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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我不好惹

书名:在骨一方 作者:勇敢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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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我不好惹

云梦岛地势南高北低,刘梦龙登陆的南湾港是天然形成的良港,码头背靠悬崖峭壁,港口呈圆椅形,东、北、西三面环山,东拱手与西拱手环抱成娥眉月状,像硕大无比的螃蟹横卧海中,而围绕圆形的港湾的变成,形成了一圈繁茂的市集,一直延展到云梦岛的深处,

港口不时有船舰进出,边上的市集上人来货往,人类与妖怪相处一处,见不到别处的剑拔弩张,刘梦龙穿过码头汇入市集的人流之中,他生前身量魁梧,就算化成骷髅也远比一般人高大,加上背着高他一截的钨钢长枪,十分引人注目。

骷髅可以依靠天地间产生的阴煞生存,也可以靠杀戮生灵掠夺地魂生存,所以对很多生灵来说他们是“怪物”、“危险源”,通常都对它们有厌恶、甚至惧怕的情绪,最少也抱有严加防范的态度,但是刘梦龙很快发现云梦镇居民的不同,他们对自己这个外来骷髅态度友善,也不像是惧怕的样子,尤其当他们发现刘梦龙出手阔绰之后,对他更是热情洋溢。

由此不得不提一下这个世界流通的货币,最普遍还是金银,上古有言:“天地之数,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地四与天九相得,合为金,五色金也,黄为之长,久埋不生衣,百炼不轻,从革不违。”,指的是金属有五色,其中以黄色为最尊贵,所以黄金为金属之长,它有四种妙处:色无变、体无染、转作无碍、令人富,深受西牛贺洲佛修们的欢迎,比作佛修法身中的常、净、我、乐四德,有那些佛修的大力支持,黄金在修真界的购买力不俗。

相比之下,银在修真界是更为实用和流通的货币,纯净的银在修真界用途广泛,它不仅是施展各种雷法最好的介质,还被用于制作辟邪的饰品和法器,因为银所呈现的光与色都具有息灾的能力,甚至在北俱芦洲广泛认为银制的武器能对一些邪恶的生物造成致命的伤害。同时修士们还发现,服用少量的银能起到净化体内杂质的作用,所以银还是很多“仙丹”的炼制材料之一,正因为如此,黄金、白银与琉璃、水精、美玉、赤珠、琥珀并称修真界七宝,各有各的妙用,都属于修真界的硬通货。

对现在的刘梦龙来说提炼纯净度高的银并不算太困难,只要给他找到矿脉就可以了,而且科学家梁宽的遗泽中就有数量不少的银元宝,刘梦龙出来的时候带了一些在身上作为活动之用。

如果说东胜神州的民风因为道学的缘故显得随性和清淡,那么西牛贺洲的民风则因为佛学偏向庄重和庄严,至于南瞻部洲,他们受儒学的影响,民风则显得敦厚和严谨,相比之下,北俱芦洲因为学派林立,拥有极多的思想学术,这些学派兼容并蓄又相互倾轧,体现在民风上就显得这里人们的性格拥有开放与现实的两面,他们不吝对弱者、穷人表达鄙视、嫌弃之情,同时对谄媚强者、富人也毫无心理负担,云梦岛所在的位置更加接近北俱芦洲,所以风俗与东胜神州已经有大有不同,刘梦龙还没表现出强者的一面,不过阔绰的出手、富有的身家,很快让他短时间成为这个海湾小镇中十分受欢迎的人物,还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有一只奇怪的妖怪过来向他推销自己,这位小妖声称只要刘梦龙愿意支付他半两银子一天的雇佣费,他就愿意在雇佣的时间里称呼刘梦龙为“主人”,因为这样能够凸显雇主的身份尊贵,刘梦龙立刻拒绝了,关于主仆的关系让他想起某些不好的回忆。

这个妖怪锲而不舍地跟着他,不断向刘梦龙推销自己,自称他来自北俱芦洲黑森林,是一个冒险者,他吃苦耐劳,能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

刘梦龙听到这句话忍不住大笑,因为这只小妖只有他的膝盖高,长着与身材不对称的硕大狗头,背上是一只与身材等高的大背包,手里拿着一把破旧的铁铲,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看上去非常滑稽,总之怎么都不像一个人能干两个人活的模样。

“好了犬妖。”刘梦龙止住笑声说道:“我并不需要奴仆,不过我不熟悉这里,需要有人帮我买些东西,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帮我跑几趟?”

得到工作的狗头人立刻将刘梦龙的身份提升,他收起铁铲提胸说道:“骷髅先生,乐意为您效劳!顺便说一句,我叫米波,不是犬妖而是一个土灵,我是一个地卜师。”

“……好吧地卜师米波,你可以叫我刘将军。”刘梦龙停在一家酒楼前,说道:“我需要一块上好的绢丝绸,一个华美的匣子,还要一些笔墨,如果你能把这些东西送到这个酒楼来,我可以给你一天的雇佣费。”

“刘将军,这些都需要我先垫资吗?”

“当然,容易赚钱的活总需要一些条件。”

“……好吧,我很快就回来!”

看着这个狗头人狂奔而去,刘梦龙信步走进这家酒楼,正在大厅内吃饭喝酒的人和妖怪突然安静下来看着他,掌柜的也有些谨慎,骷髅不需要吃喝,如果他们进酒楼来一定是别的事。

云山的骷髅都穿着制式的盔甲,因此掌柜的一眼就看出这只骷髅是外来的,看他背着一杆乌黑的大枪,腰悬利刃,只希望他不是来找麻烦的,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外来的骷髅突然狂性大发,在酒楼里杀人取魂的事,虽然近年来随着天巧营的整顿这种事很少发生,但也不得不防。

掌柜立刻暗示店内的人手注意,他挂起一幅笑脸站在柜台后客气地招呼:“欢迎光临!不知这位客官有什么需要?”

刘梦龙径直走了过去,伸手一弹一颗被捏下来的碎银落在柜台上:“一间上房,要安静。一会儿有人来找我,把他带到我房间来。”

“……一间上房,带这位客官上去!”掌柜收下银子没有迟疑,吆喝侍者过来领路,他看着这个骷髅走上楼去,心想这位生前定然是过惯富贵生活的,变成骷髅了还死性不改,挺知道享受。

刘梦龙进入楼上的客房,谢绝了热水等诸多服务,他只想找一个地方写觐见的名帖而已,他刚才在云梦岛闲逛观察,看这岛人烟兴盛,小镇之中不仅有驻扎军队,还有妖怪维持治安,秩序井然,是个有法度的地方,可见地灵娘娘已将这里打造成海中的国度,贵为一方的女王,想要见到她,就需要一番程序,像刘梦龙这样按规矩来的,则称为觐见,觐见者,诸侯见君王之礼,首先要投递名帖预约,至于见还是不见,得看地灵娘娘的意愿。

他现在还是无名小卒,只能这么被动,若是声名远播,倒是可以直接拜见了。

没过多久地卜师米波就拿着刘梦龙需要的东西上来,刘梦龙付钱后将他打发走,开始书写名帖,他在帖子里先将地灵娘娘大大赞美了一番,说自己非常仰慕他,之后才道明来意,写得非常委婉,不敢直说拿宝剑来换回魂阴煞,而是说意外寻得一口神剑,所以想要过来亲手将它进献给娘娘,又将这口宝剑的妙处着重描绘了一番,什么削铁如泥、吹毛短发的形容词都不用,嫌太普通,而是直接将这口剑比成剑中之祖昆吾剑,也不怕将牛皮吹大,到最后才说,听闻云山的回魂阴煞玄妙非常,如果有幸希望能得到一些云云。

刘梦龙写完觐见帖仔细检查了一番,觉得还算满意,他将帖子放入华丽的匣子之中,准备到云梦岛东将它投递上去。

这里没有礼部或者理藩院,所以刘梦龙要将觐见帖直接投到云山的天巧营,之后再做几件“大事”刷一下名声,因为这篇言辞夸张的觐见帖不一定打动得了地灵娘娘——或者很可能不会投递上去到达她的手里,所以他得做两手的准备。

他出了酒楼来到街上,打听了方向朝岛东行走,突然间人流骚乱起来,街面上的人和妖怪抽出兵器看着天空,刘梦龙抬头一看,半空中一块巨大的红霞朝这边飘了过来。

“是火云宫的人!”

“该死!他们又来了!快进来!关紧门窗!”

“敌袭!敌袭!快点离开这里!”

一些人缩进了房屋之中,一部分人慌乱地朝码头跑,“跟上!跟上!”还有一队队穿着盔甲的妖怪穿过镇中心向岛东进发,整个云梦岛瞬间大乱,人流分成好几股,刘梦龙不清楚这是什么状况,这时红霞已经飞到他的上方,一个个妖怪飞越而出,怪叫着腾身跳下,咕咚咕咚的如同饺子下锅一般。

转眼之间这小镇之中就跳下许多穿着红甲的妖怪,更多落入海中的正朝岸上游来,这些妖怪边走边喊:“只诛地灵洞妖鬼!余者退散,不然休怪刀下无情!”

当几只红甲妖怪看到高大的骷髅刘梦龙,立刻发出怪笑:“看看,一只骷髅!”

其中一头粗壮的熊妖将手中的双锤敲得“哐哐”作响:“谁都不要跟我抢,我去将它敲成一堆碎骨头!”

“小心点,看上去它可不好惹。”这句话又引起一阵哄笑,

刘梦龙将匣子抛到一旁,摘下背着的大枪,这时那头熊妖已经凶猛地冲了过来,激发了大力的神通,他身躯上肌肉暴涨,高高跃起,大锤对准刘梦龙当头砸下,带着呼啸的风声。

“哈!”

这种跳起来劈砸的做派看上去极其凶猛,其实十分愚蠢,也只能欺凌弱小,刘梦龙让也不让,手中大枪从下而上抡起,“呼啪”将熊妖连人带锤凌空抽飞,那熊妖摔在地上动也不动。

“……”

刘梦龙转头用幽暗的眼眶注视着惊惧莫名的几个妖怪,发出心念:“你们猜对了,我确实不好惹。如果我是你们,现在就会马上跪地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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