂料下一刻,他把咖啡放下,破口大骂:“什么鬼东西,拿走拿走,给我拿一瓶可乐过来。”

灯光下,他中指上的戒指闪闪发光,黄灿灿的,精美得象是艺术品,只是戴在他手上,毫无美感,一副妥妥的暴发户的样子。

一旁的下属连忙弯腰,正准备去拿可乐。

“对了,等一下。”

下属的脚步停下,转过身,等待这位老板发言。

“通知前厅,从今天开始,价格再降一半,通知后厨,分量少一些。”

下属点头应下,推开大门吩咐下去。

男子看着小巷酒店的招牌,眼底闪过一丝狠厉。

“林晓雨是我的,那个酒店也是我的,地皮是我的,都是我的,我要盖一座更大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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