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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平生交契贵知心

书名:风姿物语 作者: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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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平生交契贵知心

黑鲁曼历五六六年叁月自由都市暹罗

“混帐东西,给我起床!”

“干……干什麽啦!大哥,你可能不明白,睡眠对雪特人的重要喔!谤据我一族的传说……”

“少罗唆,到底你是老大我是老大。”

为了一雪前耻,也为了不想在其他人面前闹笑话,兰斯在一夜辗转难眠後,决定好好弄清楚一下江湖大势,免得以後听到专有名词时瞠目不识,给人当作白痴。兰斯一早便挖起了有雪,要来个晨间恶补。

“什麽?江湖大势,这很复杂啊,你要先听哪一边的。”有雪揉了揉惺忪睡眼,含糊道。

兰斯也愣了一下,转念一想,现在与自己最有切身关系的,应该是包括东方家在内的七大宗门了,不如就从这里问起吧!

有雪点点头,道:“嗯,七大宗门啊,挺方便的,有歌为证。”说着,又是一副雪特人说书的模样,摇头晃脑起来。

巨舰如林旗如海,难载东海一个白。

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

千层银阶万里地,十方宝帝麦第奇。

天上缺了白玉床,龙皇来请洛阳王。

赤金虎,玛瑙狮,大地金刚武炼石。

珍珠鞍,轻骑马,一日看尽长安花。

女儿红,醉温柔,人间风liu在青楼。

东海白家、洛阳王家、长安花家、威尼斯麦第奇家、武炼石家、自由都市东方家,这六大家族与青楼联盟,并称七大宗门。

有雪道:“七大宗门里面,王、石两家在武炼,花家、麦第奇家在黑鲁曼,白家在雷因斯,东方家与青楼在自由都市,势力大概均分。”

有雪是这样说,兰斯却另有一层想法,如果说七大宗门俱有富可敌国的财力、人力、势力,那麽,能否与国内的家族取得合作,就是该国兴盛的条件之一了,而境内只得一家的雷因斯,先天上就处於不利的位置。

有雪跟着开始解释。

在雷因斯境内的是白家。

白家发迹甚早,靠航运业起家,之後兼营鱼盐之利,雄霸大陆东方海域,足迹所及,远至炎、水、土叁块大陆。

白家的独门武学,因长期与雷因斯王庭结合之故,别树一帜,与一般的魔武不同,而练的是由太古魔道延伸出的太古魔武,独步天下,数百年前,曾一度极为势大,但因为某件事故,白家高手名宿一夜间死去大半,连当家主也暴病身亡,白家势力自此一蹶不振,为後来兴起的麦第奇家所取代。

麦第奇家发迹於武炼。

武炼由诸蛮族共组联邦,其始皇帝统一体制而建国,麦第奇家便是其中一支,经营矿产,无论人口、财势均极为雄强,历来能人辈出,渐有威胁武炼王权之势。

百年前,麦第奇家在当家主忽必烈的职掌下,本族极度强势,更兼之网罗大陆上成名高手,声势如日中天。白家势力衰退後,麦第奇家更是趁机大展雄图,大量利用培育、联姻、挖角的方法增加实力,到後来,终於起意问鼎武炼王座,而在百年前爆发震惊当代的『槿花之乱』。

槿花之乱,一如其名,朝开夕谢,为时不过一月,但对於风之大陆的影响,却是始料未及的深远。

武炼蛮族中的另一强门,是洛阳王家。王家凭煮盐起家,累积数代而致富,其家族中人有一半的兽人族血统,故而天性勇悍,热爱战斗。家族当家主世代与武炼正统王权交好,长期拥戴正统王室。

槿花之乱爆发,由於事出突然,兼之忽必烈果是不世奇才,一切策划均极周密,事发当晚便即攻陷王都,武炼国主仓皇出奔、禁卫军总帅,亦即是斯任王家当家主死守城门,当场殉难、黑鲁曼如约出兵,逼压国境,教守备兵无法回师勤王、国内诸侯多存观望态度……情势乱到极点,武炼易主似成定局。

便在一片混乱之中,洛阳王家首先发表宣告,誓师勤王,他们将国主迎回洛阳,并出兵讨伐叛国贼忽必烈。连续几战,支持双方的诸侯各自增多,而在决定性的那场战争中,原本为麦第奇家所雇用,身为挖矿奴隶的侏儒一族,事先漏所有军机,同时配合讨伐联军背後奇袭,麦第奇家惨败,高手一役死伤泰半。

此後,麦第奇家难挽颓势,兵败如山倒,最後的跃马桥之役,忽必烈被王家新主,“大刀”王五一刀斩杀马下,而其弟旭烈兀阵前受命,成为麦第奇家主人,放弃原有基业,率领族人逃往黑鲁曼,槿花之乱自此落幕。

动乱结束,而真正的影响却在战乱後开始显现。

忽必烈与旭烈兀之母,是黑鲁曼的公主,两人有一半的黑鲁曼王室血统。为躲避追杀,麦第奇家举族迁往黑鲁曼,於黑鲁曼落地生根,靠着带走的财宝为资本,经营金融、开设纺织而致富,在异国的土地上,稳稳的站住了脚。

在武炼境内,动乱得以平息,而於斯役建立最大功绩的王五,身价随之水涨船高,成为朱鸟骑士团大统领,王家当家主,更被奉上“天下第一刀”的美名,声威直追陆游之後,隐然便是九州大战後,新世代的第一人。

而最令人想不到的,则是石家的崛起。为了奖励侏儒一族的大功,武炼国主做出了破天荒的决定,他让侏儒一族接收麦第奇家原有的一切,并赐予国姓“石”,给予种种难以想像的荣宠。在此优越的条件下,石家迅速崛起,凭矿产富甲一方,更开辟了以护身硬功为走向的一脉武学。

一场槿花之乱,造成麦第奇家出走,王家称霸,石家崛起,其影响不可谓不大。

有雪说的口沫横飞,兰斯听得暗暗惊心,追问道:“那剩下来的便是花家与东方家了是不是?”

有雪开始解释。花家贩马,东方家铸造,皆是其家本,这两族成立颇早,与白家同期,东方家甚至早过白家,然而在态度上,东方家是矮人後裔,早放弃争霸天下,而以一流生意人自命,安然居於自由都市,冷眼看天下。花家则是时有所图,但奈何地处西陲,诸事不便,往往甫得天时,想要有所行动,时机便已消逝,是故长居於黑鲁曼西南,虎视眈眈。

而在武学上,花家以轻功、腿法驰名,东方家则是魔武火技的翘楚,双方各自拥有宗师地位。

兰斯侧着头,将这些资料一一记住,屈指算来……兰斯奇道:“白、王、石、花、东方、麦奇第,一共六家,还有一家是什麽?”

被问到这个问题,有雪一副馋沫欲滴的模样,搓手笑道:“这最後一家嘛,正确说起来不能算家族,只能算是一个利益联盟而已。”

兰斯不解。有雪道:“女儿红,醉温柔,人间风liu在青楼。七大宗门的最後一家,青楼联盟,成立的最早,资格最老,风之大陆所有雄性动物的天堂啊!”

青楼联盟,据说在九州大战前便已成立,大战後正式定名。一言以蔽之,就是大陆上娼门与人口贩子的大联合,全大陆青楼、奴隶市场都是分舵,单以分布势力而言,堪称七大宗门之首。

有雪道:“不过这联盟和咱家雪特人一样,有些挨人白眼就是了。”兰斯心道:“和你雪特人一样,那不叫有些挨人白眼,那是人人喊打啦!”

青楼联盟的总舵设在香格里拉,没有当家主,而是由联盟内数大派系首领共同议事。虽然说平时遭人白眼,而联盟内高手良莠不齐,组织整体的控制力也欠佳,但青楼联盟自有其不可忽视的实力。

除了买卖人口、娼门中一掷千金的暴利,还有另一项宝贵资源,情报!青楼联盟有全大陆最完善的情报网,甚至连黑鲁曼、武炼的国家情报单位也有所不及。在此动汤不安的时代,能否掌握第一手情报,便是致胜关键,所以青楼联盟便成了人人皆不敢轻易得罪的存在。

“原来如此,是情报啊!”兰斯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喃喃道:“将来有机会,倒是要去见识见识。”

有雪道:“那可得去香格里拉了,那里是大陆繁华之最,只要有钱,什麽醇酒美人都任由享用,包你享尽人间风liu滋味。”

兰斯道:“谁跟你说这个,我们是要作大事的人,怎麽可以为了区区女色而动心呢?你老大我想见识的是情报,情报啊!”

有雪没料到马屁拍在马脚上,正想补过,兰斯已低下声音,小声道:“不过,工作不忘娱乐,等到咱们这票干完,去香格里拉乐一乐,那也是合情合理的。”

有雪大喜道:“一定一定,岂止是合情合理,简直就是应该的。”

兰斯归纳了一下,正色道:“照这样排行,当前的七大宗门,该是以王家为首吧。”

有雪点头道:“对,论起声势、实力,王家为首,麦第奇、石家居次,再来是东方家与花家,最後是白家。青楼从不参与江湖事务,实力也很难估计,所以不列排名。”

兰斯道:“东方家只能排进第叁级,怎麽它这麽差劲啊?”

有雪道:“也不能说差劲啦,只是一直以来东方家的目标不同,没有称霸大陆,争雄天下的打算,相对的,就没有招揽外派高手,吸收游离份子增强本身实力的措施,实力自然比不过前几家。”

兰斯赞道:“了不起,看不出你一个混帐雪特人,居然知道这麽多事,果然是行万里路,见识不凡啊。”

有雪笑得好灿烂,道:“啊,这没什麽啦,只是常识,常识唷,雪特人最爱听人说是非,听多了,大概就知道的多一点吧,对了,不管怎麽说,东方家还是当今魔武大家,不可小觑喔。”

“魔武啊……”乍闻『魔武』二字,兰斯忽地眉头一扬,沈声道:“有雪啊,咱们兄弟的交情如何?”

有雪不意有此一问,一时不敢轻率答覆,只是有些谨慎的答道:“大哥……待小弟恩重如山,小弟对您的景仰,有如……”

兰斯一挥手,打断有雪的话,道:“这样就够了。”探首左顾右盼一番,确定四下无人,低声道:“你小小声的告诉我,什麽是『魔武』?”

下一刻,只见有雪的嘴,立刻像是被塞了十七八个生鸡蛋,,大大……大大的张开——

早在兰斯醒来前,昨晚睡在庭院的二人组便已起身,进行晨间散步。正确说来,是其中一人悄没声息的溜出了门,树上的另一名察觉不对,跟着上了街。

“啊……”伸伸懒腰,花次郎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有些困意地道:“有没有搞错,这麽早起来,你到底想干什麽啊?”

源五郎笑道:“买早餐啊,不然大家起来要吃什麽?”

“早餐?”花次郎晒道:“那两个家伙一穷二白,你身上也没半毛钱,穿的还是雪特人的鬼衣服,拿什麽去买早餐……等等,别打我的主意,我可没钱给你,昨晚的一壶酒花光了最後的一串铜币,现在穷死了。”

源五郎贼兮兮地笑起来,道:“花二哥的光剑呢?虽然是非冠名,又是旧货,好歹也可以当个百枚银币吧!吃一年都够了,既然陪着上街,总得给点贡献吧。”

“想都别想。”花次郎打开酒葫芦,“咕噜咕噜”地灌了两口,道:“早知道你在打我这柄光剑的主意。”

“这就奇怪了,您也没钱,为啥跟着我上街呢。”源五郎道:“咦?莫非花二哥有晨间运动的习惯,佩服啊佩服,强身健体,果然是一等一的好男儿。”

花次郎冷笑道:“你是雪特人吗?满嘴没一句实话,我为啥出来,大家心里一清二楚,总之,在我把你摸清楚以前,你上哪?我就跟着,你什麽坏事也别想做。”

这就是目前的打算。不可否认,从初见面起,自己对这个名为源五郎的小子很感兴趣,瞧他的年纪,约莫是一百出头,甚至可能未满一百,正值少壮,以现今七大宗门的辈份而言,算是最年轻的一辈。

唉!如今的风之大陆,白鹿洞也好,叁大骑士团也好,都已经找不到什麽有趣的年轻人了,就连七大宗门,虽然新世代的高手个个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模样,但放眼望去,近一百五十年内出生的一辈,并没有什麽真正杰出的人才。这个江湖,是越来越无聊了!

不过,这个源五郎却不同。他很有趣,年纪轻,长的那麽美,脑子、武功看来不差,背景神秘,又没有俗不可耐的骄气,很值得花时间来缠缠,毕竟,自己无聊太久了啊!

源五郎也不答话,笑着往前走去。此刻时间尚早,天方拂晓,街上没什麽行人,不必担心干扰旁人。

“唔,你说自己姓天野,那你就不是大陆陆地上的人了。”花次郎犹自叨叨不休,道:“天野是东方岛国日本的姓氏,你是从那边过来的吗?”

这个问题大有干系,叁大神剑之中的“剑爵”天草四郎,便是长年居於日本,如果源五郎也是出身日本,这两人说不定便有关连,否则天下哪可能莫名其妙地跑出一堆高手。

“光是问我,这样很不公平喔。”源五郎笑道:“花二哥又是哪儿的人呢?”

花次郎登时语塞,却又不想信口雌黄,免得给拿住话柄。只是又闷声灌了两口酒。

穿过两条窄巷,道路开阔起来,两旁房屋也变成饭馆、商店一类的建筑,人声渐渐多了起来。花次郎起先没留意,却越走越觉得不对,出声道:“等等,买早餐怎麽会走到这里来,这条路不是……”

话声一停,源五郎转过街角,眼前出现了一条长街,正是那日东方家礼队引发轩然大波的大街。

花次郎道:“你买早饭为什麽买到这里来?”

源五郎道:“这儿店家那麽多,不来这买要去哪买。再说,顺便来这勘查点资料,也是应该的吧!”

顺便?花次郎心下冷笑。这小子是专程来这集资料的吧,买早餐云云根本全是鬼话。

长街看来颇为整洁,两旁的店家已经打扫过,运走尸体、拭去血迹,以便开张做生意。不过,石板路上的裂缝、各式脚印、深渍石板里的暗红色,仍说明了那日战斗的激烈。而源五郎,正是为此而来。

“有什麽好看的,自己不是始作俑者吗?还想来这里看什麽?”花次郎道:“当心给人家认出来,乱刀分尸。”

源五郎不去理他的嘲讽,只是低头看着地面的痕迹。某些威力特别强大的招式,会在发招或接招时,留下特定的痕迹,如果是熟悉该种武功运行的特徵,便可以从残留痕迹中找到有用的线索。

“对於这场混战,二哥有何看法啊?”源五郎低首踱步,口中发问。

“嘿,有趣的问题,你想听什麽?”花次郎也不规避,直接了当的回应。

“东方家素来注重血统,散开的旁枝姑且不论,本家的血脉一向不外流,更绝少与外界有生意以外的往来。”源五郎道:“这一次,东方家破天荒地与外界联姻,虽然说仅不过是个直系末流的族女,无关轻重,但想来背後是有些问题的,不知花二哥有什麽见解。”

“说话别那麽文诌诌的,一副娘娘腔样子,烦死了。”花次郎道:“我没什麽见解,矮子配侏儒,天作之合,妙的紧啊,有什麽不好的。”

源五郎『唔』了一声,没头没尾的应道:“果然不错,是石家。”

花次郎道:“当然是石家。前天挑大箱聘礼的黄衣汉子,个个穿的是土色龟纹,动手时用的全是『大地金刚打』的散手功夫,不是石家是哪一家。小子你明知故问的本事练得不累吗?”

源五郎道:“别那麽说嘛,我只是有些奇怪,这两家怎麽会碰在一起,实在是有些不合情理啊。”

“哪有不合情理?再合情理也没有了。”花次郎晒道:“一个挖矿,一个铸造,矮子配侏儒,芝麻对上绿豆,哪有什麽问题?他两家不搞在一起,那才真叫不合情理。”

他二人你来我往,完全是一副斗嘴的模样,但是,如果真正明白他们话中代表的意思,势必会为这短短几句话所震惊。

前天礼队的组成份子,并不单单只是东方家的族人,那些身穿土色衣衫,挑扛玉箱的汉子,便是同属七大宗门之一的石家,这也就宣告了本次联姻,是东方家与石家的双方结合。

而他们的对话,则暗示了七大宗门进行连横合纵的可能性。七大宗门个别而言,皆可谓当今大陆上最强势的势力单位,虽然其中有强弱之分,但并没有哪一家,能够凭自己一家之力独霸天下,便是最强盛的王家也不行。但倘若任有两家结成同盟,那意义就不同了。

源五郎道:“我也只是推测而已。因为以东方家一贯的作风来说,这件事实在有些奇怪。”

花次郎沈吟道:“唔……倒也是,怎麽会由东方家先起这个头呢?世上的事还真是奇怪啊。”

依照东方家对外的宣称,仅是一名族女对外通婚,故而毋须张扬,一切低调处理,饶是如此,也已经是轰动自由都市一带的大新闻了。仔细想来,东方家并没有明确地宣告亲家身份,而人们也下意识地以为,此次联姻的对象,仅是自由都市的当地富豪、仕绅,却没想到其他。

不过,对象如果是石家,不管是怎样形式、层次的联姻,在意义上来说,都象徵两家开始进行势力联合,这非但会对其他五家造成震撼,便连黑鲁曼、武炼、雷因斯也不会视若无睹的。

只是,连横合纵的手法,居然是由素来低调的东方家先发起,这实在是件怪事啊。

懒得想多,反正和自己没什麽关系,倒是源五郎这小子,该不会就是为此而来吧!

“哈哈,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花次郎道:“不过是两家的低辈族人嫁娶,又不是什麽首脑联姻,哪用这麽大惊小敝。”

源五郎道:“是吗?但石家送的聘礼,可真正是价值不菲呢,後辈族人联姻,用得着那麽大手笔吗?”

“对方不是普通的土豪,是当世七大宗门之一,石家存心讨好,那也是有的。”花次郎故意唱反调:“况且,石家当家主石崇,是大陆上最有名的暴发户,最爱讲究排场派头,挥金如土不过等闲,这些聘礼,你还怕他送不起麽?”

“嗯,有道理,花二哥果然有见解。”源五郎步至街心,微笑道:“不过,您脚底的东西又怎麽说呢?後辈族人联姻用得着这个吗?”

“什麽东西?这块香蕉皮吗?”

“呃……不好意思,香蕉皮下面的东西。”

花次郎举足踢去香蕉皮,地上一反其他地方的杂乱印痕,显得乾净的多,仅有一个半径叁尺的圆痕,彷佛火烙,深深印在地面,而圆圈的周围,有七八个怵目惊心的黑色人形,像是影子,可是,没有人,哪来的影子?

“焚却阿房!”花次郎脱口道,眉头亦深深皱起。

源五郎鼓掌道:“哦,是六阳尊诀的『焚却阿房』啊!小弟还在想,是哪一门霸道武功,能把人连皮带骨瞬间烧融,留影地面,哪晓得花二哥一语便揭破了,真是令小弟佩服。”

花次郎瞪了他一眼,心知肚明这混帐早就认出地面痕迹,只是藉自己的口道破而已。

“阿房火起,生人远离。”花次郎道:“没记错的话,这式『焚却阿房』,是东方家『六阳尊诀』之一,是不是?”

“一点没错。”

“而『六阳尊诀』是东方家的掌门神功,对吧?”

“正是如此。”

“换言之,出手的人是……”

“错了。”源五郎打断道:“二哥,我还记得,前天逼退众人的那道火墙,火焰颜色是红色的。”

花次郎回忆东方家的武学家数。东方家是当世炎系魔武的权威,其子弟依修为高低,A、B、C、D的级数,招数中可随发蓝、橙、黄、红四色火焰,能修至红色火焰者,该拥有A级高手的实力了。

“可是……”花次郎道:“传闻中,『焚却阿房』属於紫焰的天位武学,如果要发挥此招神髓,火焰必然是紫色,便算要发挥一半威力,也得要有白焰的特级实力。”

“所以,发招者不可能是当家主本人。”源五郎道:“六阳尊诀虽然是掌门神功,却不是非掌门不传,东方家的高手耆宿都可参详前四式。而以地上的痕迹看来,这该是数人联手所发,至少也有叁名,实力都是A级以上,说不定还有特级。”

“特级?”花次郎又皱起眉头。据他记忆所及,东方家家主东方不韦,武功级数并未能晋升天位,换言之,东方家目前最高的武功级数也不过是特级,叁名A级以上的高手,那等若是当前东方家的一流菁英了。

“所以,问题来了。”源五郎道:“就为了一个普通族女的嫁娶,有必要动员叁名A级以上的高手来此吗?”

花次郎本想回答,是为了护送嫁妆而来,但想想也知太欠说服力。一者,聘礼虽然贵重,却未必是什麽希世奇珍,为此动员一流高手,徒让人耻笑不分轻重,自折身价。其次,若是护宝,为何不随众而行,只是等到局面已不可收拾时,才出手镇压,这其中确实透着诡异啊。

“唔……的确不对劲。”花次郎点头承认,他也是明快之人,一旦确定便不再强辩,浪费时间。“不过,这又有什麽关系呢?两家有什麽古怪,也是他们自己的事,再说,不管其他人怎麽样,结婚的本身,是件好事啊?”

“二哥认为结婚是好事?”

“难道你有异议吗?”

“不敢,岂敢如此。”源五郎的笑容,夹着几丝狡狯,“只是,小弟有些不明,您既然认为结婚是好事,那麽前天您又为什麽阻碍婚礼的进行呢?”——

有雪的大嘴张开到一半,见到兰斯脸色不善,登时忆起过去的糟糕经验,马上闭嘴,动作之快,险些连舌头一起咬下。

“呃……这魔武吗?关於魔武……该怎麽说……”基本上这是一个任何习武者必知的常识,但要如何向一个不懂的人描述,一时间有雪张口结舌,想不出妥当言语。

“所谓魔武,顾名思义……就……就是魔法与武术的结合”一番话,雪特人说得结结巴巴,浑没半分头绪,花了兰斯好大的功夫,才大概听懂其中意思。

魔武者,魔法与武术的结合体。

许久许久以前的年代,神话时代结束之初,不需仰仗精灵魔力,而是靠机械为力量根源的太古魔道,曾经一度势大,势力席卷天下,打压其他的力量流派。

当时的力量流派,最广为人知的,是武术与魔法。

练武,不断地锻练自身肉体,藉着培养『气』的修行,与天地同步,进而获得强大力量。但是,纵使天资聪颖,武术要有小成,也得要十年苦练,而要练成足以与太古魔道一较长短的境界,再快也非一甲子之功不可。人生,又有几个一甲子?

魔法也是同样,提升魔力,记颂咒文,以各种自然或超自然力量,来发挥威能,然而,尽避魔法比武术易於修练,但真要有所成就,而不是一般的小术士,往往需要更长久的时间。世上又有多少个年轻的大法师。

太古魔道却不同。尽避太古魔道的道理非常深奥,要研习有成,绝非叁五十载之功,更不能单凭一人天资而独霸天下。但是,要操纵太古魔道的成品,却是出乎意料的容易,只要一时半刻的教导,任何人都可以用太古魔道兵器发挥毁灭性的威力。

一般的武术高手,在这股威力前完全不堪一击;具有远距离心灵、物理攻击的魔导师,虽然较为吃香,但当太古魔道研发出按钮攻击的技术後,魔导师也只有惨淡收场了。

夹着这股优势,太古魔道学者在神话时代结束後,得以独尊一时,压黜百家,并不是什麽奇怪的事。

只是,有一点是出乎意料的。太古魔道称霸,这个事实所直接导致的,竟是各种力量流派的大联合。为了与之对抗,数十位足以被冠上宗师头衔的宗主,秘密地展开研究工作,希望能发展出一种崭新而强大的力量。

研究之路非常遥远,从试着构想、确定方向、展开研究、克服技术难关……百多年的漫长光阴流逝,而研究成果有了小成,虽然仅是小小的一步,却为後来整个鲲仑世界带来天翻地覆的影响,新的力量终於诞生了。

魔法、武术,以其个别优缺点来看,的确是有所不足,但是,如果将这两者合而为一呢?

说到底,这两者都是在体内锻练某种能源,经由此途径而让人得到强大力量,与借重机械的太古魔道不同。既然是能源,尽管性质有差异,但未尝就没有殊途同归的地方。

以这观念为主轴,『魔武』这种复合新力量,正式地出现世上。

兰斯道:“什麽太古魔道的,我是不太懂啦,不过魔武的优胜点在哪里呢?”

有雪道:“大哥,你也知道的啦,我们雪特人大半没练过武,所以也知道的不太详细,只能说个大概而已……”

兰斯不耐烦道:“说就行了,本大爷自己会听,要你多事。这麽罗唆。”

有雪抓抓乱发,勉强归纳出脑里的常识资料,道:“大概来讲,如果和纯武术比较,魔武的一个特点就是有附加价值。”

“附加价值?”

有雪道:“对啊,如果是练纯武术,你看过谁出招的时候,全身还冒火的啊。”

傍有雪这麽一说,兰斯登时省悟,道:“照你这麽说,那所谓的七大宗门……不就是……”

有雪点头道:“啊,是啊,七大宗门全是以修练魔武成家的。”

有雪用旅行时听过的故事,和兰斯解释当时的情形。魔武刚有小成的时候,所使用的招数,仅是一些剑上冒火的魔法剑之流,太古魔道也能做到的技巧。

不过,当两者相遇,高下立判,由魔武所发出的能源火焰,其威力远非一般火焰所能相提并论,就由此一线之差,而分出成败。而魔武在效能上,亦有革命性发展,修练魔武上手甚易,修练魔武十年,便能拥有修练纯武术一甲子的威能,靠着这些优势,魔武有了称霸天下的本钱。

决定性的战役发生了几场,太古魔道初时占着上风,但随着魔武技术的日渐成熟,太古魔道的缺点也逐渐暴露,尽避使用容易,可一旦失去了真正明了其中道理的创作者,机械也成为废物了,而这损失却是极难弥补的。

有雪道:“最後呢?魔武一派获得险胜……”

兰斯道:“就凭这样吗?好像有些不太对劲吧!”

“我所知道的就是这样,任何一所学堂的初级课本也都这样写。”有雪耸耸肩,道:“只是啊,从我们雪特人记录的传说来猜想,魔武一派或许也用了不少不光明的手段吧……”

“什麽不光明的手段?”

有雪道:“不管一件兵器有多麽厉害,使用它的人才是最重要的啊!”

兰斯一呆,显是想不到这雪特人会说出如此有哲理的话,细细咀嚼,确实是不得不同意这份道理,点点头,示意有雪再说下去。

有雪道:“总之呢,历史再一次重演,得势的一派,对太古魔道的相关知识,展开了彻底无情的镇压。曾经盛极一时的太古魔道,就这麽『波』了。”

兰斯奇道:“完蛋啦?”

有雪道:“差不多,杀的杀,烧的烧,几乎没有什麽剩下的了。而在那以後,魔武技术蓬勃发展,到达黄金时期……”

魔武成为了新的力量标准,技术也大范围的被开发,各种自然界的能源都被广泛地使用,火劲、冰劲、五行劲力……甚至电劲,都一一被使用在新武术中。

这并非首创,在以前的纯武术中,绝顶高手可以凭藉个人修为,摘星取电,吸取天地能源攻敌,但这类武者极为罕见,百世难逢其一。

但在魔武倡行後,吸取天地能源攻敌的大排场招数,虽然仍是高难度,却已容易得多。魔法方面的知识,召唤精灵、引动天地能源……之类的技术,使得这类招数的实行性大大提高了。

而以此为主的魔武文明随之建立,神话时代结束初期,以人类为主的各种族,寿命不过百岁,而魔武的出现,令生物寿命得以延长,甚至透过遗传影响下一代,於是,经过长期的锻练、优生,整个世界的种族自然寿命延长了,人类由短短数十寒暑,增长至具有两叁百年的寿元。

早期的魔武,人们必须要同时锻练魔法、武术,再以特殊功法将之融合,而经由不断地改进,新一代的才智之士,直接创写揉合两者为一的新功法,魔武的传承进一步获得确定。

从此,魔武成为大陆上的力量显学,由於这力量具有通用性,武者、魔导师都可锻练,武者藉此得到部份抗魔力,而魔导师也藉此增强本身力量,改善过往魔法师弱不禁风的刻板印象,这自然对原本的武术、魔法造成打击。

无可置疑,魔武这项新力量,是以武术为主、魔力为辅。故而当魔武修练到某一层度,会对魔法的修为造成妨碍,令修习者必须二选其一,这项限制总算为魔法留下一席之地。但原本的纯武术就没那麽好运了,有了修练更快、威力更强的魔武,纯武术与落伍划上等号,再没人肯花心思修习,因而走上灭绝的道路。

人们将所谓的纯武术,称之为『古武术』,而以使用机械力量为主的太古魔道,也正式定名为『太古魔道』,使之与神话时代遗传之『古魔法』咒文有别。

有雪道:“这就是魔武来源的常识了,现在说到练武,人人练的都是魔武,而大哥你练武练的那麽久,居然弄不清什麽是魔武,这点实在是奇哉怪也了。”

兰斯不去答他,因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麽回答这问题。在山上时,老头子从不解释任何东西,所以自己没有机会获得相关知识,下山之後,每想问人,又看见别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为了要充老大,只好哈哈混过,不敢发问,要不是今天遇着这雪特人,说不定再过十年,问题仍然是问题。

有雪道:“古武术没落後,只有白鹿洞还保留一些,而当世七大宗门全是魔武大家,东方家练火、石家练护体神功、王家练刀、花家练腿,青楼没人知道,而白家和麦第奇家最是特别。”

兰斯奇道:“怎麽个特别法?”

有雪道:“麦第奇家练电,威力无俦,刚猛霸烈,而白家就很奇怪了,他们家的魔武不是普通魔武,而是从太古魔道衍生出来的太古魔武,练的是压力。”

“压力?”兰斯愣道:“那是什麽武功?”

有雪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又没被打过,只是听族人这麽说起而已。”

兰斯听得心生向往,不知那是什麽样的武功?正自遥想,忽然觉得不对,有雪不是说,魔武争霸得胜後,太古魔道的知识已经彻底被销毁了吗?为什麽白家还能练啥太古魔武?而世上的光剑、地气车……这些都是太古魔道范围的产物,又为什麽会存在呢?

兰斯问道:“等等,你刚刚说太古魔道已经不存在了,那又哪来的太古魔武?又怎麽会还有人能制造光剑?”

有雪一脸“对喔”的惊讶表情,显然是第一次想到这问题,看来他也是个不求甚解的雪特人,旁人说什麽就听什麽,全然不经大脑分析,不过,这倒也是标准的雪特人啦。

兰斯把握机会,问出另一问题:“目前世上武者的力量分级,是D、C、B、A再到特级,这些力量分级的依据是什麽?”

“呃……力量越强,级数就越高吧。”

“废话,这个我当然知道。”兰斯道:“没有更仔细一点的吗?应该有点更明确的东西吧!”

有雪把手一摊,苦着脸道:“唉唷,我说大哥啊,你一早把我挖起来,连早饭都没吃,就连问了这许多。你说嘛,连你这个练过武的都不知道了,我这从没练武的又哪知道这许多呢?您还是改天找个会武的,再慢慢问吧。花二哥就很不错啊。”

想起花二郎那张阴沈的贼脸,兰斯就没了求知欲。他不讨厌发问,却讨厌被人笑,要他对花次郎不耻下问,那不如死了算。眼看有雪再答不出什麽,兰斯只得放弃。

兰斯道:“好了,情报问完了,把五郎、次郎找来,大夥儿该商讨一下如何进行大事了。”话未说完,便看见有雪拉长了一张脸,好像在等什麽。

“你想干嘛?”

“早餐,早餐啊。”有雪道:“一早起来不吃早餐,整天会受到诅咒的,这是我们族里人人都相信的喔。”

兰斯肚里暗骂“是你们雪特人的诅咒吧”,但想想肚子也确实有些饿了,吃吃早餐无妨,便道:“算了,去叫醒那两个懒虫,大家一起吃早饭吧。”

有雪应声高高兴兴的去了。

看着有雪的背影,兰斯这才想起,自己早就没钱吃饭了。没关系,船到桥头自然直,山人总有妙计。

花次郎不意他有此一问,口中的酒差点喷出,讪讪地说不出话来。

源五郎笑道:“前天,那白衣少年抢花轿时,他逼退轿子旁的护卫……嘻,您要说是小弟做的手脚,那也不错,不过呢,当一对璧人趁乱离开现场,快要跑出长街时,发火劲的东方家高手……对不住,那两人我不识得,他们凌空夹击,若不是您从中拦截,这桩抢花轿的美事,多半还是落得一场空咧。”

“……”

“倘若结婚是好事,您为什麽出手阻拦呢。”

花次郎心里大骂,诅咒起源五郎的十八代祖宗。

前天,自己在『楠』饮酒买醉,正喝得起兴,却刚好看到了那白衣小子,一副坐立不安的傻相,引人发噱,再看他瞧见花轿时那种激愤模样,瞎子也知道他是来抢花轿的。

本来,自己是对那毛头小子嗤之以鼻的,以东方家的势大,他就这麽冲出去,後果肯定是有死无生,这等愚鲁之徒,活着也是多馀,正好看他的死相来下酒。可是,尽避脑子是这麽想,但在自己心里深处,又好似有些羡慕这傻瓜的愚勇,为了所爱豁出一切的傻劲。

结果,他抢了花轿後,陷身重围,明明四面八方都是刀剑,但这青年一面挥舞光剑,抵挡敌人,一面却把新娘子护在身後,没走出十步,身上已有七八道伤口,新娘子却连血也没给溅到半滴。当看到这幕光景时,自己动容了,无可置疑地,这青年让自己想起了一些往事,尘封已久的往事……

也因为这样,尽避理智不断地提醒,别要多管闲事,但当两名东方家高手凌空发掌要截下两人,千钧一发之际,自己还是忍不住出手了,一道破空剑气,阻住所有追兵,让一双新人成功脱离现场。

自己行事向来如此,快意恩仇,作事前从不深思,事情作了也就绝不後悔,虽然说,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小子,就此开罪东方、石两家,实在不划算,但自己孤家寡人行走江湖,从也没怕过谁来,什麽人想要算帐,尽避放马过来。

不过,当初没有料到会给源五郎抓来当话柄,真是一大失策。奇怪,这人那时候不是已经被雪特人抱离现场了吗?

“嗯,这个嘛……”花次郎反问道:“你又为什麽要出手呢?”

“我想……大概和您一样吧。”源五郎笑道:“不是吗?”

“彼此彼此。”

花次郎随口敷衍,心里却提防起来。

看这源五郎的外表,应该不是个坏人,不过,世上事难说的紧,他会在那时候出手,而现在又毫没理由地与兰斯鬼混在一起,也许便是针对东方家而来,像他这样的人物,绝不会为那批玉箱珍宝所动,必是有更深的图谋,说不定便是同时对付东方、石两家,嗯,那他的真实身份,会不会也是七大宗门之人呢?

不管如何,从现在起还是小心为上,别给他扯进去,成为图谋的一部份,那才真是得不偿失。

出奇地,好像看穿了花次郎的想法,源五郎笑道:“您还真是妄自菲薄啊,我说二哥,您其实可以对您自己有更高一点的评价的。”

“什麽?”

“没什麽。”

花次郎给他弄得摸不着头脑,心里又有些发毛,催促道:“你要看的东西看完没有,两个杂碎该醒了,小心有你好受的。”

“别那麽心急,还差一个地方没看。”源五郎笑道:“这趟出来收获不少,首先,确认了东方家有好手在此,实力是A级以上,人数至少有叁名,而联姻的对象是石家,说不定也有隐藏高手在此,而最後,还有一样东西要确认的。”

“看什麽东西?”

源五郎步至街角,来到兰斯前天被震飞时,所立足之地,而地上,仅是一个遭重击後的裂痕。

“前天,兰斯大哥在此遇险,而火劲袭身之前,有人出手相救,发招逼退火焰,同时震开兰斯大哥。”源五郎道:“是什麽人出的手,我很好奇,花二哥有印象吗?”

“没有。”花次郎摇头道。他当时虽有察觉,但兰斯死活与己无干,自然不会多加留心,而现在想来,只记得出手之人,似乎内力颇强,但要说是什麽门派、什麽招数,那可实在是没印象了。

端详地面的痕迹,并没有多特别,就像是被一把大槌击中,石地崩裂,裂纹朝八面散去。这痕迹很平常,任何隔空伤人的招数都能做到,虽然说激起的劲风能顺势让人震飞,显得发招人功力了得,但也并不足以推断其身份来历。

“唔……瞧不太出来,只知道有A级以上的实力。”花次郎说道。他是由发招人能逼退火劲来论断的,能逼退A级高手所发的火劲,本身自也应该有A级以上的水准。

花次郎自认见多识广,熟识天下各门各派武术,不过,眼前资料实在不足,无法判定。而这应该还牵涉到另个问题,发招人会出手相救兰斯,足见与兰斯有某种关系,说不定,也会和源五郎有关系,这可是一样有趣的线索。

“花二哥没有答案麽?让我来看看吧!”

源五郎弯腰检视地面裂痕,又绕着裂缝中心走了一圈,微微思索,半晌之後,点头笑道:“我想我有些线索了。”说罢,用脚跟往地上轻轻一蹬。

轰然一声响,方圆半尺之内,地面好像内里给抽空了般,忽然下坠,形成一个无底地洞。怪异的是,地面崩落凹下,但周围的土石并未随之瘫塌,再定睛一看,壁面平滑如镜,就似刀斧凿劈而成。

花次郎未等人落下,脚尖一点,已飞身跃出土坑,漂亮着地,而源五郎却早就让在一旁,这土坑虽深,却不宽,临时踱开不是难事。

花次郎看着土坑的模样,奇道:“这是……”

源五郎笑道:“花二哥想必已经看出些端倪了。”

花次郎道:“白家的压元功。这武功怎会出现在这里?”

花次郎着实透着纳闷。七大宗门大体上而言,各以独特的魔武而成家,而其中,有两家最为独特,麦第奇家的电功、白家的压元功。

江湖传闻,白家先祖原是雷因斯“王立太古魔道研究院”的院长,武功与太古魔道上的修为俱是深不可测,居然给他别走捷径,将这两者合而为一,开创白家一脉魔武。

白家以“压元功”独步海内,顾名思义,即是压缩的功夫。修习压元功者,功力初级,是不断地将自身的元气压缩,击出时的威力将远远倍增,或是甫以螺旋式激进,形成『气弹』,往往可以收到一击必杀的奇效。而当功力修练到A级以上,则可以凭本身功力操纵周遭压力,发出『重力弹』。

眼前的这个土坑,深度黑黝黝地看不出来,但想必有个几十丈吧。要一击击出个几十丈的深坑,天下间任何特级以上的高手都可办到,但势必会又长又宽,威力波及到周围房屋,绝不能造成这样的怪洞,周围壁面还这等光滑。

能有这种效果的,风之大陆上仅有白家嫡传的『压元功』,可是……

“能使用重力弹,修为至少在A级以上。”花次郎疑道:“白家已经式微了,是什麽人用出这样一招的。”

花次郎是一名好剑客,更是一名不断寻求挑战的剑客。七大宗门的魔武,除了白家的压元功,他几乎都领教过了。十几年前,他远赴东海,想与白家高手一较长短,却失望地发现,整个白家总坛竟找不出一名A级以上的高手,便算有,也是从稷下聘请来的数位护法,那并不是真正的白家人,当然更不会压元功。

见识白家武学,当然要领教压元功。可是,领教发不出重力弹的压元功,有什麽意思?徒令一般俗人惊惶失措,又有什麽意思?为此,花次郎败兴而返。

传说,两百五十年前,当时的白家,声势如日中天,除了家族内高手如云,更掌握了雷因斯、稷下的九成人脉,威风不可一世,更不甘局限一隅,时有问鼎天下之志。

可是,一场无名恶疾,令白家一日之间死去数十名高手耆宿,便连当家主也於该日暴病身亡,顶级高手为之一空,元气大伤,事後许多厉害功夫失传,族中子弟後继无人,白家从此一蹶不振。

必於此事,直至如今还为人津津乐道。有人说,此事必与五大奇人中的“毒皇”有关;也有人谣传,是白家与某门派结怨,对方高手大举而来,登门复仇;还有一种说法,是压元功中有强烈缺陷,练至後来走火入魔,高手自相残杀……由於白家的沈默,各种谣言不胫而走,到现在仍是风之大陆的一大谜团。

经此一事後,白家退出大陆势力争雄,仅经商而再不过问江湖事,近数十年来更下了禁令,不许後辈子弟在江湖中行走,使得白家在七大宗门的势力排行居末,压元功绝迹於江湖。花次郎想见识压元功,还得千里迢迢行至东海。

所以,花次郎有疑问,以目前已趋式微的白家,到底是谁,有能力发出这一击压元功,更不远千里行至这暹罗城?

疑问的目光移向源五郎,源五郎笑道:“不知道啊,我和白家又不熟,哪知道是什麽人?说不定是白家、东方家两家当家主,同时降临暹罗城,那可有意思了。”

花次郎道:“嘿,说的那是什麽废话。”

现任白家的当家主,白无忌,在风之大陆名头极响,位列当世四大公子之一,不过,那是指他交朋友的本事,与武功毫不相干。

人人都知道,白无忌是个出了名的浪荡子,武功低微,风liu好色,游戏人间,最有名的形象,就是他常常在黄昏时分,穿着一袭长衫,拖着板鞋,边幅不修,潇洒自在,踢搭踢搭地在稷下学宫踱步。而一言以蔽之,就是说他不是作大事的人才。

他平时流连花丛,与叁教九流的人物纵酒高歌,横槊赋诗,却全然不理白家的行政,所有大小事务由叁名长老合议裁定,这叁名长老是白家长辈的少数幸存者,虽然逃过了那一役,却也武功全失,因此,白家的没落,执掌者所托非人实在是重要理由。

源五郎道:“白家已然没落,这是不错的,但是,有个传闻不晓得二哥有没有听过?”

“什麽传闻?”

“谣传,白家当家主白无忌,因为自知不是比武斗胜的料,所以在许多年前,便把白家压元功的秘笈送给了一位挚友……”

“是谁?”

“雷因斯首席大神官,魏素勇!”

花次郎又皱起了眉头,不是为了这消息,而是为了这消息的出处。他早就知道这个传闻,而告诉他这个传闻的人,是一名非常了不得的女性,她,应该是不轻易露面人前的,源五郎又怎麽会知道这本属机密的事实?

“这消息你从哪听来的?”花次郎冷声道,一手已悄然按放在光剑上。

“脸色不要那麽恐怖嘛!扁剑随便出鞘,可不是一个一流剑客的作为喔,说过,这只是传闻,我又怎麽会记得每一个传闻的出处呢?”源五郎笑得像个没事人样,道:“不过,如果是你後面那两位,也许会知道的清楚些唷!”

“後面……糟!有埋伏。”惊闻背後有人,花次郎不敢贸然回头,仅是用眼角馀光稍稍一瞄。

後方,正是『楠』的所在,一群人高声喧哗,正要步进店内,而其中为首的两名男子最为显眼。一名身材微胖,衣着华丽,油头粉面,似是某富家的公子,另一名脸有倦容,相貌颇为英俊,但眉宇间有股说不出的阴鸷之气。

花次郎一见之下,心头登时一震,显是想不到会在此处见着这两人,当下别过面孔,不欲多惹是非。

便在此时,源五郎出声道:“花二哥,您瞧到哪去了,我不是说你的正後面,是讲你後面二楼的那两个人。”

花次郎给他这一说,忍将不住,回头朝後方二楼望去。

二楼扶杆旁,两名儒生打扮的青年,甫览大街,见到花次郎朝自己这边望来,都退进楼去。

花次郎看得分明。其中一名少年,眉目如画,相貌极为俊俏,尤其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与唇边甜甜的微笑,欲语还休,给人极深刻的印象。他摺扇轻摇,风度翩翩,退去前还遥遥做了一揖,令人很难不对他心生好感。

而另一名男子,则是教花次郎着实吃了一惊。匆匆一瞥,仅能感觉到他周身散发出一股无可匹敌的冷冽杀气,这绝非一般江湖武人所有,更惊人的是,花次郎无法看清他的面目。这并非因为他退去太快,而是自始至终,他的脸部好似给一层黑气所笼罩,黑乌乌地瞧不真切。

这是A级高手的力量象徵。

这两个人,是谁?——

“什麽?人不在,这两个王八羔子,大清早的也能乱跑。”听到有雪回报说,前院空无一人,兰斯火冒叁丈,立即开骂。

“一定是花老二不好,他名字都叫得那麽花,一定是半夜诱拐我们家五郎出去了。”顺着兰斯的怒气,有雪忙着点头,同时不忘记拼命进缠言。

“两个浑球,回来有得他们受的!”少了两个人吃早餐,兰斯心底是又怒又喜。怒的是,这两个人藏了私房钱,可能趁夜撇下自己,偷偷跑去大吃二喝;喜的是,等会儿出去吃饭,可以少负担两张嘴,此乃意外之喜。

唔……也不能老想着吃,该开始办正事了,至少要先弄清楚,东方家礼队为什麽突然改变行程,停留在暹罗市,背後应该是有什麽原因的,如果掌握到这个秘密,对於未来的行动,想必帮助不少。

兰斯再回想起那日群众的混战,以那时的混乱局面而言,什麽事都有可能发生,也说不定真是出了某些事,让东方家被迫把礼队停在此地。

可以判断的资料还太少,要搜集相当的情报,才能有进一步的判断,既然如此,往事发第一线场跑一趟,大概是难免的了。

“喂,雪特家伙,走吧,咱们吃早饭去。”

“老大,你要去哪吃早饭?”

“去每个人都要去的地方啦,罗唆家伙。”

踩着尚算轻快的脚步,兰斯出发了。可能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他此刻对於整件事情的推算,是出人意料地接近事实中心的——

另外一边,在『楠』之内,花次郎、源五郎挑了张靠里面的桌子,点了壶茶、几样点心,进行私人早餐。

会突然出现这种局面,实在不能不说是件怪事。起因是,对於刚刚在『楠』门口的那群人,源五郎感到好奇,也认为说不定能探到点情报,便兴冲冲地拖着花次郎进去喝早茶。

本来不愿多惹是非的花次郎,则是很想看看进『楠』之後,源五郎要如何对自己的“被绑架”自圆其说,便以一贯的冷笑态度跟进去了。

结果,两人坐定之後,花次郎立刻有种感觉,自己好像上了大当!

无论是掌柜、伙计、跑堂……所有人都没有留意到源五郎的存在,这并不是说他们没有看到源五郎,而是目光迳自从他面上扫过,没有特别的停留,就好像看到个普通客人一样。

花次郎忍不住怀疑,拉过帮忙点菜的伙计,问道:“你不认得这位姑娘了吗?五娘姑娘啊,前天还在你们店里弹琴的……”

话还没说完,伙计已经一副狐疑的表情瞪着他,道:“客官,您病的厉害啊,这位公子明明是个男的,您怎把他当成女孩啦,我们做的是饭馆买卖,又不是弹琴妓馆,哪来的姑娘弹琴?”

说着,又对源五郎道:“客官,您这位朋友病得糊涂啦,尽尽朋友道义,最好带他去看看大夫,那,西街第二转角有家不错的,赶快去看看吧。”

源五郎正色道:“唉,小二哥有所不知,我二哥风liu成性,造孽太多,可偏偏前不久给我二嫂扫地出门,可怜的二哥受不了这个打击,从此精神失常,性别错乱,本来英俊潇洒的他,现在只要看到稍有姿色的男人,就会像是见到我家二嫂一样,馋沫欲滴,让我每天晚上都非常头痛……”

伙计露出同情的表情,连声道“可怜,可怜”,边走边摇头叹气,还特别吩咐道:“柜上,给里面那桌的客人多添一壶茶,积积阴德唷。”

他两人一搭一唱,旁边几桌的客人都在窃窃私语,为这不幸的故事而惋惜,而花次郎则是早气白了脸,说不出话来。

源五郎为他斟了杯热茶,笑道:“花二哥,这一局,你怎麽说?”

花次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道:“这一局是我输了,想不到你居然和这里的人有勾结,小子本事不小啊。”

源五郎漫不经心地玩着茶杯,笑道:“哦,怎麽说?”

“第一,依照你的人妖模样,所有人如果是第一次见你,都应该把你当成女的,可是这小二却没有,可见你和他有勾结。”花次郎道:“你前天明明在这里弹琴,现在却没有一个人说认得你,可见你和他们的关系很不寻常。”

源五郎道:“就算是这样吧,偶尔让你个一局,省得总是赢你,让你怀恨在心,又找机会背後捅我一剑。”

不理会源五郎的讽刺,花次郎朝左右瞥了一眼,只见掌柜、伙计都在偷笑,接触到他目光时急忙低下头继续办事,可见得自己推测非虚。

花次郎肚内暗骂:“死老太婆,当初说什麽朋友间两肋插刀,现在居然胳膊向外弯,帮这小子来对付我,好啊,下次上香格里拉找人算帐。”

再瞥向源五郎,只见他一派悠闲自得的模样,望着窗外,不知在想些什麽。花次郎心中一动,寻思道:“莫非这小子是老太婆的人,那就难怪他的气质这麽特殊,不像寻常江湖中人,功夫又这等高强,嗯,有道理,除了老太婆那边,哪家也不可能突然冒出来一个这样的少年高手……”

罢想发言,源五郎已放下杯子,道:“别猜了,二哥。你的聪明才智,小弟绝不敢小看,但要猜中我的出身,仅凭目前的资料是不够的……咦!这个位置很麻烦啊……”

花次郎没想到他突然岔开话题,一时反应不过来,半晌後才恍然大悟。

早他们一步进来的那群人,已与让伙计给找好了位置,坐上了二楼的雅座,自己二人阮囊羞涩,坐的是一楼最偏僻的位置,如此一来,当然不可能听见他们有什麽谈话。要跟,怕漏了形迹;不跟,又白来了这一趟,真是进退维谷。

源五郎叹息道:“唉,空跑了一趟,真是划不来,算了,大家喝茶吧!”

花次郎道:“有茶喝不是挺美的吗?管那麽多江湖闲事,小心英年早逝啊!”

他这句话是故意说的,刚才的那两个人,他有过数面之缘,深知惹上他们的麻烦,特别是还在这个区域内。

这两人会突然出现在暹罗,的确有些蹊跷,不过,既然江湖事与自己无关,那就别去花这个神了。

“怎麽花二哥很无聊吗?”

“咦?”

“没什麽,只是看花二哥好像很无聊的样子,小弟想来助助兴。”源五郎缓缓道:“二哥,我有个提议,不如我们来个赌约如何?”

花次郎神色不变,扬扬眉,道:“赌约?游戏才刚开始而已,小子怎麽这麽没耐心,掀起底牌啦。”

“不。只是想把彩头下大些,游戏会更有些意思。”源五郎道:“就看二哥肯不肯奉陪了?”

花次郎没有马上答覆,手中把玩着瓷杯,沈吟不语。

此番跟着源五郎瞎混,固然是因为好奇心,却有大半是为了打发无聊,并不是有什麽非缠着他不可的理由。

从这几天的观察看来,源五郎的背景神秘,手底下的功夫虽然不明,但想来也是不弱,而且,从他的眼神、举止看来,这人应该不是个坏人。

但这人的一举一动,又处处透着诡异。明明身负绝技,却又装出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和两个杂碎瞎混,其中一个还是雪特人,真恶心……江湖中各家各派的年轻俊彦,自己没有不识得的,就算没见过,也听过名号,可从没听过有这麽一号人物。

可他偏偏又对江湖事如此了解!培养一个武功高强的少年好手容易,培养一个见识广博的老江湖那可难,他今天早上的谈吐,所显露的优秀眼力、判断力,甚至超越许多名门大派的长老级人物,这显示他出来走江湖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这麽好的功夫,这麽俊的人品,若说在江湖上打滚多年,却无半点名头,那就代表他长期以来都在隐匿自己的锋芒,如此苦心孤诣,必有重大图谋。

从早上交谈的字里行间听来,源五郎似乎对此次东方家招亲,有若干图谋。以他这等人才,不鸣则已,若有图谋,必是惊天动地,自己有必要跟着他淌这趟江湖浑水吗?

“唔……惹上东方家和石家,後果很麻烦啊?”花次郎心中喃喃私语。

他花次郎在风之大陆上是响当当的人物,一向独来独往,面对十倍、二十倍强大的敌手,从来也不畏惧。即使对方是七大宗门也一样,他不怕得罪东方家或是石家,只是觉得惹上他们很麻烦而已。

再说,本来也就没有必要,为了一个不相干的理由,涉入江湖恩怨,自己的人生走了太多冤枉路,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察觉到花次郎的反应,源五郎道:“怎麽,花二哥不愿意听麽?”

“你这小子刁钻古怪到了极点,你说的话,应该连听也不听,直接扔掉,这才是上上之策。”花次郎微笑道:“不过,如果我真这麽做,你一定认为我不够资格陪你玩下去吧!”

源五郎两道形状极为姣好的眉毛,稍稍一扬,只是微笑,显是认可了花次郎的话。

花次郎一拍桌子,沈声道:“好,小子你有什麽稀奇古怪的赌约,就说出来,看看你家二爷敢不敢跟。”

“赌约很简单。”源五郎道:“以叁个月为限,只要花二哥能猜出我的出身,那麽小弟便算输了,之後,便任由花二哥差遣一件事。”

花次郎道:“倘若花老二猜不出,便要输你一次差遣,是也不是?”

源五郎道:“不错,但教不违天地良心,不违侠义本分,一切差遣,有求必应。”

花次郎暗自寻思,赌的这一个心愿,可大可小,一个弄不好,实是後患无穷,不过既然有言在先,不作违反良心之事,那後果当然轻得多,而源五郎这人似乎也信得过,赌一赌无妨。

嘿嘿,再说,凭着自己的见识,怎麽可能猜不出他的来历,莫要说是叁个月,只要现下对源五郎发出全力一击,看他接招时的反应,什麽秘密都给抖得一乾二净了。

彷佛看透了他的心思,源五郎道:“为了让赌局更加有趣,我另外再补个附加条约。”

“附加条约?”

“不错。”源五郎笑道:“从这一刻起,任何时间、地点,只要花二哥觉得妥当,便尽避对小弟出手,倘若小弟还以一招半式,赌局立刻算输。”

斑手过招,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倘若其中一方只守不攻,另一方自是稳胜不赔,只见花次郎冷哼一声,目光遥遥瞥向窗外,态度傲慢已极,竟是不愿意占这个便宜。

他素来心高气傲,甚至不愿与低自己一级的对手过招,更何况去攻击一个绝不还手的後辈,再说,他也看透了这项提议隐藏的另一层意义……

“小子好大的胆子啊。”花次郎道:“让我占了那麽大的便宜,不怕自己吃亏吗?”

源五郎摇摇头,笑道:“不会,因为您也有相对的责任。”

“什麽责任?帮你收尸吗?”

“不是!”源五郎一字一字地道:“这叁个月内,请代我保护兰斯大哥,受伤倒无所谓,只要别让他缺胳臂少腿断气就可以了。”

“什麽!”

花次郎真的很惊讶。这几天以来,他不断地琢磨,源五郎为何要在那两个杂碎身上下功夫,以他这样的杰出人物,会整天缠着两个杂碎胡混,背後一定有一个理由,只要能想通这一点,要猜出他的出身就不难了。

依照判断,雪特人没什麽可疑之处,问题的中心必定是在兰斯身上,而源五郎现在的要求,更证实了这个想法。可是,从这要求看来,源五郎又不像是在利用兰斯,反而有点……

“为什麽要我保护那杂碎?他有这个价值吗?”

“你过界了喔,这个答案属於谜底的一部份,现在还不是揭晓的时候。”源五郎想了想,最後悠悠道:“其实,我也只是受人之托,来了却当年的一份人情债而已。”

“哦,人情债啊?”花次郎看似漫不经心,却慢慢地将身子移近源五郎,悄声问道:“受谁之托啊?”

源五郎朝四周望了望,也贴近花次郎的耳朵,小声小声的说:“秘密!”

“什麽秘密?”

“秘密就是秘密,你想我会上这种当吗?”

“当你是早上了,现在後悔已经太迟了。”长笑声中,花次郎趁着两人坐的贴近,袖底光剑掣开,扬手便是一剑,直指源五郎眉心,要叫他在如此距离之下,避无可避。

扁剑刺出!

花次郎已暗伏七八记後着,无论源五郎是後仰,亦或是左右偏闪,都会引发更猛烈的第二波攻击。他没有打算真的杀了源五郎,也不认为源五郎会接不了这一招,只要看他接招时的反应,就可以算出这小子出身的门派了。

眼见剑光临头,源五郎没有任何反应,眼光呆呆地穿过花次郎,看着他身後的东西,喃喃道:“糟糕!”

“糟糕?什麽糟糕?”还来不及弄懂源五郎的话意,剑光已及眉间,也便在这一刻,後方传来怒骂声。

“他妈的,这两个王八羔子定是偷偷甩下我们,自己去风liu快活了。”

“是那两个杂碎!”花次郎心神稍分,下手便慢了一慢,便是这一慢,花次郎只见眼前一花,源五郎已经不见踪影。左右环视一遍没瞧见人,原来是钻进了桌底。

“嘿!好家伙。”花次郎暗赞一声,收起了光剑。

以刚刚那剑的位置之近,乍然暴起,便是一流高手都难逃中剑身亡的厄运,源五郎能在间不容发之际躲开,足见修为不凡。

不过,这不是花次郎夸赞他的原因,正如先前所想的,花次郎压根儿就不相信这剑能伤到源五郎,只是,任他修为再高,在接招之时也会露出形迹,由此便可推算出他的来历了。

然而,源五郎的狡猾却大大地出乎意料,他居然有办法引得自己分心,当注意力出现破绽时,一溜烟地跑掉,这才真的是了不起的手段——

兰斯、有雪步进店来,随意找了张桌子坐下,呼来伙计,点了两碗热粥。在暹罗城,类似粥、汤、烩……这一类的料理方法,可以说是大宗,而一般百姓在早上,也往往以粥类做食物。

两人入境随俗,点了两碗白粥,心中却没有品美食的雅致,理由很简单,因为直至此刻,他们还不知道付帐的钱在那里。

“我说大哥,我们两个就这麽大摇大摆的进店,这样好吗?这里的伙计会不会认出咱们?”

“你担什麽心啊,你不是戴了墨镜了吗?那些人认不出你是雪特人的,就算认出了也不怕,他们能告我们什麽?拐带人口吗?我们还告他们逼良为娼咧。”

有雪道:“话是这麽说啦,不过大哥啊,我戴上了墨镜,你是不是也应该戴戴假胡子,省得给人认出来,说你上次吃饭不付帐。”

“才不要,你是不是很想我再给人当成柳一刀。”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压低了声音,看在旁桌客人的眼里,却是加倍诡异。早晨的客人虽不多,但兰斯坐的位置刚好靠在门边,看不见在角落的源五郎二人。

一会儿,伙计端上白粥,依旧招呼,似乎没发现两人就是前天的不法恶徒。有雪长长吁了口气,他根本就不想来这家店,只是兰斯坚持,这才不得已跟来,现在能够不被认出,自是上上大吉。

有雪喝了口粥,迟疑道:“大哥,你身上还有多少钱啊?”

“不多,七八枚铜币是有的。”

“七八枚!那连喝一碗粥都不够啊。”

“你那麽大声是要死啊。”兰斯怒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不用怕,我自有办法的吗?”

“真的不怕,那你还坐门边了……”

“你说什麽?”

“没……没什麽,我说您真伟大,喝粥、喝粥吧。”有雪嘟嚷道,咕噜咕噜地喝下白粥。

“不过是吃饭赖帐而已,又不是什麽天大的事。”兰斯开始了长篇大论:“一个人要成功,脑子就要灵光,想要吃饭不付钱呢,也是有很多方法的,你看,那边不就有两个吗?他们的方法虽然传统了些,但是也不错啊……”

有雪定睛看去,只见墙角处那一桌,有两道身影蹲低身子,蒙着头,鬼鬼祟祟地往後头溜,看那样子似乎是在找後门。

“这就较无独有偶,人家的方法不错啊,趁伙计不注意,从後头开溜,这是最基本的一种赖帐法啦!”兰斯低声道。两道身影已经爬到了门边,一溜烟地钻进去了。

“喔,你放心吧,大哥。”有雪道:“这麽土的伎俩,那两个家伙不会成功的。”

“为什麽?”

“因为那个门不是後门,是厨房。”

话声方落,门内就传来一阵鸡飞狗跳之声,喝叫怒骂、金铁齐奏、鸡鸣猪啼、乒乒乓乓……各种奇怪声响不绝於耳,听得外面客人是目瞪口呆。

兰斯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呃……因为太传统了,就比较容易出问题,所以说作一个人要成功,绝不能拘泥传统,要求新求变才行。”

“是啊,求新求变没错,老大你还是快点变出钱来吧,我觉得柜台上那夥记的眼神有点不对了。”

“别急,钱是不会凭空变出来的,要嘛,只能从天上掉下来。”兰斯道:“我问你,咱们兄弟现在是做什麽的?”

“贼!”

“王八蛋,一点志气都没有。”兰斯敲了雪特人一下脑袋,道:“我们是强盗,而且立志要干天下第一号大强盗,怎麽可以把自己的身价看成小小毛贼呢。”

“喔,是强盗啊。”有雪摸摸被敲痛的头,不解道:“那和付不付帐有什麽关系,是不是当大盗就可以吃饭不付钱啊。”

“错,那样你只能当个被毒杀的强盗。”兰斯悄声道:“我的意思是,你看过当强盗的还要带钱包吗?”

“你的意思莫非是……”

兰斯狞笑道:“嘿嘿,不错,本大爷现在要干下入城後的第一桩买卖。你瞪大眼睛,等着看第一位受害者的惨状吧!”

有雪给他笑得全身直发毛,好半晌,这才战战兢兢地开口道:“敢问大哥,不知道您想挑什麽人下手啊。”

“嗯,问的好,要挑什麽人动手,这可是关系成功与否的重要学问,待我想想……”兰斯沈吟道:“唔,最好是挑那种脑满肠肥、身材笨重的胖子,这类人大概都不会有什麽武功,吓他一吓就尿裤子了,接着要衣着华丽,这样才够本,而且,又胖又有钱,那就饱暖思淫欲,十之八九都是软脚虾,这种人最好不过了……”

有雪环视一遭,苦笑道:“这里都是平民百姓,哪来的有钱胖子,您还是换个法子吧。”

兰斯还没开口,左後方柜台突然传出一声吆喝。

“伙计!”

只见一名肥胖男子,身着华服,後方跟了两个从人,从楼上雅座踱下,走向柜台。华贵的衣服,穿在他臃肿的身上,只显得俗气,不过,就算再怎麽俗不可耐,衣服造价还是很贵的,再加上他从二楼雅座而来,这百分之百显示,这是一头大肥羊。

包有甚者,油亮的皮肤下,隐隐泛起两道黑眼圈,这是长期纵情酒色的现象,几个条件一综合,他立刻成了兰斯虎视眈眈地第一号肥羊。

“不会真的那麽巧吧!”目标物能突然出现,兰斯大喜过望,更相信这是老天给的最佳发财良机。

“哼哼,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今天被你家兰斯大爷看中,你插翅难飞啦。”兰斯越想越是兴奋,只差没直接拔刀冲出去。

听得明白,那胖子质疑酒菜不乾净,吃坏了他的肚子,要去上个茅厕,回来再找伙计算帐。兰斯计上心来,找了有雪吩咐几句,便也藉口肚子疼,偷偷地溜到後头去了。

苞着那胖子的脚步,兰斯算准时间,悄悄走近茅厕。他一手拔出腰间长刀,正要出声,忽然看见旁边有一个屎桶。

“唔,安全起见,还是多准备点东西。”半年历练,兰斯多少有了些忧患意识,为防茅厕中人暴起伤人,兰斯提起屎桶,只要对方一有异动,便先淋个他一头一脸,遮蔽视线,比石灰管用得多。

准备妥当,兰斯叫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里面的,如果你想好好地上完厕所,就把全身金银财宝给本大爷献出来。”——

兰斯去那边抢劫,另一边,有雪却被赋予了其他任务。兰斯看那两个随从高头大马,说不定有几斤蛮力,所以吩咐有雪,在後头传出惨叫声时,设法绊住这两人,以便大家从容逃逸。

有雪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偷偷走近两人,先抢个有利位置,等会儿逃跑方便些。离对方身後数尺,有雪躲在一张门板後,恰巧听见这两人无聊地相互低语。

“这暹罗城是什麽鬼天气,真是热出他娘的了。”

“甭叫啦,咱们这趟出来是有事在身,你当是游山玩水麽,就算你现在还在南海老家,这天气还不是一样热。”

第一个说话的男子,似乎有满腹的牢骚,咕哝几句後,道:“我说六哥,咱们这趟不是受石家公子之邀,去东方家总堡观礼的吗?怎麽莫名其妙跑到暹罗城来,这方向可不对啊!”

“对与不对还用得着你说。”六哥道:“有道是宴无好宴,会无好会,石家公子请咱们喝的这杯喜酒,你道好喝吗?嘿!他是怕失了地利之便,在自由都市孤掌难鸣,请咱们来助拳的。”

“助拳?助什麽拳?他这趟是成亲,可不是动刀子啊!”

“嘿!所以说你少年人没见识,这趟喜宴,我看大大的不单纯啊!”六哥道:“你看,东方家与石家联姻,这是大陆上何等大事,怎地如此低调?再说,东方家那边只怕也很有问题,不然怎麽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生在聘礼入他势力范围後,闹说新娘跑了呢?”

“什麽?新娘跑了……那咱们……”

“禁声,别忘了这是哪里……你想害死我们吗!”

这两人一阵交谈,只听得背後的有雪冷汗直冒,知道自己听到了不该听的东西,让人知道,准给杀人灭口,当下便想举步逃跑,他也算细心,还事先看看脚底,免得像自己说书故事中的笨蛋,每次逃跑时都踢到东西给人发现。

脚下跑出两步,忽然一阵微风吹来,有雪瞥见那两人的左肩,用金丝绣上了一头狐狸,用以识别出身门派,登时心慌意乱,碰倒了旁边的盆景。

“磅!”一声脆响。

“谁?”“有人!”那两人立刻惊觉,反手抽出光剑,就往有雪这边跑来。有雪待要跑开,已给这两人截住。那两人眼色一对,都露出同样的眼神,杀!

“哇!千万别杀我,我家还有八十老母,四十孩儿,我……”光剑还没砍到,可怜的雪特人已给吓得屁滚尿流,连逃跑的念头都没有,跪地求饶。

出乎意料地,光剑没有斩下,非旦如此,那两人白眼一翻,口吐白沫,一齐昏了过去。

“咦!没斩下来,怎麽这招这次这麽灵?”

“是啊!真灵,我们再晚来一步,你就真的要到阴间去天灵灵、地灵灵了。”

“咦!这个如此贱贱的声音……”

有雪睁开眼睛,那两人已给敲昏,而在他们背後,是满脸不耐烦的花次郎,和依然在微笑的源五郎。

“你们……”

“你怎麽会在这里,老大呢?”源五郎问道。

有雪这才想起来,叫道:“哎呀!糟了,快点去阻止老大,他惹大麻烦了。”

话没来得及说完,後院方向已经传来一声惨叫!

“我数一二叁,快快滚出来……不对,是把钱交出来。”兰斯自认稳占优势,得意洋洋。这招拦厕打劫,是他苦思多时的妙计,本拟以此法在暹罗城大大发财,哪知道第一单生意,便碰上了雪特人的赔本买卖,现在终於有机会故计重施了。

“一!”

想到自己居然在人家茅坑外数数,兰斯觉得自己实在很呆,而厕所里的胖子始终不出声,也让他感到自讨没趣,更有几分不对劲。

“哗啦!”

木门炸裂,白练似的剑光,在木屑纷飞中,画出长虹,直指兰斯胸腹要害,取的角度甚是刁钻,剖腹後上挑咽喉,显然是恨透了兰斯。

“不好。”兰斯这半年来,武学上的见识增长不少,却从没看过有那麽快的剑,剑光一闪,便直指过来,慌忙之下,手脚乱挥,压根儿就忘了该怎麽防御。

奇怪地,千钧一发之际,他脑中忽然有个念头,厕所打劫唯一的长处,就是出乎意料,攻敌不备,在对方还没回过神之前,把钱乖乖奉上,而自己却笨到去数一二叁,给人可趁之机,真是愚不可及。

长剑疾刺,却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变化,因为兰斯双手乱挥,长剑刺破了兰斯手中的粪桶,这麽一来,立刻屎尿纷飞,往外四溅,但就这麽一耽搁,兰斯手中钢刀上扬,恰好封住咽喉要害,挡着了这一剑。

“叮!”的一声,金铁相鸣,对方似乎为了没刺死兰斯而有些意外,但在发出第二剑之前,迎面飞来的屎尿,吓得他立刻施展轻功,瞬息间後退十丈,跌撞进後方花圃里,动作之快,怕是连他自己都想不到。

兰斯才没那麽有格调,顾不得屎尿溅满身,掉头就跑,自己这次踢到铁板,再不跑,小命休矣。

勉强挡住这夺命一剑,他已吓出一身冷汗,再想起刚刚胖子用的兵器,更是连叫不妙。

胖子用的是实剑。在大陆上,会用实剑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连骑士资格都没有的初习武者;另一种则是具有B级以上实力,不屑使用光剑的正统剑术高手。这胖子,该不会是後面那一种吧……

“小贼,不要走,把命留下!”

後方传来一阵怒喝,胖子气白了脸,青筋根根暴现,他虽然闪的快,但衣服上还是沾着了一些,思之欲呕,而刚刚跌倒进花圃,身上烂泥狗屎之物,在所难免,差没当场七孔流血。

他在南海是鼎鼎有名的人物,平时个性粗暴,颐指气使,谁也不敢不看他的脸色行事,哪想到今日会撞上这等不名誉之事,倘若传了出去,自己岂非脸上无光。故而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将这无耻贼人碎尸万段。

在兰斯快要逃进门时,後方劈风声响起,胖子挥剑削来,兰斯无奈,只得回身招架。

“锵!”钢刀与敌剑交了一记,但对手变招奇速,立刻反挑眉间,总算兰斯反应不慢,侧头避开,肩头刹时见血。

兰斯吃痛,叫嚷道:“装什麽高手,有啥了不起的,连出两剑,还不是都给本大爷挡下。”这是他在百忙中想到的主意,对手的剑实在太快,既然自己的武功接不下,那就只能用脑袋去接,试着与敌人瞎扯,看看有没有机会逃命。

胖子给这一激,想起自己对一个无名杂碎连出两剑,却仍取不了他的性命,这事传出去确实惹人讪笑,心头怒火又添叁分,怒道:“一剑毙命太便宜你了,老子今天不杀你一千刀,从今以後便不姓辟。”

兰斯心中一喜,暗道:“胖猪上当了。”对方既然要杀自己一千刀,而不是一剑了结,那便又多了逃命时间,反正自己皮粗肉厚,大有本钱,只要设法不让他斩断筋骨,一点皮肉伤根本没影响。

暴雨般的快剑,笼罩住兰斯全身,每一下剑光,都伴随着一道血丝溅开,没多久,兰斯身上就多了几十道伤痕。这胖子出剑的确很快,眼前尽是一片光网,待得看到剑光,身上早已中剑。

兰斯自知没有招架的本事,索性把刀乱舞,护住要害,一面慢慢往後退去,十剑之中居然也给他接下了一两剑。

而胖子的气就更厉害了,他说要凌迟对方一千刀,却想不到这贼子如此命长,每一下斩中他身体,都好像斩中什麽柔韧之物似的,滑去大半力道,没法斩断筋骨,这才令兰斯拖延至今。

而另外一个失算点,就是兰斯现在一身屎尿,胖子自高身份,岂肯往屎污之处落剑,这麽一来,攻击范围被限定,剑上威力也小得多,反而给兰斯占了大大便宜。

“可恶,跟这种人拆上几十招,要是传了出去,我的脸往哪搁啊?”

但是,当他刺出至第十四剑,蓦地想起了一件奇事。这贼人用的是刀,而且不是光束武器。贼人武功平常,换言之,这柄刀也该只是普通的钢刀。既然如此,为什麽他的刀,能挡着自己的挺刺而无损。

胖子的级数已达B级,配合上家传剑法的威力,一剑斩落,甚至可以将寻常光剑震爆,至於普通的钢铁,那更是势如破竹,不值一提。但这人手中的长刀,却结结实实地接了自己十几剑,非但没有折断,连一个缺口都没有,这可能象徵了一个事实。

这柄长刀是极罕见的神兵利器……每个练武者都知道,拥有一柄好兵器的重要性,如果能得到流传久远的史上神兵,那所获得的助益,更是难以想像的大。而今,如此一柄利器,居然落在村野凡夫之手,只要一想到这点,胖子就全身发烫,恨不得立刻将刀抢来。

双方这一阵瞎缠,趁着胖子分神,兰斯已後退了一段距离,只要溜进大厅去,到时候有桌椅和其他客人做掩护,逃生的机会就多了。

“该死,有雪跑到那里去了,真用得到他们的时候,一个个都看不见人,真可恶……”

机会稍纵即逝,兰斯猛地连退数步,一转身,就要冲进门里。胖子惊觉过来,知道若让他这麽跑进去,势必就要多费上一番功夫,当下哪管其他,一剑直刺兰斯背心,要置他死命。至於一千刀还没砍完,他老兄以後姓不姓辟,那就先忘光了。

兰斯往前急冲,忽觉脚底一绊,整个人往前倒去。

“是门槛,糟糕……”

在这当口跌倒,兰斯大叫不妙,而在满厅客人的惊讶叫声中,胖子的长剑已当头斩下——

一剑斩下,兰斯连闭眼的时间都没有,只有睁眼等死。

锵!

只听得一声脆响,跟着一股大力由後传来,有人抓住兰斯衣领,间不容发之际,将整个人飞快地猛往後拖,当兰斯回过神,自己已脱离剑光范围,而一脸淡然的源五郎,则是在旁边微笑。

胖子满以为这一剑,定将贼人斩至身首分离,故而一剑斩下,左手跟着探出,要将兰斯的兵器抢到手,来个捷足先登。

哪知道,一物打横里伸出,抵着剑势,跟着便是道强力反震上来,胖子虎口吃痛,剑更是险些脱手,只好把探出的左手收回,两手一齐握住剑柄,这才免得当场出丑。

“什麽高手这麽厉害!”胖子吃了一惊,定睛瞧去,只见一名黑发骑士,长衣轻扬,意态悠闲,脸上的表情像是在自家花园散步,而不是与人动手,他右手中光剑剑柄,恰恰好抵住自己下击的剑。

见着这等架势,胖子知道来人功力非同一般,没等剑被锁紧,手腕一抖,“刷刷刷”连环五剑,连刺来人眉心、胸口、小肮,剑光似电,迅若流星,旁边人方自看得眼花撩乱,五记夺命剑式已於瞬间递出。

胖子挡得快,对手挡得更快,也不见他怎麽作势,便只是手腕、手肘轻抬,光剑剑柄便恰恰好封死对方剑锋,每一记均是妙到颠峰,姿势挥洒自如,一派闲适,看得旁观众人喝采连连。

胖子心中却更是吃惊,这连环五剑,名作“怒蛟翻江”,取其五爪飞腾之势,乃是他生平得意之作,曾以此在南海连挫许多成名剑手,扬名立万。刚刚料想对手不是寻常之辈,故而一出招便是这杀手,哪想到会被对方轻易接下。

而令他吃惊的尚不止如此,对方的接剑手法,这才是恐怖。

这人居然在和他比快!

比快的方法不外乎两种,一是广识敌招,料敌机先;一是出手迅捷,敌未动而我先至。刚才自己连发五剑,剑还没刺到,这人的目光已经移到剑尖将中之处,很显然地,他识得自己的剑招。但他却故意等到剑尖将及的瞬间,这才动手拦截,不占料敌机先的便宜,这等剑法、神速、胆识,无一不是可畏可布。

再者,他光剑并未掣开,仅用剑柄便随手接了自己古剑五击,显示内力亦非泛泛,至少远在己之上。

一念及此,胖子不敢再行近身,连退开五丈,拉远距离,出口问道:“阁下何人,为何横加出手?”

骑士看着手中光剑柄,微微一笑,对他却是看也不看,道:“你也算知名人物,在大庭广众下追打这麽个小小毛贼,又屡杀不死,难道不嫌丢脸麽?”

饭厅里的食客见着有人拔剑动手,纷纷付账逃开,却还有不少好事之徒,想起刚才的精采画面,舍不得跑远,便半趴在栏杆外,想多看个一招半式。

“知名人物?”胖子持剑护身,道:“你知道我是谁?”

“南海一字快剑门,『辟氏双雄,剑若惊鸿。』您辟仙岳辟大剑客的威名,自由都市中人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啊!”他说得客气,但嘴边那抹傲然冷笑,却让人清楚地明白,这些话全是反讽。

趴在栏杆旁观的十数人,听到一字快剑门、辟氏双雄的名字,个个脸色大变,怕偷看看到不该看的东西,惹祸上身,就此一哄而散。

“既知我一字快剑门威名,为何还敢阻我行事!”胖子辟仙岳口中极硬,心下却已经怯了,他不提自己名字,而是用整个门派的声威来压迫对方。

可惜眼前的这名剑手从不吃这一套,更对他的心理了然於胸,当下只是淡淡道:“久闻一字快剑门的快剑,又是斩蛟射月,又是什麽破浪惊虹,令人挡无可挡,我早想有朝一日要领教一番,但你刚才的怒蛟翻江,徒具形式,毫无半分剑威可言,看来什麽一字快剑也不外如是,这趟不走也罢。”

“大胆狂徒,竟敢口出不逊,快快准备受死吧!”这一轮大闹,登时惊动了贵宾厅,原本尚在其中饮酒作乐的二十多人纷纷跑出,发现两名同伴昏倒在走廊,都吃了一惊。赶到前厅,刚好见着少爷与敌人对峙,赶忙抢到少爷身後护卫,既不刺激他的自尊心,又可摆出一副忠心护主的样子。

辟仙岳伸手一指,道:“那边的叁个也是同党,围起来,别让他们跑了。”他仅命令手下包围,却不敢轻举妄动,怕就是怕这些人的武功也和眼前剑客相若,虽然说他们既是与兰斯为伍,武功应该不可能强到哪去,但总是小心为妙。话说回来,这大便贼子武功低微,怎麽他的同夥中竟有如此高手,此事真是奇哉怪也。

辟仙岳奇怪,犹自喘气不休的兰斯则更加奇怪。原来这花小子一直深藏不露,平时整天看他醉後与源五郎打打闹闹、搂搂抱抱,用的又是水货光剑,便以为他级数再高也不过是C级上下,哪想到这醉猫竟有如此功力。

兰斯曾经听人提过,一字快剑门是南海极富盛名的大派,势力甚强,而“辟氏双雄”什麽的,则是近年来的後起之秀,在南海享有好大的万儿,想不到自己今日惹上这等辣手人物,还能侥幸逃生,真是运气。

眼光轻轻扫过辟仙岳,花次郎冷笑道:“听说一字快剑门称雄南海,呼风唤雨,可惜这是陆上,不晓得倚多为胜的拿手本事,还剩个几成?”

一群门众听了这话,俱是大怒,只待少主一声令下,便要将这无礼小子斩成肉酱。

辟仙岳心下另有计较,眼前人武功甚高,倘若真是高自己一阶的A级高手,那麽纵使己方人多也讨不了好。他本来也非善男信女,但想起此行目的,实不愿多生枝节,一拱手,道:“尊驾剑法之高,辟某甚是佩服,未敢请教尊姓大名?”

花次郎抬眼向天,摆明了“就凭你也配问我姓名”的倨傲态度。

辟仙岳一股气直往上冲,想不到自己生平罕有地低声下气,换来的,却是对方的半分面子也不给,心中打定主意,一待此间事了,必要联合平时与己相好的师兄弟,联手宰了这混帐东西。

“我辈行走江湖,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尊驾武功再高,也不能偏理而行。”辟仙岳强忍怒气,道:“贵友适才的行为,已有辱我一字快剑门的威名,今日不留下个交代,休怪我等得罪了。”

“早知道你狗屁双熊不是什麽人物,你辟仙岳更加不是个东西,平时自命风liu,在南海专用下流手段坏人女儿家名节,这等龟字辈,也想来和我讲理,放什麽狗屁。”

花次郎大笑道:“照我平常个性,你们这票无胆鼠辈,今天一个也休想生离此地,不过本公子现下心情不坏,又不值为这家伙惹什麽是非上身,好吧!你倒说说,你要我给你什麽交代?”

丑事当众被揭,辟仙岳只给气得手脚冰冷,决定再也不管什麽生事不生事,只要一逮到机会,便要发动所有力量,将这人生吞活剥。他不欲露出心意,强声道:“也不难,只要贵友手中的那柄长刀,今日之事,一笔勾消。”嘴上这麽说,心里的主意却是人也要,刀也要。

花次郎听到这要求,颇出意外,辟仙岳别的不要,却要兰斯手中那口破刀,难道自己这几天没留心,走了眼,竟看错了柄利器不成,心下狐疑,便回头向兰斯望去。

兰斯见他回头,又是这副表情,以为他同意辟仙岳要求,要自己交出刀来,不禁怒火中烧,怒道:“好啊!花老二,你小子胳臂向外弯,出卖兄弟,以後本大爷和你没完没了……”

一句话没喊完,旁边的有雪已惊道:“小心!”

辟仙岳一见花次郎转头,暗叫天赐良机,哪还有半分迟疑,运起毕生功力,猛地一剑刺向花次郎後脑,他取剑角度刁钻,狠辣无比,算好了一击中的之後,立刻抽身,免得遭受对方濒死一击。

这一剑之激速,甚至隐隐在空气中擦出火花,说是他拼命之击,实不为过,而剑将及脑,花次郎仍动也不动,恍若未觉,辟仙岳正自大喜,忽听见一丝冷笑:“鼠辈总喜欢偷偷摸摸。”

伴随这话的,是一点寒星。

是的,在辟仙岳的眼中,只看到一点寒星。

在长剑将要破脑而入之前,花次郎头也不回,反手掣开光剑,乍开的蓝白色光虹,幻作森然冷气,直向辟仙岳脑门点去,花次郎知道,自己这剑,绝对会比辟仙岳要快,後发先至,逼得他收剑後退;就算後发齐至,他也必然会收剑,因为既然是鼠辈,便万万没那个胆。

後发又後至?这可能花次郎连想都没想过。

要破解这一招,方法不胜枚举,只要自己高兴,甚至一回手便可宰掉这头老鼠,之所以用那麽笨的方法,只因为这头老鼠出身一字快剑门,要彻底赢他,就要比他还快,这样才赢得过瘾。

丙然,辟仙岳一惊觉冷气扑面,便知不妙,大叫一声,向後飞退,他一字快剑门的身法别具一功,而辟仙岳也确实有几分真功夫,竟给他在疾进中硬生生止住去势,朝後方退去。

一退便是五丈,中途难免撞倒几个手下,踩断些骨头手脚之类的,不过保命当儿,这些都不是重点,五丈还嫌不够,辟仙岳又是一点,反正大厅宽得很,他瞬息间便退至十丈开外,直至狠狠地撞到墙边。

一口气猛退十丈,真气消耗甚钜,辟仙岳不禁白了脸,大口喘气。第一口气才吸进去,森寒无比的剑光,已抵在他眉心,冷冽的剑气,将他全身血液,化作冷汗,大量地从各处毛孔流出。

黑发骑士一脸狂态,冷笑道:“近叁个月内,敢向我主动出手的,你还

梅之卷

夜深了,黑纱似的天幕上,星光像永恒之钻似的闪烁,早在数十亿世代之前,们就已经存在,数十亿世代之后,当所有的生物灭寂于无,们也一样会存在的。

在千万个夜晚的夹缝中,人们作梦了。为了把这些梦境,忠实地记录下来,我,将与星光同在,整理所有梦中的故事。

雷因斯·蒂伦王立史学图书馆宫廷诗人

~~天地有雪

※※※

又是下雪天,每当下雪的天气,人们的故事,就特别多。

当纤细的雪花,揉合银白色的洁净月光,无声地点缀大地,银发剑士趴伏在桌案上,挂着淡淡的笑容,在熟睡中作着温馨的梦。

那是个白杨梅的梦境,一枝洁梅,在冰雪中飘散芬芳。

那是个夜夜私语的梦境,有对男女,隔着迢迢长路,许诺千里缠mian的誓词。

那是个……

“猜猜我是谁?”

“从嘉哥哥!”

“猜对了,嘉敏,你看看这是什么?这可是我从师傅的园子里摘的,整个大陆上最美的梅花,好不好看?”

“嗯!好美啊。”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可比起我的小嘉敏,梅雪都比粪土还不如,来,我帮你把花簪上。”

“谢谢啦!”

“你知道吗?师傅曾说过一个白杨梅的故事,他老人家说,只要在圆月夜,满怀诚意地为心上人簪上梅花,两个人的感情就能够长长久久,永不分离。”

“那……后天晚上月圆,你再帮我簪一次花,好不好?”

“不行啊,从明天起,我要回书院闭关,叁悟青莲剑歌,你知道的,这剑歌对我实在太重要了……”

唉!这人总是这样,在他的心里,自己的地位,是不是还比不过那些冷冰冰的剑呢?

这想法令她有些忧怨,但是,只要想起他在闭关前夕,仍不远千里,专程回来为自己簪花,心里的一抹不快,也就释然了,当下幽幽一叹。

“从嘉哥哥,我好希望,能早一日成为你的新娘,把你好好拴住,不用积年累月的在窗台盼你。”

“哈哈!你放心,这一天不远了,只要我修成剑歌,游历大陆一周,振兴我唐国的威名,那时候,我们就风风光光的拜堂,以后呢,我再也不离开你了,我们就生满山满谷的儿子……”

“讨厌,人家说正经的,你还笑人家……”

“哈哈……你还真的脸红了,哈哈……”

哈哈哈……

※※※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艾尔铁诺帝都

别来春半,触目愁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带着几分惺忪,她从梦中醒来。百鸟彩绣的锦被,给体温一烘,散发出浓郁的女性幽香,引人无限遐思。

冷风吹进,室内多了一阵寒意。

“好冷啊!又是下雪了吗……”

口里呵着热气,脑子还是却有些昏沉沉的,是感染的风寒尚未痊愈吧!

打消了召唤随身侍女的念头,她穿上披风,轻轻地走到窗边,眺望外面的世界。

精美雕刻的木窗,在冷风中轻轻晃动,发出“叽、嗄”的低沉声响。窗外,一点一点的皑皑银粉,轻飘飘地,洒遍每一地面。

“雪真是好啊!好像可以掩盖一切似的……”

稍稍拉紧了披风,她喃喃说道。

从下床以来,她一切的举动,都是那么的动人,充满含蓄的美感,略嫌有些骨感的纤瘦肢体,配合微微摇摆的婀娜体态,勾勒成了动人心魄的诱惑力。

大陆上的人们都说,她是大美人。毋需胭脂擦面,绯点绛唇,朱丹娆娆,金粉花黄,只要往花旁斜斜一倚,所有的鲜花都为之失色;她的一颦一笑,本身就是最美的图画。

可不是吗?她是绝代美人。然而,正如史册中的许多故事,这是不是也成了一切灾难的根源呢?

“咦?”

脸上依稀有几丝冰凉,当伸指触摸,这才发觉是水痕。

锦被犹暖,枕畔却又湿了老大一块,会是与脸上水滴同样的咸味吗?若是,只怕……只怕又是想起他了吧!

从没想过,人的一生,会有那么大的改变,两年前,自己只不过是个从不出深闺,喜欢对着镜里的绝世姿容,作着绮丽美梦的待嫁女儿。

那时候,总喜欢追着他的身影,欣喜地到处跑。山涧赋诗、星台咏词、亭间烹茶、松泉对奕,特别是在亲友们的簇拥起哄下,她填词、谱乐、鸣笛奏乐,而他拨剑起舞,腾龙起蛟,顾盼生风,两人眼波流转,不知羡煞多少旁人。

每一刻相处,每一眼凝视,都是最美、最真的风liu韵事。

哪知天降霹雳,硬是炸开水边鸳鸯,折枯并蒂双莲。一场巨变,她再也没能见着他一面,祖国被灭,家破人亡,原本美好的童话世界,一下子便坠进了万丈冰窖里,跟着,她被掳进王宫,成了胜利者掌心的禁脔。

刚开始,为了保住贞洁,她一心求死,却是欲死不得。一是对方监视的紧,苦无良机;再来,她始终相信,有朝一日,他会来把她带离着深锁牢笼的,未在见他一面之前,怎能如此就死,怎忍得如此就死!

所以,她刻意让自己变得麻木,不吃不喝不睡不想,对身边的一切事皆充耳不闻,就像一个活死人,整日行尸走肉,如此几个月,连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人是鬼?

既然对方也故充斯文地承诺过,“不以暴力而凌其身,必等到佳人回心转意的一天”,那么,这样,那些人就应该没办法了吧!

当然,这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那些披着斯文皮衣的野兽,凶残狡猾的程度远超你的想像呵!

当一个个唐国遗臣,给押来全家斩首于她面前,那些爷伯婶的眼神里,有三分同情、三分悲凉,却更有四分怨毒!

是你,是你自以为是的闷不作声,牺牲了我们!

这些眼光犹如利斧巨凿,把她自以为坚固的冰岩外表,一一剥除,当第三批人的鲜血,飞溅在她苍白的脸上,她终于哭倒在地,点头屈服了。

王府里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街外锣鼓喧天,烟花缤纷。那个男人自以为恩宠似的,赏了她这亡国孤女一个王妃的名分。当阵阵喜乐鸣奏至最高点,她还忍不住幻想,下一刻,他就会出现在众人眼前,凭着高超的武技,救她脱出牢笼外。

可是,他终究没有来。

他当然不可能来,这时候的他,正像只无骨的蛆,颤抖在大狱的最深处,受那生不如死的折磨。

洞房花烛夜,当那个男人的笨重躯体,伏趴在她身上做兽性的发泄;粗烫的鼻息,伴着撕裂似的疼痛,麻木了她所有的感官。她没办法发出一点声音,无声无息中,泪,悄然滴落!

“对不起!从嘉哥哥,嘉敏没能为你守身如玉,可是,我只能用这方法,尽力为你多留些东西……”

那晚,对映着镜里的憔悴娇容,她砸破了妆台镜。

在那以后,她再也没照过镜子。

后来,人人都那么传说,他已在狱中,被艾尔铁诺赐牵机药毒杀,弃尸荒野了。

她试着不去相信,却又莫可奈何,因为没有别的东西支持剩余的希望。

“从嘉哥哥,不管你在哪,嘉敏都要跟着你去。”

可她终究是没有死。那一对对悲哀而怨恨的眼神,至今仍缭绕在她梦里,挥之不去。

对方曾经承诺,只要她乖乖听话,就会给唐国子民优渥的生活,不加折辱。

为了那数千万的生灵,再怎么苦,她都得生不如死的活着。但,“乖乖听话”这四个字,却是得用多少的泪珠才能串成啊!

特别是,每当他昔日的朋友,为了往昔恩义,不惜冒着大险,潜入王城,想救她出宫,却每每在破穹骑士的手下落败身死,又或误中机关而亡,这些消息,怎不令她心碎神伤。

是以,为了不让这无意义的死伤再发生,她不得不在出席于社交场合时,强颜欢笑,装出一副为荣华富贵而乐不思蜀、夫唱妇随的恩爱模样。

她曾经想过刺杀仇人,可是,报了仇又怎样呢?已经玷污的身体,是再也不可能回到当初了,便算是刺杀成功,唐国的子民也不会因此受惠,反而大有可能因此受累。

不!不能再牵扯旁人了,与其变成那样,还不如只牺牲自己一人,只要能够换得亲眷子民的平安,就是再怎么羞耻、痛苦,她也甘之如饴。

很讽刺地,这么一来,造成这一切的仇人反而不能死,因为只有献媚于仇人,才能遂得所愿。当然,这也一定是对方早就算计好的。

她不想这样,她深深为自己的行为而反胃欲呕,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人世间,有太多的人、事,都不是情愿被发生,却还是不停的上演。

“从嘉哥哥,为什么你不来接我呢?你明明答应过的啊!”

“怎么又是下雪天啊……”

乘着夜色,他纵身飞跃,在城内各处出没不定。

先一刻,他在层层屋瓦上踏雪急奔;下一刻,却又在街边酒馆举觞慢饮,形迹错落无踪,让人产生奇幻莫测的感觉。

艾尔铁诺号称是当今大陆第一强国,王城中端地是卧虎藏龙,别的不讲,单只是长驻王都的破穹骑士,就不知网罗了多少奇人异士,实力坚强可想而知。

要在这么多强敌环伺下行动,便算能够落足无声,只怕在举步的同时,身上就中了十七八剑,死的莫名其妙。对于能以思感代替耳目的一流高手,任何气息的流动,都会引起他们的注意,非至死不能摆脱。

他神剑初成,大陆上除了少数几人,当真是谁也不惧,不过,眼下却非仗剑大杀的好时机,特别是在今晚,如果环境许可,他甚至连拨剑的念头都不想有。

白鹿洞的“踏雪惊鸿”身法,混用大雪山“魅影迷踪”心诀,他全身的反应倏地攀升至颠峰,整个人幻作一道清风,在华灯莹雪中飘行无定。

虽然不是高速,却巧妙地越过张张思感网,在众多明暗桩的戒备下,从容潜行。

忽地,他停下脚步,在远方一盏摇曳灯火的背后,他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

“雪好像越来越大了。”

披好轻裘,她缓步踱至室外,捧手接住缤落的雪花,碰触口唇,感受沁凉的寒意。

“好冷啊!呼……”

似乎有些抵受不住,她不自觉地拉紧了皮裘的襟口。

她喜欢雪。从那一夜之后,她就深深地爱上了雪。喜欢莹雪的洁净,喜欢新雪的无暇,更喜欢雪的掩埋一切。

彷佛只有置身雪中,让这些天上净水洗涤已肮脏的身体,她的心灵才能得到些许安慰。

前天夜里,就是为了贪近雪景,不顾侍女的劝阻,在大雪纷飞的花园里怔怔出神,吹了一夜冷风,才惹得风寒缠身。

不知为什么,打前天夜里,满月盈空的那一刻起,心里突然很不安宁,彷佛有什么重要的事即将发生,使得这两天来心绪不宁,食不下咽。

给冷风一吹,精神似乎好了些,瞥向后堂,只见灯火通明,那个人……也还没睡么?

“是有什么事吗?”

仔细想来,那人这一周来似乎都睡不安枕,天皇世胄的生活,其实也是很不安稳的。

并不是关心那人,只是……出于一种难以言喻的悸动,她仿似着了魔,中了蛊,不由自主地朝那灯火通明处走去。

灯火照射处,男子正在书案上阅卷苦思。

身为艾尔铁诺的皇子,并没有常人想像的那么美好,帝国极度盛强之下的隐忧,连瞎子也看得出来;众皇子间并没有足以稳坐继承人位置的优异人选,彼此间的权力斗争,会随着时间而渐趋白热化吧!

撇开嫡系血亲,旁系的皇亲却不乏有力之辈,优秀的王亲,一旦与强大的军阀势力结合,所产生出的力量,只要想一想就觉得担忧,特别是那人,只要一想到那名字,和那人日渐庞大的势力,男子就食不下咽。

“旭烈兀,你为什么要出现……”

现在,在几个皇子的有心打压下,是暂时迫得这人韬光养诲,退身于庙堂之外,但是,还能压制多久,要是有一天压制的力量松了,那个后果,绝对是无法想像的严重。

更何况,自从两年半前的一场宴会后,又有一个新的名字,令男子寝食难安。

身为皇子之尊,男子可说是尝遍各式佳丽,可是,却从没有哪个女人,会让他非欲得之而不甘心,为此,男子不惜以皇子之尊,亲自上台一显身手,蠃得美人归。

哪知道,这番平生首为的壮举,却成了引人讪笑的大耻辱,擂台上走不出十招,男子便给他踢飞了兵器,一脚踹下台去。

受到挫折的尊严,和难耐的欲火重叠,男子用尽了种种方法,甚至不惜与虎谋皮,最后,终于得偿所望,美人在抱,而该杀的他,已经永远不会再出来碍事了。

事情本来是应该这么发展的。

可是,一周前,探子传回了惊人的消息,本来早该腐烂朽化的他的尸体,竟然怎么找也找不到。尸体是不会走路的,必是有人将之搬移了,应是那些该死的唐国遗民,偷出尸体想厚葬吧!

男子特别下令,要对此事从严调查,但在发下命令的同时,一个不祥的想法浮现心头。

“莫非,他还没死……”

这该是不可能的,那么样的折磨还毁灭不了他,那世上就该再也没有死人,而看守大狱的特殊狱卒,也全该吞豆腐自杀了。

可是,对方是他啊!

如果是一切均以天才着名的他,是不能用常人的标准去衡量的,如果是他的话……

哼!就算他还没死,现在又能作什么,生米早成熟饭,人事尽改,便算他卷土重来,也得不回失去过的一切了。

想到这里,男子不禁有些得意,到最后,自己才是胜利者!

彷佛有意要嘉奖男子的勇气,书房前方的两扇门,给无名急风一吹,“呼”一声,猛向两边打开。

“啊!”

男子的瞳孔倏地睁个老大,不敢置信地死瞪着门外正前方。

门外……

就在门外,十丈远的一棵青松上,银发的骑士,反映月色,乘风立于松枝上,随着松枝起伏不定。

“是他?”

月如银盘,面如雪,衣如雪,飘扬中的长发更是光洁胜雪,冷风未有稍停,在他的身上镀了一层又一层的银白,而掌中斑驳的木剑,此刻正逐渐绽放出耀眼的白芒。

“他来了,他到底是回来了!”

给那鹰隼般的视线一盯,男子惊出了一身冷汗。在这之前,男子从未想过,原来,一个人的眼神,居然可以散发这么浓的怨毒;原来,一个人的心,可以产生这么深的怨恨。

男子想逃,最低限度,也要开口说些话,对方只是个失败者,怎能再次失去自尊,上次所受的屈辱,犹自历历在目,清晰一如昨日。

可是,想出口的场面话,却成了没有意义的梦呓,尽管隔着十丈之遥,凌厉的气势,第一时间就压倒了对手。男子整个身体彷似被钉住一样,瘫在座椅上,,早已湿透了整件衣衫。

银发骑士在笑,见到这么光景,他的嘴角更是泛起了微笑,那是抹充满讥嘲意味的笑容。

不只是讥嘲这无用的男子,更是讥嘲他自己。将他害至家破人亡、一无所有的,原来就只是这么一个窝囊家伙!这么看来,自己也实在不怎么样嘛!

(他想杀我,他是回来杀我的!)

恐怖的想法,有如电鞭,让男子稍稍镇静下来,多年的武术锻炼,到底是有些用的。男子虎吼一声,猛地推翻书桌作障碍,以最快的速度向内堂奔去,同时尽最大力量发声求救。

桌子推dao,人方举步,救命声还没来得及发出喉咙,男子只觉眼前白光骤亮,逼的人睁不开眼,而足以冻结肺腑的冷冽剑气,覆天盖地直指而来。

(我逃不过的,我死定了……)

走进内堂,只见眼前一片白芒耀眼,凄美的剑光丽而夺目,叫人为之失神,看不真切。

她不懂什么高明的武功,却知道什么是高明武功,惊见此景,马上了解到大部分的状况。

只是大部分,而非全部。

“有刺客”

传闻近来皇室斗争越益明显化,想不到已经闹至这个田地了,电光石火间,她只有这个念头。

(这个男的还不可以死!)

为了许多方面的维持现状,必须要这个男子存在才行,否则自己这些时日的牺牲,岂不是全都白费了。所以,现在还不能让他死……

(尽管我非常希望这人早些死……)

在那瞬间所做出的决定,她扑上前去,用整个身子覆盖住大半剑光。

雪,簌簌落下!

轻飘飘,彷似无根的白莲

羽毛般地遨翔……

滴答……

滴答……┅

滴滴答……┅!

水滴在地上绽放了红梅

一朵一朵又是一朵

红梅,会不会流泪?

落在地上的红色水滴,是什么?

熟悉的温热,融化了雪,

像泪,很温暖的眼泪,

情人的眼泪!

剑光如雪,长衣如雪,握剑的手惨白似雪!

当他飞剑疾刺,心中充满了快感,激荡的心情,甚至让整个人有些飘飘然,血海深仇,切肤之恨,就将一剑了结。

但,当这一剑将刺中实物前,一道人影打横里冲出,趴盖在男子身上,这令他微微一楞。

(是王府侍卫?还是内侍?愚忠的家伙!)

冤有头,债也到底有主!唐国李煜岂是滥杀无辜之人。

心念急转间,他拨剑回抽,打算发出第二剑,再取敌命。

哪知男子惊见敌刃临头,正自狂呼“我命休矣”之际,喜觉一个人体冲来当活盾牌,胆颤心惊之下哪顾其他,把背上那人往敌刃一推,寄望阻得敌人一阻,趁机拨腿逃命。

“卑鄙小人,竟用这等无耻手段!”

他勃然大怒,却已回手不及,剑刃已刺入来人体内,虽觉是其咎由自取,却总不愿就此误伤人命,又发觉入怀的是个女体,当下硬生生止住剑势,整个人如箭矢般向后飙射。

剑尖浅入即退,仅仅入肉三分。

男子发力狂奔,将要奔入内堂。他心下大急,不待脚步站稳,向前猛跨一大,挥剑拦截。

剑光水平挥出,便要斩去男子首级。

血光溅起,那女子竟从中拦截,伸手紧紧握住长剑,不使他再能前进半分。

(天杀的愚忠蠢货,坏我大事!)

眼见良机将逝,他又急又怒,便想猛施辣手招数杀敌。便在此时,他与那女子打了个照面。

天地彷佛死寂了下来。

犹记小苹初见,两重心字萝衣,琵琶弦上说相思!

她把身子覆盖上去,还来不及弄清发生何事?只觉身体直往后跌,彻骨寒气袭体,刹时,脊椎一凉,紧跟着便是微微一疼。

没有多剧烈的疼痛,仅像给蚊子叮了一口般,稍稍麻了一下,慢慢地,麻痹感往下传去……

(我受伤了,伤得重不重?刺客是什么人?)

白光再起,剑芒又盛,这些念头全集中成一个,“那个男人还不能死!死了,过去的牺牲就没有意义了。”

也不知从哪来的勇气,她以快得连自己都吓一跳的敏捷动作,猛地转过身来,手一伸,将刺去的剑刃牢牢握在掌中。

稠浓的鲜血,顺着剑刃滴落。

好痛!

与刚才的麻木不同,手指立刻就痛的失去知觉,而她终于看清了刺客的相貌。

(怎么会!)

两人目光交接,心头皆是剧震,彷佛数十个晴空霹雳在耳畔同时响起。

刹时间,恍若隔世。

他颤着口唇,说不出话来。握剑的手,这辈子从来没有那么沉重过。

犹记玉阶送别,小儿女笑说眼前事,两情相悦思无穷,欢喜怎管其他。

谁料一去不归,鸳鸯翼惊破两边飞,生死凄凉无话处,沧桑哪堪回首。

多少日子以来,朝思暮想的那人儿,终于出现在眼前。熟悉的面容上,竟有着全然陌生的表情。该杀的贼天啊!自己到底被夺走了多少的东西啊。

想说些话,但哽塞的喉咙早已失去功能,两行清泪,爬上了满是风尘的脸。

自古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斯情斯景,又怎由得他不流泪。如果可以,他甚至想把全身血液,化作泪水奔流,洗去这些年来造成的伤痕。

虽然,那是不可能的……

对不起,对不起啊!嘉敏,一切都是我的错,都是我不好,我没有用,居然这么久了才来接你……

跟我走吧!嘉敏,从嘉哥哥接你离开,我们一起离开这里……

喉咙间咽呜出声,他伸出手来,想把玉人扶起,趁着没惹出大事前,全速脱出重围,好好为她填补这些年的伤痛,却发现她还紧握着剑刃,连忙撤去真气,使剑刃化利为钝,再成无锋。

“啪!”

伸出的手,给无情的拨开,他便犹如给一桶冰水临头罩下,呆立当场。

再见情郎,她如何不是泪眼朦胧,柔肠寸断。眼前的他,是自己懂事以来,魂牵梦萦,誓同生死的夫君啊!

几百个夜晚,她辗转难眠,泣不成声,唯一的念头,便是只求速死,而就是为了想再见他一面,才甘愿苟活下了的不是吗?

现在终于见着,知他安然无恙,却是一头黑发尽转银丝,显是不知经受多少苦楚,再瞥见右手上的斑烂伤痕,她泪如泉涌,完全忘记了自身的遭遇,把整副心神放在探索他受过的伤害上。

只有老天知道,她有多想投入他怀里,紧紧拥住他,为了已失去的那么多东西,好好痛哭一场。

可是,她又哪里还有脸,再回到他的身边呢?他神采奕奕,意气风发看来犹胜往日,而自己……这副已万劫不复的身躯,这么污秽的自己,又怎能再配的上他!

况且,又怎能如此儿戏,说走就走。想起在宫里的这些日子,不管是侍女还是内侍,都在有意无意间,替主子传递了同样的讯息。

“只要你敢有二心,我就命人入金陵城屠城,看你怎生忍得,怎生承受得起!”

她忍不得,更承受不起,若因自己的一举一动,而使得故国百姓遭劫,那怎对得起涂炭生灵,又怎有脸再向他交代,所以,不管再怎么屈辱,她都得放下羞耻,作一只乖乖的笼中鸟。

现在,突然说要离开,不管他武功多高,拖着自己想必是沉重负担,姑且不论成功与否,便算成功逃逸,若这些冷血人魔当真实现诺言,那又该如何是好?她不能牵连这许多人民,更不能累他为己成为千古罪人。

所以,当他伸手来扶,她下意识的动作,便是挥手把他拨开,彷佛害怕什么一样,整个身体直往后缩。

(她怕我……为什么?)

从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进行别后重逢,他呆立原地,怔怔不语。

在流浪的一年间,他听过许多传闻,泰半是说她贪慕荣华富贵,喜新厌旧,忝不知耻,一受封为王妃,便争宠献媚,极尽下流之能事……每次听到这样的传言,他都只有流泪。

自小青梅竹马累积的感情,怎会如此不堪一击,她的心、她的脉脉深情,普天下不会有人比他更了解;也再不会有人,比他能体会在表面之下,内心的悲伤。不管身体分离多远,他们的心始终会是连结在一起的呵!

因此,由始至终,他只是不断的憎恨自己无能,眼见心上人倍受ling辱,却只千里旁观,不能相救,这么样的废物,算什么男人,哪有资格称作男子汉。

可是,当看到她这等反应,再想起适才她两次舍命相救那狗种,他不禁动摇了,种种阴郁的谣言、由伤痛所产生的怒火与恨意、因背叛而受辱的男性自尊,形成啃食人心的蛀虫,散发着不祥的湿臭,开始腐蚀彼此间的真挚感情。

嘉敏!难道你也像师兄一样么?

你们都是我最相信的人啊!

难道,连你也背叛我了吗?背叛了家国,背叛了亲人,背叛了我的感情、我的信任……

原本便已激动的心,此刻被新的愤怒所填充。握剑柄的右手,下意识地逐步捏紧,而又忽地放松,如此不断反覆,他长叹一声,两肩无力地垂下,却是拿不下半分主意。

他的眼神,为什么突然变得那么炽怒?

他的手为什么移到剑上?

他身上的杀气,为什么突然大盛?

多年来的相处,他的一喜一怒,各种情绪的大小动作,她实在太了解了,见他如此异举反应,一颗芳心登时直往下沉。

从嘉哥哥,你不相信嘉敏么?过往那么久的厮守,你对我的那么多好,难道不能成为信心的依据么?

你的伤、你的痛、你的苦,我都明白,如果,把怒意转移在我身上,可以令你稍泄郁闷,嘉敏甘之如饴。

只是……只是……

她凄然一笑,摇头不语。

只是……只是想不到,所谓的金石坚盟,三生之约,也不过就是这么回事┅┅

她放开剑刃,想撑起身来,对他说些什么,哪知脚底一个跄踉,狼狈地重跌在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两条腿彷似麻木了般,竟是使唤不动。

“啪!”

见她跌倒,他蓦地惊醒,连忙伸手相扶,哪知刚触及柔夷,却又给她挥手用力拨开。连续两次给拨开,他不由得一愣,作不出反应。

记忆中,不管是什么事,她总是那么语笑焉焉,和颜悦色,说话低声细气,俨然如最重礼仪的传统仕女,从没有大声说话的时候,更不曾在人前生过气。

可是,现在出现在她眼中的,却是凄楚的哀伤,与炽盛的怒意,一种因为不信任而心痛的怒意。

我这个大笨蛋!我……我是不是又作错了……

如果说,不是想像的那样,那她为什么不肯跟我走?

离开这里,不正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事吗?

嘉敏,为什么?

正当他惊疑不定,大队人马聚集的脚步声,有条有理的靠近,相当多数的人马,包围住这内书房左右了。

而在门外,一个熟悉的讨厌嗓音响起:

“李煜!你别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只要你敢动孤一根毫毛,艾尔铁诺的大军,就立刻踏平唐国……”

他先是一呆,继而恍然大悟。当下又是悲愤,又是气恼,猛地长吸一口气,白皙纤细的右手臂,突然涨个老大,彷佛盘根错节的百年老松,筋肉突起,声势甚是怕人。这一掌,是他毕生功力所聚,一振臂,只见狂飙的劈空掌劲,如飓风般破窗而出。

“呼!”

男子与屋内相距数十丈,又是身处过百骑士间,安全无虞,方自得意洋洋,哪料一道劲风忽在面前响起,惊觉不妙,赶忙侧头避过,却是迟了半步,面门彷似给人一拳狠狠打中,喷出的鼻血,合着两颗门牙溅个半天高,在昏死过去前,男子听见了自己的骨碎声。

在往后的许多天里,男子只要一有表情,立刻便会疼的流下眼泪,一直到一年后的每个深夜,这鬼神难敌的一掌,还是每每让男子自梦中狂叫惊醒!

人在屋内发掌,破空的掌劲,居然能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穿越那么多骑士的护卫,从容伤敌,这等武功,天威莫测,又岂是可畏可怖四字所能形容,骑士们一时哗然大乱。

斗室内,他缓缓放下了手臂,这一掌,应该对外面的骑士,有相当程度的阻吓作用,让他们不会立刻冲进来,如此,当可多争取到一点时间。

他望向她,目光中既有无限温柔,无限依恋,又是无尽的伤心。

嘉敏!嘉敏!这些日子以来,苦了你啦,都是因为我的窝囊,才让你吃了那么多的苦,把那么多人的苦全都扛下……

强做出微笑,他又伸出手来,要揽她起身。

故国的子民,不是不重要;无情的兵灾,绝不能再次牵连到子民们。只是┅┅只是,为了你,就算是千古罪人我也心甘情愿,来!跟我一起离开吧!

比较起来,百万生灵,又哪比得她回眸一笑要来的重要,只要能让她重展欢颜,哪怕是堕天恶行,他也将照做不误。

见他如此心意,她感动莫名,长久以来的期盼,终于成真,两颗飘零而破碎的心,此刻得以紧紧连系,一如当初。得愿如此,复能何求?

只是,在历经了这么多事变之后,伤疲不堪的心,纵能愈合,也绝不会是当初的那颗心了。

从嘉哥哥。为什么?为什么你两年前要走?

既然你的走,粉碎了一切,那又为什么要再回来,让我多添一丝假希望。

既然要回来,为什么又不在一年前回来,如今……如今事物依旧,人情早非!

如果是在两年前,甚至一年以前,见着他,她会不顾一切,管他什么后人议论、千夫所指,她必将放下所有束缚,与他共同脱出牢笼,虽死无悔。

但是,这两年来的忧患生活,教她学会了稳重多虑,更明白了人情忧患,当看到那么多无辜被斩首的人头,怨愤而无依的堆在脚边,她再也没办法硬下心肠,让不相干的人因己而受害了。

更何况,一旦百姓遭劫,受到非难的,除了自己,还有他。世间的人,会把他形容成一个“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昏庸亡国主吧!

这点,是她就算死,也不愿见到的。宁教“红颜祸水”,莫成“千古罪人”!

顷刻间,她心意已决。

趁着主子昏迷急救,几个贪功的侍卫,瞄准了室内的银发身影,猛力射出细小暗器,寄望能图个侥幸。

但闻“呲呲”连响,牛毛针、菩提子、铁莲子、袖里箭……各式大小暗器,在触及他身体三丈前,全给护体气罩挡下,一一无力地坠落在脚边。

他没有反击,也无心反击,因为更重要的事,吸引了他全副精神。

“啪!”

第三次,碰触柔夷的手,又给拨回。

而这一次,两人的嘴边有笑,眼中,却有泪。他们是笑着泪眼相对。

自始至终,他们无发一言,既是无能,也是毋须。

在目光交触中,他们清楚地了解彼此的心意。

你的好,我的伤,彼此的苦,我们都明白呵。

你不能走,而我,也不能再留了。

事已至此,夫复何言!再多说,只有侮辱了彼此的心意。

他望着她,热泪盈眶,忽然间,他想起了临别前,自己的诺言。

“我们打勾勾,从嘉哥哥,一定要回来喔。”

“好,我就跟你打勾勾,笑一笑吧!要是骗你,我就吞一千根针,这样行了吧!”他苍凉苦笑,跟着,他蹲下身,拾起了脚边的细针,就这么对着她,彷似尝什么津津有味的佳肴,开始一根一根地,往口中送。

她没有阻止,也无能阻止,手掌和背后的失血,已让她的视线有些茫茫然,她只能静静地看,然后,伸出手来,轻轻抚着他的脸。

自今而后,或许无能再见,那么,这一刻,说不定就是他们最后的相聚了,她又怎么能打断,他最后证明心意的机会呢!

针色湛蓝,是有毒吗?

他不知道,反正,在毒药麻痹他口唇前,他的感官早就麻木无觉了。利针扎舌刺喉的痛楚,完全浑然无觉,反倒是她的轻触,她的一颦一笑,整个地清晰起来。

血,皓腕上的血,舌尖的血!

泪,凝视中的泪,心底的泪!

当血沿着脸庞流下,混合无奈的泪珠,缓缓入喉,当真是血泪斑斑。

曾有诗人悼念亡妻时,这么说:“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只有泪千行。”

而此刻,他们亦是无言相对,凄凉欲断肠呵!

辛酸的感觉,随着眼泪慢慢流尽,取而代之的,竟是有些甜美、有些苦涩、有些温馨,却又化为无尽伤心的滋味。

这滋味中,苦中有甜,一如他们笑中有泪。

脚边的针,用完了,他满口鲜血,嘴唇泛紫,却想移身再捡。她拉住他,轻轻摇头,对着外边越益喧闹的人声,莞尔一笑。

他亦一笑,停下动作,在她水葱般的纤指上,深情一吻,烙下血之誓印。

“但教有生一日,我,永不负你!”

良久良久……

他放下玉指,向后退开。跟着,他仰空长啸,顿足一点,身如掠空大鹤,撞穿层层屋瓦,破空而去。

骑士们的呼喊、怒骂声,与清啸混合,却立刻显得微不足道。而后,啸声渐远。

她跌坐在地,听着大批侍卫跑近的声音,而因为身上的失血,渐渐昏昏欲睡。

不晓得为什么,在昏迷过去之前,她忽然有个预感,自己从今以后,将不会再落半滴眼泪了。

今晚一别,两人将璶在不同的地点,以不同的方法来继续自己的战争,也许再也见不到面了,也许从此生死相离,不过,在那一吻的誓言中,她知道,尽管身处两地,或许天人永隔,两颗心,将会超越一切的距离,紧紧相系,这是他的诺言啊!

在这个大雪纷飞的晚上,宫灯黄,初映雪,王城里所有的民众、达官贵人、贩夫走卒,都给这样的啸声惊醒。

那彷佛是九天苍龙,长声怒吼,尽情倾泄自己愤怒的啸声,回荡在王城之内,余音绕梁,久久不散。

梦醒了,盅底酒液已干,而窗外的大雪却犹自未停,纷纷飘落地面。

在那以后,剑仙李煜之名,响遍整个昆仑,成为第一位闯进艾尔铁诺王城能全身而退者,由是三次,斩杀破穹骑士、王室高手不计其数,期间艾尔铁诺更联合四大势力,策动秦淮血战,激战一日夜,还是给其逸去,李煜自此号称当代第一剑术名家,声势之盛,似乎犹在三大神剑之上。

在屡次的战役中,李煜越来越狂。

这次中都之行对他的刺激实在太大,本来已经渐渐平和的心境,重新又掀起惊涛骇浪,恩、怨、恸、怒,激烈地冲激着他的心灵,让所出的每一剑都凝聚沛神威,当者披靡,却也因此导致天心意识大乱,武功强弱不定。

在理智上,他知道自己不得不狂,因为唯有如此,才能藉着不断的征战证明自己的实力,使艾尔铁诺心有所忌,不敢对唐国妄动,也不敢再对她稍有侮慢。

最后,双方在四大公子另一“定远君”旭烈兀的牵线下,达成秘密协议,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艾尔铁诺画唐国旧地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税,更给予诸多优惠,而李煜则从此停止一切刺杀行动。

当一切的大事底定,人们在茶余饭后,有着数不清的传言。有人说,李煜是大英雄,忍辱负重,以一人之力,逼得大国低首;也有人说,李煜是窝囊废,居然与亡国仇人妥协,还任由旧情人给他戴绿帽,真是乌龟王八。

当然,每当大家争论不休的时候,也是有人装模作样,一副惯看世事的样子,摇头叹道:“都是红颜惹出的祸水啊!”

而他,长年流连于酒馆歌楼,听着人家批评起李煜的种种时,无由地痴痴傻笑;却又总在听到旁人提及“红颜祸水”、“妖女误国”时,愤然与人老拳相向,继而放声长哭。

之后,就在每个大雪夜,独自对着一个个见底的酒瓮,愣然出神。

而她,也在每个雪夜,推着轮椅,在大雪中对月凝视,久久不语。

偶尔,她在晨间醒来,会发现在枕边、窗台上,静静地放了一枝白杨梅。

是谁曾经这样说:

数天涯,依然骨肉,几家能够。

比似红颜多命薄,更不如,今还有!

《风姿物语》梅之卷完

黑姑娘

在很久很久以前,某个遥远的世界里,有一个国家,叫做雷因斯。蒂伦,在那个国家里,有个名叫“黑姑娘”的传奇,至今为人津津乐道,不过,向来没人相信它。

现在,由我为大家讲述这个故事。

不过,亲爱的读者啊!在开始讲之前,我要告诉一直在关心着风姿的你们。

接下来的故事……还是不要看的好……

你最好是不要看。

看了之後,你会担心,你一定会後悔的。

因为接下来的,是一部你最好不要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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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历1999年9月9日雷因斯。蒂伦

黑姑娘的父亲,叫做赤先生。某天,赤先生和铁面人妖谈完复国大业,买了复国牌烧鸡,抽着复国牌香菸,不知不觉,走到了某座小山丘。

忽然,天上散发出瑰丽的光芒,云层之中,有个好帅气的少年,头上有角,手中环抱着一枚光球,全身充满圣洁的光芒。

在光球的中央,有个娇小的女孩。

“你……你是上帝吗?”赤先生兴高采烈道:“我不是你们的会员,不过,我也想上天堂,你的飞碟在哪里,带我一起去吧!”

“OH!NO,FUCK,IAMNOTYHEGOD!HA!BOY!LISTEN!朕乃是魔族之主,‘成吉思汗’铁木真。”

在闪烁的灵光中,少年开口说话了。

“这个女孩出生到现在,一直生活在圣洁的光芒中,完全不知道,现在社会上的污秽,是有着纯净灵魂的人……”

“这个孩子是生是死,她的一生怎么样,都要看你了。”少年微笑道:“一切拜托你,我会在天上守护你们的。”

光球降到赤先生手中,铁木真不见了。

“真奇怪,怎么会突然遇到这种事。”赤先生惊喜道:“一定是祖上有德,本尊显灵,来指导我复国大业,一定是这样。”

为了把养成游戏玩成SLG,赤先生决定为女孩取个名字,可是,要叫什么名字好呢?

“鸣泽唯、平井美惠子、樱木舞、西露、叶月……嗯!都不好。”

无视於怀中婴儿的欢天喜地,赤先生觉得这些名字太女孩子气,成不了大业。

“明日香、诗蒂寇、鲇川圆、格林西尔、可罗索……嗯!也不好。”

难以想像这孩子驾驶初号机,到处暴走的惨状,赤先生捧着婴儿,苦苦思索,忽地,他恍然大悟。

“对啦!就是这个名字,又聪明又帅气,既威武又好听。”

赤先生捧起婴儿,无限荣耀的说道:“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就叫做‘山本五十六’。”

轰!

第两百枚天雷盘旋轰下,妖雷魔电,化作电龙飞舞,打入卡达尔天灵要害。

黑鲁曼大军攻破金陵城门,南唐灭亡。

天上刹时轰雷爆作,晴天霹雳,婴儿嚎哭不已,似是为了这不幸的开端,而哀号警告。

果然,赤先生在收养孩子後不久,因为“庄敬自强,复国大业”不成,抽复国牌大麻遇到千面人事件,一命呜呼,山本五十六就在众多後母中,被丢来丢去。

每一个後母,都面临了同样的困境,这个扫把星出乎意料的恐怖,以至於他们家庭中会发生许多意想不到的倒楣事,聚赌被抓、开六合彩被倒会、卖大补帖遇到警察、做公娼遇到*、选总统遇到飞弹演习……总之就是非常可怕就对了。

後来,山本五十六被送到第一百零七任後母,冷瞳的身边,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山本五十六有个小名,叫做妮儿。因为讨厌原本的名字(真正的理由,是因为作者讨厌,字太多),这个小名逐渐取代了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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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母冷瞳,和两个後生的姊妹,视妮儿为眼中钉,常常用各种阴毛…阴谋,来谋害妮儿,以求早日脱离苦海。

她们给妮儿吃高热量的食物,每餐九客牛排、十九个汉堡,外加奶油拌薯条,一杯红茶放九十九块方糖,还规定她躺在床上,不让她做运动,整天窝在电视机前,收看垃圾节目“虎门朱颜记”。

(冷瞳:“她自己好吃,关我什么事。”编剧:“管你的,她是女主角,你没有发言权。”)

可是,老天保佑好人,妮儿虽然生长在填鸭式家庭,不但没有因此得高血压、心脏病,就连身材都没走样,始终维持23腰的美妙曲线……真是恶魔一般的体质啊!

“鬼!你不是人,你一定是魔族!”

“是啊!母女俩都是祸水,小小年纪,就会引男人…”

“恶魔……这一定是恶魔的种……”

“这关恶魔什么事……”

“你是谁?”

“你不知道我是谁吗。啪啪(拍掌声)我就是怪叔叔。”

“给我滚出去……@%&$……”

街坊邻居相争指责,而妮儿依旧照吃不误。後母冷瞳,只好换别的方法谋财害命。

“妮儿!粮仓坏了,你找姊姊一起去修好。”

“知道了,马上去。”

妮儿放下手中的千层蛋糕,跑上天花板,找大姊一起去修粮仓。

大姊,苍月枫,正在天花板的个人寝室,作她的个人嗜好,摺风车。

“大姊,我们一起去修仓吧!”

“一个风车,两个风车,三个风车……昨天只杀了九个人,业绩太差,期中考铁定要被当了。”

“大姊,我们一起去修粮仓吧!”

“……”

一分钟……

两分钟……

三分钟……

“算了,我自己去。”

受不了大姊的酷,妮儿决定自己去修粮仓,同行的,是小妹,隆。爱因斯坦。

“粮仓先生,铁叉先生,稻草先生,还有其他的各位先生,大家好,爱菱来修理你们罗!”

“少罗唆啦!爱菱,帮我扶好梯子,我上去铺稻草。”

妮儿身手俐落地上了屋顶,迎着阳光,美少女的肌肤散发着青春的光泽。

“呵呵,我真是宇宙无敌超级霹雳大美女。”妮儿看着自己的肤色,很满意的点着头。

其实她可不知道,大美女已经退流行了,现在最流行的女性尊称,是“宇宙无敌超级霹雳吸精女王”。

“爱菱,把箝子丢上来。”

“姊姊,不用那种落後的工具,我昨天晚上刚刚完成ABS系列的新作品,无敌大炸蟹扭扭万用工具一号,我现在把它丢上来给你。”

“哇!不要乱来啊!”

爱菱一派天真的把工具丢上来,可是,在工具落入妮儿手上的刹那……

轰!

“哇!爆炸了,好烫……好烫……”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呜……”

姊妹相处多年,“怎么会这样”,变成了最常出现的一句口头禅,而很显然的,这绝不是第一次出现。

“喂!有没有人啊,快点来救火啊,快来人啊……”

因为大火,粮仓烧了起来,妮儿被困在火中央,动弹不得。

黑烟呛鼻,烈焰飞腾,眼看就要陷入危机了。

“可恶,连一支笨猫被火烤,都有傻蛋去救,为什么我这种大美女会没人理呢?”

“姊姊,你别担心,我刚刚做好了‘举世无双超能金光通讯器’,马上就可以救你出来了。”

爱因斯坦自信满满的打开机械,发出了S。O。S的讯息,希望所有经过此地的飞行物体,恶魔、超人、创造神、UFO、神、骑拖把的巫女……唉呀!什么都行啦,只要能把人救出来就行了。

“我要飞上青天,上青天…咦!怎么有求救讯号呢?下去看看。”

大火烧起,七小时四十五分二十三秒後,一个丰姿约绰的金发少女,长了对精灵族特有的尖耳朵,背後一双天使般的白色羽翼,轻轻舞动,缓缓降落在妮儿面前。

因为怕等得太久,妮儿已经拿出了预备好的红茶、蛋糕、小西点,开始下午茶,同时换上了连身泳装,顺便日光浴加火烤三温暖。

什么?火为什么能烧那么久,不奇怪,一点都不起怪,因为粮仓很大啊!

是真的很大喔!粮仓的设计,采取了“薛格丁之间”的特殊空间,所以当火烧起来的时候,粮仓可以无限的往後延伸。

而且,粮仓的材质,用的是全究加最坚硬的物体“一点也不软”,就算是猎户幻象的双管破坏炮也打不坏喔!很强吧。

“女神啊!你是来救我脱离火海的吗?”放下手边的冰镇大吉岭红茶,妮儿高声问道。

“我是精灵族的罗宾。洛克理斯,你召唤我,所为何来?”

好像给烤的很热,若苹不住用翅膀风,忽然,若苹的两眼亮起来,盯着妮儿的腰间,那里,有一支号角。

“你怎么会有这支角?”

“喔!是我父亲给我的。”

“这是我同伴的角,你父亲杀了我的同伴吗?”

“呃……可不可以请问一下,精灵哪来的角?”

“管你的,少罗唆,剧本是抄人家的,觉得不满,可以去找编剧啊!快点回答。”

“喔,不是,是和商人买来的。”有些昏头转向,妮儿还是回答了。

“是怎样的商人?”

“这个吗?”妮儿回想了一下,道:“是个矮胖青年,痴肥的脸孔,五短的身材,一副看上去很猥亵的肥脸,就像是随时会拐骗小妹妹去看金鱼的那种变态,背後扛了个超大的背包……”

“我明白了。”若苹点头道:“是青蛙胖子。不论如何,那是我同伴的纪念……请你马上还给我。”

“喔!”虽然有些不情愿,妮儿还是照着剧本的安排,把号角交还,虽然明明知道那只是地摊买来的便宜货。

“好,聪明的姑娘,我要代替月亮,提高你的力量作为奖励。”若苹说完,从手指绽放出强光,包裹住妮儿。

答答答当当当当……

妮儿提升等级,可以配装新装备“彩虹羽衣”,最大体力增加五十点、最大气力增加一百点、攻击力增加二十五点、防御力增加十五点。

妮儿学会了新的技巧——天魔功。

靠着精灵的帮忙,妮儿的衣服具有了飞翔的功能,瞬间飞离火场,躲过一劫。

後母冷瞳的阴毛……阴谋,就这样失败了。

後母冷瞳在咆哮,“粮仓自己烧起来的,关我什么事。”

编剧:“管你的,你是反派,责任通通要算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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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仓火灾後、没过几天,非常非常坏心的後母冷瞳,又用她那恶毒的阴毛……阴谋,来谋害妮儿。

“妮儿!水井堵塞了,你找姊姊一起去修好。”

“知道了,马上去。”

妮儿放下手中的蜂蜜糖霜巧克力,跑上天花板,找大姊一起去修水井。

大姊,苍月枫,还是在天花板的个人寝室,作她的个人嗜好,摺风车。

“大姊,我们一起去通水井吧!”

“一个风车,两个风车,三个风车……这个月只杀了九支猫,业绩太差,这学期一定被教练二一了(喂!喂!你念的是什么鬼学校!)。”

“大姊,我们一起去通水井吧!”

“……”

一分钟……

两分钟……

三分钟……

四分钟……

“算了,我自己去。”

无法和冷面杀人狂进行沟通,妮儿决定自己去通水井,临行前,可爱的小妹,隆。爱因斯坦,自愿帮忙。

“妮儿姊姊,爱菱跟你一起去。”

“不要!”

以十分理智的头脑,妮儿拒绝了小妹的援助,基本上来说,只要有小妹出现的地方,都不会太平安,无独有偶的,某个银发男子与她意见相同。

水井的堵塞并不严重,倒是垃圾问题比较严重,死鱼、死虾、恐龙蛋、化学废料、所罗门王冠、黑星手枪、法柜、分尸的下半部、核子弹头、诺亚方舟的碎片、三叶虫、北京人头骨……

反正,很可以理解的,垃圾不落地实施後,难以想像的垃圾就特别多。

“可恶,都是不良的政府惹的祸。”

妮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水井的垃圾清乾净,就在她准备休手歇息时,突然发现井底有个亮晶晶的盒子。

“是什么东西,雷峰塔宝藏吗?”妮儿眼前一亮,毫不思索的跃入井中,打开盒子。

“欢迎你回来,龙头!”盒子中,有个苍老的声音,“你这次的任务,非常危险,必须深入敌後,七进七出,血流满面,粉身碎骨,无津贴、无劳保,鞠躬尽瘁,死而後已……”

“搞什么,当现代阿信啊!”妮儿摇摇头,听得一头雾水,随手便要将之抛弃。

“……这次的行动,命名为‘天衣计画’。”苍老的声音说道:“当然,如果你或你的组员遭到不测,一切有关你们的行动,我们会完全予以否认。”

“为了确保行动的机密性,十秒钟後,这座水井会自动销毁,祝你好运,龙头!”说完,盒子开始冒起了阵阵青烟。

“哇!这算什么,变相裁员啊!”妮儿气的大叫,把盒子摔在地上,而盒子在融化前,发出了断断续续的机械声音。

“本系统……由ABS工作室设计……隆。贝多芬监制,谢谢您购买正版……”

“你们父女俩都不是好东西!”大叫声中,水井发生了十级大地震,妮儿要给活埋在井中了。

危急之际,妮儿衣服上的龙纹开始发亮,隐约照射出,前方淤泥中,有个通路。

无计可施之下,妮儿有洞便钻,顺着污泥的纹路,直钻了进去。

在井口,坏後母的笑声,得意的响起。

“哇哈哈哈,转行成功,这一次我终於当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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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儿进入了一个怪异的洞穴……

洞窟的深处,有位全身漆黑的恶魔正在沉思中……

“哼!他妈的…这鬼链子……(喀哩喀哩)……为什么咬不断……(喀哩喀哩)……”

恶魔的头发黑黑的,全身浸泡在污泥里,背後有对蝙蝠般的巨大羽翼,两支纤细的手腕,被粗重的链子锁在金属球上,他怒气勃发,露出一对闪亮的尖牙,拼命啃着铁链。

“他妈的……(喀哩喀哩)……死老鬼胤祯…(喀哩喀哩)……只要我咬断链子…(喀哩喀哩)…一定第一个宰了你…”

妮儿小心走近,问道:“请问,你是恶魔吗?”

“不要说废话…(喀哩喀哩)……快点念台词…(喀哩喀哩)……我很忙……他妈的死鬼胤祯……”

恶魔完全保持了魔族的态度,无视第一女主角的存在,只是拼命啃着铁链,自顾自的念起台词。

“这不是人类能来的地方……咦!你拿的是什么东西?”

不待妮儿回答,恶魔立刻说道:“让我看看,啊!这是恶魔的首饰,这东西让人类带着,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喀哩喀哩)……他妈的,烦死人了,赶快交出来,不然马上就宰了你…(喀哩喀哩)……”

啊啊!果然是恶魔,一点也不照剧本来,真是有够野蛮到家了,因为奇雷斯的缺乏职业道德,妮儿连趁机赚到魔法力、钱的机会都没有,两人直接进入战斗状态。

RoundOne

Fight!

妮儿使用防御。

奇雷斯使出直拳攻击。

妮儿受到了四百点的伤害。

妮儿使用防御。

奇雷斯使出魔龙皇拳。

妮儿受到了四百五十点的伤害。

妮儿的HP少於四分之一而变红了。

奇雷斯对妮儿比中指。

“ToDieYou!Girl!”

妮儿使出必杀技——封神剑奥义秒杀无限地狱极乐断!(上上、下下、左左、右右、B+A)可是由於CPU等级不够,妮儿的指令来不及处理。

奇雷斯使出天魔斩击。

妮儿受到两千五百点的伤害。股市崩盘,妮儿被打倒了。

奇雷斯大笑道:“哈哈!三下两下就被打倒了,贺岁版的名字要改了,就叫黑皮少年的故事。”

“谁要叫那种难听的名字。”妮儿挣扎道:“等着吧!臭蝙蝠,你马上就要後悔了。”

RoundTwo

Fight!

妮儿使用防御。

奇雷斯使出顺逆自在剑。

妮儿受到三百点的伤害。

奇雷斯:“肤浅的女人,你就只有这几招吗?”

妮儿:“YouMustBeKill!BlckBat!”

妮儿使出奥义!(R+Q+N+F⒈⒉、F⒈0+滑鼠移动)奇雷斯!

“喔喔喔喔……这个架势是……!!!!”

“密技!天劫召唤。”

空中霹雳声大作,满空天雷,打向奇雷斯。

“太卑鄙了,居然使用PC-TOOLS级的贱招。”

奇雷斯天魔功推到最强,挡下前一百枚天雷。

奇雷斯受到两千六百点的伤害。

妮儿预备攻击。

作者在旁催促:“快点打完,我想睡了。”

奇雷斯使用天魔乱舞,再接下两百枚天雷。

奇雷斯受到两千点的伤害。HP少於四分之一变红了。

妮儿决定使出最强秘技。(上、下、左、右、、、右转半圈,A+B)八百枚天雷同时打下,奇雷斯的身体发生自爆。

奇雷斯受到九万点的伤害。

李煜吞火,卡达尔跳楼,兰斯跪键盘,胤祯吃早餐……

奇雷斯被打倒了。

奇雷斯被打倒了。

答答答当当当当……

妮儿提升等级,由见习生升格为苍月骑士。

妮儿可以配装新装备“妖刀村正”,最大体力增加五十点、最大气力增加一百点、攻击力增加二十五点、防御力增加十五点。

妮儿的天魔功更进一层。

“我不相信我输了…你那一招,太卑鄙了……”

就这样,妮儿从坏後母的阴毛……阴谋中脱身了,而她人生的转折点,也即将到来。

街上的邻居,开始散发一个消息,两个月之後,雷因斯。蒂伦即将为王子选婚,进行盛大的舞会,欢迎全国的仕女参加。

更悲哀的故事即将开始。

嗯嗯!话说黑姑娘躲过了继母的阴毛……阴谋,成功的脱险了,连续的计画失败,继母冷瞳为了自己即将成为,梁山泊第一百零八好汉,而濒临崩溃边缘。

“啦啦啦啦……我是快乐的黑姑娘……天上的精灵,树上的猴子,洞穴里的恶魔,大家通通摔下来…啦啦啦…”

妮儿趴在电视机前,兴高采烈的看着采花行,口边哼着歌,轻松惬意。

“妮儿,去仓库把杀虫剂拿来。”

“知道了,我马上去。”

妮儿跑去仓库,到处找杀虫剂,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正自奇怪,门口突然传来巨响,铁门被关上了。

“妮儿,妈妈有事要出去,你在仓库里好好待着,饿的话,柜子里FM2、铁扇公主,闲的没事做,仓库里有大英百科全书,你慢慢看,等个一百几十年,妈妈回来就会放你出来。”

说完,门口一阵呵呵笑声,坏心的後母远去了。

“哇!太卑鄙了,虐待儿童啊!”

妮儿拼命敲着大门,轰隆轰隆作响,可是超过40000KG的冲击力,还是没办法打开施过A。T力场的大门,如果这时候有重破斩就好了。

“太可恶了,一定是有好吃的东西,这样撇下女儿,一点骨肉亲情都没有。”妮儿无奈之下,只好向天祷告,祈求救助。

祈求立刻获得了回应,突然,整间仓库彩光飞扬,香气弥漫,笙歌吹奏间,有位女神出现了。

“我是昆仑山的西王母,玉签风华,异世异形的少女啊!祈愿救世的就是你吗?”

妮儿给吓得说不出话来。

风华缓缓说道:“王宫办了选妃的舞会,你的母亲和两个姊姊,已经去参加了,基於某人的要求,少女啊!你将不至於孤立无援,我会成为你的後盾,并赐予你……”

“大嫂。”

“什么事。”

“你好像背错台词了吧。”

“啊!是真的吗……真是抱歉,的确是记错了。”

“搞什么啊!你也好,他也好,难道就没有半个有敬业精神的人吗?虽然这是贺岁版,但并不代表台词可以乱念啊!”

“抱歉……”

“算了,直接把该给的东西放下吧!什么时间了啊!”

来自昆仑山的仙女,挥动了不知从哪来的棒子,刹那间,整间仓库笼罩在一片金光之中。

“哇!这是哪门子的礼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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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灯初照,皇宫的夜晚,依旧金碧辉煌,为了庆贺本年元旦,雷因斯。蒂伦举办了盛大的舞会,笨蛋皇帝“我意王”兰斯,打烂了象徵开幕典礼的“铁面人妖”蛋糕後,舞会宣布正式开始,全民都陷入欢欣鼓舞的气氛了。

卫兵甲:“这么大的舞会,为什么我们还要当卫兵呢?”

卫兵乙:“不错了,这次当卫兵,至少还有台词可说,上次在雷峰塔演死尸,只惨叫几声就完蛋了,薪水又那么少…”

卫兵丙:“你们还算好的,上次我在本能寺当卫兵,才讲了几句话就被轰死了,事後作者说我们不照剧本来,还要扣钱,真是有够……”

卫兵丁:“你们那都不过是小儿科,我被派去演食人妖,连露面的机会都没有,就被铁木真一指干掉……”

卫兵们你一言,我一语,交换着彼此不良的打工经验,相争扼腕,正当人人流泪叹息,割腕泣血时,一样物体以惊人的高速,瞬间飙来,停在他们面前。

“这……这是什么东西……”

“是日本巨蛋吗?”

“是刚弹吗?”

“是U。F。O吗?”

“是传说中的神圣大要塞,红色诺亚吗?”

“OH!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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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宫中,优雅的音乐飞扬,男男女女,很热烈的贴在一起,跳着华尔滋。

雷因斯。蒂伦现任皇帝,兰斯,颇为遗憾的看着大厅,他也很想下场热闹一番,只是,昨天晚上玩3P,不知道是不是重心没放对,把床弄垮,扭伤了脚,所以他现在,只能很遗憾的看着别人跳舞。

不过,有人认为这是皇帝首席参谋“苍月草”的预谋,因为如果让笨蛋皇帝取得宴会的主导权,选妃舞会很可能就会成为“进贡配偶大会”了,而根据某不愿透露姓名的可靠高层人士指出,这项传闻的可信度高居九成。

场中的仕女们,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窃窃私语,不知道谁会雀屏中选,成为王子眼中的白雪公主。

而在众多人中,有三个傻蛋,完全无视俊男的勾引,一进门就占领了餐桌,大吃大喝。

“冷瞳妈妈,为什么我们要来这里吃饭呢?”

“因为,妮儿那个扫把精…希哩呼噜(吃面条声)…最近家里的股票大跌…喀滋喀滋(啃面包声)…妈妈又把美金换了韩元…西西呼呼(吞鱼子酱声)…所以我们没钱吃饭,只好来这里吃吃到饱的…哗哈哈哈(喝麻辣锅声)…”

“那…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吃饭呢?”

“大概等到……呼滋滋滋(饮波霸奶茶声)…韩元回升,新台币大幅上涨,股市再破一万点…呜呼呼呼(被牛排烫到声)…就可以回家了……”

爱菱闻言,一口气吞了六个蛋糕(喂!小姐,你是蛇妈?),而一旁的枫儿,以大雪山的特殊功法,掩饰住自己的气息,消去所有生命迹象,躲在角落,偷偷拿起塑胶袋,把食物通通打包带走(喂!小姐,这是违规的。)。

“超级无双美男子,玉面郎君赛潘安,第一王子李煜,隆重登场。”

用非常帅气的三分脸,李煜登场了。

“哈哈,真是了不起,外传还没写完,就能用本名登场,这是美男子的特权…喂!灯光,靠近一点,没关系,你可以再靠近一点……”

李煜环顾左右,忽地眼前一亮。

“美丽的小姐,你那寂寞的容颜,正如高山上的寒梅,让身为美男子的我,非常心疼,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与你共舞一曲呢?”

面对李煜的邀约,忙着偷偷打包的枫儿,停下动作,冷冷的回看,心里在想,这家伙是不是也要来分杯羹,是的话,要马上给他死,杀人灭口。

不晓得自己已经徘徊在鬼门关前,银发男子为了自己的魅力失效,而大为沮丧。

“小姐!”

“……”(枫儿考虑用剑还是下毒)

“小姐!”

“……”(枫儿考虑一剑穿心还是分尸八块)

“小姐,我有幸请问你的芳名吗?”

“刷!”

冰凉的袖里剑,抵在李煜咽喉,枫儿冷声道:“只有两种人能问我的名字,一个是主人,一个是死人,而你……即将成为後者的一员了……”

“不!不!我不问了。”银发男子陪笑离开,让冷面杀人狂继续进行打包的丰功伟业。

什么?枫儿穿的是无袖晚礼服,哪来的袖里剑?我说过,这是贺岁版,那些东西不重要,在这里,流行不穿袖子,照样出剑耍帅。

魅力受到挫折,李煜转移目标,搜寻下一个对象,忽地,他眼前一黯,连忙转身就走。

“莫…问…先…生。”

“这是幻觉…这是幻觉…我一定是听到来自大自然的声音……”

“莫问先生。”

“不存在……这个外表是女孩的使徒根本不存在…我眼前其实什么也没有……”

“莫问先生。”

“我的眼睛…我眼睛突然瞎掉…我什么也看不到了…怪医黑杰克…你在那里……”

“莫问先生!”

“哇……”A。T力场承受不住一再的攻击,大和号沉没,银发男子终於崩溃了。

“为什么,为什么你会出现在这里!”

爱菱很委屈的嘟着嘴说:“这是风姿的贺岁版,所以原来的人物必须要出现……”

“OH!NO!你不要拿卡司当藉口。”李煜很懊恼地咆哮道:“只要你出现在我身边,我就会很倒楣,所以,请你离我远一点。”

“可是,至少也要问一下我的名字吧!不然,作者会不发出场费的。”

“休想!你以为我还会上当吗?”

李煜撇开了扫把星,寻找第三号目标,忽地,眼前大亮。

“喔!哪里来的绝世美女。”

在大厅口,一位打扮极为撩人的性感美女出现了,极具诱惑性的比基尼,在众多大礼服中,显得特异,她不顾一切,一进来就霸着一张桌子,大吃大喝起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州…不对!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不对!绮年玉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唉呀!不管了。”

几乎是鼻血一喷,李煜赶上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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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光过後,妮儿只觉身体一轻,睁开眼来,端视了身上的衣着。

“哇!这是哪门子的礼服啊!”

原本的粗布衣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用上好绫萝织成的…比基尼。

虽然是素净的连身款式,但手臂、大腿的肌肤完全裸露,高雅的设计之馀,也分外衬托出少女身材的丰盈,纤细而结实的蛮腰,微呈古铜色的肌肤,都造成了极大的诱惑力。

“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所谓的舞会,是跳艳舞的乱交宴会吗?”妮儿的眼珠快要突出来了,这套衣服已将她的忍耐度,瞬间扩张到极限。

“服务读者也该有个限度吧!那个绝代大淫魔,居然连我的豆腐也吃,他难道连自己妹妹都不放过吗?”

“抱歉啊!小妹。”风华有些不好意思,轻声说道:“这的确是你兄长的要求,他认为,像小妹这样的美人,如果穿着俗气的礼服,实在是有辱风之大陆第一美人的身份,所以,需要特别的衣物来衬托。”

某人显然对自己妹妹的个性一清二楚,给这么一说,超级乐天派的单细胞生物,立刻手舞足蹈,开心道:“嗯!也对,像我这种美人,本来就该用特别的衣服来衬托嘛……”

“门口停的,是准备好的座车,只要一坐上去,就可以直达宫廷了。”

“座车啊,这个挺不错的……嗯!符合我的身份吗?”

犹如释迦拈花,风华别有玄机的笑了笑,道:“放心吧!这绝对是全王城内独一无二的名车了。”

“是吗?哈哈哈……”

“不过,一到十二点,衣服就会还原……”

“知道啦!一到十二点,衣服就会变回原样,所以要早点回来是吧,没问题,这故事我熟的很…来不及了,我先走了。”

“等一等啊…唉!怎么又是一个不肯把话听完的…算了,还是回恶魔塔织毛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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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有够变态了。”

妮儿口里塞着蛋糕,心里也火冒三丈高,一定是受了死鬼庵野的影响,那辆八头大猪所拉的“猪车”,在王城中横冲直撞,要不是速度够快,在抵达会场之前,就先进拘留所了。

“抱歉啊,小妹,因为北门天关的军需过重,宫内省今年的预算严重不足,所以只有这种车了……不然,下次换八岐大蛇车怎么样?”

“不要!”

就是这样,别人骑白马,妮儿只好乘黑猪,穿着比基尼,直直杀到王宫来。

“可恶的死鬼老哥,下次黑鲁曼再打来,我就故意弃守,让铁面人妖把你剁成十八块…

…“

为了泄愤,妮儿嘴里一面嘟囔,手边盘子中的食物,如变魔术一般,堆的如小山般高。

“美丽的小姐,你那美丽的容颜,正如三月初的桃花,让身为美男子的我,非常心醉,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与你共舞一曲呢?”

“我们家的家训,醉鬼与男人都是拒绝来往户,你两者皆备,给我滚开。”

完全颠倒了参加舞会的目的,妮儿推开了李煜,迳自狂扫桌上食物。

自己的魅力受到连番挫折,银发男子有些难以置信。

“这些女人是怎么回事,一个个都对本美男子视若无睹吗?不行,一定得扳回颜面。”

“香格里拉第一搭讪王”,决定使出浑身解数,来扳回颜面,遗憾的是,接下来的事实,只证明他选错了开始。

“那么,美丽的小姐,我是不是有这个荣幸,请问你的芳名呢?”

“……”(妮儿不语,脸色慢慢发黑,低下头来。)

“就是姓什么,名什么之类的。”为了怕妮儿不懂,李煜特别说的浅白点。

“……”(妮儿不语,双拳紧握,两肩微颤。)

“像你这样美好的女性,想必有个无比优雅的名字吧!高贵、大方、优美,这样的名字才能配你……”一句话,注定了悲哀的结局。

“山本五十六。”

“咦!什么?”

“我说我叫山本五十六。”

犹如上古暴龙的咆哮,怒吼声中,妮儿飞起一记下勾拳,直接打在李煜下颚,把第一王子打飞到天上当星星,李煜退场。

“真是大混蛋,居然敢问少女最伤心的事。”妮儿怒气不消,只能继续大吃来泄愤。

“呵呵!连这种问题也问,那小子是第一号白痴。”宝座上,扭伤了脚的宴会主人,对这一幕饶有兴味的发表感想。

“哦!是吗?比起问问题的一方,取名字的人才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吧。”在宝座旁,一个身穿紫裳,美的难以形容的佳人,柔声笑道。

“少女的芳名,是种禁忌,随便乱问会惹来意想不到的灾祸的。”宝座的另一边,一位短发佳丽轻声微笑,灵动的眼眸中,尽是吟吟笑意。

彷佛与她的话相呼应,一个气宇轩昂,仪表不凡的贵公子,走向了正预备转移阵地的爱菱。

“可爱的小姐,我是二王子‘信陵君’白无忌,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请教一下你的芳名?”

说着,微微躬身行了个礼,在战国四大公子中,这位二王子也许不是最出色的一个,却绝对是最彬彬有礼的一个,他谨守着宴会礼节,在邀请女伴跳舞之前,先询问对方姓名。

不过,好的开始,未必有好的结果,如果同为四大公子的李煜也在,就会流着眼泪,告诉老友:“你真是不晓得厉害啊!”

听到白无忌的询问,冷场一整晚的爱菱非常兴奋,连忙点头,喜道:“嗯!我的名字叫做隆。爱因斯坦。布加耶拉。普林斯。匹兹克拉福。拉普它。物流。罗严克拉姆。达太安。

红丹鼎。奇古利。敏爷司。克罗诺夫。阿私达也家。阿码多卡码。古稀达茄私。阿保罗福带泥其私福阿课诺骡夫普机米罗。侬茄达阿黛芙柔西雅……“

女孩滔滔不绝的说着,为了维持绅士风度,白无忌也只有苦笑着,认真听着,而宝座上的一群人,早已笑得前翻後仰,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名字的长度,可以媲美一本词海,这是除了善於打造器物外,矮人族的另一项特点,而没有这等常识,又笨的去问名字的人,就只好在这上头吃大亏了。

“这就叫上一次当,学一次乖。”妮儿含着水果糖,含糊说道。看她一副心有戚戚焉的样子,或许以前也曾因这理由而上过当吧!

正要把蔬菜果冻全放进口里,妮儿被人拍了一下,猛然回头,却发现有位打扮舒爽,挽着长发的美女,眼中闪烁着知性的光华,笑嘻嘻的看着自己。

“这怎么可能,除了怪物嫂嫂以外,怎么可能还有女人的皮肤比我还白,腰也比我还细……嗯!还好,她的胸部没我……”

斜眼打量对方,妮儿显然受到了不少打击。

妮儿一直不说话,对方只好先开口了。

“这位绝世佳人……”一开口,妮儿才发现,这美女竟是个男人,当场便差点要吐血。

“干什么?人妖。”

“我…我想……”

“不准想,被你一想,连我都心。”

“啊!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

“告诉你,你什么也不要妄想,本小姐不可能看上你的。”

被这样一说,男子连忙摇着手,解释道:“妮儿小姐,你误会了。我是三王子,天野源五郎,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请你跳支舞吗?”

“我讨厌和娘娘腔跳舞,你这家伙油腔滑调,一定不是好人,快点滚开,不然等下把你宰了煮火锅。”

妮儿没好气的回答,其实她的不悦,还有另一层理由,这个男人虽然一副娘娘腔的样子,但相貌之美,实在没话可说,更糟的是,妮儿实在不能接受,一个男人比自己还美。

“别这么说嘛!妮儿小姐,我等这支舞等好久好久了,请给我一个机会,也是给你一个机会。我将点亮你心底的灯火。”

对着佳人,源五郎不敢分毫掉以轻心,连忙引用当年兰斯王泡妞成功的例句。

无奈,妮儿不是林清玄,对点燃心灯没什么兴趣,更讨厌眼前这个男人,还是多吃点比较实际。

“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想了想,妮儿想到不对,开口疾问道。

源五郎立刻摆出一副“大鼻子情圣”的姿势,深情款款地凝视着妮儿,俊美的容颜,海一般的深情眼眸,让场中无分男女,都为之陶醉。

“这小子不错啊!学到本大爷三成的泡妞本领了。”身为地主的兰斯,感到於有荣焉,连忙骄其妻妾。

仍旧是一把好听的嗓音,源五郎柔声说道:“因为,我就是为了遇见妮儿小姐,所以才出生的,你的一切,我当然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啪!”

话还没说完,一记热辣辣的耳光,响在源五郎的脸颊上,突然的一巴掌,让所有男人为之震惊,感同身受,刚刚发出豪语的兰斯,甚至不自觉的捂着脸颊。

“果然是三成功力啊!夫君。”一旁的泉樱,微微笑着,却是一脸的揶揄笑意。

“嗯!嗯!对付棘手的角色,三成功力显然不太够。”本着一贯的厚脸皮,兰斯也跟着落井下石,点头称是。

“死鬼娘娘腔,长的没人家帅,还学人伴浪漫,没事说什么鬼台词,听的人肉麻死了,真心。”

妮儿抖了抖身子,似乎觉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不想再被无聊男子纠缠,朝另一处火锅走去。

方举步,陡觉腿上一重,仔细一看,却是源五郎扁着嘴,哈巴狗般的抱住美人大腿,装出一副可怜样。

“死鬼人妖,快点放开,没事抱人大腿,你要死啊!”

“你不肯答应,我就一直抱着……”

“好啊!这招死缠烂打,有我七成的功力了。”兰斯面有得色,忘记刚刚的教训,大声叫好。

“这样还不够,如果技术高杆的话,就会趁机用脸在女方大腿上磨蹭,便宜不占白不占……”

“劈!哩!啪!啦!轰!隆!哗!差!”

一阵激烈的巨响,妮儿对着脚上的不良附着物,拳打脚踢,招招致命,看的兰斯胆颤心惊,说不出话来。

“七成功力啊!夫君。”苍月草浅浅而笑。

兰斯讪讪道:“抱歉,家教不严,家教不严……”

“死人妖,别以为死缠烂打就有用,本小姐一年打死上百个你这种货色!”

“打是情,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如果打我能让妮儿小姐高兴,就请你尽避动手吧!”

“好!我就打的你连你妈妈都认不出你。”

“壹!贰!参!肆!伍!陆!柒!捌!玖!”

九头龙闪加陆奥牙斩,八极拳杂狮子咆哮弹,尽避猛招如云,源五郎就像是传说中的怪老头,一抱紧就不放手,让妮儿也莫可奈何。

“对了,就是这样,十成功力,打不死的蟑螂。”看到源五郎的坚持,兰斯点头称赞。

“哦!死缠烂打後,是打不死的蟑螂,这方法挺有趣啊!”

“泉樱姊姊,因为啊!夫君对於自己唯一的长处,理解得十分清楚啊!”

“死蟑螂,我就不信甩不开你,看招!”

“唉呀!”

一声惨叫,却是妮儿苦无良计之下,索性把人踢去撞柱子,轰隆轰隆霹雳连响,残忍的手段,让旁人看的整脸发白。

“不行,再这样陪她玩下去,柏林影帝都要成肉泥了。”

发现在这女子之前,连蟑螂都难以生存,天才军师决定改变战略,他急忙招供道:“其实呢!以妮儿小姐举世无双,全大陆第一的美貌,您的影迷俱乐部,早就可以堆到大海的另一头了,我是您的影迷,所以对您的事情一清二楚,请您给我跳舞的机会吧!”

泡妞泡到这种地步,可以说是一点节操都没有了,不过,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番话对妮儿显然相当受用,她笑了起来。

“说的也是,像我这种‘宇宙无敌超级霹雳大美女’,会有影迷俱乐部,也是很正常的事啊!”

给这一捧,妮儿完全忘记刚刚的盛怒,对着源五郎,一个燕尾服男子,一个比基尼女郎,两人就在大厅跳起舞来。

“嗯!北风太阳大作战,这是当年铁木真留下的最高境界啊!”兰斯煞有其事的忙点头,左右的泉樱、苍月草,都是一副“这个人无药可救了”的表情。

跳舞到一半,突然间钟声大作,连响十二下。

“怎么会!”

“怎么搞的,不是才刚满八点吗?为什么突然敲午夜钟。”

“王宫的钟坏了吗?怎么会这样。”

“一定是设计者不好,用的一定是ABS系列的烂货。”

(作者:其实是页数快不够了,要赶快结尾。)

“啊!”

一声尖叫,妮儿用手环抱住身体,蹲了下来。

十二点的钟声一打,妮儿身上的比基尼,立刻还原,却不是还原成原来的粗布衣裳,而是还原成……刚出生的样子。

“啊!是哪个白痴设计这种东西,本小姐要砍她一千刀。”妮儿尖叫道。

“啊!是哪个天才设计这种东西,本大爷重重有赏。”

虽是兄妹,反应却是不同的,而不愧是当世第一魔功的继承者,美人给剥光的刹那,兰斯如猎犬般睁大眼睛,眼如铜铃,伸出长舌,口水如瀑布般地奔流。

一旁的源五郎,应变奇速,扯下桌上桌巾,罩在妮儿身上,而裸体美人也没再给馀人任何遐想空间,健步如飞,夺门而逃。

“轰!”

只听得厅门轰然巨响,厚实的大门,给撞出了一个少女的人形,看的让人瞠目结舌。

“哇!”

“可惜。”

“呵呵,美丽的小姐,期待与你的再次相逢。”

兰斯大呼遗憾,源五郎好像很期待似的笑着,李煜还在环游银河没回来,而白无忌……

“客里米夫阿脱罗米。斯兹罗夫西科阿里夫戴甚……”爱菱语笑嫣然,还在讲。

天花板的吊灯上,一名个头矮小的男子,安安稳稳的坐着,冷冷的面容,不带一丝笑容,手臂上绣了一个铁血骑团的徽章。

看着弟弟的丑态,他喃喃道:“白痴!”

他的对面,顶头上司,一个笑得满是天真稚气,梳着长长马尾,和式打扮的女子,在另一盏吊灯上,颇为好动地轻轻摇晃,向他举杯。

“乾杯!”

这是整场宴会最平安的一场对话,也为这场闹剧划上休止符。

而将要来到的,是另一场闹剧。

楔子

艾尔铁诺历五五九年十二月艾尔铁诺新领地金陵

皑皑白雪,漫无边际的飘洒而下,周围的建筑物,都被漆上了一层银粉,被房屋中的灯火一,雾气氤氲,在有心人的眼中,美的不像人间世。

来往的路人,穿着厚厚的皮衣,搓着双手,口中呵出热气,试着增添些温暖,皮肤因为寒冷,而显得有些冻伤,像这种冰点以下的天气,要是稍有不慎,说不定连耳朵鼻子都要被冻下。

“你好啊!”

“你也好啊!你家的媳妇该生了吧!”

“快了,就在下月月底。”

“平安就好,平安就好啊!”

两个相遇的路人,相互道贺,却又分离,再没几天,就是年关了,百姓们赶着办买年货,店家也忙着招揽生意,人们虽然忙碌,但却显得喜气洋洋。

“来啊!来啊!最新鲜的山鸡。”

“上好的烧酒,刚出窖的,客倌您尝尝吧!”

“桂酒酿汤圆,独家配方,十五铜币一碗,不好不要钱喔!”

商店伙计正努力增加业绩,金陵本富庶之地,民生经济也很稳定,虽说一般的平民百姓,会自制年糕、腌肉等基本料理,但还是也不少奢侈品,是必须上街采买的。

在众多的行人中,有个存在,显得特异,分外的引人注目。

严格说来,他不算行人,因为他根本没有行的能力。

他是个乞丐至少,没有人会对他的外表有其他联想。

几难蔽体的衣衫,残破的无法辨认,肮脏的泥浆、污血,教人一看之下便想掉头,皲裂的皮肤下,是许多烂疮,虽然在冰雪中坏死冻僵,但仍散发出心的臭味。

一个少年难忍恻隐之心,想去救济,却立即被同伴拉住。

这类的人,天晓得是惹了什么麻烦,落到这等地步,救了他,说不定反惹祸上身,而且看他这样,大概也不能医治了,反正这人衣衫单薄,在这等大雪天中,不用多久,就会变成一具冻尸,那时候,再来替他收尸吧!

他踽踽而行,这样说并不正确,因为他起不了身,只能靠两肩与膝盖来爬行,忍着刺骨的寒风,在地上匍匐前进,身上的伤口,在摩擦中破裂,却立刻给地上的冰雪冻住,连血也流不久,就这么样子,在雪地上拖出一行血路。

风好冷,地也好冷,身上的伤口好痛,但却又好似没什么感觉,自己快死了吗?

这大概是所有路人共有的预测吧!

这也和自己在三天前的想法相同。

没有人能想到,他在过往的三天里,就这么爬过了七百里颠簸的山路,就像没有人会想到,在一年前,他曾是翩翩美少年,意气风发,在金陵的武道大会上,独挫群雄,蠃得佳人青睐,扬名天下。

过往行人,见他可怜,虽不敢靠近,怕给传染疾病,却也会丢几枚铜币,当作施舍,他没有接,连看也不看一眼,还是持续爬行,只有在有个大婶抛了半个冷掉的馒头时,一口吞入,大嘴咀嚼。

他不能去捡这些钱,除了仅存的自尊外,也是为了要早一步到达目的地,他已没有别的力气,连伸手捡钱的力气都没有,仅能不断地重复蠕动,往目的地前去,那个他在绝狱中无时或忘、死里逃生后立刻浮现脑中的故园。

不知道过了多久,夜深了,周围行人散去了,当店家一一熄去灯火,他终于爬到了目的地。

在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座巍峨宫门,玉阶琉璃瓦,红楼黄金塔,建筑豪华精美,一派宏伟气象,然而,诺大的庭院,仅在远处有两三盏灯火,其余的地方,杂草丛生,器物损毁,杳无人声,和宏伟的建筑相比,不觉生起荒凉的鬼气。

在过往的三千七百年里,金陵为唐国首都,九州大战前,也曾辉煌过一时,皇亲李白,就以剑仙之名,纵横风之大陆,无人能敌,后来王室内讧,一蹶不振,为魔族所灭,九州大战后,后人虽复国于斯,却已无复昔日荣光,成了邻国艾尔铁诺的附庸。

十一个月前,艾尔铁诺大举入侵,第二军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攻破王城,唐国一夕灭亡,由于行动太过神速,唐军甚至还来不及抵抗,就被歼灭,可笑的是,正因如此,金陵的建筑、唐国皇宫并未遭到战火的洗礼。

但之后的发展就让人笑不出来了,接任负责驻守的第三军,展现了完全不同的作风,“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是他们奉行的口号,无视于第二军团长“善待亡国遗族”的劝喻,第三军对李氏王族赶尽杀绝。

位列王亲而遭斩杀者,不下数百,成年男子全数当市腰斩,幼儿活埋,女子发配官家为奴,行为劣迹者充军边关。

更有甚者,有位身怀六甲的宫女,被确认怀了王室后裔,却因为执法的军官好心,决意私下为其开脱。不料,遭到同僚密报,宫女连同该军官,全数遭到逮捕,处以极刑,两人被数柄烧红的长枪所贯穿,在火焰中哀嚎至死,而第三军的高层,将此事美其名曰“三人行”,为侵伐史写下了残酷而凄厉的一页。

他缓缓爬近半颓圮的宫墙,看着里面的一草一木,地上的血迹,被捣毁的雕像。

据说,地上的鲜血,是第三军在斩杀王族时所留下的,此刻看来,格外惊心。

“疴哿哿……”

张开喉咙,已经嘶哑的喉管,仅能发出些许的怪声,难以想像这是以前人人称羡的优美歌喉,在监狱的那段时间,狱卒敲碎了他的臂骨、腿骨,为了怕他日后反击,又割断了他手足的神经,当体内的毒素发作,逐渐往上蔓延,那天下无双的俊美容貌,就这么毁了。

举目四望,尽是疮痍,那大石龟,是他小时候攀爬过的,那半折的古树,是他小时候最爱去的地方。

那时候,一切都像春guang般美好,宫廷的武将对他的剑技赞赏有加,父亲更期许他是先祖李白后的第一人,每当剑技比赛获胜,他就会带着奖章,跑到心爱的人身边,把荣耀分享于她,当小小的手,把早就预备好的花环,放在他的头上,他便会搂着她,纵情欢笑,再没有任何事,比这更让他欢喜了。

想起过往种种,他痛哭失声,充满了悔恨。

那一天,若不是同门师兄为他庆贺即将新婚,若不是他在毫无防备下喝了那杯酒,艾尔铁诺怎能趁他毒发,攻灭家园?不,倘若他一身武功犹在,那群鼠辈怎敢妄动唐国分毫!

激动之下,他撑起身子,拼命的叩头,让额头在地上磕出一个个的血印,宛如雪中红梅,怵目惊心。

他对不起父亲、母亲,对不起那许多叔伯,对不起那些年幼,甚至尚未出世的弟,也对不起那殉节而死的忠贞臣民,因为自己的肤浅,造成了这无可弭补的祸事。

艾尔铁诺王室,忌惮他的武功,虽然明知这人已成废人,仍不敢掉以轻心,由皇帝曹寿秘赐下“牵机药”,要令他蜷曲而死。

天可怜见,不知是为了什么缘故,饮下牵机药的他,侥幸不死,只是昏迷,被失察的兵卒随手弃尸山沟。

当他从水沟中醒来,唯一的念头,便是再见故园一眼。

这个意念,支撑着他不死,并且横越七百里山路,重回金陵,途中数度险些不支,都在这未了心愿的遗憾下,又重新爬了下去,现在,他终于回到这里了。

在不知是第几下的叩头后,他颓然倒地,所有的力气,都已用光,额头的血也已干涸,唯一可以做的事,便是等死了。

可是,他不愿死啊!

他想复仇,想重建家园,想要重新抢回她。

然而,即使他武功仍在,身体完好如初,这些也是莫大难事,更枉论如今。

现在的他,比废人还不如,他甚至不敢说出自己的身份,只要艾尔铁诺知晓他尚在人间,必定不计代价的要他一死。

自己已走投无路了,师父虽是大陆上的绝代高手,但看师兄待己如此,师父却不闻不问,想必也是默许了那么,放眼大陆,是没有人能帮自己报这血海深仇了。

既然如此,还是死了吧!

脑里的念头还没消逝,他的瞳孔突然暴睁起来,在不远的前方,地上有几片金屑,亮晶晶地,甚是动人,是艾尔铁诺军队拆卸宫廷宝物时落下的。

虽然相隔了段距离,雪中视线又不清,他还是一眼便认了出来,那是他的金莲花。

当时,宫内有名舞姬,名叫娘,舞姿美的像天仙下凡,为了追求舞蹈的美,为了博佳人一笑,他不惜巨资,在宫廷大殿以黄金铺造,铸成金莲花,令娘舞于其上,此等佳事,成为国际美谈。

唐宫被破,艾尔铁诺王廷欲睹金莲舞,特命军士将金莲花拆卸回国,不料娘撞柱殉主,金莲舞自此成绝响。

“呜呱呱……呜……”乍见旧物,故人音容,历历如在眼前,他激动的难以自己,哑着嗓子,哭喊出声,他挪动身体,向金屑爬去。

尚余半尺,气力已尽,任他怎么努力,就是再抬不起身子,原已遗忘的冰冷,此刻全袭上心头,手足麻木,直挺挺的趴倒在地上。

大雪未停,天地无情,白雪皑落,逐渐掩埋一切,也盖住了他大半身体,在他头发上结了白霜。

周围一片死寂,仅有微弱的心跳声,而当这最后的声音也停下,就是他告别人世的时候了吧!

(老天对我,到底是好还是坏呢?居然还成全了这最后的心愿。)

很奇怪的,当生命走到了尽头,脑里竟然有这想法。

不管是喜是悲,这人间的一切,将再与他无关了。

“嘿!好像还活着的样子。”

当意识渐渐消失,耳边突然出现了人声,某个苍老却充满活力的声音,在前方响起。

是幻听吗?

不,靠着尚余的理性,他肯定有个人站在前方。

勉力睁开眼睛,眼前却空无一物,声音却从背后传来。

“喂!废人小子,你还活着吗?要是还活着的话,就出个声吧!”

他认得这个声音,是那个老乞丐。

当师兄邀己赴宴时,他抱了柄古旧的木剑,面前放了只破碗,躺靠在阶梯角。

自己看他可怜,料想是名落魄剑客,命随从取了锭金子相赠,取笑道:“老丈,身为剑客沦落如此,不是太凄惨了吗?”

老乞丐闻言,仅是一笑,道:“小伙子,你别说我凄惨,小心饮食不慎,落至我这个田地,到时候你比我还凄惨啊!”

随从纷纷欲老拳相向,自己虽然喝阻,却也斥以无稽,哪知老者一语成言谶,当真印证了今日的凄惨光景。

“呜巴……呜巴噜噜……”

他拼命挣扎,努力地发出些声音,像是溺水的人,极力想抓住些什么。

“哦!还活着啊!”

苍老的声音,发出笑声:“你的运气不坏,艾尔铁诺王室怕你不死,给你下了牵机药,刚好和你体内的寒天玉膏互冲,虽然整得你半死不活,却也冲淡了毒性,让你能支撑至今。”

“你也算是个天才,这种身体,七百里的山路,居然还是爬的过来。”

“可是,今后的你,打算怎么办呢?你的毒没解,一身武功废了,内力散尽,筋脉半断,以后的你,连当个平常人都做不到。”

苍老声音继续揶揄道:“不,你连以后都没有,在这种大雪天,以你这样的伤势,又无内力护身,只要不管你,半刻之后,你就冻死了。”

“你打算怎么办呢?这么死了,倒也干净,不会牵连到其他人,你独自一人到黄泉去忏悔就行了。”

“对你来说,死该是比较好的选择吧!你若活着,仅是不断面对痛苦的人生而已,那还不如死了轻松。”

看着残破的宫廷,碎落的金莲花,想起了许多人的面容,他再度激动起来,撑起身子,对着虚空,不住叩头。

“呜巴噜巴……”他不想死,至少,不能就此死去,还有许多事,等着他去做,该穷尽他的余生,去对那些已逝去的人,做些弭补。

“你这样让我很为难啊!你的师父,那么厉害;你的仇家,势力又那么大,我若是帮了你,他们岂不是连我也杀。再说,人心难测,我救了你,谁知道你会不会恩将仇报,反咬我一口。”

老者唠唠杂杂的说着,而他只是一个劲的磕头,血,再度于雪地上开满了红花。

老者见他若此,亦不禁哑然。

“好吧!念在昔日受你一金,老夫今日便还你的人情。”

老者说完,长叹了口气,“唉!老夫渡海东游,本是希望一睹别块大陆上的人文风采,谁知却看见了这么凄惨的一幕。”

听得老人允诺,他大喜若狂,磕头谢礼。

他不晓得这老者是谁,也不晓得他能否救助自己,只是,凭着过人的直觉,他有种预感,这人就是自己的救星。

“且莫高兴,老夫答应救你,却得要靠你自救,老夫成行前曾立誓,不能干预此地俗事。”

老者的声音凝重起来:“要是你当真有心,就站起来给老夫看看。”

站起来!

这简直是天大笑话,且莫说他半丝气力也无,便是有,此刻四肢骨骼尽皆碎断,如软皮章鱼一般,又如何能站起,这要求不啻于海底捞针。

但是,老者语气的坚定,让人彻底的明白,这不是个玩笑。

虎吼一声,他抓住了金莲碎屑,昔日少年种种,走马灯似的闪过,如果,自己在这里倒下了,那么,截至目前为止的人生,就是一败涂地了。

要活着,要继续活下去,不是为了逃避死亡的恐惧,而是要面对更多人世的痛苦,唯有藉着这些痛苦,才能弭补那些永远的遗憾。

是无尽的血泪,是最深刻的情感,难以想像的力量根源,此刻豁然贯通全身。

“呜……”

一声怒号,恍若地狱的修罗重回人间,他笔直地站了起来,却在站起的刹那,创口爆裂,鲜血飞溅,又倒了下去。

迷糊间,仅看到一个苍松也似的遒劲身影,正如绝岭上的古松,凌风雪而独立,忍冬而越发青郁。

“好!为常人所不能为,这就是天纵其才,你和我一样,都是天才。”老者大笑道:“从今日起,你便随我学剑,学那天才的剑法。”

在大笑声中,他昏了过去,却很安心的明白,这不是结束,而是另一个开始。

自己睁眼之后,将会开始第二次的生命,而那将是个让人期待的开始。

风之大陆面积广大,有着许许多多不同风貌的城市,基本上说来,一个都市的繁盛,必定与周围土地的肥沃,可用资源的多寡,有着密切关系。

香格里拉,却是个不遵循这条定律的都市,她位处于西方沙漠、北方丛山的交会处,方圆五百里内,土地贫瘠,荒芜人烟,各式的沙暴、瘴气、奇异射线,让附近的地理环境,成为几近绝域的存在。

可是,今天的香格里拉,却是风之大陆上首屈一指的都会,理由无他,重要的地理位置,造成了奇迹的缘由。

香格里拉处于“银海公路”的中心,无论是经济、政治、军事上的地位,均重要的无以附加,更是风之大陆上最大的商业都市。

早在远古时代,当时的先知,有鉴于大陆东西两边交通大半被“龙腾山脉”所分割,便顺着地气流脉,开出银海公路,又在其中心,与山脉龙口交点,联合布下强力结界,清除不洁物,建设了这座梦幻之都,香格里拉。

风之大陆东西部的交通,主要依赖北方的蟠龙长廊、中南部的银海公路,而两座中心都市,一是军事要塞“北门天关”,一是商业巨都“香格里拉”。

然而,论地位,北门天关是远远不及香格里拉的,一来,北门天关是军事型要塞,门禁森严,又处于崇山峻岭,没什么商业价值,而香格里拉却是完全商业化的经营,广汲各地商旅;二来,北门天关仅仅接通艾尔铁诺与雷因斯。蒂伦,而香格里拉却是同时沟通四大势力,相形之下,重要性不言可喻。

自建成以后,香格里拉便发表宣言,言明此块乐土,将永属中立,不受任何政治势力的统治,而且禁止一切军事行为。

这个誓言背后根据的实力为何,不得而知,总之,数千年来,没有半个国家曾妄想染指于她,事实上,就连九州大战时的绝代霸主铁木真,也承认其自治权,而未稍加干涉,此事便成了极耐人寻味的一章。

现在,香格里拉,由多位商会代表组成的联合会所管理,数年改选一次,居民们保持着乐观、奔放、自由的风气,愉快的进行种种交易,使得香格里拉成为最豪华的淘金窟。

由合议会所颁布的法令中,有着这样的告知,香格里拉不属于任何政治体系,换言之,不管在外界犯了什么过错,只要入城后安分守己,就不会遭到追缉,许多逃犯、走投无路的亡命之徒,故而将此视为逃难的最佳场所。

反正城中酒色财气、声色享受,一应俱全,与其潦倒一生,不如狠狠地干一票买卖,到此狂欢一夜,纵是明日横死街头,也算不枉此生。

香格里拉,就这样吸纳了大量的赃款,为其繁华的夜色,增上了血腥的一幕,有人说,梦幻魔都的每一棵树,均是以旁人血泪灌溉而成长的。

事实上,也果真不错,只需肯按时缴纳巨额税款,合议会漠视一切的不法行为,管他杀人也好、买卖人口、逼良为娼、走私聚赌……都是在合议会的许可下进行的。

只要没有违反游戏规则,就不会遭到警卫队的通缉,可以在城内为所欲为。

只是,这里并不全是违法之徒的乐园,虽说处于特殊地带,各国官府不能直接行使权力,但也因为如此,奖金猎人、杀手、忍者……之类的地下行业,大兴其道,黑吃黑的案件,每天都在大街小巷内,不断重演。

相对于杀手的横行,保镖业也是大大兴旺,许多有钱的富商,为了性命安全,出入皆携带数十名保镖,前呼后诺,好不热闹,而令人喷饭的是,也有许多保镖护院,在交班后立刻转行当杀手,大赚外快。

靠着种种的地利、人和,香格里拉很自然地吸引了各方的奇人异士,成为了雷因斯。蒂伦的“稷下学宫”外,另一个人脉宝库,市井街坊卧虎藏龙,有人戏称“一块招牌砸下来,可能砸出一箩筐高手”,这就是香格里拉的写照。

当然,真正拥有强大力量的高手,为了种种原因,通常是不露象的,一般的人,也很难判断,到底怎么样的人,才算高人,为此,香格里拉的诗歌故事里,增添了许多闹剧,也附加了许多传奇色彩。

把时光回溯到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年尾,此时,以“我意王”之名为后世所知的兰斯洛,仍然在杭州荒山上,做着日后成为大陆第一盗贼的梦想;雷因斯的第一公主莉雅,正在稷下发表诗文新作;日后任职于他们手下的神秘军师源五郎,则于武炼独自漫游,做着修业旅行……

在他们所不知道的地方,大陆中北部的龙腾山脉里,一段罕为人知的小小旅程,无声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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