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

书名:涞河湾 作者:无为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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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

就这样胡思乱想着,我一直折腾到了天亮。刚刚昏昏睡去,晓君就穿着红西服站在我的面前,我一跃而起,晓君倏然不见。而在我惊醒的一瞬间,耳边清晰的听到了一声长长的,女人的叹息声。

我向齐兰隐瞒了撞车的事,只说是在无为喝醉了酒,摔了一跤。她也没有多问,吃完早饭就领着儿子匆匆出门了。由于是白天,我没有了恐惧感,就笃悠悠的,美美地一觉睡到午后。起床之后,本打算去找雪儿,可是发现镜子里的自己额头上鼓着个大包,还有几处伤痕。另外由于内火攻心的缘故,鼻子下面人中处生出一个黄豆大的疙瘩。再加上面色晦暗憔悴,已然是面目全非,我断不能这样去见雪儿。思索再三,只好改变计划,打算先看晓君的笔记本。

晓君的笔记本上足有十万字,写了几十篇故事。有短篇小说;有日记;有叙事散文;还有人物评论,记录着我们身边发生的人和事。这些故事时间跨度很大,现在这样连贯地读起来,让我觉得很有趣。要是把这些素材糅合起来,完全可以写一篇长篇小说。我想,这大概也就是晓君把笔记本交给我的本意。

晚饭过后,我坐在沙发上一边喝茶,一边回味着晓君的笔记本。那里边描写的事,大多有迹可寻,记录和刻画的人物基本也是确有其人,就连我也是其中之一,唯独对纪嫣红只字未提。这不得不说是一大缺憾,也让我对纪嫣红平添了几分好奇。

我正在闭目思考,怎么用一条主线把晓君写的这些人和事进行串联,然后展现出来。这时,齐兰在我旁边坐下。她一边削着苹果,一边跟我聊天:“你知道吗,昨天我们楼下出了件大事?”这里有个停顿。这是齐兰的叙事习惯,她在等我恰到好处地问“什么大事?”可是我偏不问。我知道根本不需要问,她自己会说的。

果然,等不到我开口,她就迫不及待地说:“十一楼那个大个子上海女人被车轧死了,真是太惨了!昨晚九点多,她骑车到补习班接儿子放学回来,停在路口等红灯,一辆渣土车右转弯,把她的自行车带倒了。她在紧急关头,用力把儿子推出来,儿子受伤较轻,但车轮从她身上压了过去,压成了薄片,救护车没到就断气了。”

这的确很惨,然而世事无常,能有什么办法呢,我在心里这样想着。齐兰又说:“后来有件事很奇怪,她丈夫在事故现场和医院都没找到他儿子的书包。今天早上回来的时候,却发现书包在他们家十一楼的电梯口……”我的心咯噔一下子,如同被锤击了一般,头皮发麻,后背直冒冷汗,浑身瑟瑟发抖。齐兰削好苹果递过来,我也没有接。

“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齐兰发现了我的异样,她用手试了一下我的额头。“像是发烧了,我给你拿药,”齐兰一边说着,一边就起身朝卧室走。我慌忙跟在她身后。一进卧室,我就一头栽倒在了床上。

那一夜,我高烧不退,满嘴胡言乱语。迷迷糊糊地,晓君站在我的面前,对着我说话。可是我怎么努力,就是听不见他在说什么。我只得不断地向他表达我的歉意,为他在向我求助的时候没能伸手帮他一把而深感愧疚……后来,我还看到了那个高个子女人,她冷若冰霜的样子,阴气逼人。我的耳边时不时的还会响起一声长长的叹息。

第二天的下午,我的高烧渐渐退了,但还是极度萎靡,虚弱的像个纸人。接下来连续几天我都窝在家里,想要抓紧把晓君最后交给我的事完成了,也好给他一个交代。但是,我只要一去思索,头就痛的厉害。看来,我的写作能力和身体状态,还不能胜任这项任务。于是,我想到了余文友,他是最佳人选。

我和余文友已有几年未见。他半生坎坷,如今又成了寡人。

余文友那年劳教回来之后,他的女朋友——那个陕北姑娘,就为他生了个女儿。就这样,他们没顾得上举办婚礼,就草草组成了家庭。

婚后的余文友继续打工养家。然而,冷菜师的行业渐渐饱和,工资不升反降。而生活成本却由于通货膨胀的缘故,越来越高。他们的日子逐渐就拮据起来。于是,在女儿上幼儿园之后,他的老婆不得已,只得又开始打工补贴家用了。

后来的情况,我听余文友轻描淡写地讲过。说是她的老婆在一家星级酒店当前台,认识了一个香港客人。那个香港人常年住店,跟店里的员工都很熟悉,而且相处的不错,隔三差五的请他们吃饭。有一回,晚餐之后,港客带他们去钱柜唱歌。那是九十年代中后期,卡拉OK刚刚兴起,打工族很少有机会去消费,所以大多数人不太会唱歌。然而,余文友的老婆是陕北人,从小就唱信天游,练就了好嗓子,一首首陕北民歌就把港客给迷住了。那港客铁了心,要娶这个会唱信天游的女人。为此他不惜一切代价,决然的把原配给离了。毫无疑问,在金钱面前,所有的感情都不值一提,没有人能抵挡金钱的诱惑。余文友的老婆当然也不例外。

余文友离婚的时候,女儿刚上小学,为了争夺监护权,他书面承诺:不把孩子留在乡下,必须让其在上海上学。为了这个承诺,余文友付出了很多,一直没敢再谈恋爱。后来,女儿面临中考问题,他没有了方向。权衡再三,只好主动放弃了监护权,女儿就被前妻带去了香港。

女儿去香港那年,余文友不到四十。按理说,完全可以一切重来,可是,不知为什么,余文友拒绝和任何女人交往。就连我们有时候叫他一起小聚,他也推辞。慢慢的我们就少了联络。

几年前,余文友在嘉定老城区开了一间茶叶店。据他自己说,几年下来积累了一些老客户,基本衣食无忧。平时空闲的时间比较多,但他很少出门。只是读书写字,偶尔写些小文章,自得其乐。

余文友的茶叶店在一条安静的街道上,店面看起来不过十几平米。我站在门口的时候,他正靠在躺椅上闭目养神,对我的到了浑然不觉。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穿着唐装,手里拿着一把黑色折扇,一派儒雅风范。他身边的电脑音响里播放着陕北民歌,看来他对前妻还是恋恋不忘。

由于来之前,我们已通过电话。因此,余文友对我的突然造访并不感到惊讶。他为我泡了一杯上好的安吉白茶,然后就和我闲聊一些彼此的近况,以及日常见闻。他依然口齿伶俐,思维敏捷,说到重点处,还是不改老习惯:用折扇重重敲一下桌子,仿佛青天大老爷在敲惊堂木。后来我跟他说到晓君之死,他唏嘘不已,当即还流下泪来。

我把晓君的笔记本交给余文友,向他说明了来意。余文友匆匆看了几篇,欣然同意。并且我还向他口述了晓君和吴大海的恩怨,以及岳芬芳多年前的卑劣之举,我觉得这些都是不错的素材。听着我的叙述,余文友紧锁眉头,沉思不语。大概是就此开始了长篇小说的构思。

从余文友的店里出来,我一身轻松地打车往回走。今天是周五,一路上车行缓慢。回到小区门口,天已擦黑。虽然小区里还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但我却莫名生出一丝恐惧。到了电梯口,我已吓得浑身发抖。电梯门打开,我却不敢进去,预感那个高个子女人还会扒门而入。

我在楼道口等了片刻,终于回来了一个老头,我就慌忙尾随其后。老头只到五楼就下。我只得硬着头皮,紧握着双手,继续乘着电梯往上走。我的心紧成一团,担心电梯会在十一楼突然停止。然而,可怕的事情终究没有发生,电梯一口气到了二十楼。一出电梯,我撒腿就跑。到了家门口,我来不及掏钥匙开门,就一边用力敲门,一边慌慌张张的两边张望,生怕高个子女人会突然出现。儿子刚把门打开,我就不顾一切,一头扎了进去。

我被吓坏了,惶惶不可终日。始终让我无法解开心结的是梦里的晓君怎么会突然穿着红西服,还有十一楼的那个女人明明是九点多出的车祸,又怎么会在十一点多和我在电梯里和我相遇。恰逢连日暴雨,天像是被捅破了一样,还夹杂着电闪雷鸣。我连续三天都不敢出门。到了第四天,烈日当空,我才稍稍恢复了一点胆量,就想着该去找雪儿了。

我在洗漱的时候,发现镜子里的自己很陌生:头发根根树立,像发情的刺猬;额头上的包已经消了,但还有一块紫色的印迹;人中的疙瘩消了,但还有明显的黑痕;眼角的伤口也结了痂;脸色蜡黄却又发着质感的光,仿佛涂了胶水一般。我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了一跳,就试着笑一笑,活动一下脸皮。可是只看到嘴角在动,看不到笑容。再怎么挤,还是皮笑肉不笑,甚至还显得有些狰狞。于是就心情瞬间低落下来。

我郁闷地窝在沙发里,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齐兰回来之后,一直小心翼翼地,跟我说一些儿子学校的趣闻。她一边说着,一边时不时的斜睨我一眼,表情异样。一开始,我不明所以。后来她拐弯抹角地问我,要不要看医生,她说她联系了一位心理方面的专家。我一下子明白了。我指着自己的头,咬牙切齿地冲她大声说:“你是说我这里坏了?”

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很可怕,齐兰一脸惊恐,跑进厨房半天没出来。

晚上,余文友打来电话。他告诉我,小说的框架基本已经搭好了。只是有一块故事缺失,就是那个广东女人和晓君是怎么认识的,有没有什么值得叙述的刻骨铭心的事。如果有,那么整个故事就会丰满许多。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那张纸条,那张写着纪嫣红电话号码的纸条。

晓君已死的消息,我在电话没有直接告诉纪嫣红。只跟她说想聊聊关于晓君的事,她很意外,也很期待。她给了我她在广州的地址,我们约好明天下午两点见面。

我买的机票是第二天早上八点的航班。想着晚上就能赶回来,所以连行李都没带。但飞机到十二点还没起飞,再和纪嫣红通电话,她就让我晚上直接到她工作的地方找她。

到了广州,我索性先安排好吃住,再去找纪嫣红。

按照纪嫣红提供的地址,我找到了一家四合院改建的音乐酒吧,名字叫“往日时光”。院子里搭建了透明的屋顶,有十几个桌子。其他的房间,皆设为包间雅座,舞台设在左厢房的位置,视野很开阔。酒吧从里到外,都是民国时期的格调和氛围。置身其中,恍若隔世。

夜幕虽已降临,但对酒吧来说,为时尚早,然而这里已然开场了。院子里坐了五六桌,雅座了也有人影晃动。舞台上竖着根仿古的金话筒,站着一个穿旗袍的女人,浓妆艳抹的,手里还拿着绒毛扇子。乐队也很齐全,这一切都是电视里常见的旧上海大世界的场景。

我确信,此时站在台上唱歌的女人就是纪嫣红。因为这首广东歌我很熟,是邓瑞霞的《缘分》。她模仿的很像,几可乱真。同时我也明白了,晓君那么爱听邓瑞霞的歌,原来根由是在纪嫣红这里。

我在最角落的位子上落座。还没等到服务生过来,台上一曲终了,已经换了人。一个大腹便便的乐手准备吹萨克斯。而纪嫣红下台径直朝我走来,看来她已经猜出我了。

看着坐在对面的纪嫣红,我一时不知如何开口。她用力吸了几口烟,然后淡淡的说:“他到底出来什么事你说吧,我有思想准备。”她一开口,我也无法回避了,就把晓君去世的事简短说了一遍。她先是紧锁着眉头,而后又慢慢放松,恢复平静。

“他这个人书生意气,脸皮薄,自尊心太强,任何事情都追求完美。另外他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再好的朋友,他当面从不说你好,背后却不允许别人说你坏。当初我觉得他是耿直正义,嫉恶如仇,现在回想起来,其实他是有些自恋和自命不凡。他所有的这些性格,在当今社会,肯定会吃亏的。我料定他不会过得很好,但没想到他会把命搭上。仔细想想,其实也很正常,晓君的性格固执,不肯妥协。既然无法融入,也接受不了这个社会,干脆就离开。这符合他的个性。”纪嫣红将烟头摁在烟缸里,面无表情,仿佛是在说一个跟自己毫不相关的人。短短的几句话,句句重点,看来她对晓君了解的确很透彻,这更引起了了我的好奇,

“你跟晓君是怎么认识的?”我直奔主题。

“我们的故事其实很平淡无奇,”纪嫣红不假思索,语速很快,仿佛早已打好了腹稿,“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了婚,我的父亲独自在无为教书,几乎每年的暑假,我都是在无为度过。认识晓君那年,我只有十一岁。我的父亲说晓君是他的得意弟子。而我看他第一眼,就莫名的喜欢上了他。自那时开始,整整十年的时间,虽然颠沛流离,聚少离多,但我们的通信从未间断过。我们既像是无话不谈的知己,又像是互相牵挂的兄妹。可是,我始终都不敢确定,他对我到底有没有爱恋。直到我的父亲在合肥抱病去世,我和晓君在医院陪他走完了最后一程。父亲嘱咐晓君好好照顾我,晓君点了头。自此,我以为尘埃落定了。然而,他对我后来的几次写信暗示都有意回避。他说他刚到上海,立足未稳,前途渺茫。我知道,是他的自尊心在作怪,但我不急,我愿意等。可是,一年之后,我却等到了他寄来的一张照片,是他和一个女人的合影。照片上那个女人笑的像花儿一样,而他一句解释的话都没有。我本想大气一点,写封信祝福他,但心里的怨恨让我做不到。”

纪嫣红点了根烟,一副余怒未消的样子。而此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是纪老师的女儿。

“几年之后,一个香港男人追求我,我同意了。可是后来我才知道,他在香港是有妻室的,但那个时候我已经怀孕五个月了。他向我承诺,马上就回去办离婚,等我生完孩子就结婚。可是没想到,我生了个儿子还没满月,就被他偷走了,从此无影无踪。”纪嫣红长长吐了口气,一股青烟射出来,弥漫在空气里。这个故事有些老套,没想到会真切地发生在她的身上,不禁让我陡生感慨。

“还好,那个男人总算良心还没坏到极至,”纪嫣红重归平静,“他留了一笔很可观的钱给我,我就买下这间院子,开了这间酒吧。开始只是为了过唱歌的隐,没想到歪打正着。现在客人们基本都是特意来听我唱歌的。这几年我对晓君的恨也完全消了。几个月前我还去了趟无为,既是故地重游,也是想要打听晓君的下落。我想,我跟他的爱情虽然不存在了,但兄妹情,朋友情应该还是有的。”她再次将烟头摁灭在烟缸里,然后扑闪着双眼问我:“你特意从上海飞过了,就是为了听我说这些?”

“也不全是,还有一件连晓君都不知道的往事,我要替他告诉你……”被她一问,我回过神来,就将岳芬芳换信的事说了出来。为了让她不再怨恨晓君,我还特意将晓君穿红西装跳楼的事也说了。纪嫣红先是呆若木鸡,然后泪流满面,痛苦地低下头,一只手抚这额头,哽咽着说:“怎么会是这样,真是天意弄人……”

良久过后,纪嫣红稍微平静了一下,冲我挤出一丝苦笑说:“难道这就是宿命吗?”我未置可否。一个服务生走过来,俯下身子,说客人们都在催着,要听红姐唱歌,她就起身走上了舞台。

音乐响起,纪嫣红眼里闪着泪光,动情地唱起了粤语经典名曲——《无奈》:

“ 我本想跟你淡然退,无奈此去不易。

看着我一脸茫然,与眼中困惑,你不忍转身去……”

在纪嫣红凄婉的歌声里,我走出了“往日时光”酒吧,来到灯火辉煌,人流如注的街道上。我独自行走在这个燥热的南方之夜,想着晓君和纪嫣红令人唏嘘的往事,想着晓君的一生,我无端的烦闷起来。我们究竟该怎样对待人生,爱情,还有信仰;晓君的选择究竟是对是错?这一刻,我突然变得很茫然。我似乎有些理解晓君了,也许在他看来,苟且地活着,还不如一死来的痛快。这正应了北岛的那句名言: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回到宾馆,有个衣着暴露的年轻女子尾随我上楼。在我开门的时候,她表情暧昧地贴到我身边,细声说:“靓仔,要不要服务?”我虽毫无兴致,但还是忍不住回过头来打量她几眼。可是她忽然惊恐起来,向后倒退两步,转身就跑。我心下疑惑:难道我看起来有这么可怕?我仔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除了神情有些呆滞,其他并无异样。于是也就放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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